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学课件(共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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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学课件(共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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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12-24 1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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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田赋的终结。河北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以记之。
告别田赋鼎
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2024年第16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好的税政是好的军政和民政的前提。
——卢麒元
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五单元 货币与赋税制度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目标】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重难点】
重点: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难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过程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役制度:
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春秋时期:齐国“相地而衰(cuī)征”
鲁国“初税亩”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
概念解释
(一)先秦时期
1、夏朝
禹别九州,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十一而赋。”——《史记·夏本纪》
禹将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级,按三等九级因田制赋,确定了各州每年应向朝廷进贡的物品种类和数量。
距王城一百里,将割下的庄稼纳贡;距城二百里,把庄稼割去秸杆后纳贡;距城四百里,以粟纳贡。
任土作贡(实物税)
2、西周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井田制
诸侯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贡赋制度:
3、春秋战国时期
随着生产力发展,春秋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步瓦解,私田出现;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
(1)背景:
(2)表现:
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初税亩”: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私有
(商鞅)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居五年,秦人富强。
——《史记·商君列传》
(3)实质:
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
(4)影响:
①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②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
③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的基础:土地制度变化
(二)秦汉时期
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汉朝:汉初休养生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时期实行十五税一,汉景帝时期实行三十税一)
人头税
秦朝: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
汉朝:汉朝人头税分口赋(7-14岁未成年人)、算赋(15-56成年人),规定不分男女。(汉朝还征收财产税:如车船税、算缗钱、税民资等)
徭役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务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特点: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更赋是一种代役税: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愿意服役,可交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称为“过更”
材料一: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泰半:三分之二),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汉兴, ……上(指汉高祖)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乃下诏赐民十二年(指文帝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 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 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汉书·食货志》
思考:从秦到汉田赋有什么变化?为什么?
变化:由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到汉初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原因:吸取秦亡教训;汉初与民休息政策
影响:①有利于汉初巩固政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②加强对农民人身控制和剥削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北魏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以户为单位,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①使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结合得更加紧密。
②有利于赋税收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2、影响:
1、含义:
(四)隋唐时期
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受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隋朝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50岁以上的男子,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以代替徭役,以庸代役的办法开始在部分受田农民中推行。
2、唐朝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佼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1)唐朝前期:租庸调制
①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②内容:
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shī)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③影响:
①保证了农民生产时间,促进了农业发展;
②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
③保障了财政收入。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没有在户口册登记的人或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780)春正月丁卯朔
(2)唐中后期:两税法
①背景:
唐中期以后,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减
②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③两税法内容: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商人也要交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劳役用钱代替。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收内容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一次征收
夏、秋两季
征收实物
钱物两收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种类
扩大了收税对象
征税时间固定了
实物税向货币税过渡
变化创新之处
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哪些变化与创新?反映了赋税制度怎样的发展趋势?
合作探究
两税法——唐
思考: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赋税制度有什么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到以土地、资产为征税对象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两税法”颁布以后,到建中末年,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两税法规定“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具体征收时采用货币与实物结合的方式,这种做法在国家税收领域引入了货币税,改变了传统的纯粹实物税历史,货币税的推行,不仅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加速了货币、商品意识的推广。自唐以后,以土地和财产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占据了国家税收的主导地位,而以人丁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邱作文《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简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两税法
积极性:①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②扩大收税对象,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④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⑤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⑥分夏秋两次征税,明确纳税时间。
局限性:①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②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三)宋元时期
