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
一、选择题
1.下表史籍的记载,能看出( )
史籍 内容
《左传·闵公元年》 (鲁国)犹秉周礼……鲁不弃周礼
《周礼·明堂位》 鲁(鲁国),王礼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
《史记·鲁周公世家》 鲁(鲁国)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
A.史书记载的片面性很强 B.鲁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C.鲁国对传统文化的坚守 D.周代规章制度非常完备
2.唐后期至五代时,枢密使一职先是以宦官充任,曾一度左右宰相任免,插手皇帝废立,后多为武将,权倾将相。宋初,枢密使多以文臣出任,专掌军政,与宰相分权。宋初统治者此举意在( )
A.削弱宰相权力 B.结束藩镇割据
C.防止权臣乱政 D.提高行政效率
3.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颁布《国会组织法》,如表为南京临时参议院与清朝谘议局对选举国会议员的规定,据此可知民国初年( )
项目 居住年限 不动产 教育程度 选民年龄
南京临时参议院 居住选区两年以上 500元 小学毕业 21岁
清朝谘议局 居住选区十年 5 000 元 中学毕业 25岁
A.政治参与主体扩大 B.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C.重视进行法制建设 D.封建专制思想十分浓厚
4.下表是1939年2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的各级参议会的部分职权。这些规定( )
序号 职权
一 选举各级政府主要成员
二 制定施政纲领
三 决定重大事项,制定法律、法规
四 监察及弹劾各级政府之政务人员,督促及检查各级政府执行参议会决议案之事项
A.壮大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力量
B.有助于联合抗日局面最终形成
C.深入并践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D.体现了中共对民主政体的探索
5.古典民主仅把“自由”定义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似乎人只应为公共政治而生活,个人在公共权力面前也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能力。现代民主赋予个人的自由则广泛得多,个人既有权参与政治活动,也有权不受非议地放弃公共政治而从事一切私人的合法活动,而政府的主旨也正是保护这种个人自由权利不受任何势力侵犯。材料旨在强调( )
A.现代民主和古典民主相比是一种进步
B.古典民主无法解决民主与自由之间的矛盾
C.现代民主里个人自由权利受政府保护
D.现代间接民主比古典直接民主有制度优势
6.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们并不愿意承认奴隶制的合法性,但是在建立联邦时,废除奴隶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会极大损害南部蓄奴州的利益,从而破坏联邦的基础。由此可知《1787年宪法》( )
A.证明共和主义深入人心
B.违背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潮流
C.是多方势力妥协的产物
D.践行了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
7. [2023浙江1月选考]唐初,三省长官是当然的宰相,他们常在政事堂共商国家大事。后来,皇帝又时而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人事实上已加入宰相集团。会议所作决策以文字形式报皇帝批准,付外执行。皇帝此举的主要目的是( )
A. 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B. 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
C. 集思广益以减少决策失误 D. 分散相权以强化君主权力
8. [2023浙江1月选考]元朝是中国历史上首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疆域广大,民族众多,推进了新的民族融合。下列关于元朝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举措,叙述正确的是( )
A. 首次设立枢密院主管军事
B. 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
C. 确定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道、州、县
D. 设理藩院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9.三国时期,魏明帝召集大臣议政。针对刺史制度问题,杜恕建言:“古之刺史,奉宣六条,以清静为名,威风著称,今可勿令领兵,以专民事。”由此可见,与西汉相比,当时魏国( )
A. 地方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B. 刺史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
C. 刺史的职权发生了异变 D. 刺史制度保障了吏治清明
10.历代职官制度的演进,既有传承又有创新。下表所列秦、元、明、清四朝职官信息,按时序排列正确的是( )
① 理藩院尚书、军机大臣、水师提督
② 丞相、御史大夫、郡守
③ 大学士、内阁首辅、锦衣卫指挥使
④ 监察御史、宣政院使、福建行省右丞
A. ①③②④ B. ②④③① C. ③①②④ D. ④②①③
二、综合题
11.材料 在中世纪的中国,政刑之权“从于一人之身”,上自皇帝,下至州县长官莫不如是。清末新政法制改革参与者沈家本根据资本主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力主“司法独立”。他认为:“东西各国宪政之萌芽,俱本于司法之独立。”司法独立不仅可收统一事权之效,且可为“异日宪政之始基”。因此,他“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编制法规定全国的法院分为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大理院四级,分设于县、府、省、中央,采用四级三审制。并在大理院和地方审判厅设立相应的检察厅,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专司审判而俱受法部的行政监督。1907年,在法部的主持下,创设审判厅于东三省,并试办于直隶、江苏两省。中国之司法、行政分立自此而始。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中“司法独立”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的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政治制度
一、选择题
1.下表史籍的记载,能看出( )
史籍 内容
《左传·闵公元年》 (鲁国)犹秉周礼……鲁不弃周礼
《周礼·明堂位》 鲁(鲁国),王礼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
《史记·鲁周公世家》 鲁(鲁国)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
