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7张PPT)
中世纪时,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的居民,只是最后——如果实在要说的话——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你是哪国人?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系列课件 第十二课
所谓民族国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时代普遍形成的国家形式,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其成员效忠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
教科书认为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出现是一个历史过程,它是对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它的前提是中央集权国家的出现,以及人民对国家、民族认同意识的增强,最后发展到国家主权至上,人民对国家的忠诚取代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政府的合法性得到国民的认可,民族国家形成。
概念解析
民族国家的特征:
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主权独立,有确定的领土疆域、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有全民族通用的语言和国民的文化认同。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为什么中世纪的西欧人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淡薄?
政治上:
经济上:
思想上:
封君封臣制,封建主在各自的领地内独立行使权力,封建割据势力强大。
封建庄园制,自给自足,与外界联系小。
基督教控制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宣扬普世价值。
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要么是对基督教的。
——摘编自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背景
封建制度和基督教的束缚
西欧城市兴起的…主要途径和原因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从而使众多手工业者脱离庄园积聚而成,城市是封建庄园的对立物。城市的繁荣…为结束封建割据局面创造了经济前提,也为全国统一创造了条件。
——张启安,李秀珍《西方文明史 》
经济:随着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城市兴起,对封建制度起到瓦解作用,也为国家统一创造了条件;
封建制度和基督教的束缚
新兴资产阶级
国王
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达成联合
阅读课本67页,归纳近代西方王权加强的原因
(1)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2)宗教改革运动使各国的世俗权力得到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路易十四,自号太阳王。秉政前就决心凭借君权神授观念强化绝对君主制。亲政后,立即宣布僧侣会议必须听命于国王,各大臣非经国王同意不得发布任何政令。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专制王权国家出现
特点:国王往往就是国家,国家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我的国王我的国
路易十四(1643—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朕乃君主,故可以为所欲为。——(普鲁士)腓特烈·威廉一世
国王之于人民,雨水之于大地。 —— 西班牙格言
思考:专制王权国家=民族国家
在法国启蒙运动期间,启蒙思想家们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 否认君主是民族和国家的象征,也否认王朝国家是自己的祖国,发出了“专制之下无祖国”的呼声,指出只有当臣民成为公民,成为国家的成员,民族共同体才会存在,祖国才会存在。
——杨宁一《世界历史视野中的民族主义》
专制王权国家不等于民族国家,专制王权国家是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
思考:专制王权在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作用:结束了封建割据,维护了国家统一;是新兴城市的保护者,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是早期民族国家的象征和情感纽带。
背景: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宗教改革运动,强化了各国世俗权力;专制王权国家形成,推动了民族国家的产生
“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每一种灾难都有可能降临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够拯救法兰西”。
——陈文海《法国史》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13世纪
16世纪
英语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
16世纪法语成为法国的官方语言
民族语言的广泛使用,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2.标志:
出现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国民自卫队就以蓝、白、红三色旗为队旗。
1795年7月14日法国督政府宣布定此曲为国歌。1879年、1946年以及1958年通过的三部共和国宪法皆定马赛曲为共和国国歌。
1880年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直至今日。以纪念在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攻克了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从而揭开法国大革命序幕。在法国,每年国庆节的阅兵式是庆典活动的重头戏。
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我的国家我的国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背景
经济:随着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城市兴起,对封建制度起到瓦解作用,也为国家统一创造了条件;
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宗教改革运动,强化了各国世俗权力;专制王权国家形成,推动了民族国家的产生
思想文化:民族语言的广泛使用,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国际法,即国际社会之法,或是在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和条约规则。简单说来,是有关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节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相互关系有一定约束力的法律系统。
——《牛津法律大辞典》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1625年荷兰人格老秀斯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条约的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宗教改革后,欧洲形成了新教联盟和天主教联盟的对立。1618年德意志内战爆发。欧洲各国出于自身的利益目的纷纷卷入战争。法国、瑞典、丹麦、荷兰及俄国支持德意志新教联盟,而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罗马教廷支持天主教联盟。战争很快演变成为全欧洲的国际战争,一直持续了三十年之久。1648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近代外交制度建立: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稳定关系,而是派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影响: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开辟了新途径。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1)背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普、奥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的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起新均势体系。
(2)特征:大国协调,欧洲均势。
(3)评价: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 、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维也纳会议成了一个分赃的会议,使维也纳体系表现出鲜明的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损害了许多中小国家的利益,埋下了国家冲突的祸患。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十月革命后 , 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 , 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 , 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一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 —— 国际联盟 。
1928年,美、法各国签订了非战公约 ,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为什么一战后制定的国际法没有起到维护世界和平的作用?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①国联被英国和法国控制 , 美国始终不是国联成员,苏联加入很晚 , 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
②国联规定形成决议的 “ 全体一致 ” 原则 , 难以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
③《非战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二战后新阶段
《联合国宪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 , 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遭到破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 , 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
时代呼唤国际法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二战后新阶段
《联合国宪章》
1945 年 《 联合国宪章 》 ,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 , 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 , 确定了 “ 大国一致 ” 原则 , 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
1946年,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 联合国宪章》签署仪式
海牙国际法庭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二战后新阶段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展,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
二战后国际法的变化
1、主体大大增加:
过去适用少数欧洲国家到联合国成员国、各国际组织等都是国际法主体
2、内容不断充实:
过去主要涉及战争、和平到国际人权、外层空间、跨国犯罪等各领域,国际合作谋求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内容。
3、形成较完整体系:
国际法基本原则为各国接受,民族自决、互不干涉内政等载入国际文件
4、国家本位观淡化:
各行为主体把关系全人类和平与安全、生存与发展等共同利益置于首要地位
5、国际法地位不断提高,效力得到强化。
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发展
维也纳体系
一战后新阶段
“凡华体系”,《非战公约》
二战后新阶段
《联合国宪章》
积极:对世界和平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局限: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 , 不惜退出国际条约 , 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采取制裁或战争 , 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
评
价
1983年底到1984年初,美国在尼加拉瓜的数个港口布雷,严重威胁航行安全。
1987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越过联合国发动科索沃战争。
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
2017年——至今,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卫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移民协议。
…… ……
强权政治、霸凌行径、双重标准、单边主义等仍在作祟,各国应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守国际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平发展的核心价值,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