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件(共3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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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件(共3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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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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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5-31 2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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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8张PPT)
第三单元 辽宋夏金多民族政权的并立与元朝的统一
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三单元 辽宋夏金多民族政权的并立与元朝的统一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黄袍加身+陈桥兵变
宋太祖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979年灭北汉,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终告结束。
后梁太祖 朱温
梁王 宣武节度使
后唐庄宗 李存勖
晋王 河东节度使
后晋高祖 石敬瑭
河东节度使
后汉高祖 刘知远
北平王 河东节度使
后周太祖 郭威
邺都留守将军
思考1:唐末五代有哪些历史遗留问题?该怎样解决?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一)“弊”从何来——变之背景
武将势大
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
——(北宋)司马光:《涞水记闻》
方镇太重
君弱臣强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1.方镇太重
强化中央集权(守内虚外,强干弱枝)
赵普:“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司马光《涞水记闻》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1.方镇太重
强化中央集权(守内虚外,强干弱枝)
赵普:“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司马光《涞水记闻》
措施 集权 具体内容
稍夺其权
制其钱谷
收其精兵
行政权
财政权
军事权
中央派文官担任知州,节度使变为虚衔;各州直属中央。
设诸路转运使统管地方财权,绝大部分赋税上缴中央。
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拱卫京师,直属皇帝,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2.君弱臣强
分散机构权力(冗设官职、彼此制衡)
地方 机构 职能 目的
路 帅司
监控
各州
漕司 宪司 仓司 州 通判 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常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 ——欧阳修
主管军务、治安
监管地方财政
主管司法
主管仓储
与知州共签文书,彼此制约
财政
皇帝
中书省
门下省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唐:三省六部
尚书省
中书门下(政事堂)
同平章事
(宰相)
参知政事
(执政)
行政
枢密使(执政)
枢密副使(执政)
军政
三司
枢密院
三司使
宋:二府三司
台谏
御史中丞
知谏院
监察
御前会议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范祖禹《范太史集》
三衙
2.君弱臣强
分散机构权力(冗设官职、彼此制衡)
思考2:唐代三省六部制与宋代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权的方式有什么区别?
分散相权的方式:
唐:决策流程分权
宋:行政、经济、军事三大专业领域分权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一、“皇帝”的思变:防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3.武将势大
崇文抑武,重用士人
统治时间 榜数 取士总数 年均取士
唐 290 266 6603 23
宋 320 130 110000+ 344
元 98 16 1139 12
明 277 93 24624 89
清 268 114 26888 100
抑武:
罢免宿将兵权(杯酒释兵权),枢密院长官皆用文臣,作战不设主帅,将从中御。
崇文:
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地位。(“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思考3:“防弊之政”产生了什么影响?
材料1: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藩方守臣,统制列城,付以数千里之地,十万之师,单车之使,尺纸之诏,朝召而夕至,则为匹夫! ——教材P53史料阅读范祖禹
材料2: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朱熹
积极: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范内部动乱,维护政治稳定。
消极:1.制度僵化,降低行政效率,造成地方贫弱,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宋太祖: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1
英宗即位诏∶"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太宗即位诏书:宋体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真宗即位制书∶"先朝庶政,书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
仁宗登极赦∶"凡百机务,书有成归,谨当奉行,不敢失坠。"
2.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一、“皇帝”的思变:防弊之政与祖宗之法
(二)“法”向何制——变之措施
思考3:“防弊之政”产生了什么影响?
