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一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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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一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2.1MB
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10-28 0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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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25张PPT)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具有强制约束力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相辅相成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中国
西方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法治和德治都是实现人治的工具和手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西周时期:
德治与法治的思想渊源
1.德治:
西周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
2.法治:
《左传》记载: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九刑基本沿袭商朝的五刑制度(墨、劓、剕、宫、大辟共五刑),又增加了赎、鞭、扑、流等四种刑罚,称以上的九种刑罚为为西周的九刑。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1.背景:
2.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东周时期,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想
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左传·昭公六年》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3.儒家与法家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
学派 人性论 代表 政治主张
儒家 人性善 孔子 “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贵君轻
法家 人性恶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①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
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思维激活
秦国商於县有个黑林沟村,该村是秦国变法的模范村,村长黑九因为儿子参军训练坠崖死了,无法为家里立功光耀门厅,变得意志消沉,无心耕作,在村里开了个酿酒坊,经常拉着后生饮酒大醉。村里人变得越来越懒惰,荒芜了田庄,村里由此没落。县令是个儒家士子,讲究仁政爱民,不忍看到黑林沟人忍饥挨饿,便救济他们。村民一直吃救济粮,不再耕作。商鞅知道后,依法处死了村长和县令,重申新法主张、明确奖惩,让村民重新自励,恢复了往昔斗志。
——整理自孙皓晖《大秦帝国》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
法家思想强调重刑治理国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相反,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4.评价:
①儒家主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②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③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5.结果: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 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材料一: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
材料二: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
——均摘编自《史记》
时代的需求与选择
针对训练
1.(2021·北京高考·1)祝岁习俗古已有之。《诗经》云:“称彼兕觥(酒杯),万寿无疆。”汉代岁首,皇帝“大朝受贺”“百官受赐宴飨”。民间亦在岁首祭祀,其时全家依次列坐,向家长敬酒祝寿。该习俗(  )
A.出现于战国并兴盛于汉代 B.体现礼仪教化与伦理秩序
C.植根于我国古代商业文明 D.仅是官方举行的庆祝仪式
B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礼法逐步结合
时期 特点 表现
秦汉
魏晋
隋唐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
2.汉制成《九章律》;
3.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1.原因:①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2.表现: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3.目的:维护三纲五常
1.撰成《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礼法结合的典范;
2.重视儒家伦理中的“孝”
3.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强化基层教化;
律令并行
律令儒家化
礼法结合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中国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在唐朝臻于成熟,在宋元明清时期也有新的发展与变化,在清末修律以及民初从西方移植新的法律制度后,逐渐解体。
【概念解读】:中华法系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根据材料指出晋律的特色,并结合所学分析上述特色形成的历史原因。
【难点深化】:中华法系
特色:法律的儒家化(或儒家思想渗透法律内容);
用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礼法结合。
原因: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魏明帝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材料: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殷周时期在法律思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逐渐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董仲舒神化皇权、改造新儒学,契合了统治者加强统治、维护大一统的需要。《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自此历朝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付银《中国近代法律观念的转型》
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唐律疏议》的历史意义。
【难点深化】:中华法系
特点:源远流长(或历史悠久);礼法结合;律令儒家化;
以维护专制统治(或维护大一统)为目的。
历史意义: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备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成为此后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




【难点深化】:中华法系
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①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得到了皇帝的支持;
②儒学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
③儒家士人以经注律,以儒学的经典来解释法律,儒家思想进一步注入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之中。




礼法
中国
法:
许慎《说文解字》释为"灋fǎ,解廌zhì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
古代传说中的异兽(一说独角兽),能辨是非曲直。古代法庭上用它来辨别罪犯,它会攻击无理者使其离去。
礼:
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说文》
礼教:即礼仪教化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
礼是礼义,即行为的准则,就像脚要穿鞋子走路,人们要按照礼制行事。礼义之兴,源于敬神,敬神以礼,求神赐福。
针对训练
2.(2022·海南高考·5)《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A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制定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开创律例合编
《大清律例》
①宋朝:
②元朝:
③明朝:
④清朝:
明清继续“以经注法”,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这些一度纳入科考,儒士常以国律教化乡里,约束民众。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基层教化
宋朝:北宋吕大钧兄弟创造乡约;吕大钧撰写了《吕氏乡约》;
明朝:①明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②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③明朝儒学人士常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
清朝:基本延续明朝模式,内容为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用《大清律例》
过程:
原因:
①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广泛传播
②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结果: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吕大均《蓝田吕氏乡约》
思考:宋朝乡约的性质?
儒士教化百姓向善互助
【拓展延伸】乡约
针对训练
3.(2023·高考全国乙卷·27)明初,朱元璋要求百姓邻里之间必须互相知晓丁数、职业,即“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这一措施意在(  )
A.强调农商皆本 B.加强对民间的控制
C.禁止人口流动 D.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B
针对训练
4.(2023·湖北高考·6)鸦片战争后,列强将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清朝原有的法律体系随之发生改变。《北京条约》签订后,清初制定的海禁律例从根本上被打破。1870年,《大清律例》新增打击拐卖人口出洋、允许华民出洋务工的条文。1909年,清政府颁布《大清国籍条例》,以保护海外华侨。上述材料说明(  )
A.清廷改革受西方法律影响明显
B.条约体系与中国国内法关系密切
C.清朝被迫从闭关锁国走向开放
D.清政府通过调整法律以应对时局
D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先秦
德治:西周“敬天保民”——春秋战国儒家的仁、礼
法治:春秋“铸刑鼎”——战国法家“法、术、势”
秦——唐
秦汉:改法为律,律、令皆法
魏晋:律令儒家化
唐朝:《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清
法治:明清律例合编
教化:宋代理学、乡约组织
课堂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