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学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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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学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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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6-08-06 19: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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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的建立 自学学案
[学习目标]
“美国代议共和制的建立”第四单元“构建资
( http: / / www.21cnjy.com )产阶级代议制的政治框架”的第3课时,主要讲述美国1787年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背景、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内容和意义。《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提出了若干宪法的基本原则,开创了世界西方国家制定成文宪法的先河。美国1787年宪法影响深远,建国二百多年来,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美国的宪法仍然是1787年制定的那部宪法,虽然后来宪法制定了27条修正案,可是它在制度创新和健全法治中表现出来的与时俱进的精神,已成为后来各国宪政建设的典范。设定教学目标如下:1.
掌握重要概念大陆会议、邦联国会、《邦联条例》、美国1787年宪法、制宪会议、代议制共和制、三权分立、联邦制等。
2.
了解《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3.
结合材料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理解美国宪法确立的政治体制的内涵。
  4.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学习过程]
一、《邦联条例》
材料:《邦联条例》规定: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
( http: / / www.21cnjy.com )众国;各州保留它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各州派2至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有一票表决权;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等等。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
1.《邦联条例》的制订适应当时美国政治的什
( http: / / www.21cnjy.com )么需要?为什么说它是宪法性质的文件?你如何认识《邦联条例》在美国独立战争和美国政治制度建设史上的贡献?阅读《邦联条例》的内容,用一句话概括该文件后美国政治制度的实质?该体制最大的弊端是什么?
二、1787年宪法
该宪法确立了下列原则:代议制共和体制、中央内部的三权分立、中央与地方的分权。
代议共和制:
什么是代议制?
美国中央政府包括哪些机构?
美国代议制与英国代议制有何不同?
在美国共和代议制度下创造了哪些新的制度?
权力制衡原则:(1)中央与地方机构表:
中央政府
产生方式
任期
职权
国会
众议院
参议院
总统
最高法院
地方机构
机构包括
产生方式
职权
各州政府
(2)三权分立原则:
分项填写权力是如何被制约的?(如第一项,国会与法院如何制约总统,填在线条附近)
       国会
                           
总统          法院
国会
总统           法院
             
       国会
总统           法院
 总结:三权分立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3)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一句话概括联邦政府与地方是什么关系?
三、学术观点
(1)对1787年宪法的评价
我国史学界对1787年宪法
( http: / / www.21cnjy.com )的评价,基本上都能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即承认1787年宪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又认为该宪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对1787年宪法的肯定或否定程度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种观点认为,1787年宪法,就其产生
( http: / / www.21cnjy.com )的过程来说,完全没有民主的基础。制宪会议取得制宪的任务,既不是基于人民的创议或同意,也不是基于各州的授权,而是由于会议中代表自己的决定。参加这种会议的各州代表的产生,既不是出于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而是由州议会或州长产生,新宪法制定后,也未交人民直接表决,而是由各州的制宪会议批准。这些制宪会议的产生,又未经广大人民参加选举,不能反映广大人民的意见。因此,新宪法可以说与人民没有关系。(曹绍廉:《美国政治制度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
另一种观点则是对1787年宪法持基本肯定的态度,认为1787年宪法是美国革命的一大成就,是保守派的业绩,是一个进步的文件。
第一,联邦宪法虽然满足了保守派的政
( http: / / www.21cnjy.com )治经济上的要求,但是不能忽视它同时也是有利于整个美利坚民族,有利于人民的。这是因为宪法确立了一个真正的全国政府,用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代替过去的松散的联盟,不仅有利于全国性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而且有利于保卫国家的安全。
第二,1787年宪法还包含了大量的
( http: / / www.21cnjy.com )民主因素,主要表现在:(1)宪法中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该原则虽然有压抑人民的消极作用,但也有积极的一面,三者可互相限制、平衡。(2)宪法大大加强了中央权力,但也把相当多的权力留给各州。创造了现代“联邦制”国家形式,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3)确立了共和制。(4)实行民选政府制度。(5)体现了文官政府的权力高于军权的原则。(6)宪法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体现了杰斐逊“死人不能统治活人”的思想,后人必须结合当代实际修改宪法。
总之,1787年的美国宪法是美国社会经济基础
