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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课 :中华民国的创建
壹 旧邦新造:中华民国的建立
背景:武昌起义胜利后,各省纷纷独立,革命形势的发展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
壹 旧邦新造:中华民国的建立
壹 旧邦新造:中华民国的建立
孙中山就任誓词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 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 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
意义: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是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
壹 旧邦新造:中华民国的建立
亚东开化中华早,揖美追欧,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民国荣光,锦绣河山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
——《中华华民国临时政府国歌》
根据“国歌”内容结合教材所学,归纳“旧邦新造”新在哪些方面?
【新国体、政体】
【新国旗】
【新纪年】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地主阶级独裁君主国
皇帝纪年:宣统三年
民国纪年: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黄龙旗 五色旗
【民国纪年法】
1912年,国民元年
1949年,国民38年
1912年为民国元年
1913年为民国2年
1914年为民国3年
……
1949年为民国38年
民国X年 = 公元Y年-1911
公元Y年 = 1911+民国X年
【新内政】
意义:2.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工业)发展,有利于推动中国近代化进程。
意义:1.
【新外交】
积极性:
试图摆脱屈辱地位,渴望和平对外交往;
局限性:
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暴露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贰 袁氏当国: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黄兴称:“中华民国大统领一位,断推举项城(袁世凯)无疑”,“全国人民决无有怀挟私意欲与之争者”。……在孙中山与袁世凯之间,立宪派选择了后者,帝国主义也选择了后者……但他(袁世凯)具备了孙中山所缺少的财力、武力和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原因】
根据上面材料归纳袁世凯能窃取革命果实的原因。
1.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软弱和妥协;
2.袁世凯为首的旧势力仍然强大。
1912年1月1日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2月12日
宣统皇帝
退位
【过程】
3月
袁世凯在北京就任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4月
临时政府迁往北京
后果: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中国进入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2-1928年)。
叁 “约法三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2月13日,民国的开创者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咨请辞去临时大总统时,曾在咨文的末端提出三项条件:“一、临时政府地点设于商京,为各省代表所议定,不能更改;二、辞职后,俟参议院举定新总统亲南京受任之时,大总统及国务各员乃行辞职;三、临时政府约法(此时尚未制定)为参议院所制定,新总统必须遵守颁布之一切法制章程。”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叁 “约法三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
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 ;
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并负其责任,司法独立等。
【核心内容】
《约法》核心内容体现了哪些政治主张?
主权在民
自由平等
三权分立
行政权
(总统、国务员)
司法权
(”法院“)
立法权
(参议院)
责任
内阁制
可否决参议院法案
任命法官
可宣布总统违宪
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任命法官需参议院确认
原则:
分权制衡
【三权分立】
可制定法律限制总统权力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
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 ;
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并负其责任,司法独立等。
【核心内容】
《约法》核心内容体现了哪些政治主张?
主权在民
自由平等
三权分立
【性质、地位】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价值、意义】
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
观看视频,回答: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
【课堂小结】
壹 旧邦新造:
中华民国的建立
中华民国的创建
背景
新:国旗,国体、政体,纪年,内政外交
贰 袁氏当国: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原因:革命派、袁世凯
叁 “约法三章”: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意义:是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
政治主张:主权在民、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分权制衡)
性质、地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价值、意义: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