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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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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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11-01 16: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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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民族国家

国际法的发展
第12课
选必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学习目标】
1.研读文本,能说出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和国际法的形成情况。
2.探究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及原因,并说明国际法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3.联系现实,举例新时期如何处理民族国家关系。
贞德原本是一位法国农村少女,她声称在十六岁时的一日,在村后的大树下遇见天使圣弥额尔、圣玛加利大和圣加大肋纳,从而得到“上帝的启示”,要求她带兵收复当时由英格兰人占领的法国失地。后来她几番转折,得到兵权,于1429年解奧尔良之围,成为了闻名法国的女英雄,后带兵多次打败英格兰的侵略者,更促使拥有王位承继权的查理七世于同年7月16日得以加冕。然而圣女贞德于1430年在贡比涅一次小冲突中为勃艮第公国所俘,不久为英格兰人以重金购去,由英格兰当局控制下的宗教裁判所以异端和女巫罪判处她火刑,于1431年5月30日在法国鲁昂当众处死。20年后英格兰军队被彻底逐出法国时,贞德年老的母亲说服教宗卡利克斯特三世重新审判贞德的案子,最终于1456年为她平反。500年后被梵蒂冈封圣。
民族主义(nationalism),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
民族国家:是指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效忠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
特征:①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②完全自主和领土统一;
③国家认同感;④统一的国内市场;
⑤具有共同的语言和文化认同。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
(一)、中世纪的西欧为什么不能形成民族国家
广大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或者生长于斯的地方集团的忠诚,要么是对基督教的顶礼膜拜……人民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图勃艮第或康沃尔的居民,只是最后——如果实在要说的话——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宗教身份
地区身份
民族/国家身份
形成民族国家的道路上,中世纪的西欧面临哪些障碍?
①思想: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教权高于王权;
②政治:封君封臣制度导致了国家的分裂割据;
③经济:庄园经济,自给自足,未形成统一市场。
教会和封建领主对人们的影响远超世俗王权。
民族国家要产生,就要打击教会和封建领主的力量。
促使世俗王权的强化,继而发展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二)、从“神的国家”到“王的国家”——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
1.西欧专制王权国家形成的背景:
材料一:玫瑰战争(1455—1485年——英国内部的王位继承战争
英国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这两个王室家族争夺王位的斗争中。大批封建旧贵族在互相残杀中或阵亡或被处决,沉重打击了英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为统一铺平了道路。1485,兰开斯特家族取得胜利,并与约克家族联姻,建立都铎王朝。(男爵以上贵族阵亡约65人,中小封建主数以千计,家兵80000余人)玫瑰战争沉重打击了英国的封建割据势力,导致了都铎王朝控制下的强大的中央集权君主制的发展,为统一铺平了道路。
政治:15世纪前后,西欧封建领主势力削弱,封建王权力量得以强化。
材料二: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一个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经济:西欧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
材料三: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主张:"因信称义",信仰的唯一依据是《圣经》简化宗教仪式,王权高于教权。建立本民族教会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使得宗教共同体的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的地位上升。
思想:宗教改革运动打击了罗马天主教廷权威,强化各国的世俗王权,国家和民族认同日益显现。
材料四:1337-1453年,英法两国针对领土及王位继承问题断续进行了长达百年的战争, 发生在金雀花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王国和瓦卢瓦王朝治下的法兰西王国之间,针对法国统治权的战争。战争以英格兰战败告终,法国完成民族统一;英格兰几乎丧失所有法国领地,但也使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百年战争不仅激发了英国民众反对法国国王的“爱国情怀”……使英格兰人意识到他们的特性、统一性和共同的传统和历史,从而缔造了英吉利的民族意识,促进了以激励民族国家的形成。
现实因素:英法百年战争,促进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2)法国:路易十四自号太阳王。秉政前就决心凭借君权神授观念强化绝对君主制。“太阳王”自诩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在给他的孙子的训词中说:“不要让别人来治国,你要自己做主,永远不要有亲信,也不要首相”。路易十四亲政后,立即宣布僧侣会议必须听命于国王,各大臣非经国王同意不得发布任何政令。1664年国王委派官员到各省整治地方官吏,训诚他们效命中央政府。
②1661年—1715,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专制王权达到顶峰。
3)拓展:16~17世纪,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1492年,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建立的最后一个王国格拉纳达王国被打败,西班牙完成统一,持续700多年的收复失地运动胜利结束。
2.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进程:
1)英国: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英王亨利八世因离婚案与罗马教廷闹翻,在议会的支持下,他宣布脱离教皇管辖。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英国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王权与教权合一,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①英国王权专制统治建立
3.特征:
材料一:腓特烈三世(1439-1493)1439年被选为德意志国王,是德意志最后一个由教皇加冕的皇帝。1477年,其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奥地利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材料二:路易十四(1643—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①国王即国家;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②专制王权国家是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
4.专制王权国家产生的影响: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453页
从现代化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是近代社会的起步点。……在这个阶段上,国家统一了,民族自立了,中世纪的混乱状况得以解除。民族国家的第二个阶段,“民族”与王权发生对抗,最终推翻专制王权,法国大革命就是其中的典型。
——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①结束封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促进国家统一;
②国王支持城市工商业发展,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③是早期民族国家的象征,有助于民族认同和国家观念的形成。(专制王权国家为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基础)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为什么从拥戴国王到抛弃国王?
