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含解析) 2024-2025学年高二历史部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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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含解析) 2024-2025学年高二历史部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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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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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8-15 22:04:23

文档简介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基础巩固练]
1.周人在不动摇“天命”的前提下,强调人事的重要性。提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观点,就是既要顺从天意,又要适应人心,才能维持“天命”。因此,天子既要“敬天”,又须“保民”。由此可知,西周时期(  )
A.治国方略的理性成熟
B.民本思想已初具雏形
C.个体意识的普遍觉醒
D.神权思想居统治地位
2.晋文公邀周天子参加践土会盟,《春秋》记之为“天王(天子)狩(视察)于河阳”;臣杀君,子杀父,《春秋》一律写成“弑君”“弑父”,反之,杀掉乱臣贼子则一律写作“诛”。这种写法,被称之“春秋笔法”。由此可见“春秋笔法”(  )
A.注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
B.表达对礼乐秩序的倡导
C.强调对社会变革的赞赏
D.寄寓对中央集权的诉求
3.统治者很早就用法律来治理国家,据《左传》记载,有夏之《禹刑》、商之《汤刑》、周之《九刑》。吕思勉指出,“西周以前,刑法率取秘密主义。至春秋时,则郑铸《刑书》,晋作《刑鼎》,渐开公布刑法之端了”。法律内容由秘密到公开化,这表明春秋时期(  )
A.德治与法治之争终结
B.国家治理方式的进步
C.地主阶级专政最终确立
D.治国理政崇尚严刑峻法
4.下表是秦汉时期颁布的两份法令文献及其中的部分规定。这些规定(  )
规定 法令
免老(达到六十岁的老人)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 不当环(宽宥),亟执勿失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殴詈(骂)父母……弃市(在人们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A.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
B.旨在强化君主权力
C.体现外儒内法的理念
D.注重维护家庭伦理
5.西晋时期,法律规定“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处理亲属相犯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之内的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6.《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周边民族地区和外国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表明唐代律法(  )
A.重视保护财产私有权
B.服务于对外开放政策
C.具有严刑峻法的特征
D.原则性和灵活性兼备
7.宋人笔下涌现出诸多“好孩子”形象。比如,“(赵令赫)幼而秀颖,自异于群儿……记识敏悟,四岁受《孝经》,六岁通《论语》,七岁能为二韵诗。丧父,哀毁如成人”。这表明宋朝(  )
A.儒学逐渐向基层渗透
B.律令儒家化特征明显
C.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D.政府对社会控制松弛
8.王守仁编制并颁行的《南赣乡约》除了以文告的形式澄清了乡约的目的及精神外,还将朱元璋的圣训“六谕”的内容融入其中。自此时起,宣讲“圣谕”便成为乡约的主要内容。由此可知,明朝后期的乡约制度(  )
A.逐步丧失儒学色彩 B.与法律实现了合流
C.推动了乡村的自治 D.凸显出强制性特征
9.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刑部议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若案件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则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例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一规定体现出,清代(  )
A.人身依附关系加强
B.法律判决有随意性
C.定例具有最高权威
D.司法实践律例并用
10.下表为明清时期部分地区制定的乡约条款。由此可知,明清时期的乡约(  )
明《文堂陈氏乡约》 本都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毋许盗砍盗卖,诸凡樵采人止取杂木。如违,鸣众究治
清《婺源县洪村光裕堂公议茶规碑》 凡买松萝茶客入村,任客投主,入祠校秤,一字平称。货价高低,公品公买,务要前后如一
A.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完善
B.提高了乡村社会自治能力
C.维护了个体经济稳定发展
D.有利于维护乡村公序良俗
[素养提升练]
11.(2021·天津卷,1)孔子认为“身正”是为政者的重要品质,“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韩非子主张立法者“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他们这是倡导统治者(  )
A.推行仁政 B.以法治国
C.规范行为 D.监督民众
12.(2021·北京卷,1)祝岁习俗古已有之。《诗经》云:“称彼兕觥(酒杯),万寿无疆。”汉代岁首,皇帝“大朝受贺”“百官受赐宴飨”。民间亦在岁首祭祀,其时全家依次列坐,向家长敬酒祝寿。该习俗(  )
A.出现于战国并兴盛于汉代
B.体现礼仪教化与伦理秩序
C.植根于我国古代商业文明
D.仅是官方举行的庆祝仪式
13.(2022·北京卷,3)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在《丰乐亭记》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14.(2021·湖北卷,4)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15.(2022·海南卷,5)《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16.(2022·天津卷,1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整理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
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基础巩固练]
