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时作业(含答案)- 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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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时作业(含答案)- 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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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4-29 0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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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时作业
一、单选题
1.至正十八年(1358年)三月,朱元璋命提刑按察司佥事分巡郡县录囚,凡答罪者释之,杖者减半,重囚杖七十,有赃者免征。1368年朱元璋登基后,先后颁布《大诰》《大诰武臣》和量刑较重的《大明律》,并设置锦衣卫和诏狱,频施廷杖。这反映了( )
A.统治集团内部矛盾趋向缓和 B.时代变化影响立法精神
C.法律建设旨在整顿司法腐败 D.社会治理水平逐步提高
2.
云梦秦简.均工律 新工初工事,一岁半红(功),其后岁赋红(功)与故等。 新工匠开始工作,第一年要求达到规定产额的一半,第二年所收产品数额应与过去作过工的人相等。 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 工师好好教导,过去作过工的一年学成,新工匠两年学成。 能先期成学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书而上内史。 能提前学成的,向上級报告,上级将有所奖励。满期仍不能学成的,应记名而上报内史。
由此可知政府( )
A.重视技术的研发 B.强化对市场的管理 C.关注技能的传习 D.严控产品制作程序
3.南朝梁武帝天监三年(504年),建康任提女因诱卖人口,当处死刑,其子景慈主动证实母亲确有此犯罪行为。主审法官虞僧虬认为景慈罔顾“亲亲相隐”的古训,证母成罪,宜加刑罚,最终景慈流放交州。由此可见,中国古代( )
A.司法审判充斥着随意性 B.吏治严苛且轻视血缘关系
C.传统古训主导审判过程 D.法律具有礼法结合的特点
4.《明史·食货志》将明太祖立法的基本精神概括为:“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这表明明太祖( )
A.力图消除百姓贫富差距 B.遏制地方割据促进统一
C.追求法制化的治理模式 D.国家治理重视民生关怀
5.《唐律疏议》规定∶夫妻一方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实施了侵害行为,依据礼法来看,夫妻间的情义已尽。经官府认定后,不论夫妻双方是否愿意离婚,一律依法强行解除婚姻关系。这反映了当时统治者
A.注重维护男性的家庭地位 B.奉行以礼入法的治国方略
C.具有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D.以严刑峻法维系社会稳定
6.与周代相比,春秋时期“民”的地位进一步提升,统治者从对天的崇拜中脱离出来。《左传·桓公六年》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又《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言“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这表明
A.统治阶层对社会治理持理性态度 B.民的尊崇与鬼神的崇拜互相交织
C.民的地位与鬼神的地位分庭抗礼 D.鬼神成为了国运衰落的罪魁祸首
7.《后汉书》记载了一些地方官员的事迹,如胶东相吴祐,遇到百姓打官司,总是“辄闭门自责,然后断其讼,以道譬之。或身到闾里,重相和解”。这类地方长官为数不少。这说明( )
A.政府奉行无为而治的施政理念 B.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从东汉开启
C.东汉基层社会实现了长治久安 D.儒家思想影响官员的为官意识
8.《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记载,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南郡守腾颁发布告,宣布要“除其恶俗”,针对“乡俗淫失(洪)之民不止”的现象,重申禁令“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这可以用来印证秦( )
A.实现封建国家统一 B.注意端正地方风俗
C.加强地方基层自治 D.注重社会经济发展
9.明嘉靖年间《祁门县洪氏祖产规约》分别对“盗砍坟林小柴”的违约者和“捕获之人”作出“罚银五分”“责十五板”的处罚和给予后者砍伐者工具的奖励规定。清嘉庆年间祁门环砂村订立了“养山合墨文约”,在获得批允后,将所立文约以官府“告示”的形式连同官府的批示“永禁文约”一并刊刻于碑石之上。材料说明明清时期( )
A.儒家思想渗透基层教化 B.礼法结合向基层渗透
C.乡约在逐渐与法律合流 D.乡约能维护君主专制
10.下图是《唐律疏议》的部分内容,这反映唐律的特点是( )
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 【疏议】又曰: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 ——《唐律疏议》
A.世界领先 B.皇权独尊 C.兼收并蓄 D.以礼入法
11.明初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许多族谱收录的“家训”将家族礼仪作为重点,但嘉靖以后,管理族产则成为重要内容,如《霍渭崖家训》就包括田圃、仓箱、货殖、赋役、衣布、酒醋、膳食、冠魂、丧祭等等,这一变化反映出当时( )