(三)、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背景:
材料一: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徐志强《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①民族语言的形成: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材料二:17、18世纪,西欧的资本主义已经有了较大发展,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日益壮大,他们掌握了越来越雄厚的经济力量,但是封建专制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要结束封建专制制度,资产阶级首先必须做好舆论准备。
②资本主义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要求突破专制王权的阻碍,建立近代民族国家。
材料三:材料三: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反法同盟军队侵入法国。法国人民群情激愤,纷纷组织义勇军开赴前线。义勇军高唱着一支进行曲奔向巴黎,这就是《马赛曲》,它激励着法国人民保卫国家的斗志。一般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法兰西民族诞生和民族主义形成的标志。
——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
材料四:启蒙思想家们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系统的民族主义思想,批判君主专制毫不考虑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剥夺了民众的自由和平等,否认君主是民族和国家的象征……指出只有当臣民成为公民,民族共同体才会存在,祖国才会存在。
③民族意识的觉醒:启蒙运动传播民主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④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2.民族国家产生表现:
(1)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
(由对个人的认同变成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2)各国纷纷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
(3)出现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材料:民族主义作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和精神武器,是一面革命的旗帜,具有很大历史进步性……
但是,民族主义本身却带有不可克服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它的“视野”无法越出本民族(利益)的范围,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潜在的、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如泛日尔曼主义、泛斯拉夫主义等,帝国主义(包括殖民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军国主义等,一定程度上是其衍生物。
正因如此,“当西欧民族国家建成之后,民族主义就转化成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侵略和扩张的学说”。民族主义逐渐蜕变为欧美列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的理论根据和精神动力。
——摘编自赵文亮《民族主义与二十世纪的战争》
3.影响
进步性:
①政治:冲击了中世纪神权一统的局面,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促进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
②经济: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推动了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
③思想:通过国家政策制造了一个统一的民族文化。
④国际关系:民族国家成了欧洲政治的基础,开启现代国际关系的新进程,推动国际法的诞生和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
消极性:①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会导致对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践踏。
②民族主义带有扩张性,会导致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和争夺。
犹太民族发源于古代西亚闪米特(闪族)的一个支脉,公元前18世纪,犹太人在亚伯拉罕带领下迁至迦南地(巴勒斯坦地区古称),被称为希伯来人,意即“河对岸的人”。后迁到埃及尼罗河三角洲东部,公元前13世纪末,又返回迦南地,于公元前11世纪形成了统一的希伯来王国。大卫王时夺取了耶布斯城(耶路撒冷的古称)。后希伯来王国分裂为以色列王国和犹太王国。公元前722年和公元前586年,两国分别被亚述人和巴比伦人所灭。自此犹太民族开始了长达两千多年的流亡生涯……1947年,第二届联大通过181号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阿拉伯国和犹太国两个国家,耶路撒冷市由联合国的特别管理。……以色列与周围阿拉伯国家进行5次中东战争,阿拉伯国家基本以失败告终……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国际法:“即国际社会之法,或者是在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和条约规则。简单说来,是有关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节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相互关系、有一定均束力的法律系统。
——牛津法律大辞典
特征:1.适用主体是国家。
2.它是各国通过协议共同制定的。
3.具有一定约束力。
(一).国际法形成的背景:
材料一:自大航海时代起,由于航海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渐频繁。随着这种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无论是政府间的往来还是民间的跨境贸易往来,以及对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的管理,都开始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领域。
——谢浩然《再论国际法的起源和发展》
材料二:1500年以后,世界历史进入近代。由于许多欧洲国家脱离了教皇控制,争得了独立,形成了近代主权国家之间的新的国际关系。近代国际法随着新的国际关系的产生而在欧洲产生。罗马法对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也同样有重要的影响,在现代的国际法制度当中同样也存在着大量罗马法的痕迹。
材料三:近代民族国家诞生之初,各国以强调各自之主权、扩大本国利益为务,使得武力成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仲裁者,由此而使整个欧洲成为一个你争我斗的决斗场,国对国正如狼对狼的自然状态……呼唤最基本的、普遍的道德戒律与普遍适用的处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显得尤为迫切。