1、宋朝
宋代土地政策是“不抑兼并”,导致土地买卖频繁,不利税收。



附加税繁杂多变
代役金
各种徭役
扰民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于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的方法,改为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僧道户等,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
方田均税法
王安石变法
这两项制度以土地财产为征收标准,一定程度减轻农民负担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壤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2、元朝
科差,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
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科差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
材料:在江南沿袭南宋税制,既可征得统治集团所需钱财,又不会因更改税制而使民众受惊扰,可以稳定南方社会的封建统治秩序,还可以再据北方税制增设一些项目,如增征部分“科差”——江南的“包银”和“户钞”,征得比南宋政权所征还多的钱财。
——高树林《古代社会经济史探》
材料:包银之法,户不过二两,而州县征之加十倍,都中责之。
——《元史·王都中传》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税粮之外有科差:
按户之上下征收丝与银两
(四)明清时期
1、明朝
①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②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1)明前期
面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财政危机,以及赋役制度败坏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明中期各地官员对赋税改革先后作了多次的尝试,……其改革趋势多为删繁就简,而一条鞭法正是这些改革的归纳和总结。 ——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2)明后期
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①背景:
商品经济发展;白银流通量增加;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




②内容:
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赋役合一
一概折银
第一,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包括甲役、力役、杂役、力差、银差等合并为一,化繁为简,“役归于地,计亩征收”,使赋役统一于田亩,随夏秋二税一起征收。
第二,赋役合并,取消力役,役银编派由人丁和田亩分担。官府所需力役,由其出钱雇人应役,不得无偿征调。
第三,纳税形态,按规定除少数地区仍征收实物外,其他地区的田赋一律课征白银。
第四,以州县为单位计算赋役,各州县赋役总额不得减少,徭役编审改为一年一次,当地官府可视具体情况将丁田分摊于纳税户。
第五,地方献纳的土贡方物、上缴京库的岁需费用,以及本地存留,都悉数并在一条鞭法内课征。
第六,各户根据官府发给的赋役清单,将赋役银直接上纳于县府,即课征方式由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 ——整理自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特点:①赋役合一 ②化繁为简
③按亩征税 ④以银交纳
⑤官收官解
思考:根据一条鞭法的内容,归纳总结出一条鞭法的特点和意义。
意义:
①标志我国赋役平行制向近代租税制转变,是我国赋税史的一次重大转折;②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促进劳动力商品化。③扩大了货币税的课征范围,促进农产品商品化。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解放了生产力,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⑤简化纳税项目,银有定额,纳有时限,官收官解,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员贪污腐败。
知识比较:租庸调制、两税法和一条鞭法的异同
不同点 租庸调制 两税法 一条鞭法
土地产权
征税原则
征税项目
课税对象
征税次数
课税形式
相同点 政府对民授田,土地不可买卖
政府不再授田,土地自由买卖
土地可以买卖
税额固定,人们较有预算
税额不定,符合实际
以田地多寡定征收量
分田赋、力役和贡品,税项分明
分户税和地税,手续简化
赋役合并,取消力役,由政府雇人代役
有主户、客户之分,迁徙后仍须向原籍缴税
无分主户、客户,一律在定居地登记,按贫富财产多少缴税
由丁、田分担
每年征收一次
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
赋役合并,减少了征税次数
以实物缴纳
以钱计算税值,再折交实物
由实物改为征银
相对减少了农民的负担、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都按土地多寡征税;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2、清朝
康熙五十二年( 1712)三月,康熙下诏: “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粮税,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 ——《清史稿·食货志》
材料: 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诸省已有行之者,至是准直隶巡抚李维均请,将丁银随地起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自后丁徭与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清史稿 食货志》
“摊丁入亩”
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
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
内容
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雍正)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所谓“摊丁入亩”,就是将历代相沿的人头税(丁税),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人头税”,失地和无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由于加重了有土地者的赋税负担,摊丁入亩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当时愈发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此,朝廷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根据材料,概括摊丁入亩的意义?
①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③促进人口增长;
④重大变革:废除人头税,减轻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朝代 制度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汉 编户制度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
隋 租调役
唐 初期 租庸调制
晚期 两税法
宋 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元 租庸调(北)、两税法(南)、科差
明 一条鞭法
清 摊丁入亩
知识总结:根据所学知识,梳理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①社会生产力、商品经济的发展;
②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缓和社会危机;
③农民反抗斗争,统治者吸取历史教训。
赋税制度变化原因
根据所学知识,探究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特点(趋势)
由以人丁为主向 土地(资产)为主转变。
(以两税法为标志)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转变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由繁杂到简单,税种减少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由不定时向定时演变
(以两税法为标志)
5.人身依附关系:
6.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由强到弱;由必须服徭役发展为纳物代役
(以“庸”为标志)
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
直至废除(以摊丁入亩为标志)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制度的发展
(1)关税含义: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2)关税主权,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独立自主地处理有关本国海关税收事务的权力。
(3)关税作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生产,调节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
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
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关税主权
1、关税与关税主权
2、关税发展历程
(1)关税的起源
世界:
——1931年开始取消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厘。
——《周礼·地官》
国内关税
国境关税
——近代中国地位凸显
国境关税伴随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
我国早期关卡属于“国家”之间的防御体系,政治军事功能第一。设关目的只是稽查过往货物有无违禁品,过境而不征税。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卡开始延伸出财政功能。因此,我国早期的关税实际上是一种通关税。关卡是公共权力的施政部门,同时也是国家课征关税的权力机关。
——《试论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
西周时期
中国:
古代中国
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近代中国(1840-1949)
鸦片战争后
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经济:便利了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传统的经济遭到冲击;
政治:破坏了国家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
◎赫德1861年-1911年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
《南京条约》签订场景
①《南京条约》:协定关税,开始丧失;
②《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进一步丧失;
③片面最惠国待遇:失去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④列强长期把持海关大权(赫德);
P95【历史纵横】赫德长期把持海关大权有何消极影响?
