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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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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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8-12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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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背读案】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产生历程:(一)中央集权的加强
1、中央集权加强的时间:15世纪前后
2、原因: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二)专制王权国家出现
1、专制王权国家出现的背景:①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加强;②宗教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2、专制王权国家出现的表现:①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②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③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3、特点:国王往往就是国家,国家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三)民族语言地位上升
1、民族语言地位上升的发展概况:①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形成的英语开始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 ②16世纪,法国规定法律需用法语撰写,法语成为法国官方语言。
2、作用: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四)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渐变为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①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②个人对国家的忠诚逐渐超越国王和宗教;崇拜爱国人士;出现国旗、国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③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2、民族国家的特点:①民族国家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②民族国家主权独立,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1、国际法形成的背景:①国家主权意识加强,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间的利益纷争加剧。 ② 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2、国际法形成的过程:①1625年,荷兰人出版《战争与和平法》,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②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欧洲的混战,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作用:该体系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
1、近代外交制度建立的基础:17世纪时,欧洲各国联系日益密切,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2、外交制度建立和国际法形成的影响: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争端,为减少战争开辟了新的途径。
(三)维也纳体系
1、维也纳体系的含义: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即维也纳体系。
2、维也纳体系的影响:积极: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扩大(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消极:西方各国实行双重标准,导致国际冲突不断,引发一战。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一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2、一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表现:①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②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但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③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二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1、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遭破坏。
2、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表现:①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a.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
b.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的独立和各类国际组织数量的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评价:积极: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展,在多方面颁布了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消极:国际法的实施有很多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退出国际条约,不经联合国授权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世界和平。
【知识拓展】
民族意识: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之一。亦称“民族性格”。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在民族共同地域、民族共同经济生活及历史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往往与民族的历史遭遇和所处地位有密切关系。
民族主义,又称国民主义、国族主义,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也指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利益的认同,旨在追求民族的生存、发展、兴盛,这一观念则起源于人民主权论。
民族国家:是指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乃是欧洲在19及20世纪主导的现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实践,与18世纪欧洲的传统帝国或王国不同,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乃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体。因此,从一个民族构成政体,或者由数个民族经同一共享的政体构成的国族,都是民族国家的可能结合形式。
大国一致原则: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由15个理事国中的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又称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