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第01讲 分析行文思路与结构(练习)
目 录
01课标达标练 1
02核心突破练 8
03真题溯源练 17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父亲的鞋子
李汉荣
①那年,记得是深秋,父亲搭车进城看我们,带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没上农药化肥,专门留了二分地给自己种的,只用农家肥,无污染,保证绿色环保有机,让孙女吃些,好长身体。”父亲放下粮袋,笑着说。我掂量了一下,大米有五十多斤,面条有三十多斤。鼓鼓囊囊两大麻袋,不知他老人家一路怎么颠簸过来的。老家到这个城市有近一百里路,父亲也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看着父亲一头的白发和驼下去的脊背,我没有说什么,心里一阵阵温热和酸楚。
②父亲看着我们刚刚入住的新房,墙壁雪白,地板光洁,说,这辈子当你的爹,我不及格,没有为你们垫个家底,你们家里,连一块砖我都没有为你们添过,也没有操一点心,也没帮过一分钱,我真的不好意思。只要你们安然、安分,我就心宽了。我不住地说,爹你老人家还说这话,我们长这么大就是你的恩情,你身体不错好好活着就是我们的福分,别的,你就别多想了。
③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性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硌脚。昨天黄昏在后山坡地里搬苞谷,又到林子里为你受凉的老娘扯了一把柴胡和麦冬,树叶啦,沙土啦,鞋子都快给灌满了,当时没抖干净,衣服上头发上粘了些野絮草籽,也没来得及理个发,换身像样的衣服,就这么急慌慌了。走,孙女儿,带我下楼抖抖鞋子,帮我拍拍衣服上的尘土。我说,就在屋里抖一下,怕啥,何必下楼。父亲执意下楼,说新屋子要爱惜,不要弄脏了。
④楼下靠墙的地方,有一小片长方形空地,还没有被水泥封死。父亲就在空地边,坐在我从楼上拿下的小凳子上,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上楼,我帮父亲用梳子梳了头发,这是我唯一的一次为他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但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
⑤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院子里往年没有见过的东西,车前子、野茅草、蓑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一苗野百合。
⑥大家都感到惊奇,有个上学的孩子开玩笑说,这不就是一个百草园吗?大家都说,新鲜,真新鲜。也有人说这个院子向阳,有空地就不愁不长苗苗草草。议论一阵也就不再管这事了。只有我明白这些花草的经历。它们来自父亲,来自父亲的头发、衣服和鞋子,来自父亲的山野。
⑦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们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清贫,这是父亲的命运,也是他的美德。但是,比起他的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连一片草叶、一片云絮都没有带走。
⑧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
⑨连我对他的感念和心疼,他也没有带走,都留在了我的心里。这么说,我的所谓的感念和心疼,说到底还是我从父亲那里收获的一份感情,直到他不在了,我仍然在他那里持续收获着这种感情。而他依然一无所有地在另一个世界孤独远行。
⑩是的,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我看着大地上的一切,是一代代清贫的父亲们留给我们的啊。
何况,我的父亲,曾经,他把他的山野、他的草木、他的气息都留给我们。
他清贫的生命,是那般丰盛和富有,超过一切帝王和富翁。在他的衣服上拍一下,鞋子里抖一下,就抖出一片春天。
那么,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们,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们敢于践踏一切的鞋子里,除了欲望的钉子和冷酷的铁掌,还有别的可以发芽开花的种子吗?
