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22张PPT) 高二历史 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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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22张PPT) 高二历史 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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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9-06 17: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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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统治阶级意志
统治工具
防范与惩处
具有强制约束力
社会治理的工具
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相辅相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禹刑》
《汤刑》
《九刑》
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思考:为什么这一时期只有习惯法?
德(礼)治思想
法治思想
(1)增加统治的恐怖和神秘色彩,
(2)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法律
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①时代特征: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②思想来源: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儒家德治思想与法家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③历史渊源: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1)背景: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2)第一次德法之争:
法治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叔向
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贵族拥有解释法律的特权、免于刑罚的特权,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影响:①宣告中国成文法的诞生。
②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④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3)第二次德法之争:
理论来源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法家
孔子
孟子
商鞅
韩非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提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人性善
人性恶
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重视民生、民意,仁和礼的手段
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和刑的手段
实质:思想领域的儒家与法家的思想之争,是国家治理手段之争,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思考:谁的主张会被君主接纳?为什么?
法、术、势:是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法律、法令。“术”,是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秦汉时期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二年律令》
秦汉:律令并行,都有法律效力
律令儒家化
秦 朝
汉 朝
魏晋时期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以经注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原因:
特点:
目的:
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律令儒家化:是指法规法律偏向于儒学,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
思考1:汉代的国家治理手段有什么特点?这种手段为何能够实现?
儒家和法家在强调社会等级差异性方面具有共同特征。
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案例中董仲舒判案的依据是什么?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春秋决狱”或“引经决狱”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3.唐朝
(1)法律:编纂《唐律疏议》(唐高宗)
评价: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唐律疏议》
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唐律的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3.唐朝
(2)教化:
①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②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朝代 法律成果 教化成果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

魏晋 南北朝

法家思想治国,
推动了律的编纂
对立
沿袭秦律
制成《九章律》
尊崇儒术
以经注律
礼法开始结合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
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重视家训
强化基层教化
唐律---礼法结合的典范
【归纳】
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
②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推动律令儒家化。
③统治者维护统治的需要,采取外儒内法的统治策略。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法治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963年《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宋以后的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律例合编:律指法律法规;例指条例、事例它是对正规法令条文的有益补充。律例合编是把法律规范和条例法例合编的一种立法方式,明清时期才开始出现的。
2.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为理学。
乡约约束:
理学渗透:
乡约是指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规约。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制定《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①社会层面:通过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②乡里层面: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③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2.教化
(2)明朝
(3)清朝
1.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2.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说明了什么?有何作用?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形式上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具有一定强制性。
说明:乡约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也是礼法合流的表现。
是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的产物。
材料一 《吕氏乡约》主要包括“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条款,其中“德业相劝”包括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事长上、能救患难等内客,“过失相规”是“德业相劝”的反面,包括犯义之过6项,犯约之过4项和不修之过5项,依严重程度不同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礼俗相交”是关于婚丧、祭祀、交往等方面的礼节规定。 “患难相恤”包括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共7项,要求凡乡人患难,同约中人应根据事情的缓急,给予不同程度的救助。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吕氏乡约》的历史作用。
作用:①有利于教化民众,规范人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④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匡正民风,革除陋习。
⑤有利于完善民间社会救助。
材料二 明朝正德十三年,南赣巡抚王阳明在江西地区颁行《南赣乡约》,将明太祖的“圣谕六言”与《吕氏乡约》的四规条结合在一起,开启了乡约以圣谕为原则的先河。隆庆元年,朝廷申令“郡邑各立乡约,率众讲演孝顺父母六谕”。万历十五年,明神宗令各地督学和地方官宣讲“圣谕六言”,推行乡约。 明朝后期,乡约除负责教化外,还承担了编造户册、维持治安、催缴赋税、接送官员等多种职能,如保长没有合适的人选,约正还要兼任保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乡约发展的主要特点。
特点:内容增加了宣讲圣谕;政府重视,国家强制推行(或由民办向官办发展);范围更广,乡约向全国推广;承担了更多的基层管理职能。
如何看待关于“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呢?
积极: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消极: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治理
成文法的诞生
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秦汉的法律
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
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
宋代的教化
乡约的发展
【课堂小结】
【当堂检测】
1.周人认为,商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敛怨以为德”,为上天所弃;为此,周奉行“惟德是依”“敬天保民”。这主要体现了周人(  )
A.能够借鉴历史经验B.推崇神权至上思想
C.沿袭前朝价值观念D.坚持礼法并重传统
【答案】A
【解析】本题素材选取自《诗经·大雅·荡》等史料,试题情境呈现了周朝建立之初,统治者鉴于商朝晚期尖锐的社会矛盾,通过总结反思,感悟到商朝统治者不恤民力,反而将民怨四起视作有德,致使军队倒戈,最终导致了灭亡。周人从商朝的灭亡中汲取了教训,提出了“惟德是依”“敬天保民”,充分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殷鉴”意识,即反思历史、重新认识天命的思想,故选A项;
【当堂检测】
2.“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答案】C
【解析】材料提及《龙筋凤髓判》通过模拟判例来陈述案例缘由并给出判决意见,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唐代重视判例解读,旨在提高应试者和官员的司法素养,故选C项;
【当堂检测】
3.清代,《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数十部小说被翻译成满语印行。另《大清律例》规定,对内容“秽恶”的小说“尽行销毁”,如再制作、售卖、阅读,加以刑处。这使(  )
A.通俗文化发展陷入停滞 B.法律体系完成了儒家化
C.君主专制统治趋于僵化 D.传统社会伦理得到维护
【答案】D
【解析】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朝统治者一方面十分注重对汉民族文化的借鉴和吸收,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法律等方式加强文化控制。《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因崇尚道义、忠诚等主题,符合儒家传统伦理道德,因而被翻译成满语传播, 一些内容被定义为“秽恶”的小说则在《大清律例》中被明确禁止。这种二分法,既充分发挥了小说等文化载体的教化、传承作用,又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作品进行了禁止,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故D项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