A.自然经济结构受到侵蚀 B.宗族凝聚力不断强化
C.理学正统地位发生动摇 D.传统义利观受到冲击
12.明朝洪武初年,朱元璋颁布《昭鉴录》《永鉴录》等,取善恶事迹,以示法戒,以劝谕百姓其中有“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六句话,即通称的“六谕”据材料可知“六谕”
A.压抑了人性自由发展 B.体现了理学的世俗化
C.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D.商品经济发展的体现
13.唐朝《唐律疏议》载:“同姓为婚,各徒二年,缌麻(中国旧制丧服名,五服最轻者)以上,以奸论”“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决蓍龟,本防同姓,同姓之人,即尝同祖,为妻为妾,乱法不殊”对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A.卜筮在封建法典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B.《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华法系的成熟
C.唐朝百姓已经具备优生优育的意识 D.《唐律疏议》强调遵循礼法维护纲常
14.公元前227年,南郡守滕发给官员的《语书》提到:"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导)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於为善殴(也)……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於罪。”这反映出秦国( )
A.推行以法为教制度 B.建立文书行政管理制度
C.调整地方行政制度 D.以“圣谕”教化基层百姓
15.《唐律疏议》分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12篇,共502条,有笞、杖、徙、流、死五种刑名,凡20等,分律、令、格、式四种体式。“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据此可知,《唐律疏议》( )
A.律令儒家化是重要的变化 B.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C.律是行政制度与规则 D.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16.中国古代历代法律中,除北周外其他朝代皆不禁止复仇,甚至认为“提法不复仇,君子所不齿”。《唐律)中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二千里。其亲徒二年半。大功以下,递减一等。”材料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
A.礼法结合 B.注重私法 C.灵活多变 D.注重正义
17.考古发掘出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觱(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据此判断,秦朝( )
A.郡县制已全面推行 B.政务运行效率较高
C.法律体系完善详密 D.基层行政管理精细
18.《大清律》基本沿袭《大明律》,但清代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它是明代中期后依例司法的继续发展。有些狱讼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就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主要说明清代( )
A.承袭明朝法律变动不大 B.立法司法实践水平较低
C.法律维护封建尊卑制度 D.弥补了法律治理不足
19.明太祖朱元璋指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要求“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这反映了明初( )
A.注重礼法并用 B.践行了民本思想
C.复兴礼乐制度 D.推动儒学法制化
20.北宋吕大钧编撰的《吕氏乡约》,是一个建立在自愿联合基础上,有着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功能的村社规约。这表明该乡约( )
A.意在削弱君权 B.追求强化集权 C.重在基层自治 D.已和法律合流
二、材料分析题
21.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经过战国、秦至两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逐渐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交融渗透,以至合流。礼法合流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一,两汉建立以后,需要一种统一的学说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以纳全国民众的思想行为于一轨。其二,儒家以礼、德、仁政、爱人为其学说的支撑点。法家以一断于法,君主独治,术势并重为其学说的特征。外儒佯宽,内法实猛,外儒内法就是宽猛相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三,儒家讲尊尊,旨在确立君主、皇帝的最高权威。法家不仅同样讲尊尊,而且是极端专制主义的鼓吹者。在维护君臣上下长幼的等级制度上,二者是完全一致的。-摘编自张晋藩著《薪火集:中国法制史学通论》
材料二唐初统治者着眼于王朝的长治久安,逐步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立法指导原则。《唐律疏议》就标榜其以礼作为指导思想,礼的核心-三纲五常便成为唐律的立法根据。凡是违背礼仪规定的,都要严加惩处。如《唐律·名例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列为“十恶”的“不孝”重罪,加以严惩。长孙无忌等人注疏唐律,往往直接引证于礼。如《名例律》疏解“大不敬”罪曰:“礼者,敬之本; 敬者,礼之舆。”
