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6张PPT)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社会治理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各国都是通过某种政治制度来实现社会治理的。
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受各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独特性、多样性、相似性。
第一课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先秦时期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
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确立
两汉至清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制度的重构
先秦时期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
史前时代(原始社会)
尧舜禹·禅让制:天下为公(公天下)。
夏商西周(奴隶社会)的政治构建
夏代·王位世袭制:天下为家(家天下)。
夏禹
伯益
夏启
禹建立了我国最早的奴隶制王朝国家夏朝;启继位,打破了原始民主制下的禅让政治传统,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商朝·内外服制:商朝为方国联盟,商王为诸侯之长。
大邑商
小邦
周
鬼方
羌方
危方
人方
夏商西周(奴隶社会)的政治构建
西周·分封制
夏商西周(奴隶社会)的政治构建
1.目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对象:对象多元,姬姓为主。
(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荀子·儒效篇》
同姓(王族):
鲁、燕、卫、晋、
异姓
功臣:
先代贵族:
齐、楚、秦
宋
分封对象
镇守疆土
随从作战
缴纳贡赋
朝觐述职
设官员
再分封
建武装
征赋役
土地和人民
3.分封内容:
4.诸侯义务:
5.诸侯权力:
6.影响:
①积极: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扩大了统治区域;
②消极: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容易导致地方割据。
西周·宗法制:
夏商西周(奴隶社会)的政治构建
含义: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表
里
国
家
夏商西周(奴隶社会)的政治构建
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趋于严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但没有形成高度集权:分封诸侯在封国内有很大独立性,可以进行再分封;
君主权力不是绝对的,受原始民主传统制约;
国人可以通过舆论来影响朝政。
商王——方国联盟,诸侯之长
周天子——天下共主,诸侯之君
春秋战国(封建过渡)的政治重构
旧制度(贵族政体)崩溃——分封制、宗法制
新制度(官僚政体)萌芽——君主专制、郡县制
表现
原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生产力发展,井田制崩溃,封建(小农)经济逐渐形成。
奴隶主贵族衰弱,新兴封建地主崛起,阶级斗争尖锐。
春秋争霸,战国兼并,各国力求富国强兵。
百家争鸣为各国变法提供理论基础。
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确立
秦的统一结束了混乱局面;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逐渐确立;
韩非子法家思想提供理论基础。
1.确立条件:
决策方式
帝位终身
皇位世袭
皇帝独裁
专制主义
管理方式
中央集权
政治集中
经济集中
军事集中
皇帝
皇权
相权
中央
地方
2.表现:
皇帝制度
1.来源: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3.特称:
皇帝称朕
命令称“制”或“诏”
玉印称“玺”
4.总揽全国军、政、财大权:
中央、地方官员由皇帝任免;
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由皇帝控、发;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2.皇位继承: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尽
皇位世袭
皇帝独尊
皇权至上
御史大夫
丞 相
太 尉
奉
常
郎中令
太仆
卫尉
典客
廷尉
治粟内史
少府
宗正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及官府手工业。
丞相——百官之首,协助皇帝管理全国政务;
御史大夫——副丞相,掌管群臣奏章,传达皇帝诏令,监察百官。
太尉——掌管天下兵马(虚职);
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
郡
县
郡守:主持政务,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郡尉:掌军务
监御史:掌监察(中央委派)
大县,设县令;小县,设县长
县丞:县令佐官,典文书及仓狱
三老:掌教化
有秩:掌司法
啬夫:赋税征收
游缴:管治安
亭长:抓捕盗贼
职能同乡,另负组织生产
十亭设一乡
县尉:掌军务
乡
亭
里
十里设一亭
废分封,行郡县制
由来:春秋战国时期,部分诸侯国开始实行;