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有删改)
(行文思路)1.本文在构思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解析】
第一步:审读题干,把握要求。“本文在构思方面有哪些特点”明确了答题对象,“结合作品简要分析”指出了答题要求。
第二步:找准角度,细致分析。
信息提炼 文本分析
“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性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硌脚”“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 形散神聚。以“父亲的鞋子”为线索,全文围绕“父亲的鞋子”叙事、议论和抒情,内容集中。
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叙述与“父亲”有关的事情,父亲带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来看“我”,后半部分主要是围绕父亲展开议论和抒情,“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们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 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院子里往年没有见过的东西,车前子、野茅草、蓑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一苗野百合”“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前后照应。文中末尾的“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呼应前文关于春天院子里长出花草的描写和议论,使文章协调一致。
第三步:分层概括,分点组织。
【答案】 ①形散神聚,以“父亲的鞋子”为线索,全文围绕“父亲的鞋子”叙事、议论和抒情,内容集中。②层次分明,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叙述与“父亲”有关的事情,后半部分主要是围绕父亲展开议论和抒情,条理清晰。③前后照应,文中末尾的“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呼应前文关于春天院子里长出花草的描写和议论,使文章协调一致。
二、(2025东北三省三校二模联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仁者乐山
余秋雨
一
从意大利到奥地利,也就是从南欧进入了中欧。
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并不古老但很有文化。一百多年前已经有旅行家作出评语:“在维也纳,抬头低头都是文化。”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是褒是贬,但好像是明褒实贬,因为一切展示性的文化堆积得过于密集,实在让人劳累。接下去的一个评语倒是明贬实褒:“住在维也纳,天天想离开却很难离开。”这句评语的最佳例证是贝多芬,他在一城之内居然搬了八十多次家,八十多次都没有离开,可见维也纳也真有一些魔力。
时至今日,太重的文化负担使它陷入太多程序化的纪念聚集,因此显得沉闷而困倦。①奥地利人明白这一点,因此早已开始了对维也纳的背叛。
奥地利的当代风采,在维也纳之外。应该走远一点去寻找,走到那些山区农村,走到因斯布鲁克到萨尔茨堡、林茨的山路间。寻找时,有小路应该尽量走小路,能停下逗留一会儿当然更好。
二
奥地利的山区农村使我疑惑起来:自己究竟是喜欢山,还是喜欢水?
这里所说的“喜欢”,不是指偶尔游观,而是指长期居息。无论是临水还是倚山都会有一些不方便,甚至还会引来一些大灾难,但相比之下,山间的麻烦更多。从外面看是好好一座山,住到了它的山窝里很快就会感到闭塞、局促、坎坷、芜杂,这种生态图像与水边正恰相反。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历来盛邑大户可以离山,却总不离水。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本人以前对居息环境的梦想,也大多与水有关。
但是,眼前的奥地利,却让我惊讶不已。
首先是图像的净化,满山满坡都种植地毯般的绒草,或者是一片片整齐的森林,色调和谐统一,单纯明丽,把种种纷乱和芜杂都抹去了。②这也就抹去了山地对人们的心理堵塞,留下的开阔气韵,如洪波宛曼、云海静谧。海边的优势,也不过如此吧?但它又比海边宁静和安全。
其次是人迹的收敛。整治草地和森林的当然是人力,但人的痕迹却完全隐潜,只让自然力全姿全态地出台。所有的农舍不是原木色,就是灰褐色,或是深黑色,不再有别的色彩。在形态上也追求原生态,绝不会炫华斗奇,甘愿被自然掩盖和埋没。只有当人们收敛自我,才能享受最完美的自然。
在奥地利的山区农村,看不到那些自以为热爱自然,却又以触目的别墅、度假村之类损害了自然风光的城里人印迹。很多城里人不知道,当他们把“回归自然”的口号付诸实践的时候,实际上是骚扰了自然。③他们为了谋取窗口的山野景象而带来的建筑样式和建筑材料,与山野的素朴本质格格不入,结果便点点块块地蚕食了山区农村的整体美学生态。奥地利的山区农村中一定也有很多城里人居住,他们显然谦逊得多,要回归自然首先把自己“回归”了,回归成一个散淡的村野之人,如雨入湖,不分彼此。
三
在奥地利,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山水哲学。
