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7张PPT)
作家作品简介
本文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诗歌代表作《泊船瓜州》《书湖阴先生壁》。
他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相。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唐宋八大家:
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体裁
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是哀伤,痛惜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的哀伤,惋惜之情。
题解
仲 隶 尝
啼 焉 邑
扳 谒 称
泯 矣 耶
zhòng
lì
cháng
yì
yān
tí
mǐn
yè
pān
yé
yǐ
chèn
读准字音
王安石
课文录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
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
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
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
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动词,写
有的
这样
以……为利
属于
曾经
自己
从
这
完成
以宾客之礼相待
每天
对……感到惊奇
学习
赡养
团结
内容
求取
四处拜访
文采和道理
字词解释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岁矣。令作诗,不
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
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跟从
回家
完全
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等
在
从前听到的名声
代词,代仲永的情况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
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
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
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
而已耶?
比……
最终
况且
本来
王安石的自称
通达聪慧
没有达到
他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了。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章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的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参考译文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完全同平常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常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常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之 1.忽啼求之:
2.借旁近与之:
3.余闻之也久:
4.不能称前时之闻:
5.卒之为众人:
于 1.环谒于邑人:
2.于舅家见之:
3.贤于材人远矣:
4.受于人者不至:
它,指书具,代词。
他,指仲永,代词。
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
“环谒于邑人”,代词。
的,助词。
语气助词,不译。
到,介词。
到,介词。
比,介词。
从,介词。
一词多义
1、“即书诗四句”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3、“邑人奇之”
4、“稍稍宾客其父”
5、“父利其然也”
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词类活用
⒈“不使学”
⒉“还自扬州”
⒊“受之天也”
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上天赋予的。
理解句式
第一部分:第1、2段,简叙方仲永才能
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第一部分以叙事为主,第二部分以议论为主。
第一段:写方仲永才华初露时的情形。
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
第三段:议论,虽有先天的聪明,但后天的学习
更重要。
理清层次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
1、文章第一段介绍方仲永的家世和“生五年未尝识书具”的目的是什么?
衬托方仲永非凡的天资。一个没有家学背景的人,生而知之,更见其天资非凡。也暗示下文其父“不使学”的原因。
思考研讨
2、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最终成为普通人的原因是什么?作者是怎么看的?你还有什么新的、独到的见解吗?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利其然","不使学",把仲永当做赚钱的工具。荒废其学业,不能使其天赋用在学习上。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3、第3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仅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育。
4、第三段议论写作者的观点。请简要说说作者的观点是什么?
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5、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有什么特点?课文是怎样叙述的?
第一阶段:写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书诗为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
第二阶段:写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写青年时期。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
6、文章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你认为哪一个阶段写得最详细?说说你的依据。再想想:作者为什么要详写这一阶段呢?
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幼年阶段详写。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这种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旨,鲜明地体现了“伤”的含义。
假如你认为自己很聪明的话,读了文章后,有什么感受和启发?假如你认为自己还有点笨,读了文章后,又有什么感受和启发?
反思体验
一、解释下列划线的字。
A.世隶耕( )
B.未尝识书具( )
C.即书诗四句( )
D.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 )( )
E.或以钱币乞之( )( )
F.从先人还家( )
G.贤于材人远矣( )
属于
曾经
写
赡养
团结
内容
有的人
求取
跟从
比……优秀
课堂练习
二、指出下列句中的“之”各指代什么?
A.忽啼求之( )
B.借旁近与之( )
C.邑人奇之( )
D.或以钱币乞之( )
书具
方仲永
这件事
方仲永写的诗
三、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1.稍稍宾客其父。
2.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
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活到老,学到老。”
名言警句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前两段叙事,最后一段议论。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幼年才能出众的情形,而略写此后的情况,先抑后扬,对比鲜明,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然后就事说理,提出作者的见解,画龙点睛,起了突出中心的作用。
课文小结
扩写课文第一段。
要求:不改变情节和基本内容,进行丰富的联想,400字左右。
课外练笔 $O騈8l. p p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