①地理大发现使得各国的联系与交往增加;
②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历史渊源;
③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间利益纷争加剧;
④人们希望通过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二).国际法形成的过程(17世纪至19世纪)
1.奠定基础:
材料: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兰]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
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①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拥有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主权属于君主。
②战争是主权国家的统治者发动的,也应当由他们来缔结和约结束战争,强调了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2.确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背景:中世纪后期,神圣罗马帝国日趋没落,内部诸侯林立纷争不断,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又发展出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加之周边国家纷纷崛起,于1618年到1648年爆发了欧洲主要国家纷纷卷入德意志内战的大规模国际战争,又称“宗教战争”。这场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的矛盾以及宗教纠纷激化的产物,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战争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而宣告结束。欧洲三十年战争使德意志各邦国大约被消灭了25%—40%的人口,其中男性有将近一半阵亡,可谓是十分惨烈,也给了控制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以沉重的打击。
标志: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内容:
①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②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③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是欧洲近代第一个国际关系体系
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3.扩大:外交制度的建立
(1)外交制度的建立:
①表现:17世纪,欧洲国家的君主们派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②作用:为国际关系确立规则;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新途径。
(2)进一步发展:1815年维也纳体系
维也纳体系:1815年,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普、奥为首的战胜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的国际关系体系。
材料:1815年6月,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中失败,随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
材料:维也纳体系有三个突出特点:第一,它在欧洲大陆恢复了旧的专制制度,并通过战胜国财产的瓜分不仅满足了列强的领土野心,而且初步建立起一个新的欧洲大陆的均势。第二,它是一个五极均势结构,依靠英国、法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实力均衡、共同维持着欧洲的稳定。第三,它开始用“会议外交”的方法,通过上述五大国定期举行国际会议,对列强各自的利益和矛盾进行协商解决,从而维护大国的利益。
——摘编自《国际关系史上四大体系的演变》
结合教材和材料概括维也纳体系的特点?对其进行评价?
特点:大国协调、欧洲均势
积极:在维也纳体系下,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另外,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弊端: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4.发展——20世界国家法的发展
(1).一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背景:①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②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表现:
材料: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缔约各方同意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非战公约》
①建立了凡尔赛一华盛顿体系。
②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 —— 国际联盟。
③1928年美、法等国签订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国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评价:
国联:①:有利于增进国际合作,促进各国交往,处理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
②被英、法控制,美国从始至终没参加,苏俄(联)很晚才参加,致使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③“全体一致”原则,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非战公约》只是一纸原则声明。连公约的发起人之一凯洛格本人在私下也承认,公约只有“教育和道德的价值”。况且,列强对公约还提出了各自的保留条件,即各国都拥有自己“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的权利。历史已证明,正是这种所谓的“自卫权”成了帝国主义发动战争的借口。
——曹胜强《二十世纪国际关系史论》
①第一次正式宣布在国家体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一种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而限制国家的战争权,是20世纪20年代和平主义运动的最高成就。
②在国际法上奠定了“侵略战争是国际犯罪”的法律基础,并且在二战后成为国际军事法庭宣判德、日战犯的重要法律依据。
③《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国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2).二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背景: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遭到破坏。