A.史书记载的片面性很强 B.鲁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C.鲁国对传统文化的坚守 D.周代规章制度非常完备
解析:依据材料“(鲁国)犹秉周礼……鲁不弃周礼”“鲁(鲁国),王礼也……礼乐刑法政俗”“鲁(鲁国)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可以看出鲁国仍然坚守周朝的礼乐制,说明鲁国对传统文化的坚守,C项正确;A项不是材料的主旨,史书记载虽然带有一定主观性,但是仍然有一定史料价值,排除;材料没有体现鲁国的经济实力,排除B项;材料反映的是鲁国仍然坚守周朝的礼乐制,不能说明“周代规章制度非常完备”,排除D项,故选C项。
2.唐后期至五代时,枢密使一职先是以宦官充任,曾一度左右宰相任免,插手皇帝废立,后多为武将,权倾将相。宋初,枢密使多以文臣出任,专掌军政,与宰相分权。宋初统治者此举意在( )
A.削弱宰相权力 B.结束藩镇割据
C.防止权臣乱政 D.提高行政效率
解析:根据材料“曾一度左右宰相任免,插手皇帝废立,后多为武将,权倾将相”可知枢密使权力大,到宋朝枢密使权力被削弱,因此,宋初统治者此举意在防止权臣乱政,C项正确;材料体现的是枢密使权力的变化,体现不出削弱宰相权力,排除A项;藩镇割据体现的是地方势力,材料说的是枢密使,排除B项;材料体现不出提高行政效率,排除D项,故选C项。
3.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颁布《国会组织法》,如表为南京临时参议院与清朝谘议局对选举国会议员的规定,据此可知民国初年( )
项目 居住年限 不动产 教育程度 选民年龄
南京临时参议院 居住选区两年以上 500元 小学毕业 21岁
清朝谘议局 居住选区十年 5 000 元 中学毕业 25岁
A.政治参与主体扩大 B.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C.重视进行法制建设 D.封建专制思想十分浓厚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民国初年对选民的资格限制比清朝宽松,居住地年限和不动产限制条件降低,教育程度要求降低,选民年龄限制下调,这样可以吸纳更多的人参选,扩大政治参与主体,A项正确;仅从材料中参与选举主体范围扩大,不能推断出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排除B项;材料侧重于辛亥革命后政治参与度的变化,法制建设只是片面的一个点,排除C项;《国会组织法》的颁布说明社会存在一定的民主,且“十分”无法体现,排除D项,故选A项。
4.下表是1939年2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的各级参议会的部分职权。这些规定( )
序号 职权
一 选举各级政府主要成员
二 制定施政纲领
三 决定重大事项,制定法律、法规
四 监察及弹劾各级政府之政务人员,督促及检查各级政府执行参议会决议案之事项
A.壮大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力量
B.有助于联合抗日局面最终形成
C.深入并践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D.体现了中共对民主政体的探索
解析:根据材料以及所学知识可知抗日根据地的参议会不仅仅是一个民意机关、咨询机关、议政机关,还是边区县、乡中最高的立法机关、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因此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由它选举产生,边区县乡政府中的大政方针要由它决定,各项法令、法规也要由它制定和通过,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向它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及弹劾,这表明陕甘宁边区建立了议行合一与监督相结合的政治体制,D项正确;陕甘宁边区政府的这些规定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壮大无关,排除A项;1937年9月,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达成,联合抗日局面就已经形成了,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事件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而践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应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排除C项,故选D项。
5.古典民主仅把“自由”定义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似乎人只应为公共政治而生活,个人在公共权力面前也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能力。现代民主赋予个人的自由则广泛得多,个人既有权参与政治活动,也有权不受非议地放弃公共政治而从事一切私人的合法活动,而政府的主旨也正是保护这种个人自由权利不受任何势力侵犯。材料旨在强调( )
A.现代民主和古典民主相比是一种进步
B.古典民主无法解决民主与自由之间的矛盾
C.现代民主里个人自由权利受政府保护
D.现代间接民主比古典直接民主有制度优势
解析:依据材料“古典民主仅把‘自由’定义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似乎人只应为公共政治而生活,个人在公共权力面前也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能力。现代民主赋予个人的自由则广泛得多,个人既有权参与政治活动,也有权不受非议地放弃公共政治而从事一切私人的合法活动,而政府的主旨也正是保护这种个人自由权利不受任何势力侵犯”可以看出与古典民主相比,现代民主个人的自由广泛得多,这说明现代民主是一种进步,A项正确;B项“无法解决”说法绝对化,而且材料不能体现,排除;C项只是材料的部分信息,排除;材料反映的是现代民主和古典民主相比是一种进步,不能说明“现代间接民主比古典直接民主有制度优势”,排除D项,故选A项。
6.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们并不愿意承认奴隶制的合法性,但是在建立联邦时,废除奴隶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会极大损害南部蓄奴州的利益,从而破坏联邦的基础。由此可知《1787年宪法》( )
A.证明共和主义深入人心
B.违背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潮流
C.是多方势力妥协的产物
D.践行了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
解析:材料分析了《1787年宪法》制定之时保留奴隶制的原因,即顾及到了南方蓄奴州的利益,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联邦整体的利益,说明《1787年宪法》是多方势力妥协的产物,C项正确;A项内容与材料无关,排除;材料主旨是解释保留奴隶制的原因,而非指出宪法的局限性,排除B项;材料内容并未践行分权制衡,排除D项,故选C项。
7. [2023浙江1月选考]唐初,三省长官是当然的宰相,他们常在政事堂共商国家大事。后来,皇帝又时而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人事实上已加入宰相集团。会议所作决策以文字形式报皇帝批准,付外执行。皇帝此举的主要目的是( )
