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3张PPT)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高考链接】
时间 全国卷 地方卷
2024 北京·唐代铨选官吏
甘肃·孝文帝修定律法
2023 【乙卷】东汉时期的民德 湖北·清政府通过调整法律以应对时局
重庆·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浙江·秦汉时期治国和三省制运行机制
2022 北京·北宋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海南·国家关注礼制和法律的目的
天津·唐代和清代的法律制度
獬豸
獬豸——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相传黄帝曾用这一能明辨是非曲直的神兽来决断疑狱。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被称为中国法律的图腾。
“禮”本指祭神,演变为等级制度,引申为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渊源
德治思想的渊源
法治思想的渊源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纯压迫式治理
关注人民,体现了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周公旦
习惯法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法治思想的渊源:夏商
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子产:春秋郑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德治与法治之争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其中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春秋时期
材料1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左传·昭公六年》
材料2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2.德治与法治之争
思考: 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的理由?
子产
叔向
叔向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不顾道德礼义。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
(2)春秋时期
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子产:春秋郑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德治与法治之争
(2)春秋时期
“铸刑书”的影响:
①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特权
②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定基础
③使法律内容日益走向公开化,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促进社会转型。
学派 主张 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治国手段 特点 结果
儒家(德治)
法家 (法治)
孔子: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
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有其积极意义,但不适应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国君实现抱负,遭冷落。
人性善,主张德治
韩非: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奉令。
③以法为师,以吏为教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在秦国颁布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符合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满足了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3)战国时期:儒法之争
以礼为主
(王道)
以刑为主(霸道)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德治与法治之争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仁和礼
法和刑
【跟进训练】
1. 商朝统治者自称“受命于天”“天命恒常”。周朝统治者提出“天命靡常”“惟德是辅”“敬天保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新的天命观,构建出“民意——有德——天命”的具有政权合法性和“革命”合法性的证明逻辑。商朝到周朝天命观的变化反应了( )
A. 国家治理不再借助神权
B. 统治阶级的自我约束
C. 君主利用民意加强集权
D. 商朝制度被西周抛弃
B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律的编纂
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称《秦律》
(2)律令并行
秦汉朝廷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1.秦朝
甲□(盗),臧直(值)千钱,乙智(知)其□,受分臧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誉适(敌)以恐众心者,翏(戮)。」「翏(戮)者可(何)如?生翏(戮),翏(戮)之已乃斩之之谓□(也)。 甲盗窃,赃值一千钱,乙知道甲盗窃,分赃不满一钱,问乙应如何论处?与甲同样论处。
甲盗窃不满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察觉,问乙方如何论处?不应论罪。如系知情而不加捕拿,应罚一盾。
赞扬敌人而动摇军心的人,应戮。什么叫戮?先活着刑辱示众,然后斩首。
严刑峻法
(2)律令并行:汉朝颁布法律文告,称令。
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3)律令开始儒家化: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材料: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结合材料分析指出董仲舒判案的特点?原因是什么?
特点:受儒家思想影响,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2.汉朝
引经决狱
(1)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原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春秋决狱
3.魏晋南北朝时期:
(1)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3)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2)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律令儒家化发展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 五服 ”,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 “ 五服 ”
4.唐朝
(1)法律:
《贞观律》
《永徽律》
《唐律疏议》
(《永徽律疏》)
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
材料1: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②唐律的特点: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律令儒家化基本完成
材料2: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唐律疏议》的意义:
①演变历程: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③法律体系:
律、令、格、式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4.唐朝
(1)法律:
律令儒家化基本完成
法系与中华法系
(1)法系:由若干个国家的法律所组成的,具有共同历史渊源、共同制度内容、共同风貌特征以及共同话语体系的法律体系。
(2)中华法系
①概念: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
②特点: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③成因:
A.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官僚制度等是礼法结合的基础;
B.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根基,构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体系,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适应了小农经济发展的需要;
C.自然经济孕育的"天人合一"观念是社会规范的"礼"和国家规范的"法"相结合的思想条件。
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4.唐朝
(2)教化
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
①提倡礼治:
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有雅风,政事规为。 ——《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②注重基层教化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A.内容:
吉、宾、军、嘉、凶五礼
B.特点:
C.地位:
(南北朝)颜之推
吉礼:主要是祭祀
宾礼: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
军礼:军事活动中的仪式
嘉礼: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
凶礼: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时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礼治的关系
汉 ①律令并行 ②《九章律》《二年律令》 ③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开始
/
礼法开始结合
魏晋 ①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法律 ②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颜氏家训》 律令儒家化发展
唐 ①《唐律疏议》 ②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①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 ②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律令儒家化基本完成
/
礼法结合的典范
归纳总结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跟进训练】
2.董仲舒断狱案例被汇编成《春秋决事比》,在西汉的司法实践中经常被引用。有一则案例:甲没有儿子,拣了个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起来。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但《春秋决事比》上认为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被判罪。这一案例说明,两汉时期( )
A.儒家道德与法律地位等同
B.儒家道德已经渗入法律
C.法律体系儒家化最终完成
D.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
B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
时期 概 况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①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②代表性法典:《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律”与“例”的关系:“例”是“律”的补充,同“律”一样,也是审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不同在于,“律”是撰修比较慎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例”则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在司法实践中,“例”的法律效用大于律,于是“例”成了统治者实行司法专横,鱼肉百姓的工具。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律为正文 例为附注
律378:凡赌博财务者皆杖八十。
例378.02:偶然会聚,开场赌窝、及存留之人,抽头无多者,各枷号三个月、杖一百。
例378.07:凡民人造卖纸牌骰子,为首者发边充远军。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儒学向基层渗透
背景:
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表现:
①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北宋
明朝
清朝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明朝儒学士人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
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
自发形成
教化百姓
政府利用
带有强制力
与法律合流
约律融合
乡约成为统治工具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乡约是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有何作用?
原因: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③有利于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④有利于匡正民风,协调人际关系。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归纳总结
发展历程 特点
春秋战国 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秦 专任法家思想,焚书坑儒 汉 ①儒法合流、德主刑辅 ②以经注律:学者们用儒家经义来解释法律条文 礼法开始结合
魏晋南北朝 魏明帝设律博士,国家通过立法,儒家经义直接上升为法律条文或法律制度 律令儒家化发展
唐 《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典范 礼法结合基本完成
宋 司法官判案时依据法律文本,兼顾经义、天理、人情等,更注重社会效果 礼法结合进一步完善
明清 将刑罚和教化并列为同等重要的手段,用刑律晓谕人民,使人们知法、畏法、守法,以达到教化所达不到的效果 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
【跟进训练】
3.清代,纂修宗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每部宗谱均有族规、家训,其内容主要包括血缘伦理、持家立业、报效国家等。这表明,宗谱的纂修( )
A.反映了科举制度的导向作用
B.体现了儒家思想观念
C.维持了士族家庭的血统纯正
D.确立了四民社会结构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