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教学设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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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教学设计(表格式)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74.4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4-13 2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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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历史 年级 高二 学期 秋季
课题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科书 书 名:历史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 出版社
教学目标
1. 了解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2. 了解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 中国赋税制度的发展过程。
2. 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教学难点: 1.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规律,与土地制度的关系.
2. 赋税制度的变革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教学过程
导入:我们先来看这幅字帖,他的名字叫做孔目司帖。该帖是建中5年,也就是公元784年,由孔目司(是当时唐朝的税务机关),为西域商人出具的公文和完税证明。在当时,上缴春布可以免除徭役及其他杂税。从孔目司帖上的内容作为切入点引出古代的赋役制度的内容。 因为这幅字帖是目前世界上已经发现的唯一一件写有关于两税法的古文书,从而进行两税法有关材料的呈现和讲解。 讲授新课: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 ——《资治通鉴》卷226 两税法具体是如何收税的呢?我们接着再来看看这段材料。“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商人需要缴纳商品价值1/30的税,州县可以对通行的商人征税,税率为商品价值的1/30。这个和孔目司帖的内容得到了相互印证。“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分夏秋两次征收。从中可以看到的特点是:量出为入,简化税制,定时征收。两税法的这些特点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吗? 请同学们完成学习任务一:完成秦汉到唐前期的赋税制度演变的表格的填写,并且思考唐中期的两税法和唐初以及唐之前的赋税制度相比进步之处是什么? 历史时期项目秦汉魏晋隋及 唐前期唐中后期及宋元明代 后期清名称编户制度田租户调制;新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租庸调制与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主要 内容征收 标准征收 形式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秦汉到唐初的赋税内容,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1、土地税:秦汉时期的田赋,魏晋隋唐时期的租,唐中期后的地税都属于此类。秦朝田赋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2/3作为田赋。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汉景帝改为三十税一。2、人头税:秦朝的人头税,也就是口赋极重。汉朝的人头税分为口赋、算赋,除了征收人头税之外还征收财产税。魏晋隋唐时期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调,也类似人头税的一种。3、徭役:秦汉徭役有三种,按服役的不同时间和地点可以分为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唐朝对成年男子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代替徭役。当时赋税的征收形式大多以实物为主。 同学们再来看征收标准这一栏,两税法使征收的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从人丁转移到土地、资产。这就是两税法的进步之处。两税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起点。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通过对比,我们也可以看出两税法在简化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扩大税收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方面也作用显著。 北宋赋税结构统计表 --《宋代赋税结构初探》贾大泉 据统计,熙宁十年赋税收入里,两税收入仅约占国家赋税收入三分之一,工商税收占国家赋税收入达三分之二。除了两税以外,大部分赋税收入税额都是以货币交纳。即使就两税而言,当中也有三分之一税额以货币交纳,这意味着北宋财政结构在熙宁十年时已经高度货币化。 ——李华瑞《宋代的财经政策与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通过北宋赋税结构统计表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从公元997年到公元1077年,两税的收入虽略有下降,但总体平稳。其他税收比重大幅增加。到1077年已近7成。通过材料,可知,在其他税收中占据大部分的是商业税。而且除两税以外,大部分赋税都是以货币缴纳。两税中,也有1/3的税额以货币缴纳,这意味着北宋财政结构在熙宁10年时已经高度货币化了。可见两税法的实施有力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徭役方面。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可以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我们再来看宋以后的赋役情况。 元朝和明初,其中元朝时北方沿袭唐朝的租庸调,南方实行两税,在税粮之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明初,两税法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明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一条鞭法使封建国家的赋税征收基本货币化,推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 据统计对于一条鞭法以及后来在一条鞭法制度基础上推进的摊丁入地,其意义不能只是从是否减轻人民负担的层面上去讨论,而应该从财政体制转型意义上去探讨它如何引起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变。 ——刘志伟《从国家财政体制转型的视角看一条鞭法》万方数据2021年9月第5期 从“一条鞭法”的架构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条鞭法将田赋、劳役和杂税合并一次征收的做法,简化了税收内容,降低了政府税收成本,官府承办一切纳税流程,实现官收官解,结束了原来民收民解制度下的里甲代收代征过程中,容易造成的中间人对税银的侵蚀,从制度上约束了腐败行为,提高了税收征纳的效率,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了稳健的增长。从材料中我们可以得出,国家财政体制的转型,必然会带动国家治理模式发生变化。因此,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清朝从康熙帝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固定丁银,增人不增税,再到雍正帝的“摊丁入亩”,把丁税摊入田亩。把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最后我们再通过表格的梳理来总结一下我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从服徭役的情况看,从必须服役到纳庸代役,再到折银代役,服役的方式更加灵活简便,也更能保证人民的生产时间;从征税标准看,从以人丁为主,到以资产为主,最后到以田亩为主,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从征税形式看,以实物为主到以为货币为主,税收种类更趋简单,征税时间也更加固定。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在经济发展和商品交换的大背景下,国家政权的税收政策日益完备,在中国古代实行赋役制度,而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则是近现代中国赋税制度的典型代表,所以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关税?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商品经过关卡,需要缴纳关税。关税有两种,一种的国内关税,另一种是国境关税。而随着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境关税在近代中国重要性日趋凸显。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南京条约》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此后《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强化了西方列强的协定关税权。根据这些条约和片面最惠国待遇规定,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利,不仅如此,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在近代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斗争中,收回关税自主权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也为收回关税主权做了不少努力,并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制定税率。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这是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那么个人所得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税种呢?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种,就是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征收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80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学习任务二:请同学们思考,为什么我们国家到了1980年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变迁图》中,个税起征点的变迁趋势说明了什么问题?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了调节社会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和有序发展,在个人和家庭收入整体差别不大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征收的必要,所以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才制定。从个税起征点的不断上升趋势中,我们也能看出改革开放后,中国人民的平均工资在不断地上涨,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 知识小结:
备注:教学设计应至少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三个部分,如有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