1.周人在不动摇“天命”的前提下,强调人事的重要性。提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观点,就是既要顺从天意,又要适应人心,才能维持“天命”。因此,天子既要“敬天”,又须“保民”。由此可知,西周时期(  )
A.治国方略的理性成熟
B.民本思想已初具雏形
C.个体意识的普遍觉醒
D.神权思想居统治地位
解析:B 据材料“既要顺从天意,又要适应人心”“既要‘敬天’,又须‘保民’”可知,相比商朝时期的“神本”思想,西周时期更强调统治者对人事的关注,体现了当时从“神本”向“民本”思想的转变,民本思想已初具雏形,故选B项;“天子既要‘敬天’,又须‘保民’”说明当时统治者强调民本的同时,也强调对神权的遵从,说明当时的治国方略尚未理性成熟,排除A项;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更多强调集体意识,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想强调个体意识的觉醒,排除C项;“天子既要‘敬天’,又须‘保民’”说明当时在强调神权的同时,也强调民本思想的重要性,不能说神权思想居统治地位,排除D项。
2.晋文公邀周天子参加践土会盟,《春秋》记之为“天王(天子)狩(视察)于河阳”;臣杀君,子杀父,《春秋》一律写成“弑君”“弑父”,反之,杀掉乱臣贼子则一律写作“诛”。这种写法,被称之“春秋笔法”。由此可见“春秋笔法”(  )
A.注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
B.表达对礼乐秩序的倡导
C.强调对社会变革的赞赏
D.寄寓对中央集权的诉求
解析:B 据材料内容可知,“春秋笔法”本身包含了对人物和事件的评判,对于违反礼乐规定的行为均持否定态度,表达了对礼乐秩序的倡导,B项正确;“春秋笔法”注重以儒家思想为标准评价人物或事件,而不仅仅是注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排除A项;对社会变革的赞赏在材料中无法体现,排除C项;周代并没有建立中央集权,故排除
D项。
3.统治者很早就用法律来治理国家,据《左传》记载,有夏之《禹刑》、商之《汤刑》、周之《九刑》。吕思勉指出,“西周以前,刑法率取秘密主义。至春秋时,则郑铸《刑书》,晋作《刑鼎》,渐开公布刑法之端了”。法律内容由秘密到公开化,这表明春秋时期(  )
A.德治与法治之争终结
B.国家治理方式的进步
C.地主阶级专政最终确立
D.治国理政崇尚严刑峻法
解析:B 材料体现的是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开制定刑法,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说明了国家治理方式的进步,B项正确;材料未涉及德治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排除A项;春秋时期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地主阶级专政尚未正式确立,排除C项;材料体现的是各诸侯国公开制定的刑法,没有具体的刑罚信息,得不出“治国理政崇尚严刑峻法”的结论,排除D项。
4.下表是秦汉时期颁布的两份法令文献及其中的部分规定。这些规定(  )
规定 法令
免老(达到六十岁的老人)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 不当环(宽宥),亟执勿失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殴詈(骂)父母……弃市(在人们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A.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
B.旨在强化君主权力
C.体现外儒内法的理念
D.注重维护家庭伦理
解析:D 据材料可知,秦汉时期,规定老人状告不孝之人,被告者不能被宽宥,同时,殴打辱骂父母者,将在人们集聚的闹市被执行死刑,说明国家通过法律维护家庭伦理,D项正确;材料描述的是维护家庭伦理,没有体现社会矛盾,且与强化君主权力无关,排除A、B两项;外儒内法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实际操作上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与材料中描述信息不符,排除C项。
5.西晋时期,法律规定“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处理亲属相犯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之内的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解析:C 据材料“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可知,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体现出引礼入律,礼法合流,故选C项;为保证法令畅通,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排除A项;约法省禁,即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慎刑慎罚指审慎地量刑和处罚,与材料无关,排除B项;材料与律例无关,排除D项。
6.《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周边民族地区和外国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表明唐代律法(  )
A.重视保护财产私有权
B.服务于对外开放政策
C.具有严刑峻法的特征
D.原则性和灵活性兼备
解析:D “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种区分既照顾了民族地区和外国人的自身特点,也兼顾了唐朝的律法威严,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体现了灵活性,也强调了原则性,故选D项;材料未体现财产关系,排除A项;唐代律法的本质属性是维护统治的工具,而不是服务于对外开放,排除B项;材料所述规定无法判断其惩罚的具体内容,不能说明严刑峻法的特征,排除C项。
7.宋人笔下涌现出诸多“好孩子”形象。比如,“(赵令赫)幼而秀颖,自异于群儿……记识敏悟,四岁受《孝经》,六岁通《论语》,七岁能为二韵诗。丧父,哀毁如成人”。这表明宋朝(  )
A.儒学逐渐向基层渗透
B.律令儒家化特征明显
C.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D.政府对社会控制松弛
解析:A 根据题干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儒家思想在宋代儿童教育中影响很大,并且成为对儿童评价的重要指标,这些都是儒家思想向基层渗透的体现,故A项正确;题干材料没有体现与法律相关的内容,排除B项;题干材料没有体现与乡约相关的内容,排除C项;题干材料没有反映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情况,排除D项。
8.王守仁编制并颁行的《南赣乡约》除了以文告的形式澄清了乡约的目的及精神外,还将朱元璋的圣训“六谕”的内容融入其中。自此时起,宣讲“圣谕”便成为乡约的主要内容。由此可知,明朝后期的乡约制度(  )
A.逐步丧失儒学色彩 B.与法律实现了合流
C.推动了乡村的自治 D.凸显出强制性特征
解析:D 材料中王守仁将朱元璋的圣训“六谕”融入乡约中,宣讲“圣谕”成为乡约的主要内容,这说明明朝后期的乡约制度凸显出强制性特征,故选D项;材料中的“乡约”是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的产物,排除A项;明朝时乡约没有与法律结合,清朝时乡约与法律合流,排除B项;乡约是以儒家思想教化乡里,不是实现乡村自治,排除C项。
