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共1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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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共1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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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6-21 14: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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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张PPT)
赋税,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的东西
——列宁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马克思
死亡和纳税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情。
——本杰明·富兰克林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赋出于田,自上税下;贡出于土,从下献上。”
——《玉海·食货·贡赋》
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汉书·食货志》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井田制的概念
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奴隶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孟子·滕文公上》
贡:夏朝平民每户从国家受田50亩,然后将收获物的一部分贡纳给国家。贡纳物根据百姓距王城远近的不同而不同。
助:又称籍法,籍就是借,借民力以耕公田。
彻:周代的井田中,每块土地为100亩,900亩土地分给八家共同耕种,其中100亩的收获作为田赋上交国家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泰半:三分之二),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
——《汉书·食货志》
汉兴, … 上(指汉高祖)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乃下诏赐民十二年(指文帝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 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汉书·食货志》
算缗
告缗
编户齐民: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以户为单位来管理人民(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同时废除过去封建体制下地方上原有的贵族、长老、族长等地方领袖,所有人统统是国君的臣民,是谓“齐民”,总称“编户齐民”。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公元196年,曹操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当时正值战乱时期,人民流亡,留下大量无主荒地。屯田农民不服兵役和劳役,专门从事农业生产,向国家缴纳田租。
公元204年,曹操颁行租调制。规定百姓每亩田地向国家缴纳粟四升,称田租;每户出绢二匹,绵二斤,称为户调。其他税收项目一律罢止。废除了两汉以来按人头征收的算赋、口赋。豪强地主也必须土地亩数纳田租、出户调,不准让百姓出租赋。
隋朝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50岁以上的男子,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以代替徭役,以庸代役的办法开始在部分受田农民中推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佼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唐朝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租粟2石,是为“租”。“调”随乡土所产而出。每丁每年纳绢(或绫)2丈,绵3两,不产绢绵的地方,或纳布2丈5尺,麻3斤。此外,每丁每年服役20天,闰年22天.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一天折合纳绢3尺。称为“庸”。
唐德宗李佑又一次外出打猎,在辛店这个地方他去了一个农户叫赵光奇的家中走访慰问。
·老李问:“乡亲们幸福么?”老赵答:“不幸福。”
·老李追问:“为啥咧?今年庄稼不是大丰收么?”
·老赵一看,心想这皇帝这么来劲啊!内心怒吼:“我要上访!”
·于是老赵开始畅所欲言:“国家不讲信用,以前说好的实行两税法,只在夏、秋两季收税外没有其他徭役;现在不但要交两税,还要强迫收取各种苛捐杂税,项目比两税还多;后来国家说为了避免粮贱伤农,要议价购粮,但是一分钱没给,这是强取豪夺啊;先头说是官府来百姓家直接收购,现在却强迫乡亲们自个把粮食运输到两百里外的京西行营,牲口累坏了,车业报废了,简直害得好多人家破人亡;国家发布好多惠民政策,都是一纸空文,皇上您深居皇宫,哪里知道民间疾苦啊!”
