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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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20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7.0MB
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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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6-04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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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中国
西方
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 9 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中华法系的特点
礼法结合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目录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左传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德治思想的渊源
法治思想的渊源
2.春秋战国时期
◎子产作刑书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思考: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代表人物
1
人性
2
治国
3
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
法家
2.春秋战国时期
代表人物
1
人性
2
治国
3
孔子 孟子
商鞅、韩非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节用爱人
实行仁政、轻徭薄赋
法术势、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VS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历史镜头一:相同的时代不同的道路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强)国之术说君。
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
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一、礼法之争——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儒家
法家
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VS
历史镜头一:相同的时代不同的道路
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有积极意义
符合时代需要
秦 朝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思考:汉律承袭秦律,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
历史镜头二:再现案件窥探细节
材料一(案情回放)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材料二: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思考:根据材料二,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这表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引经决狱”。
律令儒家化的开始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原心定罪”
西汉真假卫太子案
(昭帝时)有男子……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发言。
——《汉书·隽不疑传》
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不疑曰:“昔蒯聩(注:kuǎikuì,卫灵公太子 )违命出奔,辄(注:zhé,卫出公 )距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
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有经术、明于大谊者。”
引经决狱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汉书·元帝纪》
汉昭帝
汉武帝
卫太子
(幼子,即位)
(嫡子,已逝)
律令儒家化
2.魏晋时期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1)特点: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2)原因: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思考:“准五服以制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目的是什么?魏晋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目的是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西汉
魏晋
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费孝通 《乡土中国》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
作为 的重要原则之一
尊卑亲疏
量刑
3.唐朝
(1)法律:编纂《唐律疏议》
①过程:
②影响: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③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完成律令儒家化),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唐律疏议》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
(2)提倡礼治
①标志性法典:732年,颁布《大唐开元礼》
②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
③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3)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材料一: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南北朝)颜之推
3.唐朝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朝代 法律成果 教化成果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

魏晋 南北朝

法家思想治国,
推动了律的编纂
对立
沿袭秦律
制成《九章律》
尊崇儒术
以经注律
礼法开始结合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
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贞观律》→《永徽律》

《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重视家训
唐律---礼法结合的典范
法律 教化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的法律:《_______》《天圣令》,多以______为蓝本 ⑴__________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
⑵宋朝以后,_________投身__________,以______教化乡里
元朝 放弃唐宋法律,实践援引唐律
明朝 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_______》 ⑵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____”,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__________的体例 乡约改为宣讲________________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_________;
清朝 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________》 ⑴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________“圣谕十六条”和_______《圣谕广训》
⑵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_____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_____合流
宋刑统
唐律
大明律
律例合编

大清律令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
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程朱理学
儒学士人
基层教化
乡约
明太祖朱元璋
强制力
康熙帝
雍正帝
法律
政府
思考:那些力量推动儒学向基层渗透?
政府和儒学士人的良性互动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历史镜头三:浅显乡约深层内涵
学思之窗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呢?
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
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特点: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礼法结合)
鉴古话今 畅所欲言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那是否还需要“德治”呢?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