近代中国(1840-1949)
民国
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努力
1927年
宣告关税自主
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
与美、意、英等国缔结新约
1930年
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
②国民政府时期
①国民革命时期:
国共两党都明确提出废不平等条约、关税自主的主张
举措
结果:
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制定税率
【探究】南京国民政府发起“改定新约”运动的原因及影响
192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各国发出照会,“分别就其旧约已满期者,改订新约;未满期者,修改旧约”。海关进口税则“完全以我国所定者以为准则”。国民政府多次修订关税税则,实施出口免税或退税,提高了煤油、汽油、羊毛、毛制品、化学产品、机器等货物的进口税率。关税从极低的水平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关税收入也大为增加,从1928年的3000万银元上升到 1931年的33800万银元,在以后的几年中始终保持在3亿银元左右。
——摘编自易继苍、张祥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等
①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②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
③意识觉醒,主权意识增强
④树立国家独立形象的需要
①增加了关税及财政收入
②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③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④提高国民政府的国际地位
原因:
影响:
(3)中国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税制度
中国海关标志
海关相关法律法规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维护了国家关税主权,保护了民族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改革开放前的制度创立
为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1985年强化法制化建设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了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1987年颁布具体法律
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3)新中国(1949-至今):
时期 建设成就 意义
改革开放前 ①制度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②重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改革开放后 法制化建设 ①原因: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 ②表现: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 1987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中国真正收回关税主权
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②保护生产,调节经济;
③增加财政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北洋政府时期
1914年北洋政府制订了所得税条例,并没有实施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36年国民政府相继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中国成立后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革开放以来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后经过数次修订完善。
思考:为什么1980年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②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③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收入日益多元化。
思考: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你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①增加财政收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②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稳定;
③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花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本课小结
1.(2024·沈阳)1886年,清政府总税务司署发布通令,补充对进口货物的验放规定。各关在实行进口货物检验时,要求货商到场查看,并亲自搬移货物及拆包开箱,对因查验而损坏的货物,海关概不负责。这一规定( )
A.利于整顿对外贸易秩序
B.加剧了西方列强对华商品输出
C.强化清廷的市场主导权
D.提升中国对世界市场依赖程度
A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清政府总税务司署于1886年发布通令,补充了对进口货物的验放规定,这有利于整顿进口贸易,规范对外贸易秩序,A项正确;材料中清政府的做法不会加剧西方对华商品输出,排除B项;材料内容体现的是清政府总税务司署履行其职责,为进口贸易提供较良好的环境,并非强化清廷的市场主导权,排除C项;材料内容涉及的是正常的进口贸易活动,没有体现中国对世界市场的依赖程度,排除D项。
2.(2024·海口)20世纪90年代之前,各省(市)每年需向中央缴纳固定的税额,1993年,中央税收占全国税收的20%;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其目标是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1994年以后中央税收比重提升到50%以上。上述变化( )
A.脱离了中国社会的现实
B.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C.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D.高度强化计划经济体制
B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税收由地方缴纳的固定税额转向“分税制”,并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这说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加强了宏观调控的能力,B项正确;税收改革是符合当时的国情的,排除A项;税收改革是为了更好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排除C项;20世纪90年,我国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强化计划经济体制的说法不符合史实,排除D项。
3.明朝万历年间,政府规定并广泛推行统一役法,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从长期来看,政府这一举动( )
A.彻底改变了明朝的货币体系
B.使其在贸易中处于出超地位
C.有利于中外商业贸易的发展
D.推动了经济重心向南方转移
C
[解析] 材料描述的是一条鞭法,这一赋税制度改革中,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放松了对百姓的人身控制,同时加速了白银货币化历程,有利于中外商业贸易的往来,C项正确;这一改革只是加速了白银货币化历程,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明朝的货币体系,排除A项;在赋税改革之前,中国在外贸中也处于出超地位,排除B项;南宋时期经济重心已经完成南移,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