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题: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型 新授课
学习目标:【唯物史观】 理解民国时期初建共和制和新中国建立共和制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认识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历史解释】 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认识不同历史时期(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国的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特点,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通过教学让学生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增强对国家制度建设的认同感,树立制度自信。
教学重点:中共在根据地的制度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教学难点:民国时期政治制度探索历程的艰难性与复杂性
教学方法:讲述法、材料分析法、探究法
教学准备:课件、导学案、视频资料
教学过程
环节 导入新 课 讲授新 课 教学任务 师生活动 教学设计:幻灯片展示课程标准和学习目标,让学生带着目的进行学习。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 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蒋介石) 过渡设计: 通过时空坐标轴,了解中国民国时期相关政权性质。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建立民主共和制 (1)共和制度建立标志:1912.1.1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2)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目的:限制袁独裁,维护共和 内容:①主权在民;②自由平等;③三权分立;④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探究】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进行简要评价。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指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谍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积极: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②从法律上宣告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局限:存在“因人设法”的现象;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职权不明,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2.北洋政府时期: 概念解析 北洋政府:是指中华民国前期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央政府,也称北京政府。 政党政治:通常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 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尝试: 背景:①辛亥革命后,专制政权土崩瓦解; ②各类政党、社团的建立。 国民党:革命派以同盟会为基础改组,孙中山为理事长,宋教仁为代理理事长主持党务。1912年12月到1913年初国民党在参众两院席位中具有压倒性优势。 共和党:由旧官僚、立宪派组 成,由黎元洪主持。民国初期除国民党外,最重要的党派,拥护袁世凯。 袁世凯复辟帝制 形成:1915年,袁世凯接受“劝进”当上了皇帝。 结果:在革命党人和各界人士的反对下,被迫取消帝制。 失败原因:革命党人和各界人士反对;复辟帝制违背民主共和历史潮流;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军阀割据混战;政治格局混乱不堪 【合作探究】民国初年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史料:民初的政党政治实践之所以会失败……政党自身的严重畸形化,各党派间无休止的激烈竞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基础的薄弱,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深蒂固以及由于国民民主意识的淡薄与参政能力的低下而造成的民众支持力的不足等。除此之外,资产阶级政治精英对政党理念的主观认识与实践,以及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为代议制民主建立所准备的条件的不足,也是不可忽视的两个因素。 ——摘编自《论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 原因:①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较深,国民民主意识的淡薄; ②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小,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 ③政党成立的条件不成熟以及党派间无休止的激烈竞争; ④资产阶级政党政治准备不充分; ⑤中国没有形成适合代议制民主的政治环境,缺乏群众基础 ; ⑥封建势力强大,军阀操控政权。 【真题研做】 “革命程序”论 1924年孙中山发表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集中阐述了他三阶段的政治主张。即国民政府用武力完全占领一个省,即该省进入训政阶段;在此阶段,政府派员训练、协助人民建立一个自治的县,并直接选举县级官员;当一个省所有的县完全自治后,即该省就进入宪政阶段,可以选举省长;当全国有一半的省进入宪政阶段后,即全国进入宪政阶段,颁布宪法,由人民选举新的中央政府,而国民政府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就此解职。孙中山并没有给出三阶段的具体时间表,而是提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训政”时期(1928—1948) 背景: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训政纲领》规定:①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托付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②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治权,托付给国民政府总揽执行。 ③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指导监督国民政府的重大国务。 实质:一党专政 (2)“宪政”时期(1948—1949) 1948年,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 1948年3月,“行宪国大”在南京召开,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在“戡乱时期”,总统“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定,为紧急处分”,而“动员戡乱时期之终止,由总统宣告”。……“临时条款”的通过,满足了蒋介石继续独揽大权、个人独裁的愿望。 ——《中国近代史》 实质:披着“宪政”外衣的独裁统治,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 特点:(1)政权更迭频繁,具有不稳定性。 (2)政治体制复杂多变。 (3)形式上采取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实际上除个别短暂时期外,长期实行专制独裁。 二、中共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1. 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背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 创建: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意义: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政权性质:工农民主专政 2.抗日战争时期:设立边区政府 (1)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 (2)设置各级参议会,边区政府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3)实行“三三制”原则,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 (目的: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意义:(1)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2)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政治基础; (3)为此后政协制度的形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真题研做】 阅读材料,谈谈你对“三三制”原则的认识。 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1日) 答:(1)“三三制”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为争取和团结各阶级抗战而采取的政权组织原则。在抗日根据地各级政权机关从工作人员组成上,中国共产党只占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由党外人士充任。 (2)这一原则突出体现了边区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和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精神。“三三制”原则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扩大了参政议政的群众基础,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思考点】为什么抗日根据地与革命根据地采用了不同的政权模式? (1)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不同: 土地革命时期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和国民党独裁统治作斗争;抗战时期,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做出了调整。 (2)革命主要任务的变化:由推翻国民政府变为团结一切力量,实现全民族抗战,打败日本侵略者。 (3)中国共产党理论认识的深化:随着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的斗争理论和政权建设理论也不断深化。 3.解放战争时期:设置行政区 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 (2)理论建设: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特点: ①人民当家作主; ②民主集中制原则; ③一院制; 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基本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 ②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③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土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调动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意义: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参政热情,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1)历程: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2)特点:①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②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③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设计意图 运用史料,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影响,培养学生的史料实证素养和历史解释能力。 引导学生从城邦制度的特点、公民大会的权力、官员的数量和权力等方面梳理并分析雅典、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的异同
板书设计:
课后作业: 1、整理课堂笔记 2、预习第4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