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选择题
1.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训,是先辈留与后人的为人处世宝典。明代的《何氏家训》要求,“男子要以治生为急,于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清代的《顾氏家训》告诫后世子孙,“士农工商,须专一业”,还特别规定,对于习贾者,宗族同样给予资助。这反映了当时( )
A.传统社会结构不断解体
B.四民等级观念的固化
C.经济发展导致观念变动
D.重农抑商政策的废除
2.南宋年间一出典人想在土地典出多年后以原价赎回,而求赎时货币已大为贬值,典主不同意,因而成讼。当时法定必须采用纸币交易,法官胡颍判曰:“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于是判决出典人以出典时的铜钱回赎。上述材料反映了( )
A.法律判决随意性强B.司法实践情法兼顾
C.道德观念左右执法D.法制建设渐趋完善
3.明朝时,朝廷规定了由地方府、州、县举行“乡饮酒礼”的内容和程序,既要宣讲“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等内容,也包含“为民读律”的环节。由此可见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 )
A.辩论德治与法治的优劣
B.总结礼仪制度并编制法典
C.鼓励宗族内的扶贫济困
D.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
4.明朝初年在全国设置“申明亭”,定期公示本地犯有罪错人员姓名及其罪错内容,同时各地普遍设立“旌善亭”,定期公布本地慈善节孝事迹。此举( )
A.旨在加强君主专制
B.体现刑用重典思想
C.利于基层社会治理
D.彰显儒学正统地位
5.唐律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这反映出唐律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律严酷B.孝道至上
C.礼法结合D.法律完善
6.下图为汉代“车马过桥”画像砖,画面为二马拉一轺车,一骑吏在车的右后侧跟随。画像砖中的情境( )
A.体现了浪漫主义的创作风格
B.全面再现了汉初社会风貌
C.说明中外文化交流成果显著
D.反映了礼制对社会的影响
7.《汉书》记载文景时期循吏“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尤其是蜀守文翁“仁爱好教化”,通过“选郡县开敏有材者”到京师受业博士,“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所以“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这说明汉代( )
A.儒学已经取得正统地位
B.循吏自觉担负教化之责
C.地方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D.巴蜀成为全国文化中心
8.《尚书·康诰》记载周公认为“殷罚有伦”;荀子说“刑名从商”。由此可知商代的法律( )
A.体现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
B.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
C.对周朝的刑法产生很大影响
D.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法律
9.董仲舒以《春秋》中的事例补充汉代法律;长孙无忌用儒家的经义解释法律,编成《唐律疏议》。这一变化表明( )
A.尊崇儒术已成定势 B.儒学理念渐趋法制化
C.文官阶层主导立法 D.仁政思想等同于法律
10.《大明律》中规定,权势家族犯罪,官吏只得奏闻,不得擅自过问;同时又规定权势家族不得结党营私、侵占民宅、诱卖良人为女婢,否则罪加一等。这体现出明代法律( )
A.对平民的保护形同虚设 B.有利于加强君主的权威
C.权势家族享有种种特权 D.注重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1.周人认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主张“敬德保民”“以德配天”。这表明( )
A.周人的天命观中含有理性成分 B.天神崇拜在周代居于统治地位
C.周人对鬼神世界保持排斥态度 D.周人的世界观具有迷信的色彩
12.关于化外人(外国人),《永徽律》首篇《名例律》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一规定反映了唐朝( )
A.尊华鄙夷的思想 B.天朝上国的心态
C.对外开放的程度与信心 D.农耕文明因包容而发达
二、非选择题
13.孔子提出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主张,在汉代以后逐渐成为历代统治者在处理民间诉讼问题上的一种理想追求,这在各朝的律令、榜文等中均有突出体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唐代 《唐律疏议》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诸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诸部曲、奴婢告主,……皆绞”。