孔子对山水,并无厚此薄彼,他说过八个字:“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④这里的“乐”字,古代读“要”,一个已经死了的读音,但是,我觉得这八个字很有现代美学价值,应该活下去。
海洋文明和大河文明视野开阔、通达远近、崇尚流变,这一点,早已被历史证明。由这样的文明产生的机敏、应时、锐进、开通等等品质也就是所谓“智”;与此相对比,山地文明则会以敦厚淳朴、安然自足、坚毅忠诚、万古不移的形态给我们带来定力,这就是所谓“仁”。
其实,整个人生,也应平衡于山、水之间。
水边给人喜悦,山地给人安慰。
水边让我们感知世界无常,山地让我们领悟天地恒昌。
水边让我们享受脱离长辈怀抱的远行刺激,山地让我们体验回归祖先居所的悠悠厚味。水边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地的哲学是不知日月。
正因为如此,我想,一个人年轻时可以观海弄潮、择流而居,到了老年,或者不到老年而有了静定心态,则不妨在山地落脚。
四
此刻我正站在因斯布鲁克的山间小镇塞费尔德的路口,打量着迷人的山居生态。
那些原木色或深褐色的农舍门前全是鲜花,门口坐着一堆堆红脸白须、衣着入时的老人。他们无所事事,却无落寞表情,不像在思考什么,也不东张西望。与我们目光相遇,便展开一脸微笑,又不期待你有太多的回应。
也有不少中年人和青年人在居住。我左边这家,妻子刚刚开了一辆白色小车进来,丈夫又骑着摩托出去了。但他们的小车和摩托都掩藏在屋后,不是怕失窃,倒是怕这种现代化的对象窃走浑厚风光。妻子乐呵呵地在屋前劈柴,新劈的木柴已经垒成一堵漂亮的矮墙。
现在是八月,山风已呼呼作响,可以想见冬季在这里会很寒冷。这些木柴那时将在烟筒里变作白云,从屋顶飘出。积雪的大山会以一种安静的银白来迎接这种飘动的银白,然后两种银白在半空中相融相依。
突然有几个彩色的飞点划破这两种银白,那是人们在滑雪。
(行文线索)2.标题“仁者乐山”是理解本文的钥匙,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4分)
【解析】标题 “仁者乐山” 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体现在两个核心层面。一方面,它是统摄全篇的 “文眼”,文章内容始终围绕 “乐山” 展开:先描绘奥地利山区农村净化的自然图像与收敛的人迹,展现山地居住的独特魅力;再结合孔子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的哲学,阐释山地文明所蕴含的 “仁”(如敦厚淳朴、安然自足等品质);最后以因斯布鲁克山间小镇的生活场景作结,呼应 “乐山” 主题。作者对奥地利山区的赞美、对山地哲学的认同及对 “仁” 的现代诠释,均以 “仁者乐山” 为核心,统领着全文的情感与思想表达。另一方面,它是全文的线索,既串联起作者在奥地利的见闻与中国古代 “仁者乐山” 的哲学思考,使实地观察与传统文化智慧自然衔接,形成清晰的内容层次;又通过这一线索,将对奥地利山区生态之美的赞美与对人生平衡、生活态度的深层思考相融合,揭示出文章的深刻主旨。
【答案】①“仁者乐山”是统摄全篇的“文眼”,文章的标题由此而来,作者的情感抒发、思想表达也都与“仁者乐山”有关。②“仁者乐山”是全文的线索,它将作者在奥地利的见闻和中国的古老智慧联系起来,揭示出文章的深刻主旨。
三、(2025吉林市三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关中泡馍
胡宝林
“他要了五分钱的一碗汤面,喝了两碗面汤,吃了他妈给他烙的馍。……尽管饭铺的堂倌和管账先生一直嘲笑地盯他,他毫不局促地用不花钱的面汤,把风干的馍送进肚里去了。”这是柳青在小说《创业史》中写梁生宝去渭河上游太白山下买稻种时在小店吃饭的情形。在陕西关中,如何把干馍送进肚里去,梁生宝面汤就馍的方式,是那个艰苦岁月最简单朴素的了,馍馍泡着咥,倒是流传已久的饮食习惯。关中泡馍也因为食材和做法的多种多样,泡出了与众不同的“秦味”。
馍与牛羊肉的相遇,造就的是一种美食——牛羊肉泡馍。牛羊肉泡馍,是关中泡馍的名品,在陕西名小吃中独占鳌头。在西安,牛羊肉泡馍店众多。五一假期,老同学赵君、李君来西安,我们一起去鼓楼旁的回民街吃羊肉泡馍。择一家老店坐定,服务员端上三个青花瓷大老碗,每碗里面仄塄着两坨白中带黄的馍饼。馍是死面加一点发面的饼子,烤到七八成熟的,随手一拧,掰成两半,然后在闲聊的当儿一点一点掰掐,碎成黄豆大小的颗粒。服务员端回,厨师将馍粒倒入炒瓢,舀肉汤煮,火候到时,配上熟牛羊肉、粉丝、木耳、黄花等,最后撒上蒜苗、香菜。泡馍随着一碟糖蒜、辣子酱端上,我的是水围城,赵君的是口汤,李君人高马大肠胃好,要的是干炒。我将鲜红的辣子酱轻轻抹在馍上,从碗的一角啜吸一口鲜汤,然后轻轻用筷子拨馍粒入口,不时就一口糖蒜,一点一点蚕食。馍筋,肉酥,汤热,蒜爽,一股豪壮的温热传遍全身,无一处不熨帖。赵君边吃边讲起吃泡馍的往事:二十年前腊月的一天中午,他跟对象去县城领结婚证,却为买东西发生了争吵,对象甩手要走。领证的事情眼看要泡汤,刚好走到县城一家最有名的羊肉泡馍馆门前了,又冷又饿的他,拽对象进去吃饭。待两碗泡馍吃完,全身温热,满身的寒气和心中的郁忿之气随之而散,两人高高兴兴去领了结婚证。后来,他感慨地给女儿说:“当年多亏那一碗羊肉泡,要不我跟你妈吹了,世界上哪有你呢。”女儿给他翻了个漂亮的小白眼。牛羊肉泡馍是粗犷的吃食,也是一种和合之食。它的肉让人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白花花的馍,让人想起一望无际的关中麦田,牛羊肉泡馍把畜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一碗烩了,高热量,耐饥寒,带着一种北方汉子的豪气,可以提神、鼓气、壮胆!
