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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第9课————————
△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天平表示“公平”,宝剑表示“正义”,紧闭双眼表示“用心灵观察”。“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01
02
03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目录
CONTENTS
01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十二铜表法》
万民法
BC8世纪
罗马建城
BC450年
公民法
习惯法
成文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起源:《十二铜表法》(BC450年)
(1)目的: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2)特点:保护私有财产和贵族利益
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评价:客观上维护了平民利益
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俗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前3世纪起)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3、完备:从零散到体系化-《罗马民法大全》(前3世纪起)
(1)创立: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
BC27年
476年
1453年
罗马帝国时期
东罗马帝国
(2)内容:《查士丁尼新律》《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3)意义: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罗马法的内容或原则 对后世的影响
陪审制度 现代西方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
保护人制度 现代各国的律师制度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体现理性、自由、平等、正义思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渊源
法源于自然 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
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定 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不告不理”原则 “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的原则
巩固练习
“要式买卖”是罗马法中移转所有权的一种古老方式。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欲买之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是我以此铜块买来的”。随后,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宣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这表明罗马法( )
A.以处理经济关系为主 B.深受习惯法的影响
C.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 D.倡导市民恪守诚信
C
(2023全国甲卷)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卖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前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这一变化表明罗马共和国时期(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B.法律注意保护公民的权益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B
强调参与的形式和流程
公民诉讼成本降低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476年
1453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帝国灭亡
中古时期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日尔曼法律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
教会法
11世纪后罗马法复兴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是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是西欧中世纪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具有团体本位、属人主义以及注重法律行为的外部表现等主要特征,以维护封建制度为核心,以“蛮族法典”著称于世。
——朱琳主编《外国法制史》
1.日耳曼法
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成文法的统称
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1)含义:
(2)地位: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2.教会法:
教会制定和颁布的法规
3.罗马法复兴:
促进罗马法的传播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再发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形成
特点:“法官制定的法律”,以判例法为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原则,法官地位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
法官假发象征司法公正与权威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再发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形成
特点: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再发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形成
3.两大法系的比较
法律渊源 立法与司法的关系 法官的地位和作用 代表性国家
不同:
相同:
本质:
思想渊源:
形成背景:
法律渊源:
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受到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深刻影响
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民族统一国家及意识形态为基础
中古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为基础
巩固练习
从1883年到1889年,德意志帝国议会通过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如1883年颁布了《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这些法律的颁布( )
A.化解了国内各阶级的矛盾 B.表明国家治理有序运行
C.意在应对社会转型的挑战 D.构建了完善的保障体系
C
后期注释法学派,也被称为“巴尔多鲁学派”,该学派开始将罗马法的原则适用于当时意大利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婚姻和家庭生活等领域,从而将罗马法转化为能够被法院所接受的意大利法。该学派的做法
( )
A.得益于意大利统一进程的需要
B.力图构建符合时代的法律体系
C.有效地提升了民众的法律意识
D.推动了罗马法体系进一步完善
B
0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权力结构:
坚持权利制衡、三权分立
2.法律内容: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司法实践: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对任何人有罪决定的宣告只能由法院决定,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无权决定。强调证据裁判主义精神,法院应当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设。在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是无罪的,不能因为其被逮捕、被起诉、被审判而认为其有罪。简单的讲,即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被视为无罪。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中国古代与西方近代法律不同
中国古代 西方近代
基础上
司法实践中
强调为君主专制服务
强调法律至上
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经济: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政治: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思想:中国古代封建儒家思想长期处于正统思想;欧洲先后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解放了民众思想。
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1949年
1954年
1957年至文革期间
1982年
(1)教化:①保存古典文化 ②开办学校 ③深入日常生活 ④维持社会秩序。
(2)评价: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出生
神父主持洗礼
教育
宗教学校课程
婚礼
教堂神父主持
临终教父主持仪式
死后教堂举行葬礼
宗教伦理与教化
1954年
(二)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上帝
教皇
因行称义
教徒
神职人员
间接对话得救
马丁·路德
因信称义
教徒
直接对话得救
上帝
宗教伦理与教化
1954年
(二)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2.内容:
反对教皇权威,信徒自读《圣经》
提倡节俭、入世,鼓励发财致富
3.评价:
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诉求
坚持原基本教义,束缚行为,麻醉思想
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冲突
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巩固练习
在剑桥大学的一次会议上,本特利博士的神学博士学位被取消。本特利却没有获得任何申辩的机会。1723年王座法庭裁决恢复了本特利的神学博士学位。担任该案首席法官的普拉特评论道:“此次会议在对他进行与之不利的指控、降低其资格的时候,拒绝听取他的申辩,这与自然公平是不相容的。”这里的“自然公平”是指( )
A.程序公正 B.无罪推定 C.证据充足 D.法条公正
A
新教伦理认为,上帝的选民必须以理性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规范化:在生活中勤奋劳动,忠职守,又不拒绝财富,珍惜上帝带来财富的机会,为上帝看好财富,使之不断积累、增加。这说明新教伦理( )
A.旨在强化信徒的思想束缚 B.倡导因行称义
C.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需要 D.宽容异端思想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