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学设计
教学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以深度学习理念审视史料研习,强调“问题性”“思考性”,关注“过程性”“活动性”,以三段五环节教学模式尽可能展现一个真实可感的大历史,促进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提高,学科素养的落地。
教学背景分析
课题及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是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的首篇课文,起着纲举目张的引领作用。法律是国家统治的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两者相辅相成。本课主要学习中华法系和法律儒家化,时序上分为三个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宋元明清时期。本课学习的主线是礼法关系,礼是维护家庭和社会等级秩序的道德行为规范,法是以惩罚为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古代中华法系以其礼法结合的鲜明特色对世界法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生情况分析 学生通过初中历史教材已对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教材叙述较为分散,缺乏系统的知识体系。高二(3)班是实验班,学生学习基础扎实,具备了一定的史料阅读和历史分析能力,对历史学科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在高中课堂上要构建知识体系,抓大放小,淡化枝杈,集中精力在培育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上下功夫。
教学目标
1.能够自主梳理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历史阶段,填写其发展简表,并能提出问题、解答问题。2.能通过案例情境、法律条文、学者论述等分析概括出各个阶段礼法关系的主要特征,并且能运用所学解决新情境下的问题。3.能结合所学探究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成因,并能联系时政理解法治与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教学重点和难点
(一)教学重点中国古代礼法关系的主要特征。教学难点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成因。
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
(一)教学资源 历史图片 多媒体技术(二)教学方法 史料研读法、合作探究法
板书设计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旧案重审:误伤己父案案例: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合论 ——《太平御览》假如你是今天的法官,请谈谈你的判决意向。 谈意见 用今人的视角来评判古代案件,制造认知冲突。不同朝代的判决结果也有很大差异,实质是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在礼法关系上的历史变化。
自主学习 出示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发展的时间轴,让学生自主阅读教科书,在时间轴上标出阶段。之后提问:从礼法之争到礼法结合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什么特征?出示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发展简表,让其根据表格内容提出问题并尝试着解答。 阅读教科书,回答问题 通过学生自主学习,梳理本课的必备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训练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法关系 材料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礼记·曲礼》材料二: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 ,动无非法 。……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 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问题1:儒法两家的治国思想有何不同?在学生回答基础上,继续提问:这一时期最终哪家的治国思想成功了?秦以法家思想完成统一,法家得势。总结春秋战国时期礼法关系的特征是礼法相分、法强礼弱。旧案重审:误伤己父案问题2:假如你是鲁国的法官,你的判决意向是什么?假如你是秦国的法官,你的判决意向是什么? 阅读、思考 情景体验 旨在培育学生运用信息加工方法获取和解读历史信息的能力。运用所学解决具体情境中的问题。鲁国重礼乐教化,秦国重刑法。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礼法关系 汉律决狱旧案重审:误伤己父案案例: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 误伤乙。甲当合论 ——《太平御览》问题3:假如你是汉初的法官,如何判案?判案的依据是什么? 在朝堂之上,以董仲舒为首的儒士集团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春秋决狱材料三:董仲舒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也,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太平御览》 问题4:董仲舒建议如何判案?判案的依据是什么?这表明当时的礼法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唐律疏议》材料四:诸子孙违反教令及供养有缺者,徒三年;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材料五: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 ;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诸谋反及大逆皆斩。材料六: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乃敢包藏凶慝(tè),将起逆心,规反天常,悖逆人理。 ——《唐律疏议》 问题5:分析《唐律疏议》的主要特征。材料七:(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根据以上所学,总结秦汉至隋唐时期礼法关系的特征是:春秋决狱、礼法结合。 情景体验探索争鸣阅读材料分析问题 设置情境,引导学生在体验中认识到汉律决狱:死罪,春秋决狱:无罪。这表明当时的礼法关系是以礼释法,春秋决狱。出示法律原文,分析得出以忠孝为本的礼成为法律条文,体现《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特征,并且用史料再次印证《唐律疏议》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礼法关系 宋元明清时期礼法关系的特征是德主刑辅、明刑弼教,下列材料如何体现出这个特征?材料八:朱熹云:“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义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 ——《大学術义补 总论朝廷之政》材料九:明丘浚说:“可见刑之制,非专用之以治人罪。盖恐世之人不能循夫五伦之教,故制刑以辅弼之。使其子皆孝,为臣皆忠,为兄弟皆友,居上者必慈,与人者则必信,夫必守义,妇必守礼,有一不然,则入于法而刑辟之所必加也。” ——《大学術义补 总论制刑主义》旧案重审:误伤己父案问题6:假如你是明朝的法官,你的判决意向是什么? 阅读材料分析说明 以论证论说明宋元明清时期礼法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在学完必备知识后把所学运用到具体情境中。
四、中国古代乡约教化的变化与特点 材料十: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问题7: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合作探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成因 阅读材料概括说明合作探究 设置此环节意在说明中国古代非常重视把法律通过乡约的方式普及到民间。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引导学生运用唯物史观原理分析成因。
课堂升华 中共中央政治局曾就我国历史上的德治与法治进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是对我国历史上礼法结合精髓的继承和弘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留下了宝贵财富,同时也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联系时政思考感悟 本节课由礼法关系上升到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联系时政进行升华。
教学反思
学生对本课的内容很熟悉,但熟知未必深解,内容设计从知识本位向素养本位过渡。抓住关键问题,设疑增智,集中力量在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上下功夫。课堂容量较大,时间略显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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