牛羊肉泡馍,是关中泡馍里面的贵族,好吃,也贵,相比于陕西人日常爱吃的面条而言。比较便宜的是大肉泡馍,也就是猪肉泡馍,有时简称大肉泡,价格只有羊肉泡馍的一半。大肉泡馍,在关中也很多见,西府宝鸡乡村人家,大年三十中午要吃大肉泡,大快朵颐。而千阳县的大肉泡馍最有名气,吃过令人难忘。千阳大肉泡的肉是用肥瘦两搭的猪肉卤熟的,所以不肥腻。馍用的是酵母发面馍,软硬适中,不是牛羊肉泡馍用的死面硬馍,已经切好,所以省去了掰馍的工序,也不用煮,浇汤即食,很省事。馍片、肉片、肉杂、豆腐、粉条等一盛到碗里,大厨手臂一挥,舀几勺清汤卤汤进去,掺上葱花漂菜,一碗热乎的大肉泡就端上来了。馍肉堆砌如千山,肉汤萦绕如千水,粉条挽花如玉丝,白豆腐、绿葱花、红辣酱点缀其上,赏心悦目。喝一口老汤,肠内热乎乎;嚼一口肥瘦肉,唇齿留醇香;吃一口馍馍,筋道回味长;吸一口粉条,如丝瀑入心潭,分外舒爽。
大肉泡馍,大肉做了主角。相比于猪肉,肠呀肚呀等猪下水清洗起来也费事,价格也便宜,不大受人重视。但有一种美食偏偏选择了不受人重视的猪大肠与小肠连接处的大肠做主角,经过淘洗烹制,和饪饩馍搭配,发明了一种美食——葫芦头泡馍。之所以叫葫芦头泡馍,是因为肠子煮熟之后酷肖葫芦。还传说唐高宗时药王孙思邈曾指点长安一家小店以八种调料“煎白肠”,店家悬一药葫芦感谢指点,从此得名。
“锅盔像锅盖”,是陕西八大怪之一。锅盔是用杠子压制、慢火烙出的大饼,有的足有半排厚。过去,人们常常像梁生宝一样将锅盔充作干粮,但直接吃,吃得人喉咙燥、干瞪眼。在关中西府的凤翔县,人们发明了一种吃法,让锅盔吃起来很舒爽又营养,那就是豆花泡馍。早晨,走进街边的小店,要一碗豆花泡馍。大锅里豆浆热气腾腾,厨师将锅盔切成长方形的薄片,倒入豆浆,浸透,再盛进豆花,配上红艳艳的辣椒、绿汪汪的葱花。一尝,豆花柔嫩,锅盔筋道,豆浆绵软,辣椒香辣。
关中馍馍泡着喹。除了声名远播的牛羊肉泡馍、亲民的大肉泡馍、出其不意的葫芦头泡馍、朴素低调的豆花泡馍,在关中,还有粉汤羊血泡馍、水盆羊肉泡馍、羊杂肝汤泡馍、胡辣汤泡馍、辣子疙瘩泡馍、卤汁凉粉泡馍等,形态多样,丰富多彩,让关中人的舌尖跳跃着欢乐,更喜欢了这一方的生活。
(有删改)
(句段作用)3. 文中引用了药王孙思邈的相关传说,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情节、语段作用的能力。解答时,先找出引用的部分,再从内容、主题、与读者的关系等角度鉴赏分析。先找到原文中的引用内容“还传说唐高宗时药王孙思邈曾指点长安一家小店以八种调料“煎白肠”,店家悬一药葫芦感谢指点,从此得名”,然后分条分析。
(1)内容维度:①丰富文章内容。通过引入孙思邈的传说,文章不仅介绍了葫芦头泡馍的制作方法和特点,还增加了与之相关的历史背景和故事,使得内容更加丰富多彩;解释美食名称由来:传说解释了葫芦头泡馍之所以得名的原因,即因为肠子煮熟后形状酷肖葫芦,且孙思邈曾指点店家以八种调料“煎白肠”,店家悬药葫芦感谢指点,从而得名。这增加了读者对美食名称的理解。
(2)结构维度:②拓展文章深度。通过引入传说,文章不仅停留在对美食本身的介绍,还深入挖掘了其背后的文化意义和历史渊源,拓展了文章的深度和广度。
(3)读者效果方面:③激发读者兴趣。孙思邈作为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其传说本身就具有吸引力。通过引入他的传说,可以激发读者对葫芦头泡馍的兴趣和好奇心,促使他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道美食的故事;增强文化认同感:通过讲述孙思邈与葫芦头泡馍的传说,文章传递了一种文化认同感,即这道美食不仅是一道美味佳肴,更是关中地区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助于增强读者对关中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4)文学效果方面:④增添文化色彩与趣味性。