——摘编自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三版)》
(1)结合时代背景,概括材料一中汉代儒法合流的原因。
(2)简析材料二中唐律如何体现“礼法合一”的特点。
22.“刑弃灰(一般认为是草木灰)于道”常被认为是秦律荷暴的典型体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以下是关于奉律“刑弃灰道”在不同时期的记载
时期 内容 出处
西汉 刑弃灰于道者 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
东汉 弃灰于道者黥 班固《汉书.五行志》
宋 弃灰于道则诛 《宋文选》卷二十李邦直文
备注:(黥【qing】刑,在脸上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
材料二 出土资料表明秦律的设立主要是为解决现实问题,有非常强的针对性。秦律虽严密,但并非不合理,因此就不能再用残暴来形容秦律,对于已经被符号化的“刑弃灰于道”也要重新考察。
——摘编自朱金才《“刑弃灰于道”新论一秦朝灭亡原因再考察》
材料三
马性畏灰,更畏新出之灰,马驹遇之辄死。 张燧《千百年眼》
田家之灰是一项肥壅(肥料),商鞅刑及弃灰,秦之农事所以。 张履祥:《补农书》卷下
“鬼……入人宫……以灰渍之,则不来矣 《睡虎地秦简·日书》
(1)据材料一指出关于秦律“刑弃灰于道”在不同时期的记载有什么共性与不同。
(2)归纳材料二的观点。结合材料三为材料二的观点寻找依据。
(3)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影响历史解释的因素有哪些?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740年,经乾隆审阅后,《大清律例)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大清律例》的基本内容是以大明律为蓝本,其中有关婚姻方面的规定如下:结婚的必备条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达到法定年龄。虽然《大清律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但《大清通礼》规定清代的适婚年龄为男16岁,女14岁,这主要是因为历代封建王朝都提倡早婚。禁止结婚条款有:第一、同姓不婚;第二、亲属不婚;第三、良贼不婚;第四、禁止结婚的时间,丧期及父母被四,不得自主嫁娶。
——摘编自张晚蓓《清代婚姻制度研究》等
材料二 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这是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其中,《法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是:第一、双方当事人自愿,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第二、达到法定年岭,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五岁、不得结婚;第三、一夫一妻制,规定第一次婚姻解除前不得再婚;此外,《法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的程序:婚姻仪式应公开举行和婚姻证书应两次公告。在禁止结婚条款方面,《法国民法典》规定有: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第二,直系遵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摘编自李浩培等译《法国民法典》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清律例》中婚娴规定所体现的时代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与《大清律例》相比,指出《法国民法典》在婚姻规定方面的进步之处并分析其成因。
参考答案:
1.B
2.C
3.D
4.D
5.B
6.A
7.D
8.B
9.C
10.D
11.D
12.C
13.D
14.A
15.D
16.A
17.B
18.D
19.A
20.C
21.(1)原因:封建大一统国家的需要;儒法各有所长,互为补充;儒法学说具有一致性,都为现存政权服务。(其他言之有理亦可给分)
(2)体现:以礼作为立法依据;以礼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以儒家经义注释法律条文。(其他言之有理亦可给分)
22.(1)共性:都要受罚;不同:受罚的程度、严重性不同
(2)观点:秦律虽严密,但并非不合理,因此就不能再用残暴来形容秦律;依据:“田家之灰是一项肥壅(肥料),商鞅刑及弃灰,秦之农事所以”,商鞅变法刑及弃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3)作者所处的立场、所掌握的资料、所处的时代等
23.(1)特征:封建君主专制加强;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儒家伦理道德影响深远;深受传统礼法思想影响,具有鲜明的礼法结合的特点;父权、夫权占据主导地位,妇女地位低下;具有鲜明的封建等级性。
(2)进步之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自由、平等、契约和理性原则;妇女地位有所提高。 成因:《法国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而制定的法律;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法国社会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