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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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2.2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9-20 15: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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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第八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案
教学目标
一、了解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将两者的主张放到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分析,培养时空观和唯物史观
二、理解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的趋势,认识中华法系的特点,培养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意识
三、列举宋明清三朝的基层教化措施,理解我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特点,培养历史解释素养和学以致用的意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先秦的德治与法治、魏晋南北朝的律令儒家化、程朱理学
教学难点:程朱理学
教学过程设计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
早期国家
德治:夏商君主及奴隶主可随意残害奴隶;西周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敬天保民
法治:夏《禹刑》、商《汤刑》、西周《九刑》
春秋战国·儒法之争
核心观点:儒家主张德治与人性善;法家主张法治与人性恶
儒家代表人物
①孔子主张统治者要为政以德、克己复礼、节用而爱民、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
②孟子提倡仁政、民贵君轻、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代表人物
①商鞅主张奖励耕战、严刑峻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权益
②韩非主张君主不以礼仪而用法术势驾驭群臣、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儒法具体区别
①历史观:儒家主张法先王(恢复周礼);法家主张法后王(主张变革)
②政治观:儒家主张分封制、恢复世卿世禄制、建立等级制度;法家主张郡县制,建立君主专制、建立官僚体制
③经济观:儒家提倡西周井田制;法家主张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
④法律观: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法家主张一断于法、法不阿贵
社会影响
①儒家德治思想并不适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不利于富国强兵
②法家法治思想有利于富国强兵、君主专制,为秦统一天下奠定理论基础
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制度
秦朝:以法治国,编纂秦律
两汉:沿用秦律,制成《九章律》
魏晋南北朝·律令儒家化:魏明帝在中央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唐朝:《唐律疏议》、律令格式、中华法典确立的标志
社会教化
秦朝:忽视伦理道德
(2)汉朝: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以经注律、伦理道德得到强化
(3)魏晋南北朝:尊卑亲疏(以此维护儒家三纲五常)
(4)唐朝:重视国家礼治、唐玄宗颁布《大唐开元礼》、强化基层教化、重视家训
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制度
两宋:以唐律为篮本编纂《宋刑统》
元朝:对唐宋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以唐律为篮本编纂《大明律》,实践中重视例,开创律例合编体
清朝:沿用《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社会教化
两宋
①程朱理学:南宋后期为正统思想,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与书院讲书在社会广泛传播
朱熹《家礼》《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行为规范
②乡约教化:儒学向基层渗透,《吕氏乡约》成为儒学士人自发教化乡里百姓的范本
元朝:官方忽视伦理道德建设,民间基层乡约教化
明朝:明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的六谕,并引用《大明律》解释,带有强制性
(4)清朝:乡约宣讲改为康熙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圣谕广训,乡约最终与法律合流
板书设计
一、先秦的德治与法治:春秋战国·儒法之争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秦律》、魏晋律令儒家化、《唐律疏议》、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大明律》、程朱理学、乡约教化
课后反思
一、还是没有更好的突出重点,存在面面俱到问题;导致本节课整体上时间还是相对紧张
二、在调动学生和引导学生方面还有所欠缺,形式过于单一,没有进一步深入发掘
三、文献史料一方面数量较少,另一方面质量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