通过引入孙思邈指点长安小店以八种调料“煎白肠”并因此得名的传说,为葫芦头泡馍这一美食增添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背景,使文章更具可读性和趣味性,同时也展现了关中地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美食的传奇性与吸引力。传说往往与神秘、传奇相关联,将孙思邈与葫芦头泡馍联系起来,不仅赋予了这道美食独特的传奇色彩,还增强了其吸引力和独特性,使读者对葫芦头泡馍产生更浓厚的兴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它的故事和味道。
【答案】
①丰富文章内容:增加历史背景和故事,解释美食名称由来。
②拓展文章深度:通过引入传说,深入挖掘了其背后的文化意义,拓展了文章的深度。
③激发读者兴趣,有助于增强读者对关中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④增添文化色彩与趣味性,增强美食的传奇性与吸引力。
一、(2024·山东高三二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文本一
“不如归去”谈①
卞之琳
槐花满地,时节又近初夏了。刚才读芦焚先生的《里门拾记》,见有一条注,解释文中的“光棍抗锄”:文人们叫作“不如归去”的那种鸟。虽只是鸟的叫声,一种人听了奋起耕作,一种人听了伤春思乡,连耳朵也竟有这样大的差异。
我觉得很有意思。“光棍抗锄”当然就是“割麦插禾”。书本里说布谷与杜鹃②有别,不过也说很相似,《辞源》里或者早已把“割麦插禾”“不如归去”两种鸟相混了,即使有考据癖的文人骤然间也不会分得清楚吧。记得我曾经想写一篇历史小说,其中的核心,一个场面,是如此:
头上一阵鸟声,如人言。
“割麦插禾”,农人想。
“不如归去”,旅人想。
我想写这篇小说是在去年此时,读了李广田先生的《桃园杂记》以后。他在文中提起布谷,说在他的家乡以为是叫的“光光多锄”,令我想起了我的家乡人仿佛说是“花好稻好”。花,读ho,大约不是指普通的花,而是指棉花。稻无问题,即水稻,江乡自然有水田。这两种说法,与芦焚先生的“光棍抗锄”俱未见于典籍。典籍中有的,除“布谷”“割麦插禾”以外,还有“麦饭熟”“脱却布裤”“郭公”等。而在我们的活书本里更不知有多少花样了。哪一天把各地的花样搜集起来该有如何一个大观!不过千差万别,都由于耳朵不同吗?其实,芦焚先生之意,在于环境,在于生活环境的差别吧。
农人在田间,旅人在道旁。
头上一阵鸟声,如人言。
“割麦插禾”,农人想。
“不如归去”,旅人想。
这里有两个人,虽然在一处,毕竟环境不同。但在我看来,即便“割麦插禾”与“不如归去”是两种观念,也未尝不可以联在一起:春去也。见麦浪滚滚,旅人想起了多风波的江湖。你看,那边一个农人在檐前看镰刀哪。数千里外自家屋后的蓬蒿有多高了?家乡收麦早,或许庄稼人已经赤脚下水田了。唉唉,天南地北,干什么来着?叶落归根,不如归去吧。“不如归去”一语,不见得太“文”,尤其在古代,更不见得不是俗子的口头语。即使是雅士说的我也有话可说:
当此时也,道上的过客或许是一个坐在轿子里的官老爷,不禁想,人生一梦耳,四处奔波,所为何来?为五斗米折腰实在犯不着,即使位居一品,在京华尘土里五更待漏,亦何苦也!君不见那个庄稼汉倒快乐自在,坐在茅屋的门槛上,捧一碗黄粱。你闻闻看,多香!真不如回去种田好,“守拙归园田”。
然而,“割麦插禾”多少带点振作的情调,而“不如归去”却不免消极呢。不错,这还是环境差异,不过哀乐是相依为命的。我曾经说过,这可以作为补充,而“杜宇”只合永远啼血,要知道:
谁说杜宇归去乐,
归来处处无城郭。
更不要说这个,就连你“郭公”,哪怕你“郭公”:
郭公,郭公!
