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选择题
1.《查士丁尼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肯定了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可见,该法典( )
A.为调解复杂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手段
B.具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
C.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D.强调尊重异教徒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是西方两大法律体系。从其形成过程来看,两者( )
A.没有共性B.趋于一统
C.源于国情D.相互对抗
3.《法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共修改过一百多次。例如,1816年,法典中曾经废除了离婚制度,1884年又得以恢复。1970年废除了丈夫是一家之主的规定。法典调整的主要目的是( )
A.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
B.巩固法国革命的成果
C.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D.确立大陆法系的基础
4.1545年12月,基督教第19届公会在德意志特伦特召开。与会者首先肯定了《圣经》的信仰权威作用,但同时也将基督教的传统置于与《圣经》同样的地位,“口传圣经”与文本《圣经》同为信仰的源泉。基督教公会这一做法旨在( )
A.维护“口传圣经”的地位
B.规范基督教的教义
C.扩大基督教会的影响
D.应对宗教改革冲击
5.孟德斯鸠认为,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地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单位)。这一构想( )
A.最早在法国付诸实践
B.易造成行政效率低下
C.遏制了独裁政治形成
D.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
6.新一轮疫情纾困方案立法迟迟无果,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20年8月8日签署四份行政文件,以延长部分过期的财政救助措施。但此举被认为突破了白宫的行政权限,是对国会立法和监督权的挑战。这反映了( )
A.总统权力至高无上
B.特朗普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C.国会处于权力中心
D.美国分权制衡体制的特点
解析:根据美国宪法,国会对于政府财政预算和支出拥有立法和监督权,相关法案需要获两院投票通过,并由总统签署才能正式生效,故选D项;美国宪法至上,排除A项;“但此举被认为突破了白宫的行政权限,是对国会立法和监督权的挑战”更强调分权制衡,排除B项;材料强调分权制衡,并且“国会处于权力中心”说法错误,排除C项。
7.恩格斯指出:“这部革命的法国的法典,直到现在还是包括英国在内的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对这部法典解释正确的是( )
A.体现权力制衡思想 B.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C.建立律师陪审制度 D.以习惯法为其基础
8.有学者在研究西方法律制度时发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从陪审团审判到刑事诉讼确立了诸多原则,如法官独立和中立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不告不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核心目标在于( )
A.维护公民权利 B.坚持权力制衡
C.遵循法律程序 D.保护私有财产
9.罗马法创造了许多黄金法则或文明法则,例如:嫌犯在罪证未确定以前不能被视为罪犯;一切人生而自由;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应得的部分。据此可知,罗马法( )
A.重视道德的约束作用 B.宣扬天赋人权思想
C.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 D.保障人的自由权利
10.以罗马法为基础的私法是德国普通法的主要内容,1900年1月《德国民法典》以7章612条的篇幅对债权关系作了详细的规定。人们称德国对罗马法的继承几乎可以看作是一个整体性的“移植”。材料说明德国民法典( )
A.保留了封建残余 B.属于英美法系
C.具有判例法特征 D.属于大陆法系
11.垄断资本的高度集中使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日益尖锐,资产阶级为保护其利益,需要一批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人为其服务,所以律师队伍迅猛壮大。这表明,近代西方发达的律师制度( )
A.适应了市场竞争激烈的需要 B.客观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矛盾
C.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 D.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12.恩格斯指出:“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解读最准确的是( )
A.中世纪依旧保持着原始和粗野状态
B.中世纪政治按照神学适用原则处理
C.中世纪法律制定依据是基督教神学
D.中世纪的政治和法律服从教会神学
二、非选择题
13.(12分)西方法律制度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 相关事件
英国 1689年《权利法案》
1701年《王位继承法》
法国 1789年《人权宣言》
1791年宪法
1804年《法国民法典》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德国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896年《德国民法典》
美国 1776年《独立宣言》
1787年宪法
依据材料和所学,对西方两个法律体系建设的过程进行历史解释。(要求:结合背景,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选择题
1.《查士丁尼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肯定了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可见,该法典( )
A.为调解复杂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手段
B.具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