材料1 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藩方守臣,统制列城,付以数千里之地,十万之师,单车之使,尺纸之诏,朝召而夕至,则为匹夫! ——教材P53史料阅读范祖禹
积极: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范内部动乱,维护政治稳定。
消极:1.制度僵化,降低行政效率,造成地方贫弱,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材料2 宋代对外之积弱不振;宋室内部之积贫难疗。
——钱穆:《国史大纲》
2.形成了冗兵、冗官、冗费的问题,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一)应变“为何”?——新弊渐生
(1)边防压力——积弱(军力衰弱不振)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辽 契丹族
(907-1125年)
西夏 党项族
(1038-1227年)
北宋 汉族
(960-1127年)
(一)应变“为何”?——新弊渐生
(1)边防压力——积弱(军力衰弱不振)
后唐:割让燕云十六州给辽太宗。
宋太宗:979年,高梁河之战。
宋真宗: 1004年辽军南下,1005年签订“澶渊之盟”。
986年,雍熙北伐,杨业被俘而死,此后“不敢北向”。
维持已有边界辽宋约为兄弟之国(辽圣宗尊宋真宗为兄)。
宋每年送给辽“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匹。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通过此项协议,北宋获得了北部边防的基本安定。
宋仁宗:1038年元昊称帝,为时七年的宋夏战争开始,连续战于三川口、好水川等,屡战屡败。
1044年,宋夏签订“庆历和议”。
宋封元昊为“夏国主”,夏向北宋称臣,结束战争。北宋每年“岁赐”西夏绢15万匹、银7万两、茶3万斤。
此后元昊“帝其国中自若。”宋夏时有战事,互有胜负。
(一)应变“为何”?——新弊渐生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1)边防压力——积弱(军力衰弱不振)
思考1:以澶渊之盟为例,北宋这种“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是否可取?为什么?
材料1:“澶渊之盟”后,宋辽达成协议,在河北沿边陆续开放榷场,用中原地区的茶叶、缯帛、漆器、瓷器等换取契丹的牛羊、马匹等。汉族建立的两宋王朝通过设置榷场、和市和朝贡等形式与周边民族进行经贸往来,将中原农耕经济区与北方游牧经济区两种经济类型较为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并互为补充。
——摘编自段红云《略论辽宋夏金对峙时期中国民族的一体化进程》
材料2:澶渊之盟未为失策。而所可痛者,当国大臣论和之后,武备皆废。……生育繁息,牛羊被野,戴白之人(白发长者),不识于戈。——富弼
签订和议后维持两国和平;榷场互市使北宋损失有限;和平、互市促进民族交融。
北宋屈辱求和,财政损失;和平状态使北宋军事力量减退,埋下亡国之患。
2.财政危机——积贫(冗兵、冗官、冗费)
“不收为兵,则恐为盗”,“饥岁莫急于防民之盗,而防盗莫先于募民为兵”。
“天下之所以困,本于兵”,“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
——教材P54历史纵横
思考:北宋的募兵政策的目的、影响?
目的:通过广泛募兵而稳定社会治安、消除动乱因素。
影响:多而不精,管理混乱,训练废弛,素质低下;军费恶性膨胀,成为财政支出的大宗。
(一)应变“为何”?——新弊渐生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2.财政危机——积贫(冗兵、冗官、冗费)
(一)应变“为何”?——新弊渐生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养兵和养官成为朝廷的沉重负担,财政状况日益恶化。
仁宗末年到英宗之初开始出现财政赤字,以下年年亏空。
一曰明黜陟
二曰抑侥幸
三曰精贡举
四曰择官长
五曰均公田
六曰厚农桑
七曰修武备
八曰减徭役
九曰覃恩信
十曰重命令
1.庆历新政(1043-1044)
核心宗旨:整顿吏治
原因:触犯官僚集团既得利益,引发抵制,最终失败。
(二)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范仲淹
先天下之忧而又,后天下之乐而乐。
2.王安石变法(1069-1085)
(二)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王安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目的:富国强兵
基本原则:加强国家管理和控制
2.王安石变法(1069-1085)
(二)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王安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目的:富国强兵
基本原则:加强国家管理和控制
领域 措施 内容 影响
富国 青苗法 青黄不接之时,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 收获后还本付息
募役法 纳钱代役 农田水利法 鼓励垦荒和兴修水利 方田均税法 重新丈量土地,收取赋税 均输法 采购物资“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市易法 在东京设市易务从事商业经营 强兵 “省兵”:精简军队编制;
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 取士 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节省军费开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宋军战斗力
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人才、推动改革、扩大统治基础
2.王安石变法(1069-1085)
(二)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王安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目的:富国强兵
基本原则:加强国家管理和控制
内容:青苗法、保甲法
影响:积极: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增加了大笔收入。
消极:强兵效果并不明显。
二三年间,开阖动摇,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数十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下。
——刘挚《忠肃集》卷3《论助役法分析第二疏》
变法操之过急,引起社会纷扰
今出钱货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恐其道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
——《宋史·司马光传》
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引起激烈争议
2.王安石变法(1069-1085)
(一)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宋神宗死后,高太后垂帘听政,启用旧党司马光上台,旧党尽废王安石新法,打压新党人士。
统治集团分裂日益严重,北宋逐渐走向衰亡。
2.王安石变法(1069-1085)
(二)应变之法——变法革新
二、“士大夫”的应变:新弊渐生与变法革新
王安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目的:富国强兵
基本原则:加强国家管理和控制
内容:青苗法、保甲法
影响:积极: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增加了大笔收入。
消极:强兵效果并不明显。
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引起激烈争议。
统治集团分裂日益严重,北宋逐渐走向衰亡。
三、“王朝”的顺变:南宋偏安与祖法的延续
(一)南宋的重建——靖康之变
靖康二年(1127)四月初一,金军押解被俘虏的徽、钦二帝及宗室、嫔妃、大臣、工匠、伎女等3000余人撤离汴京,返回北方,同时掠走金帛珍宝、法驾仪仗、天文仪器、图书乐器等,史称“靖康之变”。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三、“王朝”的顺变:南宋偏安与祖法的延续
北宋康王赵构南渡,在应天府称帝,后定都临安,史称南宋。
三、“王朝”的顺变:南宋偏安与祖法的延续
(二)南宋的偏安——祖法的延续
思考:“绍兴和议”和“岳飞之死”说明了什么问题?
