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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
和不同阶段的特征,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
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重点难点:1.选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和阶段特征。
官员考核方式的变化。
监察制度的演变。
西周至春秋的世官制是官位世袭的制度,贵族世代垄断高官。(血缘) (世卿世禄制)
春秋战国:军功爵制
1.官员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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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阐释 军功爵制:军功爵制萌芽于春秋,确立于战国,在秦及汉初期的政治舞台上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内容为不问出身,按士兵立下的功劳赐予相应爵位及其他赏赐,如田宅等。
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鼓励举荐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02
一.秦汉至魏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秦国的军功赐爵表
官爵
二十级:彻侯(爵位和待遇与三公相同)
十九级:关内侯
十八级:大庶长
十七级:驷车庶长
十六级:大上造
十五级:少上造
十四级:右更
十三级:中更
十二级:左更
十一级:右庶长
十级:左庶长
九级:五大夫
八级:公乘
七级:公大夫(爵位和待遇相当于县令)
六级:官大夫
五级:大夫
四级:不更
三级:簪袅
二级:上造
一级:公士
爵位级别
民爵
民爵指授爵后仍是平民身份,官爵指相当某一官职的爵位。
各级爵位赐田、宅数目,以一顷田、九亩宅的比例递增。
斩获敌首一名,赐爵一级,但赐爵者甚少晋升九级以上。
拥有一至四级爵位的人,在军中仍然是“卒”,第五爵位以上才是军官。
材料一: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赐田(顷) 赐宅(亩)
20 180
19 171
18 162
17 153
16 144
15 135
14 126
13 117
12 108
11 99
10 90
9 81
8 72
7 63
6 54
5 45
4 36
3 27
2 18
1 9
(3)秦朝:秦统一后,官吏选拔主要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制度,即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
(4)汉代:汉武帝(公元前134年确立)推行察举制。征辟制
①含义: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
②内容:察举分常科和特科。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品德和才能),如孝廉、茂才等;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等。
③作用:察举制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但容易任人唯亲,荐举人和被荐人形成小集团。
思维点拨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5)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
背景: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
确立:220年,魏王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
内容: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P30史料阅读 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弊端,西晋段灼在上晋武帝表中指出:今台阁选举,涂塞耳日,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晋书·段灼传》
④影响: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后来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逐渐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反映了九品中正制出现了怎样的弊端
知识拓展
门阀政治:门阀士族是以宗族为纽带所形成的封建贵族特权集团,形成于魏晋之际,鼎盛于东晋,从东晋末至南朝逐渐衰落。士族享有特权,把持政权,世代为官,等级严格,标榜门第,构成了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门阀政治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特征。而门阀之外的地主阶层通称庶族,他们政治社会地位低下,只能任低级小官,被排挤在士族上层社会之外。东晋末至南朝,门阀士族衰落,庶族兴起,逐步执掌军政大权。
2.官员管理
(1)考核
①秦汉官员的考核办法主要是上计制。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集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②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虽然曹魏、西晋、北朝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但大都流于形式。
(2)监察
①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
②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刺史品级不高,但权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朝廷规定的监察法规纠举豪强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此后,巡视监察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思维点拨 (1)监察制度的必要性:这是由于君主专制集权的需要,君主一方面大权独揽,另一方面又必须依赖百官进行控制。
(2)监察制度的作用:一是提高行政效率;二是防范官员胡作非为、贪赃枉法。
上计考核制与刺史巡视监察制度是秦汉时期官员管理的重要制度,其作用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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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P27问题思考:上计考核制,把上计考核的结果作为官员赏罚的依据,加强了对官员的管理与控制;刺史制度,对地方巡视监察,有利于澄清吏治,保证官员的廉洁高效,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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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思考
背景: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他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为适应这一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隋唐统治者将科举制作为官员选拔的新制度。
01
思维点拨 科举制度反映了士族地主势力的衰落以及中下地主势力的上升。各阶层知识分子,特别是庶族地主参政,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极大地改变了秦汉至南北朝时期豪强地主垄断政权的局面。
02
1.官员选拔:科举制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内容: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选拔后方可正式任官。
发展完善:两宋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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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
考试内容以儒学经义为主,维护专制统治。明清科举制僵化,八股取士,禁锢思想,考四书五经。扼杀人的创造性,不利于科技发展。
重视才能,轻视品德。
官本位,学而优则仕。
(+《步》P29)
影响:
积极: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官员管理
考核
隋唐官员考核归属尚书省吏部。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唐朝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考核官员,分为九等,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宋朝也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
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唐朝“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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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承唐制设御史台,地方划分路作为监察区。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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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察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官员选拔
元朝
方式: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恢复科举制:随着上层统治者汉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元朝在1313年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了科举制,但仍然时断时续。
录取人数:元朝科举录取人数不多,科举出身者在官员队伍中的人数比例也不高。
考核:明清两朝官员考核制度严密。
明朝考核有考满和考察。
考满是对官员任职期满的考核。官员任现职满三年称“初考”,满六年称“再考”,满九年称“通考”。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考察包括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考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清朝的考课制度,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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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官员管理
元朝的监察机构严密,中央设有御史台,地方设有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明清两朝的监察机构,主要有都察院和六科,合称“科道”,行使监察权。明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御史和给事中都只是正七品官员,品级虽低,但权力很大。
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作为皇帝“耳目风纪之司”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2)监察
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代设独立机构谏院,元代制定整套监察法规。
明清时期的顶峰阶段:中央设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按察使司。至此,我国古代监察制度达到高度的统一和严密。
评价: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它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成为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基于专制制度的制约,其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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