( http: / / www.21cnjy.com )与上层建筑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美国国家制度发展演变的产物。1787年宪法加强了联邦政府的力量,使美国由一个松散的邦联过渡到联邦,调解了各个利益集团的矛盾,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使美利坚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这不仅加强了美国的政治和军事势力,而且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美国宪法是美国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和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了美国第一次革命的成果。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分权制衡制度,使美国成为实行“三权分立”最早的国家之一。这部宪法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出现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在当时封建专制制度在世界各国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条件下,不论是对美国还是对其他各国都具有进步意义。由于宪法是在资产阶级和奴隶主取得政权,国内阶级矛盾上升的条件下制定的,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妥协的产物,所以它又具有鲜明的保守性和反人民性。
──摘录自《高校世界历史配套教材·近代史卷》,81—82页
(2)美国学者对宪法的评价
美国史学界和政治学界对美国宪法在以下几方面的看法基本一致:
一、它是美利坚民族赖以生存
( http: / / www.21cnjy.com )和发展的基本法,是美国的最高法,也是近代世界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对于理性政治的追求变为现实。
二、美国宪法的独特贡献在
( http: / / www.21cnjy.com )于它创立了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制成为一种可操作的现实。它所确立的宪政原则(包括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共和政体和公民权利的不可剥夺性等)和机制(包括联邦制、三权分立和权利法案等),既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更是美国人基于自己历史经验的一种创新。这些原则和实践,不仅为美国200年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
三、1787年宪法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
( http: / / www.21cnjy.com )政治体制设计,其最明显最严重的缺点在于承认了黑人奴隶制,使美国以后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是制宪者当初始料不及的。
四、美国宪法是一种妥协的产物,其本身也
( http: / / www.21cnjy.com )成为一种妥协的机制。制宪者当初的目的,并不是创造一种十全十美的、民主正义的,能流芳百世的政治制度,而是寻求一种现实的、有效的、能够及时挽救走向失败边缘的邦联的途径。各州的代表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是多元的,由此产生的宪法必然是多元利益相结合的产物。宪法并没有忠实贯彻《独立宣言》中所宣示的美国的立国理想与原则(如人人生而平等),但它始终是一部“活的宪法”,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宪政原则和实践不断受到挑战,但通过修正案,改正了宪法的某些缺点,使原来的宪政安排不断得到更新,以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这是1787年宪法所以在此后200年间具有“超稳定”性的主要原因。
学者们在以下方面存在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分权导致国会同总统的
( http: / / www.21cnjy.com )对立,造成政治僵局,总统因国会的阻挠而不能制定和实施前后一致的、有效的全国政策,从而削弱了政府的效能;由于权力分立,国会和总统可以推诿责任,使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能对政策的得失负责,因而造成公众对政治冷漠。持此意见者主张修宪,采用某种形式的议会制。
另一种意见认为,美国政府所遇到的困难,不
( http: / / www.21cnjy.com )是政府结构造成的,因此不需要修改宪法,改变分权制和采用某种形式的议会制。美国自建国起就实行三权分立,这并未妨碍有能力的总统决心采取迅速行动。
此外,随着近年来一些新问题的出现,如
( http: / / www.21cnjy.com )克林顿政府时期因府、院矛盾使联邦政府的某些部门一度被迫关门、克林顿弹劾案、2000年的选举僵局等,暴露了宪政体制的一些缺陷,因而一些学者呼吁进行宪政改革。
参考答案:
一、1.独立战争需要一个正式的全国性政
( http: / / www.21cnjy.com )府的领导。(2)因为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权力结构。(3)其产生的联邦国会成为战争的领导机构,条例团结了十三个州进行独立战争,为取得独立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治制度上,它为为后来的联邦制度的出现作了准备,是向联邦的过渡制度。(4)实质:13个州组成的松散的联盟。(5)弊端:地方有权,中央政府无权。
二、(1)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代议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包括国会、总统(组成内阁)和最高法院。
(3)英国:由选民产生议会,议会行使立法权,由议会产生内阁首相,对议会负责。
美国:由选民产生国会,国会对人民负责;由选民产生总统并组成内阁,总统内阁对选民负责;由总统提名法官国会确定组成最高法院,法院对宪法负责。
(4)总统制、三权分立制、普遍选举制。
(1)
中央政府
产生方式
任期
职权
国会
众议院
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举产生
两年
立法权、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
参议院
每州2人,选举产生
六年,每两年更换三分之一
有权审判弹劾案
总统
选民选举选举人,由选举人选举产生
两届八年
行政权、立法权、军事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最高法院
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由总统任命
终身任职
最高司法权
地方政府
主要机构
产生方式
职权
各州
各州议会、政府、法院
选举产生
行政、司法、立法等
(2)国会可对弹劾总统,还有调查权、否决权、宣战权等;法院宣布总统是否违宪。
总统可以否决国会议案;法院宣布国会是否违宪。
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并得到国会确认,总统任命。
总结:通过权力的相互制约,达到权力的平衡。
(3)联邦政府的权力高于各州,各州保留相当自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