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课后习题
一、选择题
1、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2、假如你是古罗马的一位执政法官,当你遇到以下的案子时,你判为合法的是?
①一个奴隶为他的主人工作了20年后,要求主人给予他自由,他的主人却不答应?
②某自由民要求他女儿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
③某平民擅自将他富裕的大儿子财产的一部分,分给了他的小儿子??
④一个拥有100个奴隶的贵族,在急需劳动力的收割季节,到市场上卖了20个奴隶,赚取了一大笔钱?
①②④???B、①②?? C、①④?????D、②④?
西方法律大多继承了古罗马法。古罗马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今天仍然起作用的有?
①陪审制度?②律师制度?③“不告不理”的原则?④三权分立的原则?
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②③?????D、②③④?
4、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这样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对此,正确的理解是
A.为德国法西斯的对外侵略提供借口???B.罗马法具有深远的影响力?
C.罗马是一个酷爱侵略的国家??????D.罗马法适合所征服的地区?
5、从罗马法的产生发展过程,可以清晰看到人类社会法律的产生和演变的发展过程。罗马法发展的过程中,合乎逻辑的演变是?
A.习惯-习惯法-法—法律总结????B.法律理论—习惯-法-习惯法?
C.法-习惯-法律总结—习惯法????D.习惯法-习惯总结—习惯-法?
6、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这主要反映了古罗马民法?
A.强调证据第一????????B.主张重罪轻罚?????????
C.纵容犯罪??????????D.维护贵族利益?
7、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塞罗说:“如果人们之间的协调性能得到维护,郡么人类便可以像神一样的生活。”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古代东西方思想家的共同追求。古代罗马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是通过?
A.树立皇帝的权威????B.宣扬人文主义思想????
C.制定完善的法律??? D.传播基督教教义?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的反映的实质是??
《十二铜表法》十分严酷野蛮?????B.极力维护私有财产?
C.此法典保护了雅典人民的利益?????D.重视良好道德的培养
二、非选择题
9.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二??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 ——引自《历史?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
材料三?“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奇异、神秘、壮观、肃穆??其中有不少城市还因为风格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个词,产生角逐。??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余秋雨《行者无疆》?
请回答:?
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
?
依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分析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三这一观点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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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中国历代有卷册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东罗马帝国《民法大全》?
材料三??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请回答:?
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法律的基本特点。
从材料一、二可以看出,东罗马帝国和古代中国在皇权与法律的关系上具有什么相同点?
?
材料三认为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与材料一、二相比,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哪里?请简要评价罗马法的地位。
?
参考答案:
1-8:BCABA ACB
9.(1)平等;人权;理性;法律至上;正义。?
(2)影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以罗马法为基础;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一些诉讼原则源于罗马法。
原因:近代欧洲国家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的确立,罗马法的成熟、完善应用性强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世界文明具有多样性;罗马的伟大首先表现在它制定了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留下了永恒的法律精神。其次表现在从一个蕞尔小邦发展成地跨三洲、水兼四海的超级帝国。
10.(1)特点:法律繁多,但仅仅是维护封建皇权统治及各种特权的工具;法律的界限模糊,法自君出,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2)相同点:皇权至上,皇帝的命令成为法律的来源之一,具有绝对的效力。
(3)指导原则:自然法。
表现:强调自然法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认为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地位: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课件56张PPT。人教版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高中历史必修一第6课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2.《万民法》的形成
3.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三、罗马法的历史影响
1.对古罗马的影响
2.对近现代的影响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元老院罗马市苑(局部)复原图元老院艾米利亚大会堂 罗马共和国实际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元老院。罗马早期共和国显然是贵族共和国。政权完全掌控在贵族手里。执政官等政府的公职和元老院都由贵族充任。
贵族还在司法、土地分配、战利品的分配、债务、诉讼等方面都握有绝对的权利。
至于平民则完全处于政治上无权的地位。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一个在罗马与萨比尼人的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平民将校的倾诉:
我的家本来是住在罗马城郊,在一次战争中房屋被敌人放火焚烧,家中仅有的一点财产也被敌人洗劫一空,而我所耕耘的田园也被敌人的兵马踏为平地,可是国家对我所征的税捐并不因此而减轻。我为了使全家免于饥饿,只好向贵族地主借高利贷,后来由于无力偿还这笔巨款,两个儿子已经被贵族债主硬抢去做奴隶。
—— 冯作民《西洋全史》 平民因不堪忍受债务奴役举行集体撤离,他们来到离罗马不远的“圣山”,并准备在那里定居建国。罗马因平民离去而实力锐减,大有被邻国吞并的危险。贵族只得让步,减轻平民的债务负担,允许平民选出保民官两名,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有权否决执政官与元老院提出的对平民不利的任何决议……在平民的努力下,罗马政府被迫于公元前450-前449年颁布了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
——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卷》 在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中,贵族为什么会对平民让步?有什么表现?探究活动一 平民因不堪忍受债务奴役举行集体撤离,他们来到离罗马不远的“圣山”,并准备在那里定居建国。罗马因平民离去而实力锐减,大有被邻国吞并的危险。贵族只得让步,减轻平民的债务负担,允许平民选出保民官两名,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有权否决执政官与元老院提出的对平民不利的任何决议……在平民的努力下,罗马政府被迫于公元前450-前449年颁布了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
——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卷》 在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中,贵族为什么会对平民让步?有什么表现?探究活动一 在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中,贵族为什么会对平民让步?有什么表现? 贵族需要平民壮大城邦的实力,保卫城邦。
设保民官维护平民利益,颁布成文法,限制贵族的特权。探究活动一 促使雅典民主制形成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温故求新: 城邦是公民的政治共同体,公民的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就是原来的氏族成员。公民中平民和贵族的斗争,最终导致雅典走上了民主政治之路。 促使雅典民主制形成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温故求新: 贵族显然来源于早期罗马公社各氏族部落中的显贵世家……平民的来源则远比贵族复杂。他们主要由脱离保护关系的依附民、零散迁居罗马的外邦人以及较后被罗马征服的拉丁部落居民组成。他们虽然是自由民,但其地位较为低下……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力的群体……平民和贵族在其他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现象还非常明显。
——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依据材料分析罗马的平民的组成和雅典是否相同?这种相异或者相同的影响如何?探究活动二 贵族显然来源于早期罗马公社各氏族部落中的显贵世家……平民的来源则远比贵族复杂。他们主要由脱离保护关系的依附民、零散迁居罗马的外邦人以及较后被罗马征服的拉丁部落居民组成。他们虽然是自由民,但其地位较为低下……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力的群体……平民和贵族在其他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现象还非常明显。
——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依据材料分析罗马的平民的组成和雅典是否相同?这种相异或者相同的影响如何?探究活动二 依据材料分析罗马的平民的组成和雅典是否相同?这种相异或者相同的影响如何? 不同,罗马平民多数是外来人和被征服者,雅典平民则是原来的氏族成员。罗马平民社会地位比雅典平民低。
影响:(1)雅典形成了容纳全体平民的民主制度,主权属于全体公民;罗马则通过法律来保障平民的基本利益。
(2)雅典维持小国寡民的城邦体制;罗马则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 罗马人所关注的是将人类历史上最宝贵的资源——人,引进到罗马政体之内,因为他们需要军事武力来扩张。这与希腊对公民权相当限缩,不愿与他人分享的观念十分不同,这使得希腊城邦永远都是小型社区,而且往往越来越小。
—— 波里比阿《罗马帝国的崛起》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从习惯法到创生一部新的“成文法”,它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一个新的时代。它把向来由贵族祭司阶层把持的“习惯法”用人人可见的文字公布出来,使司法执法“有明确的文件作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官吏的“武断和专横”……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区分开来,对公民大会的作用、元老院的职能和执政官的权力,都作了一定的规范,有助于达成“共和”的理想。
——摘编自刘招静《〈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起点》
探究活动三 从习惯法到创生一部新的“成文法”,它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一个新的时代。它把向来由贵族祭司阶层把持的“习惯法”用人人可见的文字公布出来,使司法执法“有明确的文件作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官吏的“武断和专横”……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区分开来,对公民大会的作用、元老院的职能和执政官的权力,都作了一定的规范,有助于达成“共和”的理想。
从材料中,你能概括出《十二铜表法》的什么特点?探究活动三特点一: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特权探究活动三第三表 执行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第八表 私犯
二十五、施魔法或以毒药杀人的,处死刑。
你能不能看出来这两则法律条文有什么不同特点? 探究活动三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这条规定在司法过程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和规则。这叫“程序法”。
二十五、施魔法或以毒药杀人的,处死刑。
这条对所犯的罪行规定相应的处罚,叫“实体法”。 探究活动三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权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权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诸法合体,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探究活动三特点一: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特权