天雨蒙蒙,
促农耕陇。
城南战骨多,
野田变作丘与垄。
郭公,郭公!
何地播种?
弄到这个地步,哪怕你“郭公”,就连你“郭公”也无可奈何吧?“感时花溅泪”,即使不“恨别”,鸟亦“惊心”。这又归于一,同归于悲了。
不过,时至今日,啼血的子规到底是绝种了也说不定,因为“不如归去”现在仿佛只活在书本里,而“割麦插禾”的子孙戚族还活在各地农人的口头。各地农人的口头开出了一朵朵各式各样的小花。哪一天把它们搜集起来当标本,作一个系统的研究那才有意思呵。这一朵朵单纯的小花将是一个个小窗子开向各种境地:水田,桃园——我想从你的里门望望看,芦焚先生,你的门外是什么呢?我心中曾经拟过一篇社会论文的题目:布谷声里听出的各地社会背景。
可是为什么不能从旁的鸟声里听出来呢?为什么从旁的鸟声我们听不出这许多花样?这种鸟声本身到底自有其特殊性,引起人心上的反应乃小异大同了。人总是人。想起人,我真想起个别的人来了。芦焚先生与我有过好几面之缘,此刻想必在河南乡下吧?李广田先生,齐人也,是我的熟人,现在正陪我在此地吃他的家乡饭,住在东邻,和我天天见面。过几天可以听到布谷声了,我想,那多妙,如果芦焚先生在这里,我们三人同行,忽听得一声“布谷”:
“光棍抗锄”,芦焚先生想。
“光光多锄”,李广田先生想。
“花好稻好”,我想。
唉,江里的鱼汛该过了好几种了;竹笋该已经老了,高过人头了;青蚕豆该已经上市了吧?这里倒已经上市了。我不喜欢北方这种讲究办法,把青蚕豆去皮,疏疏几瓣的炒肉片,就不能不去皮而稍加些腌菜,细葱花,素炒一下,青青紫紫的来一碗吗?也许毕竟是文人吧,我又想起了“不如归去”。
(有删改)
文本二 “真”是散文的灵魂,没有“真”的文字,文章毫无生机,是呆滞的。那么怎样到达散文的“真”呢?回到事物本身,回到人本身,回到语言本身,这就是我们说的“在场”。“在场”既指身体在场,也指心灵敞开,与现实同在。
(节选自耿立《散文的在场与见证》)
[注] ①作者1936年写于济南。②杜鹃:俗称布谷,又名子规、杜宇,春夏季节,日夜鸣啼。
(行文思路)1.文本一《“不如归去”谈》一线成文,层层深入,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4分)
【解析】文章题目里“不如归去”指杜鹃的啼声,文章内容对应题目,“解释文中的‘光棍抗锄’:文人们叫作‘不如归去’的那种鸟”“我想写这篇小说是在去年此时,读了李广田先生的《桃园杂记》以后。他在文中提起布谷,说在他的家乡以为是叫的‘光光多锄’”“在我看来,即便‘割麦插禾’与‘不如归去’是两种观念,也未尝不可以联在一起”“然而,‘割麦插禾’多少带点振作的情调,而‘不如归去’却不免消极呢。不错,这还是环境差异,不过哀乐是相依为命的”“时至今日,啼血的子规到底是绝种了也说不定,因为‘不如归去’现在仿佛只活在书本里”“也许毕竟是文人吧,我又想起了‘不如归去’”,文章以“杜鹃鸣啼”为线索,杜鹃的叫声在文中反复出现,将文章串联成一个整体。“解释文中的‘光棍抗锄’:文人们叫作‘不如归去’的那种鸟。虽只是鸟的叫声,一种人听了奋起耕作,一种人听了伤春思乡,连耳朵也竟有这样大的差异……芦焚先生之意,在于环境,在于生活环境的差别吧”,文章首先提出杜鹃的鸣啼声带给人不同的感受,接着指出其原因;“在我看来,即便‘割麦插禾’与‘不如归去’是两种观念,也未尝不可以联在一起……弄到这个地步,哪怕你‘郭公’,就连你‘郭公’也无可奈何吧?‘感时花溅泪’,即使不‘恨别’,鸟亦‘惊心’。这又归于一,同归于悲了”,然后进一步指出复杂的生活经历、社会环境可以使不同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甚至能够归一;“这种鸟声本身到底自有其特殊性,引起人心上的反应乃小异大同了。人总是人……我们三人同行,忽听得一声‘布谷’:‘光棍抗锄’,芦焚先生想。‘光光多锄’,李广田先生想。‘花好稻好’,我想”,最后指出杜鹃的叫声独特,而人心更复杂,鸟声可以反映社会背景、生命状态。整篇文章由“鸟声”及“人心社会”,由物及人,层层深入。