特点:郡县长官由中央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
废分封,行郡县制
影响:是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中的重要环节;
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标志;
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控制,为后世所沿用。
丞 相
郡
监御史
郡 守
郡 尉
县
县 丞
县令
县长
县 尉
乡
亭
里
秦朝创设文书行政
在秦朝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治理中,文书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官僚机构以文书推行行政管理。秦朝还建立以邮传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以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够传送到全国各地。文献与出土材料均反映秦朝文书十分繁密。秦始皇日夜批阅大量文书,不达到一定的数量“不得休息”。
实行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
充分体现出“家国同治”的特点;
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
官位概不世袭,官吏由皇帝任免、调遣。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特点
君主专制:王权分散——皇帝独裁
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
中央集权:地方分权——中央集权
废分封、行郡县
政治体质:贵族政治——官僚政治
中央、地方各级官员不再世袭,不再封地,
均由皇帝直接任免,由朝廷发放俸禄。
周秦之变
两汉至清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
决策方式
帝位终身
皇位世袭
皇帝独裁
专制主义
管理方式
中央集权
政治集中
经济集中
军事集中
皇帝
皇权
相权
中央
地方
古代君主专制(权力中枢体系)的演变
汉武帝——中外朝制度
侍
中
尚书令
常
侍
中朝
御史大夫
丞 相
太 尉
太
常
光禄勋
太仆
卫尉
大鸿胪
廷尉
大司农
少府
宗正
外朝
决策
执行
位卑权重
司 空
司 徒
司 马
太
常
光禄勋
太仆
卫尉
大鸿胪
廷尉
大司农
少府
宗正
御史台
尚书台
尚
书令
尚书仆射
御史中丞
治书御史
令史
录尚书事
汉光武帝——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位卑权重
帝王 登基年龄
光武帝 30
明帝 30
章帝 18
和帝 10
殇帝 1
安帝 13
少帝 不详
顺帝 11
冲帝 2
质帝 8
桓帝 15
灵帝 13
献帝 9
外戚
皇帝
冲龄即位
皇权
旁落到
宦官
年长后,联合
对付
旁落到
宦官
皇帝
冲龄即位
皇权
旁落到
外戚
年长后,联合
对付
旁落到
宦官、外戚轮流专政,是专制皇权加强的产物,并不是皇权的衰弱,而只是皇权的“旁落”。
——田余庆
魏晋南北朝——三省制
中书省
门下省
尚书省
皇帝
三国时曹操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曹丕设尚书台主持日常事务,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
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待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
起草
决策
诏令
审议封驳
中书省
门下省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尚书省
政事堂
隋唐—三省六部制
铨选考核
户籍财政
礼仪科举
兵籍军令
司法刑狱
工程营建
执 行
特点及作用:
以皇权为中心,相权三分——加强皇权;
彼此牵制,相互合作——提高行政效率;
群相制度——节制君权,减少决策失误。
军政
行政
财政
监察
台谏
御史台
知谏
院
枢密院
(军府)
中书门下
(政府)
三司
(计省)
枢密使
参知政事
同平章
事
户部
盐铁
度支
正
副
枢密副使
正
副
审刑院
知院事
详议官
司法
禁军
三衙
殿前司
侍卫马军司
侍卫步军司
都指挥使司
统
调
北宋——二府三司制
枢密院
御史台
宣政院
大
夫
中
丞
知
院
同
知
同
知
院
使
大宗正府
札鲁忽赤
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
审理蒙古、色目人和宗室案件。
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
司法
军事
监察
佛教
中书省
右丞相
中书令
左丞相
左司
右司
吏部
户司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行政
元——一省六部制
1323—1332年,元朝政局动荡,皇室成员与权相大臣联手参与政变,皇位更迭频繁。泰定帝、天顺帝、元明宗、元文宗、元宁宗先后即位称帝。史称“十年更五帝”。
十年更五帝
明太祖·奠基
明成祖·确立
明宣宗·发展
明神宗·全盛
明——废相、置阁、设监
内阁
六部
司礼监
厂卫
都察院
五军都督府
六科给事中
通政司
掌印
秉笔
东西厂
锦衣卫
大理寺
左都御史
右都御史
副都御史
佥都御史
票拟
决策
批红
执行
呈报
大理寺卿
中左右前后
内阁与司礼监相互倾轧
京城顽主
明武宗
正德
朱厚燳
修仙达人
明世宗
嘉靖
朱厚熜
第一宅男
明神宗
万历
朱翊钧
高端木匠
明熹宗
天启
朱由校
明朝的“怠政”
明朝的“乱政”