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
表现:①1945年《联合国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③国际法的领域扩展,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大国一致原则: 是 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也称为“一致同意原则”或“五大国一致原则”。这一原则规定,安理会讨论实质性事项并作出决议时,需要15个理事国中的9票可决,且这9票中必须包含 中国、 美国、 英国、 法国和 苏联(俄罗斯)五个 常任理事国的全体。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否决票即可否决决议。
评价:
①积极:国际法的发展对于世界和平和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②局限: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采取 制裁或战争,严重威胁国际和平
时期 体系名称 背景 内容 局限
17世纪
19世纪
20世纪 一战后
二战后 时有大国违约行为(威胁世界和平)
三十年战争
拿破仑战争
一战、
十月革命
二战
国际组织激增
①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原则
②国际会议与谈判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家战争;遵守条约与集体制裁
③近代外交制度建立
①大国协调、欧洲均势
②国际法向美亚扩展
①国际联盟(全体一致)
②《非战公约》
①联合国(大国一致、集体安全)
②国际法领域大为扩展
西方国家采用双重标准,引发一战
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维也纳体系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雅尔塔体系
总结:世界体系的演变
1625
格劳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维也纳体系
领域扩展
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1648
17世纪
1815
奠定
国际法
基础
形成
国际法
原则
扩大国际法的应用范围
1917
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十月革命
1920
1928
1945
1946
国联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非战公约》
外交制度
进一步发展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院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时间轴
知识拓展:晚清时期中国与国际法的接触与运用
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是到达中国的第一个英国外交使团
1861年,清政府设总理衙门,在外交上逐步与国际接轨。(1901《辛丑条约》改为外务部)
丁韪良
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翻译成中文,名为《万国公法》标志着源自西方的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1876年,郭嵩焘率随员出使英国,在伦敦设立使馆,成为中国首位驻外使节。
郭嵩焘
天朝上国→平等往来
朝贡外交→条约外交
逐步设立总理衙门、驻外使节等
西方列强的冲击
与外人的接触中促使外交近代化
外交观念:
外交体系:
外交制度:
1.(2024·沈阳)从11世纪中期到12世纪,法国陆续出现了争取自治权的城市公社运动并得到了法国国王的支持,王权与城市结成联盟,随着国王和平特许状的颁布,各派力量逐渐妥协,斗争得以平息。法国的城市公社运动( )
A.使无产阶级力量得到增强
B.摆脱了封建力量控制
C.有利于早期民族国家形成
D.建立起早期民主国家
C
[解析] 根据材料“法国陆续出现了争取自治权的城市公社运动并得到了法国国王的支持,王权与城市结成联盟”等信息并结合所学可得出,王权和城市结盟,这能够削弱封建领主的势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王权的加强,促进国王的统一事业,有利于法国早期民族国家的形成,C项正确;无产阶级是伴随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出现的社会阶层,与材料时间不符,排除A项;城市得到王权的支持赢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但国王的权力会逐步通过新的方式渗透到城市治理中,城市并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力量的控制,排除B项;城市公社运动使城市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带有一定的民主色彩,但此时处于中世纪,法国民族国家尚在形成中,不可能建立民主国家,排除D项。
2.(2024·池州)当荷兰对陆地殖民扩张之际,格劳秀斯于1625年出版《战争与和平法》。他写道:“荷兰国王以及那些拥有同等权力的人不仅有权惩罚对其自身或其臣民造成直接损害的行为,同时还有权惩处那些对于其他国家及其臣民犯下的、严重触犯自然法和万民法的行为。”格劳秀斯的这一主张意在( )
A.为欧洲国家殖民活动提供法理依据
B.加强政府权威以维护荷兰的海上优势
C.借助惩罚手段制止国王的不当行为
D.强调法律应该绝对服从国家的统治权
A
[解析] 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格劳秀斯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材料关于其主张的惩罚对象是被扩张地区的原住民,认为即便欧洲人没有遭到原住民族的攻击,他们也有权向任何欧洲人视其风俗为野蛮的民族发动战争,以惩罚他们对自然法所犯之罪行,赋予荷兰国王以及那些拥有同等权力的人以“惩罚权”,所以他的观点是为荷兰及欧洲其他国家的殖民活动提供国际法依据,A项正确;格劳秀斯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荷兰的海上优势,排除B项;C、D两项明显不符材料意思,均排除。
3.(2024·滁州)17世纪初期,欧洲爆发的“新教联盟”与“天主教联盟”之间的战争,以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宣告结束。由此,这些国家拥有了边界和政治空间,拥有了可以决定自己相关事务的权威力量,也拥有了捍卫共同体成员权利的主体资格。这反映出( )
A.宗教冲突威胁欧洲安全
B.国家主权原则的确立
C.欧洲大陆上国家的诞生
D.近代国际法的强制性
B
[解析] 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彼此承认在其本国领域内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自主地决定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的国际行为准则。因此根据材料中的“决定自己相关事务的权威力量”“捍卫共同体成员权利的主体资格”可知,这是确立了国家主权原则,B项正确;材料体现的是战争的结束,非威胁欧洲安全,排除A项;欧洲大陆在古代就已存在国家,排除C项;材料体现不出“强制性”,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