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高一语文人教统编版必修上册知识梳理手册
基础知识
常识积累
费孝通: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主要著作有《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其中,《乡土中国》和《生育制度》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乡土中国》:该书收录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文章,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乡土中国》是一本运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方法分析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著作,其目的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在著作中,作者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同时运用鲜明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地对一些现象或理论进行解释,从多个层面对传统基层社会做了深入剖析,不仅为我们理解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和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而且为我们的文学创作以及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具有非常丰富的价值。
思维方法
本书收录的是费孝通先生整理的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写成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特具的体系:比较视野下的乡土中国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特征的社会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社会性质:底色的“土”与本色的“乡”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义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此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黏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改变,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地保留了下来。
社会交往:乡土社会中的语言与文字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基层社会,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不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社会结构:差序格局中的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在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而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得更多的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熟人”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而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社会秩序:人治、礼治与法治
《礼治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代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这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越来越重要。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作用。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有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摘自“政管学术之家”微信号,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