东林党争
阉党乱政
明万历时起,朝政日趋腐败,党派林立,党争迭起。东林党是明末以江南士人为主的政治集团。在东林党之外,还有浙党、齐党、楚党、昆党、宣党等,东林党争几乎是东林党与全国朋党集团之争。
掌握“批红权”后,司礼监的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逐渐凌驾于内阁之上。自明英宗开始出现宦官王振专权的局面;后有明宪宗时汪直提督西厂;明武宗时以刘瑾为首的“八虎”乱政;明熹宗时,达到宦官专政的顶峰,魏忠贤称“九千岁”。
吏部
户司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内阁
清初-宣统
军机处
雍正-宣统
议政王大臣会议
皇太极-乾隆
背景:雍正时,为处理西北军务,在皇帝寝宫旁边设立,军机大臣由被指派的朝臣兼职充任。
职责:轮流值班,商议军情,起草或处理机要文书;跪受笔录,上传下达。
特点:简、速、密
影响:提高行政效率,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南书房
康熙-光绪
清——军机处的设立
朝代 措施 趋势/评价
秦 趋势:
宰辅制度:
君主专制:
汉武帝 东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宋 元 明 清 三公九卿制
内外朝
设尚书台
三省制
三省六部制
二府三司
一省二院
内阁制
军机处
皇权不断加强
相权不断削弱
利:统率百官,协助皇帝
处理政务,避免决策失误。
弊:专权乱政、威胁皇权,导致政局动荡。
利:防止分裂,巩固统一;
弊:专制独裁,形成暴政。
决策方式
帝位终身
皇位世袭
皇帝独裁
专制主义
管理方式
中央集权
政治集中
经济集中
军事集中
皇帝
皇权
相权
中央
地方
古代中央集权(地方行政体系)的演变
汉初,郡国并行,王国坐大。
郡
县
太守
最高长官,选用属吏,分曹理事
郡尉
掌军务
郡丞
掌行政
大县,设县令
小县,设县长
县尉
掌军务
县丞
掌行政
王
侯
异姓王
功臣
同姓王
皇族
异姓侯
功臣
同姓侯
皇族
汉初郡国并行图
藏荼
张敖
韩信
英布
吴 芮
彭越
韩王信
汉武帝解决王国问题举措
县
郡
列侯
列侯
庶子
嫡长子
庶子
嫡长子
王侯
王侯
元朔二年(前127年)推恩令
元封五年(前106年)设刺史
十三州刺史
监察诸侯王及地方高官
打击强宗豪右
东汉末年军阀割据
废史立牧
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时任太常刘焉向汉灵帝刘宏建言,提议用宗室、重臣为州牧,在地方上凌驾于太守之上,独揽大权以安定百姓。
州
郡
县
太守
最高长官,选用属吏,分曹理事
郡尉
掌军务
郡丞
掌行政
大县,设县令
小县,设县长
县尉
掌军务
县丞
掌行政
州牧
集一州军政财权于一身的长吏,凌驾于太守之上。
魏晋南北朝——州-郡-县
州
郡
县
太守
最高长官,选用属吏,分曹理事
郡尉
掌军务
郡丞
掌行政
大县,设县令
小县,设县长
县尉
掌军务
县丞
掌行政
州牧
集一州军政财权于一身的长吏,凌驾于太守之上。
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年)废天下诸郡,实行州、县两级制,改变了东汉末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
隋朝废郡,以州统县
唐朝设道,初为监察,后转行政,遂成[道-州-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依据山川形势,划分全国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开始并没有在每道设置固定的官员和办事机构,只是临时差遣中央或地方官员兼任大使去进行巡察,名称有巡察、按察、黜陟、巡抚、安抚、存抚等使,分道有时也不是十个。
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才正式分十道为十五道。即从关内道中析出京畿道,河南道中析出都畿道,山南道分为东、西两道,江南道分为东、西及黔中三道。其余河北、河东、淮南、剑南、陇右、岭南仍各为一道。置十五道采访处置使,三年一替,检察非法。
山川形便
秦汉以来,根据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特征划分地理区域,进而划分行政区域。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域划分的重要原则之一,能够使行政区划与经济、文化区划一致,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容易成为地方割据的有利条件。
唐朝中后期的藩镇割据——内轻外重,干弱枝强
藩镇
亦称方镇,是唐朝中、后期设立的军镇。藩是“保卫”之意,镇是指军镇;
节度使
唐睿宗景云元年(710),设节度大使。景云二年(711),正式设立节度使。
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在边境设置十节度使。
危害
设立之初,各节度使掌管一个地区的军政,后来权力逐渐扩大,兼管民政、财政,掌握全部军政大权,形成藩镇割据,常与朝廷对抗。
知州
通判
转运司
安抚司
提点刑狱
提举常平
漕
宪
帅
仓
监督
文官
州
府军监
县
路
秦 西汉 东汉末年 隋 唐
郡 ↓ 县 郡 ↓ 县 王↓ 侯 州 ↓ 郡 ↓ 县 州 ↓ 县 道
↓
州
↓
县
财
军
行
宋—改道为路,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中书省
行中书省
平章政事
腹里
河北、山西、山东及内蒙古部分地区
府:知府
州:知州
县:知县
路:总管
直辖
派出
元——行省制度·权大而不专
达鲁花赤
犬牙交错
从元代开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这样削弱了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从而使行省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环境,中央比较容易控制。