A. 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B. 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
C. 集思广益以减少决策失误 D. 分散相权以强化君主权力
[解析]据材料“皇帝又时而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人事实上已加入宰相集团”可知,皇帝指定的级别略低的官员进入宰相集团,宰相数量增加,分散了相权,强化了君主权力,故D项正确;材料描述的是君权与相权的关系,而非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排除A项;据材料“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可知,官员已是统治集团的一员,且无法判断官员的身份是否为知识分子,排除B项;宰相们在政事堂共商国家大事,能集思广益,减少决策失误,但这不是皇帝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主要目的,排除C项。
8. [2023浙江1月选考]元朝是中国历史上首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疆域广大,民族众多,推进了新的民族融合。下列关于元朝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举措,叙述正确的是( )
A. 首次设立枢密院主管军事
B. 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
C. 确定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道、州、县
D. 设理藩院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解析]元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以土官治土民”,有利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故B项正确;宋代设立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分割宰相军权,排除A项;元朝确定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路、府、州、县,排除C项;元朝时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的机构是宣政院,清朝专设理藩院掌管蒙古族、藏族等民族事务,排除D项。
9.三国时期,魏明帝召集大臣议政。针对刺史制度问题,杜恕建言:“古之刺史,奉宣六条,以清静为名,威风著称,今可勿令领兵,以专民事。”由此可见,与西汉相比,当时魏国( )
A. 地方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B. 刺史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
C. 刺史的职权发生了异变 D. 刺史制度保障了吏治清明
[解析]据材料“今可勿令领兵,以专民事”可知,西汉刺史负责对辖区内郡级官员及子弟和豪强势力进行巡视监察,而魏国刺史拥有领兵权,即刺史的职权发生了异变,故选C项;刺史职权的变化与“地方监察制度逐渐完善”无关,排除A项;地方刺史拥有领兵权,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排除B项;“保障”说法错误,且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项。
10.历代职官制度的演进,既有传承又有创新。下表所列秦、元、明、清四朝职官信息,按时序排列正确的是( )
① 理藩院尚书、军机大臣、水师提督
② 丞相、御史大夫、郡守
③ 大学士、内阁首辅、锦衣卫指挥使
④ 监察御史、宣政院使、福建行省右丞
A. ①③②④ B. ②④③① C. ③①②④ D. ④②①③
[解析]理藩院始创于清朝皇太极年间;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机大臣由被指派的朝臣兼职充任;水师提督是清朝地方的高级军事长官,①为清朝。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在地方实行郡县制,“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②为秦朝。明成祖设内阁,内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锦衣卫是明朝时期的专有特务机构,锦衣卫指挥使为锦衣卫首领,③为明朝。监察御史自隋朝始创,此后历代沿用;宣政院是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初名总制院,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④为元朝;故按时序排列正确的是②④③①,B项符合题意。
二、综合题
11.材料 在中世纪的中国,政刑之权“从于一人之身”,上自皇帝,下至州县长官莫不如是。清末新政法制改革参与者沈家本根据资本主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力主“司法独立”。他认为:“东西各国宪政之萌芽,俱本于司法之独立。”司法独立不仅可收统一事权之效,且可为“异日宪政之始基”。因此,他“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编制法规定全国的法院分为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大理院四级,分设于县、府、省、中央,采用四级三审制。并在大理院和地方审判厅设立相应的检察厅,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专司审判而俱受法部的行政监督。1907年,在法部的主持下,创设审判厅于东三省,并试办于直隶、江苏两省。中国之司法、行政分立自此而始。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中“司法独立”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的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解析:(1)根据材料“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可知制定新式法律法规;根据材料“清末新政法制改革参与者沈家本根据资本主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力主‘司法独立’”可分析出设立现代分级法治机构;根据材料“并在大理院和地方审判厅设立相应的检察厅,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专司审判而俱受法部的行政监督”可分析出“政刑”分离受监督。
(2)特点:根据材料他“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可分析出古今沿革、中西结合;根据材料“1907年,在法部的主持下”可知政府主导。意义: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为宪政打下法律基础;中国“政刑”分离的开端;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先河。
答案:(1)制定新式法律法规;设立现代分级法治机构;“政刑”分离受监督。
(2)特点:古今沿革;中西结合;政府主导。
意义:为宪政打下法律基础;中国“政刑”分离的开端;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