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教学课件)——高中历史人教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上(共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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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教学课件)——高中历史人教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上(共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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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9-02 1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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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科后
唐·孟郊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旧传有诗四句夸人得意者云:‘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挂名时。’”
——宋·洪迈《容斋随笔·得意失意诗》八卷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
与创新
01
02
03
04
目录
扁平风演示模板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三省六部制
巩固练习
01
选官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
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曹操开始尝试新的选人方法。曹丕继任魏王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颁行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P40,历史纵横
(1)察举制不再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失去了社会基础
(2)朝廷选官被世家大族所操纵,干预选官的过程和结果。
(3)曹魏统治者力图强化中央集权
1.背景
一、九品中正制
(1)创立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标准
(4)实质
(5)结果
随着士族的没落,九品中正制在隋朝被废除
曹魏时期(家世、道德、才能)
曹魏
(2)含义
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中正评定人才,越来越依据士人的家世,父祖为高官者,在选举上占了越来越大的便宜。久而久之,门第高者品级就高,门第低者品级就低,朝廷任命中正官时,往往要征求本地出身的高官们的意见,连中正本身的公正性也逐渐丧失。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的局面。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2.概况
一、九品中正制
咏史
作者:(西晋)左思
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 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 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金张藉旧业,七叶珥汉貂。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
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唐)房玄龄等《晋书·段灼传》
根据教材内容和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述九品中正制的影响。
3.影响
(1)积极: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2)消极:演变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原因: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
二、科举制
1.背景
(隋唐)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隋唐两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起来了。
——《中华文化史》
在士族的长期压抑下,这些下层士人始终地位卑下,他们既无悠久的家世可以炫耀,也无深厚的社会背景可以依恃,但他们入仕从政的愿望却十分强烈……士族长期垄断选举,明显地侵害了寒族的利益,然而仅就寒族来讲,他们无力发动选举制度的变革,要完成这一变革,改变自己的地位,必须依恃君主即皇权的力量。而要想君主来发动选举制度的变革,其前提是这一变革必须符合君主自身的利益要求。所谓君主的利益,从根本上讲就是重建并不断强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
——陈秀宏《唐宋科举制度研究》
二、科举制
2.发展历程
隋文帝
采用分科考试
隋炀帝
设置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武则天
首创殿试和武举
唐太宗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二、科举制
3.评价
这一制度,中国推行了近两千年之久;他们通过考试,品评人才的优劣,为政府机构配备文官……这一制度达到充分发展时,是由一系列考试组成的。
——斯塔夫利阿诺斯《全球通史》
自经此项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
——钱穆《国史新论》
……但是科举选官的范围较之九品中正制要广泛得多,一般地主子弟均有资格参加科举,这对排除当时门阀士族的残余势力,提高官员素质和改善吏治,都有着一定的进步意义。
——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扩大统治基础
选官权力改变
积极:
(1)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加速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2)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促进社会重学风气形成。
(3)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利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4)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二、科举制
3.评价
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是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这种制度虽然使中国保持了上千年的稳定,但是它同样也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摘编自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
——(明)顾炎武:《日知录》
消极:
(1)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
(2)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3)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
三、选官制度的发展
古代中国选官、用官制度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样的?
选官方式 盛行时期 选官标准
世官制 夏商周 血缘
军功爵制 秦国、秦朝 军功
察举制 汉朝 德才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出身门第
科举制 隋唐至明清 考试成绩
选拔方式日趋严密、科学;选拔标准渐趋公平、公正;
选官的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由注重门第到注重才能。
02
三省六部制
一、沿革