宋代 《宋刑统·户律》在“婚田入务”门中规定:官府只在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日间受理田宅、婚姻、负债等相关民事案件,其余时间不得提起诉讼,成为“入务”。
明代 《钦定户部教民榜文》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清代 《刑案汇览》中载:“奉上谕:御史朱鸿奏杜构讼之弊以息刁风一折所奏甚是,民间讼牍繁多,最为闾阎之患……全由于讼棍为之包谋……著通谕直省审理词讼各衙门,凡遇架词控诉之案,必究其何人怂恿……勒令供明,立拿讼师到案,将造谋诬控各情节严究得实,一切重罪悉以讼师当之。”
——据郭星华《无讼、厌讼与抑讼——对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法社会学分析》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古代统治者“无讼”的理想追求进行评述。(要求:表述成文,逻辑清晰,史实运用准确,观点明确。)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选择题
1.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训,是先辈留与后人的为人处世宝典。明代的《何氏家训》要求,“男子要以治生为急,于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清代的《顾氏家训》告诫后世子孙,“士农工商,须专一业”,还特别规定,对于习贾者,宗族同样给予资助。这反映了当时( )
A.传统社会结构不断解体
B.四民等级观念的固化
C.经济发展导致观念变动
D.重农抑商政策的废除
解析:据材料“于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对于习贾者,宗族同样给予资助”可知,明清时期民间对于经商的人同样重视,结合明清时期经济的发展可知,这一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商人的看法有所改变,故选C项;据所学,明清时期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结构没有解体,排除A项;据材料“对于习贾者,宗族同样给予资助”可知,民间对于经商者予以认可,说明四民等级观念松动,排除B项;据所学,明清重农抑商政策依然实行,排除D项。
2.南宋年间一出典人想在土地典出多年后以原价赎回,而求赎时货币已大为贬值,典主不同意,因而成讼。当时法定必须采用纸币交易,法官胡颍判曰:“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于是判决出典人以出典时的铜钱回赎。上述材料反映了( )
A.法律判决随意性强B.司法实践情法兼顾
C.道德观念左右执法D.法制建设渐趋完善
解析:根据材料“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可知,在处理民间的债务纠纷的时候,法官既考虑了出典人的诉求,也考虑了应当执行的法理,说明司法实践情法兼顾,故选B项;随意性指的是司法审判完全遵循人的意志,不把法理作为司法的依据,材料只是在司法实践的时候兼顾了情理,并非随意司法,排除A项;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和儒家的伦理道德相融合。儒家伦理道德融于法律体系当中,但是司法并非被道德观念所左右,只能说是有一定的影响,排除C项;材料只反映了一个具体的民间诉讼案例,不能说明法制建设是否完善,排除D项。
3.明朝时,朝廷规定了由地方府、州、县举行“乡饮酒礼”的内容和程序,既要宣讲“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等内容,也包含“为民读律”的环节。由此可见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 )
A.辩论德治与法治的优劣
B.总结礼仪制度并编制法典
C.鼓励宗族内的扶贫济困
D.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
解析:乡饮酒礼的内容要宣讲“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为民读律”,说明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和使民众遵守法令,即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故选D项;材料是宣讲而不是辩论,是礼法结合而不是探讨孰优孰劣,排除A项;宣讲不等于总结,“为民读律”不等于编制法典,排除B项;扶贫济困与“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为民读律”无关,排除C项。
4.明朝初年在全国设置“申明亭”,定期公示本地犯有罪错人员姓名及其罪错内容,同时各地普遍设立“旌善亭”,定期公布本地慈善节孝事迹。此举( )
A.旨在加强君主专制
B.体现刑用重典思想
C.利于基层社会治理
D.彰显儒学正统地位