·老李一听,内心不是滋味,于是就免除了赵光奇一家的赋税和徭役。
两税法的产生与南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特定的关系。安史之乱后,南方地区经济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按赀纳税”和“以钱为税”的条件。
——袁英光等在《唐代财政重心的南移与两税法的产生》
方田均税法:王安石变法实行的政策之一。熙宁五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于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的方法,改为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僧道户等,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
面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财政危机,以及赋役制度败坏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明中期各地官员对赋税改革先后作了多次的尝试,……其改革趋势多为删繁就简,而一条鞭法正是这些改革的归纳和总结。
——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张居正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征收)。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明史食货志》
吃他娘,着她娘,吃着不够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
——明·佚名《闯王》
“永不加赋”并未实现,摊丁入地时不少地区丁银的实摊额超过了原额。比如直隶原额为420800余两,按户部奏准的每田赋银一两摊丁银二钱七厘多计算,实际摊421233两,多出四百多两。各省都如此,全国的溢额总数相当大。征收银两时还有增征的耗羡等负担,此外,当外国鸦片输入后,白银大量外流,银价上涨,以银纳税,人民无形中增加了负担。
——《中国赋税史》
康熙五十二年( 1712)三月,康熙下诏: “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粮税,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
——《清史稿·食货志》
摊丁入亩的背景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地银和丁银分别征收的弊端日益突出。由于人口增长快于土地面积的增加,土地又不断集中到大地主手里,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又要承担沉重的丁赋,所以无地农民被迫逃隐,既影响了国家税收,又造成社会不稳。
——张守军《中国古代赋税与劳役》
所谓“摊丁入亩”,就是将历代相沿的人头税(丁税),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人头税”,失地和无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由于加重了有土地者的赋税负担,摊丁入亩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当时愈发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此,朝廷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时期 税田亩 税人力 税人头
秦汉 田赋 徭役 口赋
隋 租 役 调
唐前期 租 庸 调
唐中后期 地税 × 户税
宋 地税 徭役 户税
元 租/地税 徭役 调/户税
明 √ × √
清 √ × ×
清代税收报表
2006年11月22日,河北省灵寿县农民王三妮精心打磨着他亲手铸造的那尊"告别田赋鼎"。国家免除农业税的政策,给王三妮带来了实惠,也给他带来了铸鼎的冲动。于是,历经一年多时间、由他自己设计铸造的"告别田赋鼎"面世。"告别田赋鼎"由青铜铸造,通高99厘米,最大直径82厘米,重252千克。鼎腹上部是《告别田赋》铭文,共计560字。文中历述田赋的变迁以及农民生活的变化。鼎腹下部刻四海水纹,高浮雕龙、瑞兽。龙与兽由祥云围绕,寓意国泰民安、社会和谐。
乾坤转,天地变,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经人大通过,向全国农民宣布,从二〇〇六年一月一日起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两千六百年的田赋,并且还让国家反哺农业。这是史无先例的开端,这是改革开放和"三个代表"的结晶!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富强的验证!这是党中央和胡锦涛主席治国的伟大举措!这真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的慈爱之心。亿万农民要歌唱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好。亿万农民要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
(节选《告别田赋鼎铭文》)
朝代 制度 发展趋势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汉 编户制度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 魏晋 租调制 唐朝 初期 租庸调制 晚期 两税法 宋 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元 租庸调(北)、两税法(南)、科差 明 一条鞭法 清 摊丁入亩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人丁为主 土地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为主 货币为主
(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繁杂 简单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 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赋役制度的发展变化,经历了赋役并重(秦汉至唐代中叶 )、赋重于役(唐代中叶至明代中叶 )、役并入赋(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的三个阶段。
西周
1937
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
《进口税暂行条例》
国民政府改订新约
新中国
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颁布一系列关税条例
出现
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1840
1927
1928
废除国内税
统一国境边税
1949
民国初年,坐落于上海就将路外滩海关大楼前的赫德铜像。
1843年,中英双方在香港议定新税则并予以公布。新税则有三大特点:第一,将中国关税税率降得很低。第二,中国土货的出口税率高于洋货的进口税率。第二,凡是没有列入税则者,出口货和大部分进口货一律按“值百抽五”征税,另一部分进口货,如香料、木料、铜、铁、铅、锡等一律按“值百抽十”征税。
——据叶风英《失守的国门——旧中国的海关》
赫德曾担任晚清海关总税务司达半个世纪之久代表列强把持我国海关大权,在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
宋子文,宋家长子,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博士。1925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1928——1930年间通过谈判收回关税自主权,使中国有权确定关税税率和监督税收。
受国民革命运动的影响,从1928至1930年,国民政府从外国列强手中收回了自《南京条约》签订就丧失了的关税自主权,以国定关税代替协定关税。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为了顺应民意,要求与各国“改订新约”,要求实现关税自主。刚刚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面对满目疮痍的中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而关税是财政的重要来源。关税自主后,进口税率大幅度提高。进口税率的提高,降低了外国商品在中国的竞争力,而降低出口商品税率,又提高了本国商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总收入1 115 506千元,其中关税收入353 258千元。正常情况下,关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半数以上,有些年度甚至达60%—70%。
——摘编自《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
赋税的概念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课堂总结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华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概念、起源、分类、发展完善
个人所得税制度:概念、起源、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