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3张PPT)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相辅相成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两者相辅相成。
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
——单元导语P44
目录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壹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德治与法治的起源(夏商西周时期)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夏朝
商朝
西周
德治
(礼)
的起源
法治的起源
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进步性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制作礼乐的周公
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矛盾
(二)礼法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春秋战国时期)
思考1:子产临终前舍宽取猛的态度转变和梁惠王接见孟子说明了什么问题?
春秋时期郑国贵族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昭公二十年》
战国时期,孟子来到魏国都城大梁,得到梁惠王接见。梁惠王见面的第一句话:“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却回答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整场问答中,孟子始终向梁惠王谈论君主应如何行仁政,希望君主有一颗仁义之心,自然能感化民众。
——《选必一 P45》
1.背景:
a.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b.各国寻找治国新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天下大乱
2.第一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子产
叔向
子产铸刑书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法治
限制奴隶主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缓和矛盾,保护了平民利益
思考2:治乱世当如何?
3.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代表
人性善
人性恶
孔:为政以德、节用爱人
孟:实行仁政、轻徭薄赋
民贵君轻(民本思想)
仁者无敌
韩:不谈礼义
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与时俱进、中央集权
主张
治国
人性本源
商:颁行法令,
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古之为政,爱人为大
孟子见梁惠王
商鞅见秦孝公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
儒家:a.利:以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重视民生与民意
b.弊:不适用于乱世。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
又满足君主专制的愿望。
有积极意义
符合时代需要
思考3: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思考4:请结合荀子的思想,分析礼与刑,德与法是否有相结合的可能性
战国时期,儒家思想集大成者:荀子
人性恶
隆礼重法(儒法结合)
君舟民水
吾师诚不欺我
贰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秦汉时期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颁布《秦律》,
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一)秦汉时期
思考5:指出西汉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表明汉代法律实践的特点。
引经决狱
法律儒家化(外儒内法)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霸道:法家
王道:儒家思想
(一)秦汉时期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
颁布《秦律》,
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律
法典
令
朝廷发布的法律文告
用以教化百姓
律和令
都具有法律效力
律令并行
(二)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名词解释】律令儒家化: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
1、概况:
(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思考6:结合材料,归纳当时的量刑依据以及目的?
引经决狱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量刑依据: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
【学习聚焦】P47
(三)唐朝时期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
唐太宗
唐高宗
唐高宗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1、编篆法律:
《唐律疏议》
(1)过程
(2)特点:
(3)地位:
礼法结合的典范
高宗命人用儒学对律文逐条解释
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疏议》
【历史纵横】
唐朝的法律体系
唐朝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律是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是行政制度与规则,格是相对律令而言的补充意义的法典,式式关于实施律令的细则法典。
礼法结合
成为后世创制自己法律的蓝本
由此可见,有何特点?
2、提倡礼治(教化):
(1)标志性法典: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
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性质:a.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b.秦汉以来封建礼制的集大成
(南北朝)颜之推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2)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1、编篆法律:《唐律疏议》
(三)唐朝时期
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学习聚焦】P47
思考7: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材料3: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材料1: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材料2: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 ——《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
(2)儒学的多面性,适应统治阶级需要
(1)儒法各有侧重,具有互补性
(3)儒学成为主流后,向法律渗透
叁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宋元明清的法律沿革
基本沿用唐律;
多以唐律为蓝本。963年编撰《宋刑统》,其基本同于《唐律疏议》。《天圣令》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宋
01
唐宋法律整体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元
02
以唐律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重修采用“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明
03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清
04
思考1: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二)宋元明清的教化演进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到南宋朱熹)
(1)背景: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程颢、程颐、朱熹)
(2)传播方式:
①社会层面:
通过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②家庭层面:
深入族规、家训中。
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③乡里层面: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2.明朝: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儒士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要受到处罚或治罪。
(二)宋元明清的教化演进
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3.清朝: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2:从宋朝到清朝, 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宋朝:由儒学士人发起,注重德和礼,道德教化与规范行为相结合
明清:具有约束力,与法律合流
法
治
教
化
禹刑
汤刑
九刑
铸刑书
商
韩
法
治
夏
商
西周
秦朝
汉
魏晋
宋
元
清
春秋
唐
明
战国
秦律
九章律
二年律令
尊卑
亲疏
量刑
唐律疏议
宋刑统
天圣令
援引
唐律
大明律
问刑条例
大清律例
礼乐
制度
叔向、
孔子
德治
孟子
德治
尊崇
儒术
乡约“圣谕十六条”和《圣谕广训》
习惯法阶段
成 文 法 阶 段
礼法结合,德主刑辅
礼法分离,法胜礼衰
律令合一
律例合编
与法律合流
律令格式
家训、
《大唐开元礼》
理学下渗
《吕氏乡约》
乡约
《六谕》
以经释律
引经入律
礼法合一
律令儒家化趋势不断加强
法律与教化并重;既重视礼法的制定,也重视向社会和基层推广。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礼法结合
律令
儒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