为了打破南岭之险,采取南北纵切的方法,让湖广行省越过南岭而有广西之地,又使江西行省跨过南岭而有广东之地。
提刑按察使司
都指挥使司
县(一般州)
府(直隶州)
藩司·行政、财政
直属六部、都察院
臬司·司法、监察
隶属刑部、都察院
都司·军政
隶属兵部、五军都督府
承宣布政使司
明初——废行省、设三司
卫
所
省
总督
巡抚
因事而设,事毕而终
清——督抚分寄,中央集权
提刑按察使司
府(直隶州)
县(一般州)
藩司·行政、财政
臬司·司法、监察
承宣布政使司
总督
巡抚
省
古代地方治理的特点
如何处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
朝代 制度 方式
唐中后期-五代十国 藩镇·节度使 过度的地方分权
宋 四监司制度 过度的中央集权
元 行省制度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历史证明:权力过于集中或权力过于分散都无助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要达到权力的有效平衡,最主要的是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形成一种职权明确、权责统一、协调制衡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核心素养渗透
1.早期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变及其历史作用。
(1)转变
①先秦时期的贵族政治是建立在分封制和宗法制以及世卿世禄制基础之上的,由贵族掌握政权的政治制度。贵族世袭官职,世卿世禄。
②官僚政治是建立在官吏的选拔和任命制基础之上,按照职能和职位分工、分层管理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央或地方行政权力体系,包括有关官僚机构的组织运作与官僚的活动及一套完整的制度规定。
③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官僚制取代贵族制,地缘政治组织取代血缘政治组织,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和国家管理方式及政治体制由此建立起来。
核心素养渗透
1.早期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变及其历史作用。
(2)历史作用
①政治: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有利于抵御游牧民族的掠夺,维护中原地区的农耕经济免遭游牧民族的袭扰。
②经济:有利于维护小农经济的稳定。同时,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国家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兴修大型工程。
核心素养渗透
2.先秦政治制度的特点
核心素养渗透
3.中国古代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要措施
核心素养渗透
4.从维护国家统一的视角认识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从分封制、郡县制到行省制,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
(2)郡县制在否定分封制的基础上得到确立和发展,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确立,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后世影响深远。
(3)行省制度有利于各族人民交流和国家统一,促进了民族融合,使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为我国明清以后的地方行政区划奠定了初步基础。
分别提取图一、图二、图三的今天山东省所在位置的行政区划信息,结合所学说明与其相对应的历史时期。
分别提取图一、图二、图三的今天山东省所在位置的行政区划信息,结合所学说明与其相对应的历史时期。
图一:
信息: 山东所处的位置主要隶属河南道。(1分)
时期:唐朝。(1分)
说明: 唐朝时期,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
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后来道变成了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因此图一确认为唐朝。(2分)
图二:
信息: 山东所处的位置当时隶属于中书省管辖。(1分)
时期:元朝。(1分)
说明: 行省制度是元朝创设的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行省,掌管一省政务。行省制打破了“山川形便”,呈现犬牙交错区划格局。而当时的山东则直接隶属中书省管辖,称为“腹里”。因此图二确认为元朝。(2分)
图三:
时期:西汉初。(1分)
信息:山东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东莱郡、胶东国、北海郡、高密国、淄川国、齐郡等郡国并存的现象。(1分)
说明:西汉建立后,地方行政制度沿袭了秦朝郡县二级制,郡是中央政府以下的一级统治机构;同时汉高祖刘邦吸取秦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分封诸侯王驻守各地,从而形成了汉初郡国并行的行政区划格局。因此图三确认为西汉初。(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