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二轮复习中国古代史专题课件 14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共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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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考历史二轮复习中国古代史专题课件 14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共9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0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11-14 0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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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9张PPT)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法治 夏商周时期可能已经有法律,如根据《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德治 西周的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叔向反对子产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西周初期的治国方针,统治者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2)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 人性善,主张德治,以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不适用于战国时期 孔子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 统治者要“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主张法治,既能富国强兵,又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商鞅 在秦国变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为保证法令畅通,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韩非主张在法面前,不存在贵族和平民之分,除了君主外,所有臣民一旦触犯法律都必须受到惩处。这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制度的彻底否定。韩非说:“圣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完法。”他认为立法、执法的主体是“圣王”,法律是君主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练习1:战国时期,孟子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韩非子认为“义者,君臣上下之事”。他们所说“义”的实质是
A.中央集权政治的准则 B.衡量道德修养的标准
C.统治阶层的行为规范 D.维护等级秩序的工具
D
练习2:“《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材料反映了该学派
A.主张严刑峻法 B.认为道德与法律界限分明
C.主张礼法并用 D.认为法律须以刑罚为基础
C
练习3:韩非子的老师荀子主张,上天降生百姓不是为了伺候君主的,相反,上天立下君主是为了人民。这一主张体现了
A.法治思想 B.礼治思想
C.仁政思想 D.民本思想
D
(3)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 以法家思想治国,制成秦律
汉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
魏晋 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此后,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三纲五常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应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律令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唐 唐高宗时期的《唐律疏议》是礼法结合的典范,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练习4:《唐律疏议》明文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减免刑罚:第一,70岁以上,15岁以下,以及废疾者,犯流罪以下,收赎;第二,80岁以上,10岁以下,以及笃疾者犯反逆、杀人罪应处死刑的上请;盗窃及伤人者,收赎,其余犯罪皆不论;第三,90岁以下,虽犯死罪,不加刑。这突出体现了唐律
A.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 B.对病人群体量刑较轻
C.维护了社会等级秩序 D.注重对死刑犯的减刑
A
材料:“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
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 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微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 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6分)
关系:唐太宗授命中书省草拟诏令:魏徵作为门下省长官进行审核并驳回不妥的诏令
原因: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礼法结合的典范;唐以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法律;古代亚洲一些国家的立法以此为鉴
(4)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宋邢统》《天圣令》
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的《吕氏乡约》是乡约的范本
乡约,是指在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宋史·吕大防传》:“尝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练习5:自郑国子产“铸刑书”,中国历代王朝都重视成文法的修订。下列古代法律的修订时间排序正确的是
①《永徽律》 ②《问刑条例》 ③《天圣令》 ④《九章律》
A.④①③② B.①③②④ C.①②③④ D.④②③①
A
明清 明朝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从明后期开始,乡约改为宣讲皇帝“圣谕”(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雍正帝《圣谕广训》)。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练习6:朱熹撰修《家礼》,编辑《增损吕氏乡约》,制定了一整套宗法伦理的繁文缛节,涉及祠堂族田、祭祀家法家礼等民间家族制度的主要内容。朱熹的这一做法
A.扼杀人的自然欲求 B.标志理学成为官方哲学
C.促进儒学的世俗化 D.实现乡村基层自主管理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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