时间 和议 内容
1141年 绍兴和议 以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一线划界;南宋对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缴纳白银25万两、绢25万匹,称为“岁贡”
守内虚外、削弱武将
三、“王朝”的顺变:南宋偏安与祖法的延续
(二)南宋的偏安——祖法的延续
守内虚外、削弱武将
1208 嘉定和议 改两国叔侄关系为伯侄关系,宋帝称金帝为伯父。岁币书目增至银、绢各30万两、匹,此外南宋另付“犒军银”300万两。
1163 隆兴和议 宋帝对金不再称臣而称侄,岁币亦酌减为银、绢各20万两,双方各守旧疆。
双方维持南北对峙局面
四、南宋的灭亡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宋初集权
王安石变法
加强地方控制:削实权、制钱谷、收精兵+四监司、通判
特点及影响
边防压力
财政危机——三冗二积
北宋与辽——澶渊之盟
北宋与西夏——庆历和议
南宋的建立
偏安局面的形成(三大和议)
本课小结
分化宰相权力:二府三司、三衙、台谏
统治危机
变法求强
南宋偏安
立祖宗之法
变祖宗之法
守祖宗之法
辽建立
916
1038
1115
1125
1206
1271
西夏建立
金建立
金灭辽
蒙古建立
元建立
1276
南宋灭亡
元统一
1279
1227
1234
蒙古灭西夏
蒙古灭金
1260
兴建大都
3.2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微服赴江宁,遇一老妪喂鸡豕,唤“啰,啰,啰,王安石来!”鸡豕俱来就食。问其故,老妪曰:自王安石为相公,立新法扰民。妾孀居二十年,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而差役如故。妾本以桑麻为业,……今桑麻失利,只得蓄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准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
进步性:
一定程度改善了积贫局面:
政府财政收入大大增加;
促进了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积弱局面有所改观:
使北宋国力有所增强。
局限性:
用人不当,危害百姓利益;
触犯大地主、大官僚利益,
遭激烈反对;
“强兵”方面,成果甚微。
因范之政见,先重治人而后及于治法,王则似乎单重法不问人。只求法的推行,不论推行法的是何等样的人品……而安石之开源政策,有些处又跡近于敛财……那时的百姓,实有不堪再括之苦……还带有急刻的心理。
——钱穆《国史大纲》
3.2 王安石变法
目的 措施 内容 作用
富国 青苗法 青黄不接之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后还本付息 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募役法 纳钱代役 有利于经济发展,增加政府收入
农田水利法 鼓励垦荒和兴修水利 保证灌溉,防洪赈灾
均输法 采购物资“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节省费用,增加财政收入,减轻人民负担
方田均税法 重新丈量土地,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增加了政府收入,农民得到实惠
市易法 在东京设市易务 打破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强兵 实行“省兵”措施,精简军队,缩减编制 节省军费开支,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宋军的战斗力
推行强兵措施如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 取士 改革科举制度,主要改变科举考试的内容 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推动改革;有利于扩大统治基础
批判“恩荫”制度,选拔人才贯彻择优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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