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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 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2.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通过领主和佃户的关系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3. 比较西欧庄园农民与中国古代农民的异同。
第 部分
壹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由来
庄园是中世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 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封建主用劳役地租剥削依附农民,并独立进行经营核算的经济单位。 同时,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
思考点:庄园的出现与何制度相关?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实行采邑(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制度,奠定了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起。
2.庄园的兴起与发展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11世纪末12世纪初,荒地的开垦,使部分农奴得到新镇的公民权利。12-13世纪,贸易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14世纪伴随城市兴起,庄园瓦解。
庄园想象图
西欧庄园耕作图
3.庄园的人员构成
领 主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大、小封建主。领主拥有全部土地所有权,拥有庄园的经营权、行政权、司法权。既是经济上的剥削者,又是政治上的统治者(领主一般包括封君、封臣、教会等)
佃 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农奴身份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无领主同意,不可任意离开庄园。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无婚姻权和财产权,农奴身份代代相承。
可转化
领 主
佃 户
征收捐税
权利:
给予佃户份地,不能随意没收农民的领地
义务:
农民:
农奴:
人身自由,拥有自已的生产工具、财产、有份地保有权
缺少甚至无人身自由,依附于领主,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
提供份地
、征税
提供劳役
庄园领主
自由农民
农 奴
4.领主与农奴的权利与义务
(1)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2)领主给佃户提供份地和保护,佃户为领主提供劳役,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①为领主提供劳役
②缴纳磨坊、面包炉等的使用费
③缴纳教会“什一税”
④缴纳“婚姻捐”“继承捐”
佃户的义务有哪些?
思考点:农民和农奴的区别
①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②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可随土地一起出售。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①自营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自营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5.庄园的土地
②份地: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一般每周要在自营地上劳动3天(周工,无偿),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
③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说明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劳役地租。
6.庄园性质(特点):
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而且备有耕畜和各种生产工具。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及专职手工业者,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
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
——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第 部分
壹
庄园法庭
二·庄园法庭
权利及主持人:
审判范围:
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及时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等侵犯领主的行为。
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时间:
地点:
手段:
依据: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习惯法或村法。
材料一:在1350年—1352年间英国约克郡维克费尔德庄园的法庭档卷中,提及农民被罚款的许多事例。如有人偷偷砍伐领主的树木而被罚款,有人因未能及时疏浚沟渠而罚款,有人未能替领主收割谷物而罚款。
合作探究:请根据材料并结合课文内容,分别分析每则材料中庄园法庭所体现出的作用。
① 维护领主的利益。
材料二: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某人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②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材料三: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诉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③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佃户的利益。
封君封臣制度、庄园经济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关系
【提示:交租方式(交什么),人身依附(属于谁),封建主与农民的关系等。】
1.不同点:①西欧庄园的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并需缴纳“什一税”;
中国古代农民主要以实物地租形式向地主交租。(代役租)
②西欧庄园农民依附于领主;中国古代农民依附于国家,人身相对自由。
③西欧庄园是领主式经济,对农民享有行政、经济和司法权;
中国古代是地主式经济,地主只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其他权利。
2.相同点: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简单的生产工具;
都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只进行简单的物品交换;
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试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有何异同?
领主
佃户
西欧庄园
人员构成
土地分配
权利义务
管理方法
庄园性质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自营地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领主
份地
共用地
庄园法庭
自营地收获物;其他捐税费用。
义务劳役,份地维持生活。
法庭职能/审判依据/法庭作用
法庭概况—人员/时间/地点
劳役 地租
课堂小结
课堂训练
(2023·江苏苏州·17)《骑士时代:中世纪的欧洲》中写道,“在领主自营地上,阿布拉黑整天忙于耕作,恨不得有三头六臂。毫无疑问,经常出现在他头脑脑中的是管事和他的助手,他们可以处罚他,甚至鞭笞他,如果认为他偷懒的话”,由此推断,阿布拉黑的身份可能是( )
A.庄园佃户 B.庄园领主
C.城市商人 D.行会学徒
A
(2023·山东滨州·20)欧洲中世纪流行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这种组织既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也是一个独立的政治王国,享有行政权、司法权等权力,国王不能干涉。这种组织是( )
A.西欧庄园
B.自治城市
C.租地农场
D.手工工场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