C.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D.强调尊重异教徒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解析:由材料“《查士丁尼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可知《查士丁尼法典》明确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要求,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手段,故选A项;《查士丁尼法典》是维护奴隶社会行为规范的法典,排除B项;《查士丁尼法典》为近现代欧美资产阶级立法奠定了基础,排除C项;材料中并未提及异教徒,排除D项。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是西方两大法律体系。从其形成过程来看,两者( )
A.没有共性B.趋于一统
C.源于国情D.相互对抗
解析:由材料“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是西方两大法律体系”可知英美法系是随着英国传统和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而形成,而大陆法系是由于法国王权的强大逐渐形成,两者都是源于国情,故选C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源自于罗马法,排除A项;两大法系并未趋向统一,排除B项;两大法系之间具有共性,不存在对抗,排除D项。
3.《法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共修改过一百多次。例如,1816年,法典中曾经废除了离婚制度,1884年又得以恢复。1970年废除了丈夫是一家之主的规定。法典调整的主要目的是( )
A.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
B.巩固法国革命的成果
C.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D.确立大陆法系的基础
解析:《法国民法典》颁布后不断修改调整,随着女子地位提高,废除丈夫是一家之主的规定,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废除或恢复离婚制度,由此可见,这些调整是伴随着法国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变化而进行的,其目的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故选C项;自由即“个性自由”“保障人权”;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排除A项;1970年的调整与法国革命成果无关,排除B项;材料不能说明《法国民法典》与大陆法系的关系,排除D项。
4.1545年12月,基督教第19届公会在德意志特伦特召开。与会者首先肯定了《圣经》的信仰权威作用,但同时也将基督教的传统置于与《圣经》同样的地位,“口传圣经”与文本《圣经》同为信仰的源泉。基督教公会这一做法旨在( )
A.维护“口传圣经”的地位
B.规范基督教的教义
C.扩大基督教会的影响
D.应对宗教改革冲击
解析:依据材料“与会者首先肯定了《圣经》的信仰权威作用,但同时也将基督教的传统置于与《圣经》同样的地位,‘口传圣经’与文本《圣经》同为信仰的源泉”可知,基督教公会在肯定《圣经》的信仰权威作用的同时,也肯定基督教的传统地位,这一做法是为了应对宗教改革冲击,维护基督教的地位,故选D项;该措施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宗教改革的冲击,维护“口传圣经”的地位不是最主要的目的,A项错误;“口传圣经”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能规范基督教的教义,B项错误;该措施主要是为了稳固基督教会的地位,应对宗教改革的冲击,而不是扩大基督教会的影响,C项错误。
5.孟德斯鸠认为,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地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单位)。这一构想( )
A.最早在法国付诸实践
B.易造成行政效率低下
C.遏制了独裁政治形成
D.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
解析:孟德斯鸠认为立法、司法、行政是相互制约,互相制衡的,君主只掌握行政权,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故选D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最早在美国付诸实践,排除A项;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但并非易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排除B项;三权分立有利于防止专制,但不会遏制独裁政治的形成,排除C项。
6.新一轮疫情纾困方案立法迟迟无果,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20年8月8日签署四份行政文件,以延长部分过期的财政救助措施。但此举被认为突破了白宫的行政权限,是对国会立法和监督权的挑战。这反映了( )
A.总统权力至高无上
B.特朗普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C.国会处于权力中心
D.美国分权制衡体制的特点
解析:根据美国宪法,国会对于政府财政预算和支出拥有立法和监督权,相关法案需要获两院投票通过,并由总统签署才能正式生效,故选D项;美国宪法至上,排除A项;“但此举被认为突破了白宫的行政权限,是对国会立法和监督权的挑战”更强调分权制衡,排除B项;材料强调分权制衡,并且“国会处于权力中心”说法错误,排除C项。
7.恩格斯指出:“这部革命的法国的法典,直到现在还是包括英国在内的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对这部法典解释正确的是( )
A.体现权力制衡思想 B.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C.建立律师陪审制度 D.以习惯法为其基础
【解析】根据材料“法国”“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可知这部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它保护私有财产权,故B项正确;A、C两项是关于国家权力和司法程序方面的内容,与这部法典的内容不符,排除;这部法典是对法国大革命中的一系列法律的总结,并继承了罗马法的精神,故D项错误。
8.有学者在研究西方法律制度时发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从陪审团审判到刑事诉讼确立了诸多原则,如法官独立和中立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不告不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核心目标在于( )