特点二:诸法合体,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探究活动三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二、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七、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探究活动三 要式买卖须有具备罗马市民身份的证人5个和司秤1个。其中的司秤则充当着双方中介的角色,以公正的角度去处理。进行买卖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者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铜块作为价金的象征)说:“依照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完后,买受人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即告成立,而买受人也立即取得所有权。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二、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七、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同学们能不能从上面的条文中概括出来你的认识? 西塞罗说:“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这种法治观,在《十二铜表法》中,表现为自由民在财产权利(私法)上的平等,具体体现在契约缔结及财产私有的一些条款上。特点一: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特权
特点二:诸法合体,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
特点三:保护私有财产,财产权平等,尊重契约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2.《万民法》的形成
公元前3世纪以前的所有罗马法律全部属于公民法。所谓公民法就是罗马政府“为了本国公民颁行的法律”。……居住在罗马地区的异邦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广大人民,即使是自由民,也无权享受公民法所赋予的权益。共和国中期,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自由民内部财产分化的加剧,此前的公民法由于很少涉及经济问题而显得不足,……逐渐形成了比公民法范围更为广泛的万民法。
——杨俊明 兰奇光 《古罗马文化知识图本》
依据材料分析《万民法》形成的背景?依据材料分析《万民法》形成的背景?
一、随着版图的扩张,帝国内部民族成分复杂,公民法已经不适用了;
二、帝国内部给地区的商业交往越来越频繁,公民法内容太狭窄,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2.《万民法》的形成
3.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须以兵器而获得,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
——查士丁尼《查士丁尼法典》
按年代顺序编排的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名《法学阶梯》
关于人、物、继承、契约、诉讼等法规《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不同时期法学家的学说和对罗马法的解释《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新律》
查士丁尼在法典编定后颁布的168条敕令《学说汇编》原稿第一页罗马共和国(前5世纪)
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公民法→万民法罗马法
的发展《民法大全》探究活动四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2.《万民法》的形成
3.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三、罗马法的历史影响
1.对古罗马的影响
(一)对于帝国任何地区的公民(自由民)都适用的普遍法律系统,这是历史上最普遍适用的法律系统。要用法规和客观的判决调和社会关系。
(二)便利了商业的发展,为民事和刑事案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罗马法保护私人财产和家庭稳定。
(三)有条理的法律、军事组织和地方自治权的三者结合,保证了罗马长时间的稳定和统一。
——摘编自[美国]斯特恩斯等著《世界文明史》 依据材料,分析罗马法对古罗马国家的统治与社会有哪些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是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客观性的法律系统。
第二,处理民事和刑事问题,便利商业发展,保护私有财产。
第三,调节政治关系,保证罗马统治的稳定。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共和制度
2.罗马的贵族和平民
3.《十二铜表法》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罗马的扩张
2.《万民法》的形成
3.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三、罗马法的历史影响
1.对古罗马的影响
2.对近现代的影响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枉屈一人。
●在一切事情上,在法律事务上更应坚持:公民之间人人平等。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 无罪推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自由谁主张,谁举证 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罗马法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第二,罗马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第三,罗马法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第四,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罗马法又为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楷模,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所遵循的范本。
——摘编自李雅书 杨共乐《古代罗马史》 依据上述材料,分析罗马法在哪些方面对近现代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依据上述材料,分析罗马法在哪些方面对近现代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政治上:促进了资产阶级革命;
经济上: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思想上:民主人权思想的理论渊源;
法律上:近代西方各国法律的范本。 古罗马的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噶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公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同学们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自然法的什么原则? 同学们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自然法的什么原则? 自然法强调正义和公正的理性原则;
人在本性上平等;人享有基本权利;
这些原则和权利都是自然所赋予,当权者无权侵犯。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力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
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 耶林《罗马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