解析:根据材料内容可知,明朝初年在全国各地设置“申明亭”和“旌善亭”,一方面通过“定期公示本地犯有罪错人员姓名及其罪错内容”来有效警示其他人员不敢犯罪,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公布本地慈善节孝事迹”来给其他人员树立榜样,这种做法利于基层社会治理,使得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故选C项;“申明亭”和“旌善亭”是设立在地方上的基层机构,与“加强君主专制”无关,“君主专制”主要涉及皇权与相权的关系,排除A项;在“申明亭”上“定期公示本地犯有罪错人员姓名及其罪错内容”,其目的在于警示他人不能犯罪,不属于“重典”即严厉的刑律的范畴,并且在材料中还述及了“旌善亭”,即表彰那些“慈善节孝”的事迹,排除B项;在“旌善亭”上表彰那些“慈善节孝”事迹属于“以儒治国”的体现,但是在材料中还述及了“申明亭”,即“依法治国”的思想,即“彰显儒学正统地位”并不能全面概括材料之意,排除D项。
5.唐律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这反映出唐律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律严酷B.孝道至上
C.礼法结合D.法律完善
解析:由材料“唐律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可知唐朝的法律中融入了儒家忠孝的理念,说明唐律的主要特点是礼法结合,故选C项;材料并未提及法律的严酷性,排除A项;“孝道至上”表述过于绝对,排除B项;材料强调唐律的特点而非发展阶段,排除D项。
6.下图为汉代“车马过桥”画像砖,画面为二马拉一轺车,一骑吏在车的右后侧跟随。画像砖中的情境( )
A.体现了浪漫主义的创作风格
B.全面再现了汉初社会风貌
C.说明中外文化交流成果显著
D.反映了礼制对社会的影响
解析:据材料“二马拉一轺车,一骑吏在车的右后侧跟随”及图中信息(车上二人,左边(前)一人双手前伸作驾驶状,应为御者,右边(后)一人高冠宽袍,双手怀抱,应是主人)可知反映了礼制对社会的影响,故选D项;“车马过桥”画像砖体现了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排除A项;仅“车马过桥”不足以全面再现汉初社会风貌,说法太绝对,排除B项;材料中仅体现中国文化,无中外文化交流,排除C项。
7.《汉书》记载文景时期循吏“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尤其是蜀守文翁“仁爱好教化”,通过“选郡县开敏有材者”到京师受业博士,“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所以“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这说明汉代( )
A.儒学已经取得正统地位
B.循吏自觉担负教化之责
C.地方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D.巴蜀成为全国文化中心
解析:汉朝地方官员“仁爱好教化”“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表明汉朝循吏自觉担负起教化百姓的责任,故选B项;儒学取得正统地位是在汉武帝时期,排除A项;地方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是在汉武帝时期,排除C项;汉朝时期全国的文化中心是在长安,蜀守文翁“仁爱好教化”,无法说明巴蜀成为全国文化中心,排除D项。
8.《尚书·康诰》记载周公认为“殷罚有伦”;荀子说“刑名从商”。由此可知商代的法律( )
A.体现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
B.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
C.对周朝的刑法产生很大影响
D.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法律
解析:据材料“周公认为‘殷罚有伦’;荀子说‘刑名从商’”可知,周代的法律参照了商朝的法律,故选C项;材料主旨是商代法律的影响,与神权无关,排除A项;据所学,商代是奴隶社会,法律维护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排除B项;材料没有体现商代法律的历史地位,排除D项。
9.董仲舒以《春秋》中的事例补充汉代法律;长孙无忌用儒家的经义解释法律,编成《唐律疏议》。这一变化表明( )
A.尊崇儒术已成定势 B.儒学理念渐趋法制化
C.文官阶层主导立法 D.仁政思想等同于法律
【解析】《春秋》中的事例和长孙无忌用的经义均体现了儒学理念,而这些事例、经义又具有和法律等同的效力,反映了儒学理念渐趋法制化,故B项正确;材料无法体现“尊崇儒术”,排除A项;C项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材料无法体现“仁政思想”,排除D项。
10.《大明律》中规定,权势家族犯罪,官吏只得奏闻,不得擅自过问;同时又规定权势家族不得结党营私、侵占民宅、诱卖良人为女婢,否则罪加一等。这体现出明代法律( )
A.对平民的保护形同虚设 B.有利于加强君主的权威
C.权势家族享有种种特权 D.注重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解析】材料中对权势家族的各种规定主要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故D项正确;材料中主要强调的是对权势家族的法律规定,故A项错误;材料中并未涉及加强君主权威,故B项错误;材料中规定权势家族不得“结党营私、侵占民宅、诱卖良人为女婢,否则罪加一等”,说明权势家族并不享有种种特权,故C项错误。
11.周人认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主张“敬德保民”“以德配天”。这表明( )