9.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刑部议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若案件没有相应的条例依照,则用“比照法”去“比引科断”,例如“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绞”。这一规定体现出,清代(  )
A.人身依附关系加强
B.法律判决有随意性
C.定例具有最高权威
D.司法实践律例并用
解析:D 据材料可知,刑部在定罪量刑时,优先引用案例和条例,然后用“律”,这反映出清代司法实践律例并用,故选D项;据所学知识可知,清朝前期,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而非加强,排除A项;材料中案件是按律、例判决的,不具有随意性,排除B项;据材料“奴婢诽谤家长,比依骂家长律”可知,还是要结合律判决的,不能得出定例具有最高权威的结论,排除C项。
10.下表为明清时期部分地区制定的乡约条款。由此可知,明清时期的乡约(  )
明《文堂陈氏乡约》 本都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毋许盗砍盗卖,诸凡樵采人止取杂木。如违,鸣众究治
清《婺源县洪村光裕堂公议茶规碑》 凡买松萝茶客入村,任客投主,入祠校秤,一字平称。货价高低,公品公买,务要前后如一
A.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完善
B.提高了乡村社会自治能力
C.维护了个体经济稳定发展
D.有利于维护乡村公序良俗
解析:D 据材料“本都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毋许盗砍盗卖,诸凡樵采人止取杂木”“货价高低,公品公买,务要前后如一”可知,地方乡约对生态环境及诚信经营的规定反映出当时的乡约有利于维护乡村公序良俗,故选D项;材料仅涉及明清时期的两地乡约,且内容与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有关,不能反映乡约不断完善,排除A项;材料中只涉及乡约中关于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的条款,不能体现对于乡村社会自治能力的提高,排除B项;材料中只有清朝时期乡约“一字平称。货价高低,公品公买”的内容反映了乡约规定诚信经营,有利于个体经济的发展,但不能全面反映材料信息,属于以偏概全,排除C项。
[素养提升练]
11.(2021·天津卷,1)孔子认为“身正”是为政者的重要品质,“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韩非子主张立法者“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他们这是倡导统治者(  )
A.推行仁政 B.以法治国
C.规范行为 D.监督民众
解析:C 根据“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可得出孔子强调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根据“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可得出韩非子强调统治者要遵守法律。二者分别从礼与法的角度倡导统治者要遵守规则,规范行为,C项正确;A项是孟子的主张,B项是法家的主张,排除;D项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
12.(2021·北京卷,1)祝岁习俗古已有之。《诗经》云:“称彼兕觥(酒杯),万寿无疆。”汉代岁首,皇帝“大朝受贺”“百官受赐宴飨”。民间亦在岁首祭祀,其时全家依次列坐,向家长敬酒祝寿。该习俗(  )
A.出现于战国并兴盛于汉代
B.体现礼仪教化与伦理秩序
C.植根于我国古代商业文明
D.仅是官方举行的庆祝仪式
解析:B 由材料可知,祝岁习俗由来已久,从皇帝到普通百姓都很重视,通过举行各种仪式来体现对君主或长辈的敬意与美好期盼,体现了通过节庆礼仪进行教化和对伦理秩序的认同,B项正确;《诗经》成书于春秋时期,排除A项;该习俗植根于我国古代农耕文明,排除C项;由材料可知,祝岁习俗并不仅仅是官方举行的庆祝仪式,在民间也有,排除D项。
13.(2022·北京卷,3)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在《丰乐亭记》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解析:A 据材料“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有大功于名教”可知,北宋士大夫积极倡行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将礼义教化之风融入民众日常生活,最终起到移风化俗的作用,即注重推行社会教化,故选A项。B、C、D三项均与材料无关。
14.(2021·湖北卷,4)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解析:A 明代大量增补各类“例”辅佐、补充律,有利于司法机构处理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故选A项;“杜绝”说法绝对,排除B项;司法机构按增加的“例”处理新问题,不能确保结果公正与否,排除C项;司法机构按“例”处理新问题,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排除D项。
15.(2022·海南卷,5)《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解析:A 据材料可知,这些治理方式主要是通过礼法规范和乡约教化来维护君王统治,同时通过乡约教化将儒家伦理道德与百姓日常生活相结合,以达到教化百姓的目的,故选A项;礼制和法律是为了约束个人的不法行为,并不是完全消灭个人的私欲,排除B项;材料体现礼法并举,而非先礼后法,排除C项;D项仅体现法律,而未有礼义教化,
排除。
16.(2022·天津卷,1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整理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
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答案:(1)特点:体现封建等级制度;要求规范执法;礼、法、孝结合;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
评价: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维护封建统治;《唐律疏议》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后世影响深远。
(2)变化: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更加注重法律的教化功能;为边疆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
意义:是历代封建法典集大成者;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发展;维护法律政令的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是有力的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