(汉)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夺宰相权。晚年又用中书。(曹)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东晋则侍中始优。下逮(南朝时)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
——《国史大纲》
(2)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1)魏晋南北朝: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3)唐初: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
①唐太宗时期,扩大宰相任用范围;
②三省宰相于政事堂议事——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
二、概况
政事堂
三省出现了一体化趋势
三、评价
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
——《资治通鉴》
唐代中央官制的特点在于,相权较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主专制;又因宰相是政事堂集体议事,三省又互相牵制,避免了个别宰相专权……唐初,完备了隋朝的三省制度,皇帝与三省互相制约,共同治政,构成了相对和谐的政治体制。
——樊树志《国史概要》
(1)三省之间,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决策失误;
(2)相权三分,彼此牵制。避免宰相专权,加强皇权;
(3)三省与皇帝相互制约,一定程度上节制君权;
(4)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深远影响,是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03
赋税制度
一、概念解析
赋税制度(赋役制度):
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
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春秋时期:齐国“相地而衰征”
鲁国“初税亩”
二、魏晋:租调制
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租调制的基础)
(孝文帝)于太和九年颁布了均田令,主要内容为:授予男女、奴婢和耕牛40至20亩不等的露田,死后应归还于国家;授予男女20至5亩的桑田或麻田,身死不用归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新的租调制,规定钧田民除丁男负担征戍、杂役外,一夫一妇出帛或布一匹、粟二石。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
特点: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三、唐初:租庸调制
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shī)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1)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2)内容:
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3)影响:
①保证了农民生产时间,促进了农业发展;
②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
③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时 间 为丁年龄
北 魏 15-70岁
隋开皇二年 18-59岁
唐武德七年 21-59岁
唐广德元年 25-55岁
足额授田的年龄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司马光《资治通鉴》
田亩税(租):粮食
人头税(调):帛或布
庸:用帛或布代徭役
政局动荡,户籍破坏
赋税没有固定的标准
官府随意加征赋税
百姓不堪重负,逃离土地
原因:唐朝中后期,土地买卖和兼并严重,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锐降。
租庸调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两税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三、唐初:租庸调制
四、两税法
其年八月,宰相杨炎上书奏曰:国家初定令式,有租赋庸调之法……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炎遂请作两税法……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秋夏两征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
——《唐会要·卷八十三》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内容:
(1)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分解到各地征收(“量出为入”)。
(2)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3)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人丁
征税项目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征税次数 旬输月送
征税对象 受田农民
放松人身控制
推动工商发展
资产为依据,减轻农民负担
简化了名目,固定了时间
防止肆意加征,缓和矛盾
扩大了收税对象
增加了财政收入
人丁、资产
户税、田税
不分主客农商
一律纳税
夏、秋两季
四、两税法
(4)积极影响
四、两税法
(4)消极影响
(两税制)把平时征收的税如“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奉”等各种摊派,全部加入两税法中,一并征取。
前者(租庸调制)授田征租之制,后者(两税法)却是仅征租而不授田。故两税制已完全丧失为民制产之精神,造成社会上贫富更加悬殊,土地兼并益发猖狂。
——钱穆《中国经济史》第251页
各项杂税并入两税,税外仍然加征,人民负担进一步加重;
农民失去了国有田产的保障,一旦破产极易失去土地,土地兼并加剧,社会贫富差距扩大。
04
巩固练习
解析:材料“这些高官对乡里清议的私家操纵也因此取得合法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相关势力的选管权,故B正确;A项“中央对地方豪强的妥协”说法片面,排除;C项“实现”说法绝对,不符合史实,排除;D题干不能体现,排除。故选:B。
1.九品中正制明确规定中正官必须是中央政府的在职高官,这实际上是将汉代的乡里清议纳入朝廷选举的轨道,同时,这些高官对乡里清议的私家操纵也因此取得合法地位。由此可知,这规定( )
A.反映了中央对地方豪强的妥协 B.导致选官权从中央旁落到地方
C.实现了政府对民间舆论的控制 D.有助于扩大士族的政治影响力
D
解析:根据“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联系所学可知,科举考试不重家世门第,一律取决于考试成绩,改变了用人制度,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带来了社会阶层的流动,B项正确;选拔了最优秀的官更表述过于绝对,排除A项,科举制选官范围扩大了,并未排除世家子弟入仕排除C项;科举制以考试能力为标准,考试内容为以儒家思想为主,不利于科技水平的提升,排除D项。故选B项。
2.唐朝时期,出身贫寒的诗人孟郊考中进士后留下千古名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说明科举制( )
A.选拔了最优秀的官吏 B.推动了社会阶层流动
C.排除了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了科学技术水平
B
3.737年,唐朝规定每年诸州责士人数上州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北方除院右、河东两道的下州比例较高外,其余各道下州占比均低于20%;而南方除江南东、西两道,其余各道的下州占比均大于50%,黔中、岭南的下州比例达90%以上。由此推知,当时( )
A.科举取士存在地域差异 B.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增强
C.社会门第观念受到冲击 D.行政区域划分存在弊端
A
