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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制度的
变化与创新
第七课
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
天子
诸侯
卿、大夫
士
庶人
西周时期:世卿世禄制
选官制度
时期 选官制度 标准 方式
西周
战国——汉初
汉武帝
东汉末年开始
隋唐以来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和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血缘
军功
德才(孝廉)
初才能、家世并重;后重家世
世袭
立军功
地方举荐、中央征召
地方举荐
九品中正制图
选官制度
时期 选官制度 标准 方式
西周
战国——汉初
汉武帝
东汉末年开始
隋唐以来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和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血缘
军功
德才
初才能、家世并重;后重家世
考试成绩或才学
世袭
立军功
地方举荐、中央征召
地方举荐
考试
科举制
含义:分科取仕(进士科、明经科等)
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重要建树,被称为中国古代的“第五大发明”。它产生于隋,发展于唐,完善于宋,衰落于明清。1905年废除
材料 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隋唐时期,……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唐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从南北朝时代考试取士措施中发展起来的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
科举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秀才、明经等科是由察举转化而来,进士科为新设科目。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创立背景: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隋朝创立科举制的原因和特点。
原因:1.社会经济发展,门阀世族的衰落,庶族地主的势力增强,九品中正制不再适应社会需要。
2.统治者打破门阀世族政治上的垄断,扩大统治基础,巩固统治;
3.继承发展前代选官制度;
特点:自由报考、分科考试、按成绩取舍、择优录取
科举制
阶段 皇帝 发展的具体表现
创 立 隋文帝 分科考试
隋炀帝 设进士科
完 善 唐太宗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殿试和武举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科举制
贡院内的号舍
科举考场
宋代科举考试图
唐代长安大雁塔成为当时考中进士者题名以显荣耀之处
元代进士题名碑
清代
皇榜
清代金榜
评价?
科举制的评价
实质:是一种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且被最高掌权者控制的制度
积极:1.相对公平公正,扩大统治基础;(为庶族开辟仕途,中央政府得以网罗天下俊才)2.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
3.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
4.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5.促进阶层的流动;
6.有助于教育、文化的发展,是唐诗、宋词繁荣的重要原因;以儒学为主要考试内容,推动了儒家思想和文化的传承;
7.推动世界文明进步,被东亚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对西方产生深远影响(西方近现代文官制度),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高度成熟。
消极:官员缺乏进取精神及创新意识;后期禁锢人们思想,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造成明清时期中国科技落后的原因之一。
选官制度
时期 选官制度 标准 方式
西周
战国——汉初
汉武帝
东汉末年开始
隋唐以来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和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血缘
军功
德才
初才能、家世并重;后重家世
考试成绩或才学
世袭
立军功
地方举荐、中央征召
地方举荐
考试
选官制度
演变趋势:
1.选拔标准:
2.选拔方式:
3.选拔原则:
4.选拔基础:
由血缘门第逐渐演变为学识才能
由地方举荐演变为中央考试选拔
由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趋向制度化,越来越严密。
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三省六部制
中央官制:
秦朝:三公九卿制
西汉:中外朝制
魏晋南北朝:三省制
隋唐:三省六部制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吏
部
户
部
礼
部
兵
部
刑
部
工
部
起草诏令
负责执行
封驳审议
凡军国大事、官员任免由中书省起草
门下省审议复奏
总决策
隋唐:三省六部制
隋唐时期: 三省六部制
特点:
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决策、审议、执行分解)
三省互相牵制,互为补充,分工明确,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历史影响:
1)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2)相互监督和牵制,避免权臣大权独揽,利于加强皇权;
3)节制君权,减少决策失误。有利于保证政治清明,减少腐败。
4)是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成熟的标志之一。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史学新研究
[新思维]三省六部制最大限度追求“体制内的民主”。
实现权力有效监督 把朝廷的决策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来承担,按照决策、审议、执行的行政程序前后相继,并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通过合理分散权力来加强民主决策,并对权力运作形成监督和制约
实现权力分配均衡 “三省六部制”改变以往的个人施政,成为集体施政,其行政体制设计注重权力之间的相互或单向制约,从制度上避免政策失误和朝令夕改,通过正确的决策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决策与行 政分离 三省六部制的政权系统中,决策与行政分离已经完成并成熟,中书省和门下省成为独立于皇权之外的决策、发令系统,而尚书省的决策权转移到中书省和门下省,行政权保留下来,尚书省向职能化方向发展
部门协同 机制 三省六部制具有部门协同机制,宰相集体办公的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关,一切军国大政都在这里讨论商定,集思广益,最后由皇帝裁决施行
平衡君权 任何政令未经中书、门下而发出者,均属违制,一切皇帝诏令必经中书、门下两省,这对君权有一定的限制作用
赋税制度
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时期---
汉代时期---
魏晋时期---
隋唐时期---
北宋时期---
明朝时期---
清朝时期---
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一条鞭法
(前期)租庸调制
(后期)两税法
租调制
编户齐民制度(赋税徭役制度形成)
相地而衰征、初税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
征收的标准:
人丁→田亩、资产过渡;
征收的方式:
实物地租→货币地租;
征收的名目:
多种成分→单一货币
征收时间:
由不定时→定时
农民服役:
由必须服役→可以代役
地丁银、摊丁入亩
创新三:赋税制度
【前期】租庸调制
隋唐时期:
租调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和均田制配套的税收法令,上接魏晋南北朝户调制,下启唐代租庸调法。
租调制,指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
唐代在隋代实行的租调制基础上,增加了“庸”。庸即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阅读史料,分析问题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
阅读史料并结合所学,概括唐中叶两税法实行的背景。
均田制破坏 安史之乱 税制混乱
阶级矛盾激化 增加税收需要
【后期】两税法
1.背景:唐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国家财政紧张。
2.内容
(1)实行“量出制入”的原则,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预算征收总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2)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
(3)每户按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4)户税按户等高低征钱,地税按亩缴纳谷物。
(5)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3.特征: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4.影响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魏晋到唐代,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发展趋势是什么?
趋势: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放松,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三、赋税制度——租庸调制和两税法
租庸调制 两税法
背景
目的
标准
影响
均田制实施
均田制无法推行
巩固统治,保证财政
收入
缓和阶级矛盾,解决财政困难
①对农民人身控制强
②纳庸代役保证农时
③政府赋税得到保障
①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②简化税收名目
③扩大收税对象
④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人丁
财产
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演变特点)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2.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3.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5.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演变特点)
1.征税标准由人丁过渡到土地财产
(以两税法为标志)
2.服役由参加到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4.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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