【答案】①文章以“杜鹃鸣啼”为线索,杜鹃的叫声在文中反复出现,将文章串联成一个整体。②文章首先提出杜鹃的鸣啼声带给人不同的感受,接着指出其原因;然后进一步指出复杂的生活经历、社会环境可以使不同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甚至能够归一;最后指出杜鹃的叫声独特,而人心更复杂,鸟声可以反映社会背景、生命状态。由“鸟声”及“人心社会”,由物及人,层层深入。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扁担那头的父亲
卞毓方
人说“有其父,必有其子”,那么,父亲身高一米八,我该长到一米八五,甚至一米九,才对得起达尔文的进化论。遗憾啊遗憾,我最终只蹿到一米七三,其余二兄一弟,还不如我,两个姐姐,更甭提了。
我为什么不能青出于蓝?家人一致认为,首先是先天不足。母亲大人生得过于玲珑,也就一米五出头,我的一米七三已属侥天之幸。其次是后天营养匮乏。正在高速成长的当口,碰上了三年困难时期,果腹都成了头等难题,还长什么长。
父亲有顶礼帽,深灰色,冠高而圆,顶部呈三角形凹陷,底部系以黑色缎带,帽檐宽大而略微翘起。听母亲讲是早先闯荡上海时置的,上海人讲究“行头”,出客必须穿戴入时。我懂事后,偶见父亲戴过一次,是去兴化出席二哥婚礼时。其余日子,礼帽一直放在纸盒里,搁在竹棚上。说不清从哪一天起,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宏愿:将来,这顶礼帽归我。
将来是什么时候?喏,就是等我长得和父亲一样高时。小学期间,我曾无数次偷着试戴,那礼帽拿在手里,温如玉,软如绒,阔绰而又帅气。唉唉,可惜帽冠太大,我的脑瓜又太小,往头上一套,帽檐一直滑溜到眼睛,禁不住想起成语“沐猴而冠”。没关系,我还小,有的是长高长壮的机会。
到了高三,悲哉,我的身高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定格,再次试戴,仍然嫌大。散场敲锣——没戏了。从此只能仰望父亲高大的背影兴叹,那顶礼帽或许在竹棚上窃笑,是的,它属于魁梧,属于伟岸。
小时候,没人说我长得像父亲。除了身高不及,脸型也不像,父亲的脸明显偏长,我的近似于圆;父亲五官的线条是儒家的,外柔而内刚,我的线条却是粗糙的;脾性也不像,父亲诙谐、幽默,我则木讷、无趣。
夏日晚间,一帮小孩捉迷藏,夜深了也不归宿。这时,各家大人就会出来找。找着了,还赖着不肯回,大人出手就打:“让你疯!让你疯!”父亲也会出来找我,他号准我的脉,料定我会往哪儿躲,一下子就逮个正着。见了面,老远扬起右手,作狠抽狠揍状。我晓得,那是唱戏的胡子——假生气,父亲的巴掌不会落下,吓唬而已。
父亲在家里,从来不发脾气;对外人,更是笑颜相对。四弟元气足,疯劲大,拳头硬,诨名“四乱子”,与小朋友玩耍,常常话不投机就“看家伙”。有的家长就找上门来,向我父亲告状。父亲总是千赔礼,万道歉,答应等“四乱子”回来,好生收拾收拾。四弟察知有人告状,蹑手蹑脚踅回,躲在屋角,等着挨训。然而父亲故作视而不见状,仿佛啥事也没有发生。
是出尔反尔、自食其言吗?非也。“行要好伴,住要好邻”“恼个邻居瞎只眼”是他的口头禅。事后见了那曾被四弟欺负的小朋友,他总会好言抚慰。父亲对四弟的“劣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他晓得四弟只是顽童意气,骨子里还是个仁义的孩子。父亲有句挂在嘴边的话是“牛大自耕田”,因此,对一时过错无须责打,重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果然,四弟上学后,各方面表现皆优。
