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2张PPT)
鱼我所欲也
孟子
人生常常面临种种选择,在生与死、义与利面前,是舍生取义,还是见利忘义?
文天祥的选择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裴多菲的选择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1、了解孟子及《孟子》的相关知识。
2、理清文章层次结构,把握论证方法。
3、了解并正确评价孟子所阐述的“舍生取义”的观点。
学习目标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邹国人,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是孔子之孙孔伋的再传弟子。
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大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作者简介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 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就是阐明“性善说”。
(1)“善”是人的本性。
(2)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写作背景
“鱼我所欲也”的意思是“鱼,是我所喜爱的”,这是一个判断句。“所欲”是所字结构(所+v=n)。
本文题目与文中“熊掌,亦我所欲也”连用,作者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从而展开对“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的论述。
解题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为(wéi):动词:做、是。
表被动,为天下笑。
为(wèi):介词:给,替,为民请命。
表目的:为了。
介词:对,向,不足为外人道也。
探究第一段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所欲:所喜爱的。(所字结构,所+v=n)
得兼:同时得到。
而:表并列
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生命。
义:正义,道义。
翻译: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所欲
鱼、熊掌
生、义
提出
论点
舍鱼取熊掌
舍生取义
类比
比喻
由浅入深,自然明晓
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价值低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论证的方法,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这里运用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的方法,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化抽象为具体,变深奥为浅显,更加生动形象,简明自然。
问题探究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有甚于:比……更……。
甚:超过,胜过。 于:介词,表比较,比……
故:所以 为:做
翻译: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然而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所欲
甚于生(义)
故不苟得
所恶
甚于死(不义)
故不辟患
正
面
论证
舍生取义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则:连词,表假设关系,那么,就
可以:能够,用来。可,可以,能够。以:用来。
为:做。
翻译: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越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越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反面论证
(反面)
所欲
莫甚于生
何不用
(不择手段求生)
所恶
莫甚于死
何不为
(不择手段躲祸)
舍生取义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由:凭借,根据。 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而:表转折,却。 为:v,做。
是故:由此可见。
翻译:凭借某种办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凭借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问题探究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国家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的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独:只,仅仅。 贤者:贤人。
是心:这种心。是,这种。
耳:罢了
翻译:
不是只有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由是则生
由是辟患
不用
不为
有甚于生者
有甚于死者
因
果
分
析
(原因)
(结果)
道理论证
通过讲道理的方式来证明论点的正确性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中的“是心”指什么?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问题探究
“是心”,本心,指与生俱来的良心、良知。表现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指所欲者有甚于生者,所恶者有甚于死者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良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认为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整体感知
探究第二段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箪:古代盛饭用的一种圆形竹器。
得:吃。 之:代词,它。 弗:不。
而:表修饰。 与,v,给。 之:代词,他。
行道之人:过路的饥民。
翻译: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它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踩踏过给他吃,乞丐也不肯接受。
一箪食
一豆羹
“呼尔”
“蹴尔”
不屑接受
羞恶
之心
得—生
弗得/舍—死
正面论证
舍生
取义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而:表顺承。 于:介词,对。
为:为了。 宫室:住宅。 之:助词,的。
美:华丽。 得:感恩,感激。(n恩惠-v)
翻译:(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
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
接受万钟
不辨礼义
见 利 忘 义
反面论证
“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有什么特点 在意义上呢 不同的人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一箪食,一豆羹”在数量上是很少的,但在关乎生死的时候,比“万钟”还要贵重。
而“呼尔”“蹴尔”“而与之”,就是乞丐也不会接受。它强调的是要讲“义”,宁死也不能忍受羞辱。
“万钟”在数量上远远多于“一箪食,一豆羹” ,贪图富贵的人接受了它,就是见利忘义,失去了本心。
问题探究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而:表转折。 为:为了。 为:v,接受。
而:表顺承,就。 是:这种做法。
翻译: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羞恶之心。
接受万钟
不受食羹
丧失本心
身外之物
关乎生死
保有本心
停止
舍生取义
排比
正反
作者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应当“可以已”。
问题探究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是一种什么行为?
“见利忘义”的行为。
文中说得了“万钟”是为了什么?
为了“宫室之美”,为了“妻妾之奉”,为了“所识穷乏者得我”。
不辨礼义地接受万钟的结果如何?
失其“本心”。
作者认为这种作法如何?
“本心”具体指“羞恶之心”。“义”产生于“羞恶之心”,有“羞恶之心”,才会按“义”的原则行事,才有可能在关键时刻舍生取义。
问题探究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本心”具体指什么?这与“舍生取义”有何联系?
大声朗读第2段,说说孟子在这一段中是怎样进一步论证观点的。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举例
问题探究
举 例 论 证
义存于心
见利忘义
(正)
(反)
嗟来之食
1、行道之人
2、乞人
万钟之禄
1、宫室之美
2、妻妾之奉
3、所识穷乏 者得我
对比论证
1、这一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举例论证和对比论证,批判“重利轻义、丧失本心”的表现,强调了“人不能失去本心,须在利诱时坚持大义”的观点。
问题探究
2、文中两次提到“心”,即“非独贤者有是心也”“此之谓失其本心”。 “是心”“本心”分别指什么?
“是心”:孟子认为人有四种本心,本文侧重讲“羞恶之心”(廉耻之心、向善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
“本心”:舍生取义。
问题探究
整体感知
鱼我所欲也
提出论点
道理论证
舍鱼而取熊掌 → 舍生而取义
类比
正面
反面
正面
所欲有甚于生者 → 不为苟得
所恶有甚于死者 → 患有不辟
所欲莫甚于生 → 何不用 → 有不用
所恶莫甚于死 → 何不为 → 有不为
一箪食,一豆羹……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勿失其本心
→
举例论证
反面
首先,孟子用 “鱼与熊掌的取舍”类比“生命与大义的取舍”,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这个观点。(类比引出论点、比喻论证)
接着,通过正反对比论证,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心,义重于生,告诉我们,当生命和大义不能同时得到的话,应舍生取义。
(道理论证 对比论证)
最后,孟子指出人性本善,“贤者”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不丧失“本心”。 (举例论证,对比论证)
整体感知
孟子提出论点后,又是怎样进一步论证说明的?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本段的论证思路是怎样的? (论证思路的解答)
“义”即道义,正义,也可指真理。在当今时代,指的是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与国与民与人有益的事等,而非社会上的哥们义气、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相关的江湖义气。
问题探究
1、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该怎样理解这个“义”字
本文先以鱼和熊掌为喻,引出“义”比生命更重要,人应该保持本心,舍生取义。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总结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