A.维护公民权利 B.坚持权力制衡
C.遵循法律程序 D.保护私有财产
【解析】法官中立是指在诉讼中,法官应当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各方主体以同等的对待,最终保证各方主体诉讼权利的平等;而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不告不理原则指的是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这些原则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故A项正确。
9.罗马法创造了许多黄金法则或文明法则,例如:嫌犯在罪证未确定以前不能被视为罪犯;一切人生而自由;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应得的部分。据此可知,罗马法( )
A.重视道德的约束作用 B.宣扬天赋人权思想
C.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 D.保障人的自由权利
【解析】嫌犯不等同于罪犯、人生而自由、强调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和保证每人应得部分等法则,体现出罗马法注重保障人的自由权利,故D项正确;“罗马法重视道德的约束作用”不能完整体现材料信息,故A项错误;天赋人权是近代资产阶级在启蒙运动中提出的思想,故B项错误;材料中没有体现罗马法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故C项错误。
10.以罗马法为基础的私法是德国普通法的主要内容,1900年1月《德国民法典》以7章612条的篇幅对债权关系作了详细的规定。人们称德国对罗马法的继承几乎可以看作是一个整体性的“移植”。材料说明德国民法典( )
A.保留了封建残余 B.属于英美法系
C.具有判例法特征 D.属于大陆法系
【解析】材料“德国对罗马法的继承几乎可以看作是一个整体性的‘移植’”说明《德国民法典》属于大陆法系,故D项正确,排除B项;材料未体现《德国民法典》保留了封建残余,排除A项;C项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排除。
11.垄断资本的高度集中使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日益尖锐,资产阶级为保护其利益,需要一批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人为其服务,所以律师队伍迅猛壮大。这表明,近代西方发达的律师制度( )
A.适应了市场竞争激烈的需要 B.客观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矛盾
C.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 D.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资产阶级为调节因垄断资本的发展而引起的日益尖锐的内部矛盾,需要一批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人为其服务,于是律师队伍迅猛壮大。这表明,近代西方发达的律师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C项正确;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尖锐并不等于市场竞争激烈,排除A项;“客观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矛盾”“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均夸大了律师制度的影响,排除B、D两项。
12.恩格斯指出:“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解读最准确的是( )
A.中世纪依旧保持着原始和粗野状态
B.中世纪政治按照神学适用原则处理
C.中世纪法律制定依据是基督教神学
D.中世纪的政治和法律服从教会神学
【解析】根据材料“一切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可知,中世纪的宗教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很强,政治和法律服从教会神学,故D项正确。
二、非选择题
13.(12分)西方法律制度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 相关事件
英国 1689年《权利法案》
1701年《王位继承法》
法国 1789年《人权宣言》
1791年宪法
1804年《法国民法典》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德国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896年《德国民法典》
美国 1776年《独立宣言》
1787年宪法
依据材料和所学,对西方两个法律体系建设的过程进行历史解释。(要求:结合背景,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解析:首先,结合所学知识对两大法系的概念进行分析,并对国家进行归类,“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表格中英国和美国实行这一法系:“大陆法系”指欧洲大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表格中的法国、德国实行这一法系。其次,结合所学知识,从表格中各国法律文件对相关法律建立和完善的作用角度进行解释说明即可。
答案:示例:西方法律主要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法国为首的“大陆法系”。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1701年《王位继承法》颁布,使英国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在独立战争中颁布《独立宣言》,在美国独立后制定了1787年宪法,构成了“英美法系”,它以判例法为主要特点。主要影响了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先后颁布了《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1804年,拿破仑帝国建立,颁布《法国民法典》,1875年颁布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主要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德国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完成了统一,制定了宪法和民法典,形成了“大陆法系”,它主要是以成文法为主,主要影响了意大利、日本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