解析:据材料“每年诸州贡士人数上州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北方除陇右、河东两道的下州比例较高处,其余各道下州占比均低于20%;而南方除江南东、西两道,其余各道的下州占比均大于50%,黔中、岭南的下州比例达90%以上”可知唐代737年科举取士规定按照“州的大小、人数多少”确定科举取士人数,而南北州的大小占比不同,南方小州较多,北方大州较多,这样一来科举取士的人士数量也会出现地域性差异,故选A项;尽管科举取士加强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但是材料只涉及到了录取人数的地域分配,没有涉及到诸如下层平民可以跻身官场这样的阶层流动的信息,无法得出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增强,排除B项;尽管科举取士使社会门第观念受到了冲击,但是材料只涉及到了录取人数的地域分配,没有涉及到寒门地位上升、平民跻身官场、取才不问出身等信息,无法得出社会门第观念受到冲击,排除C项;材料“每年诸州贡士人数上州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只涉及到了录取人数的地域分配,并不能说明行政区域划分存在弊端,唐代上、中、下州的划分主要依据人口多少而定,这也是衡量州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排除D项。
4.唐初,中书、门下两省虽相互制衡,却往往意见相左,互相推诿。于是产生了中书与门下长官共同议事的制度和机构,即政事堂。据此可知,政事堂设立的意图是( )
A.创新中央决策机构 B.强化中央集权
C.提高中枢行政效率 D.分割宰相权力
C
解析:从“却往往意见相左,互相推诿”,所以设立了政事堂,可知政事堂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枢行政效率,C项正确;题干设问是意图,A项只是一种手段,排除;中央集权是指把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与题意主旨不符,排除B项;材料并未涉及宰相权力的问题,无法体现是否分割相权,排除D项。故选C项。
解析:据材料可知,隋和唐初时,宰相之外又以加衔的形式,使一些人参与宰相事务,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D项正确;据所学可知,宋朝文官制度走向成熟,排除A项;三省六部制之下三省分工明确,门下省有封驳权,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一定程度上促进中枢决策科学化,但材料强调的是对相权的分散,加强皇权,排除B项;“推动了相权与君权的平衡”表述错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排除C项。故选D项。
5.隋和唐初的宰相为三省长官,即尚书仆射、中书令、侍中各二人。同时,又以各种加衔,如参掌朝政、平章国计、同知政事等名目参与宰相事务。这一现象( )
A.反映出文官制度走向成熟 B.促进了中枢决策科学化
C.推动了相权与君权的平衡 D.有利于君主专制的加强
D
6.唐初的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即“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唐中期实行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这一改革( )
A.使征税标准由税产变为税丁 B.依托于国家对土地的分配制度
C.使农民的赋税负担越来越轻 D.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D
解析:据本题材料“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唐初的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而两税法以按照财产多少征税头主,人丁征税为辅,有利于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D项正确;两税法的标准由税工后税产转变,排除A项;国家对土地的分配制度,是均田制,排除B项;赋税制度的变化不一定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排除C项。故选D项。
7.两税法将贵族、官吏、商人、地主、农民等群体按资产多寡分为九等户籍,形成“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的纳税原则。这一做法意在( )
A.减轻百姓的赋役负担 B.加强对百姓的人身控制
C.破除森严的等级制度 D.推动社会关系的平等化
A
解析:据本题材料信息得出主要结论:两税法按资产多寡的纳税原则,促使我国古代赋役制度由人头税逐渐向资产税转化,减轻了下层民众的赋役负担,A项正确;按资产多寡纳税放松了对百姓的人身控制,排除B项;税收标准变化没有破除森严的等级制度,排除C项;唐朝时期仍然处于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阶段,排除D项。故选A项。
材料一:材料一 唐人陆贽论及租庸调制时说:“丁男一人,投田百亩,但岁纳租税二石而已。言以公田假人,而收其租入,故谓之租”。租庸调征缴只以丁身为依据,而不计其余,并不考虑农户的实际占有土地情况,其弊端是十分明显的。而且租庸调的征收率由唐朝统一确定,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不变,虽然有其稳定性,但其不能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做出调整,尤其不能根据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变化而主动调整,存有明显的僵化缺陷。唐制规定贵族、官僚户和其他特殊身份之人可以免除租调徭役,而一些人庇荫在这些特权户之下,逃税、避税,使国家征税额也随之减少。公元780年,租庸调制因为实际上的完全“废坏”而被两税法所取代。
——到阳《试论唐代租庸调制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弊端》
材料二 唐代租庸调税制的特点是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在这种税制下,皇室贵戚、官僚贵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逃户流民为了生存投靠地主豪强做荫户,不承担国家的租税徭役。由此,只有30%至50%的户和14%的人口承担国家的全部租税,租税负担处于极不合理状态。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两税法在预算上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则。每年财政经费先计算数额,然后按照各地的土地、人口、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时坚持贫富有差,税负均等。这一原则防止了地方官吏强取豪夺,多收多征,加重民众的负担。
——张帆《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租庸调制推行的基础,并分析租庸调制“废坏”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并说明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答案:(1)基础:均田制。
原因:租庸调制与均田制日益脱节;租庸调制长期僵化;逃税避税现象严重。
(2)背景: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变化:征税标准以资产为主;征税时间固定;税收明目简化;收税对象增加;赋税衡量权进一步上归朝廷。
解析:(1)基础:根据所学知识可知,唐代租庸调制推行的基础是均田制。原因:根据材料“租庸调征缴只以丁身为依据,……并不考虑农户的实际占有土地情况”可知,租庸调制与均田制日益脱节;根据材料“租庸调的征收额由唐朝统一确定,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不变,……不能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做出调整”可知,租庸调制长期僵化;根据材料“唐制规定贵族、官僚户和其他特殊身份之人可以免除租调徭役,而一些人庇荫在这些特权户之下,逃税、避税,使国家征税额也随之减少”可知,逃税避税现象严重。
(2)背景:据材料“只有 30%至50%的户和14%的人口承担国家的全部租税,租税负担处于极不合理状态”并结合所学得出,租庸调制推行的基础是均田制,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税负担不合理,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变化:根据材料“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征税标准以资产为主;征税时间固定;税收明目简化;收税对象增加;根据材料“两税法在预算上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则。每年财政经费先计算数额,然后按照各地的土地、人口、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时坚持贫富有差,税负均等”可知,赋税衡量权进一步上归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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