A.周人的天命观中含有理性成分 B.天神崇拜在周代居于统治地位
C.周人对鬼神世界保持排斥态度 D.周人的世界观具有迷信的色彩
【解析】根据材料中的“事鬼敬神而远之”“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等信息可知,周人更加关注人的世界,对待鬼神更加理性,故A项正确;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在周代居于统治地位的不是“天神崇拜”,排除B项;材料中对鬼神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并非排斥,排除C项;迷信色彩在材料中并未体现,排除D项。
12.关于化外人(外国人),《永徽律》首篇《名例律》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一规定反映了唐朝( )
A.尊华鄙夷的思想 B.天朝上国的心态
C.对外开放的程度与信心 D.农耕文明因包容而发达
【解析】材料中规定外国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反映了唐朝在尊重各国法律的基础上重视对外国人的管理,这是唐朝强大和开放的表现,故C项正确;“各依本俗法”反映唐朝对外国人的尊重,“尊华鄙夷”“天朝上国”说法错误,排除A、B两项;D项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
二、非选择题
13.孔子提出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主张,在汉代以后逐渐成为历代统治者在处理民间诉讼问题上的一种理想追求,这在各朝的律令、榜文等中均有突出体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唐代 《唐律疏议》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诸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诸部曲、奴婢告主,……皆绞”。
宋代 《宋刑统·户律》在“婚田入务”门中规定:官府只在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日间受理田宅、婚姻、负债等相关民事案件,其余时间不得提起诉讼,成为“入务”。
明代 《钦定户部教民榜文》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清代 《刑案汇览》中载:“奉上谕:御史朱鸿奏杜构讼之弊以息刁风一折所奏甚是,民间讼牍繁多,最为闾阎之患……全由于讼棍为之包谋……著通谕直省审理词讼各衙门,凡遇架词控诉之案,必究其何人怂恿……勒令供明,立拿讼师到案,将造谋诬控各情节严究得实,一切重罪悉以讼师当之。”
——据郭星华《无讼、厌讼与抑讼——对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法社会学分析》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古代统治者“无讼”的理想追求进行评述。(要求:表述成文,逻辑清晰,史实运用准确,观点明确。)
解析:据表格内容可知,《唐律疏议》不许以下告上,特别不许状告长辈;宋明清时期都对不允许诉讼进行了规定。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可以从这种“无讼”现象出现的背景、在社会上的表现,以及其影响三个角度进行论述。从背景看,这种现象根植于古代小农经济,与宗法观念及儒家思想都有密切关系;从表现看,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包括限制民众的诉讼时限、重视强化乡里宗族的民间调处,以及立法打击民间讼师等;从影响看,积极方面能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消极方面则其实属统治者对社会争讼现象的消极回避,无助于矛盾解决且难以实现。
答案:层次1:说明古代统治者追求“无讼”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若从通过借助伦理纲常限制诉讼对象、限制民众的诉讼时限、重视强化乡里宗族的民间调处,以及立法打击民间讼师等各种举措,引导、抑制民众对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行为,以追求“无讼”的理想治理状态等角度阐述,表述合理即可。
层次2:说明古代统治者追求“无讼”的主要原因。若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是其经济根源;中国古代宗法观念根深蒂固;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伦理纲常的深远影响;统治者提倡以德治国,推行社会教化等角度阐释,表述合理即可。
层次3:说明古代统治者追求“无讼”产生的历史影响。若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社会讼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它实属统治者对社会争讼现象的消极回避;客观上无助于矛盾解决,随着经济发展、人口膨胀和社会矛盾的加剧,“无讼”终究难以实现等角度阐释,表述合理即可。如从其他角度论述,言之成理也可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