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复习提升
易混易错练
易错点1 对律令儒家化的表现、影响认识不准确
1.西汉中期开始实行“春秋决狱”制度,即在处理无律文可依的疑难案件或依律文判处有悖常理的复杂案件时,以《春秋》等六经的经义作为裁判依据。“春秋决狱”的实行( )
A.体现了汉代法律儒家化
B.树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
C.规范和完善了封建法律
D.确保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2.北魏前期基本采用重刑治民的法律,中后期的立法不仅将同姓相婚、蔑伦败俗等违犯宗法伦理的行为纳入“不道”罪的框架,而且孝文帝亲定流刑、徒刑的适用范围,刑“务从宽仁”,控制死刑的运用。这一变化表明( )
A.儒学正统地位确立
B.礼法结合趋势明显
C.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D.社会矛盾趋向缓和
3.《名例律》是《唐律》的总则部分,规定了刑罚的基本制度及原则,共五十七条,而在这五十七条中,有四十多条引用儒家经典的内容,如《礼记》《春秋》等。这反映出《唐律》( )
A.法律儒家化特色明显
B.强化了封建社会伦理观念
C.确立了儒学统治地位
D.标志着古代法律体系完善
易错点2 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认识不全面
4.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每个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订立契约应该遵循当事人的意愿,私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所有财产,不准强制任何人让出其所有权,即使由于公共利益也要给予公正和事先的补偿。这说明《法国民法典》( )
A.适应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B.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
C.确定了西方的立法规范
D.推动了共和制度的建立
5.在14—15世纪的英国,农民在领主法庭受审时,可由邻居作证而提出抗辩;从亨利四世(1399—1413年在位)到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的200多年内,经常发生法院认为国王的决定违反法律而宣布无效的事件。这反映出英国( )
A.司法制度具有民主色彩
B.陪审团制度趋于完善
C.国王权力受到严格限制
D.法院保障农民的利益
6.20世纪 90年代美国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杀妻,虽有“铁证”,但辛普森高薪聘请的优秀律师团队就警方未遵循正当程序、非法搜查等造成的破绽,并牵扯种族矛盾,说服陪审团最后判决无罪。对此解释合理的是( )
A.大陆法系注重司法程序公正
B.律师团队是正义的化身
C.陪审团制度保证了司法公正
D.个人财产多少往往影响法律地位的高低
答案与分层梯度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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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2.B 3.A 4.A 5.A 6.D
1.A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来裁决案件,体现了汉代法律儒家化,A项正确。儒学的正统地位是通过皇权实现的,不是借助法律,排除B项;“完善了”封建法律表述错误,只靠“春秋决狱”制度达不到完善法律的程度,排除C项;D项“确保了”表述过于绝对,且“春秋决狱”只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方式,不能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排除。
易错分析
儒家学者通过“春秋决狱”“以经注律”“引经决狱”等途径,做到“引礼入法”,逐渐实现儒家思想对立法、司法的指导地位,使汉代法律开始沿着儒家化的方向发展。
2.B 根据材料可知,北魏前期基本采用重刑治民的法律,中后期把宗法伦理纳入法律,控制死刑的运用,体现了对礼治的重视,表明礼法结合趋势明显,B项正确。儒学正统地位确立是在汉武帝时期,排除A项;材料所述与中央集权没有直接关系,排除C项;北魏政府的措施会使社会矛盾有所缓和,但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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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法结合推动了中华法系的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以礼入法,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判案的主观性及随意性强,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3.A 《唐律》中的《名例律》中有大量引用儒家经典的内容,反映法律儒家化特色明显,A项正确。材料提及引用儒家经典,但未说明引用的具体内容就是伦理道德,且B项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B项;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尊崇儒术,确立了儒学统治地位,排除C项;材料突出的是《唐律》引用儒家经典这一特点,不能说明古代法律体系完善,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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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确立了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为主要精神的法律指导思想,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自此,礼与法完全融合,实现了“礼法合一”,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完成。
4.A 根据材料“每个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不准强制任何人让出其所有权”等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法国民法典》注重保护个人的权利,适应了资本主义的发展,A项正确。英美法系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国民法典》属于大陆法系,排除B项;C项表述过于绝对,排除;1792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建立,排除D项。
5.A 材料反映了14世纪以后,英国农民在法庭抗辩、英国法院裁定国王的决定违反法律等史实,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英国重视法律在国家事务中的作用,用法律来衡量纠纷和决议,体现了英国司法制度具有一定的民主色彩,A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陪审团制度,排除B项;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后,英国国王权力受到严格限制,排除C项;材料强调的是法律在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并没有突出法院保障农民利益,排除D项。
6.D 依据材料“虽有‘铁证’,但辛普森高薪聘请的优秀律师团队就警方未遵循正当程序、非法搜查等造成的破绽,并牵扯种族矛盾,说服陪审团最后判决无罪”,可以看出美国的司法有不完善的地方,辛普森凭借着高薪聘请的律师团队,最终获得无罪,可见个人财产多少往往会影响法律地位的高低,D项正确;美国属于英美法系,排除A项;材料反映的是律师团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获取一定的利益,排除B项;“保证了”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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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受时代与阶级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