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西欧庄园 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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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西欧庄园 课件(共25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6.8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6-01 22: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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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你读过这两本书吗?
你知道故事背景发生在哪里?
唐顿庄园
背景设定:1910年代英王乔治五世时期约克郡的一个虚构的庄园——“唐顿庄园”
剧情简介:故事开始于格兰瑟姆伯爵一家由家产继承问题而引发的种种纠葛,呈现了英国上层贵族与其仆人们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下的人间百态。
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庄园是怎样管理的?
一个庄园的图解
第8课 西欧庄园
统编版九年级上册 第三单元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课堂小结
课后习题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出现和发展: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庄园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庄园以农业为主,奶酪、火腿、蔬莱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在领主的统治下,庄园作为经济和政治单位的显著特点有哪些?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二)性质:
在领主的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观察图片与阅读教材,说出在西欧庄园里主要生活着哪些人?
领主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是庄园的主人
庄园种地的居民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留权
(三)领主与佃户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大、小封建主,领地内的人民在政治上只效忠其领主,在经济上依附于领主,直接向领主缴租。领主拥有庄园的经营权、行政权、司法权。
领主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进行劳动和为自己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农奴身份分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无领主同意,不可任意离开庄园,还受到许多超经济 强制的奴役和剥削。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必须为领主服沉重的劳役。
佃户
1.庄园的耕地划分:
自营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
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
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由佃户无偿耕作。
份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
获得份地的条件是佃户每周要在领主自营地上劳动3天,这是劳役地租的体现形式。只有使用权,份地收获归农民支配。
共用地: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
(三)领主与佃户
相关史事
佃户除了义务为领主耕种以外,还受到哪些剥削?
①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
②每年圣诞节复活节,佃户还要向领主送鸡蛋、鸡等礼物。
③佃户要向教会缴纳“什一税”,即收获物的10%。
④农奴女儿外嫁要交“婚姻捐”,农奴的子女继承份地,要缴纳“继承捐”。
阅读材料,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做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我将在合乎我一个自由人身份的情形下,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此种谅解,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法学教材编辑部《外国法制史》编写组:《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
2.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土地,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材料: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被罚款20先令。
材料中反映了西欧庄园具有什么权?
司法权
庄园中由谁来行使司法权?又是怎样行使的呢?
1.权利及主持: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庄园法庭即“领主法院”。审理庄园内的案件。在法国,封建领主通常以处决死刑犯的绞刑架置于领地边境上来象征其具有的司法权。
二、庄园法庭
2.受理范围:
(1)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及时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等侵犯领主的行为。
(2)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3)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二、庄园法庭
二、庄园法庭
3.开庭: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4.地点:
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至少要被处以1天半工资的罚款 ……
……罚他12便士 ……
……违者罚款20先令 ……
二、庄园法庭
5.惩罚手段:
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6.法律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通过档案记载可知,各地村法中常用的法令习惯术语是“由自治村一致同意制定的惯例法令”“经一致同意”或“得到佃农们的同意”等 等,这充分表明了村民集体参与立法决策的权利。如1250年,诺丁汉姆郡某村的村法由“该村所有成员”同意并盖上“村庄共同体”的印章颁发的。
材料一 领主在庄园往往修有磨坊,实行垄断经营,既不允许佃农们修建磨坊,也禁止他们到外地磨坊磨粉,而佃农使用领主磨坊要交纳所磨谷物的l/16作为磨粉费。佃农进入林地牧猪、伐木都要交费。
材料二 村民应当集体决定何时将收割后的耕地和割草后的草地开放为牧场,哪些土地应当轮作何种作物,以便步调一致,协调农耕与畜牧之间的矛盾。—《中世纪英格兰庄园法庭探微》
材料三 在整个9世纪内都能找到农民在公共法庭控诉其领主的事例,所涉及的包括个人地位、地租水平、土地侵占等。农民们在官司中总是败诉,但是,他们仍然敢于在一个明显由贵族控制的政治体系中去打这种官司,这就说明他们知道,这个体系至少有时是能起到一点作用的,而这样的事例在后来就明显要少得多了。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欧庄园法庭有什么作用?
二、庄园法庭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维护领主的利益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7.作用
材料一 ∶"据族而居,宾客相附。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邱汉生先生认为∶东汉"田庄是一个经济上完全自给自足的单位,从吃的、穿的、生产工具、武器,以至疾病医药所需,都不必外求。"
——《古代中国的经济》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东汉田庄中的农民有何异同 【提示∶封建主与农民的关系,农民和土地关系、人身依附(属于谁),交租方式(交什么)等】
对比分析
西欧庄园中农民 中国古代社会农民
异 承担义务的对象
承担义务的方式
人身关系
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

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东汉田庄中的农民有何异同
向庄园领主劳役,不向国家承担义务;“什一税”
向国家承担租税、兵役、劳役等义务,无地农民还要向地主交租税
主要是劳役,实物、货币等方式的重要程度相对较低
包括实物、货币、劳役和兵役等,劳役方式的地位并不突出
依附于领主
依附于国家,人身相对自由
只有土地的使用权
自耕农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1.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
2.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课堂小结
1.欧洲中世纪时期是以庄园为基本单位的,庄园不仅是一块地产,而且是一个政权单位。贵族领主在庄园上,不仅有司法权,还有经营权、行政管辖权,因而庄园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上述情况描述的是(   )
  A. 欧洲原始社会   B. 欧洲奴隶社会
C.欧洲封建社会 D.欧洲资本主义社会
C
牛刀小试
2.庄园是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下列关于西欧庄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
B.庄园领主的土地称为“份地”
C.庄园领主可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D.庄园法庭无法限制领主的特权
3.西欧庄园的佃户主要包括( )
A.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B.无地的农民
C.缺少自由的农奴
D.流浪过来的人
A
牛刀小试
A
4. 西欧封建庄园具有司法权,各个庄园都设有庄园法庭,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下列关于庄园法庭的叙述,错误的是(    )
  A. 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B. 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
C.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D.庄园法庭只维护领主的利益
D
牛刀小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