为人处世,父亲常讲,宰相肚里能撑船,小肚鸡肠成不了大事。他跟我讲过两个故事,特别强调,是祖上传下来的。
其一,“秦穆饮盗马”。秦穆公丢了几匹马,官员发现马被三百多个农夫杀了分吃后,欲抓农夫治罪。秦穆公不愿因几匹马而伤害百姓,且担心百姓食马肉伤身,让他们喝了酒,放他们回家。后来秦穆公在战场上重伤被围,那三百多个农夫赶了来,舍命将秦穆公救出。
其二,“楚客报绝缨”。楚庄王大宴群臣时,有人趁乱酒后失礼,拽了楚庄王爱妃许姬的衣袖。许姬扯断对方的帽缨,以此为证,请求庄王查处。庄王认为情有可原,下令在座者都把帽缨摘下来,尽情欢饮,失礼之人得以逃过一劫。七年后,楚庄王陷入绝境之时,当年那个非礼许姬的楚军副将冲入重围,救出了庄王。
这两个故事,令我想到祖父的待人接物,原来这是“家学”。
竹棚上,在礼帽盒的旁边,还搁着一根扁担。这也是文物级的古董,串联着父亲前半生的许多故事。这扁担是曾祖父留下的,祖父用过。父亲说,他去上海打工,在码头上装货卸货,用的也是它。船与码头之间,搭着一尺宽的跳板,挑着担子走在上面,没经验的,腿会发抖,一不小心,就会栽下河。经验从哪里来?练呀。巷子里放几条长板凳,连在一起,权当跳板,徒手走,挑着担子走,闭了眼睛走,练腿劲,练胆量。
1964年,我去北京念大学,上学时因直言贾祸,陷入困境。我惶惑,写信给父亲,说不想念书了,干脆回家种田。父亲回信:“人都有七灾八难,捆起来经住打,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挺一挺就过去了。大丈夫要能伸能屈,一根扁担能睡三个人,天无绝人之路。”
“一根扁担能睡三个人”,这句话给了我力量。我后来遇到过更大的苦境、逆境,也都是凭了这种信念,咬牙度过。
晚岁揽镜,发现我和父亲竟然有几分相像,而且是愈老愈挂相。当初为什么觉得不像呢?这是因为,那时我面对的是父亲的不惑之年或天命之秋,以我之稚嫩,去比照岁月的沧桑,当然是合不上辙的。如今我已迈入耄耋,五官逐渐向父亲趋同,基因相承,血浓于水,繁华落尽,露了本色。
偶尔玄想,岁月是一根长长的扁担,父亲在那头,我在这头。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2.(谋篇布局)文章以“扁担那头的父亲”为题,却从父亲的“礼帽”写起,这样安排有何用意?(6分)
【解析】①结合原文“父亲有顶礼帽,深灰色,冠高而圆,顶部呈三角形凹陷,底部系以黑色缎带,帽檐宽大而略微翘起。听母亲讲是早先闯荡上海时置的,上海人讲究‘行头’,出客必须穿戴入时”“说不清从哪一天起,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宏愿:将来,这顶礼帽归我”“小学期间,我曾无数次偷着试戴,那礼帽拿在手里,温如玉,软如绒,阔绰而又帅气”可知,礼帽代表了父亲的气派与风度;礼帽吸引着“我”,包含着“我”对父亲的仰慕和对成长的向往。②结合原文“这扁担是曾祖父留下的,祖父用过。……闭了眼睛走,练腿劲,练胆量”“大丈夫要能伸能屈,一根扁担能睡三个人,天无绝人之路”可知,扁担是父辈努力打拼的见证,是家风传承的象征;老一辈人用扁担挑起生活的重担,扁担也指引着“我”,助“我”渡过困境。③结合原文“晚岁揽镜,发现我和父亲竟然有几分相像……繁华落尽,露了本色”“偶尔玄想,岁月是一根长长的扁担,父亲在那头,我在这头”可知,从礼帽写到扁担,层层深入,由外到内呈现父亲在儿子心中的形象,使父亲形象更加鲜明,同时展现“我”追随父亲不断成长的过程。
答案:①礼帽代表了父亲的气派与风度;礼帽吸引着“我”,包含着“我”对父亲的仰慕和对成长的向往。②扁担是父辈努力打拼的见证,是家风传承的象征;老一辈人用扁担挑起生活的重担,扁担也指引着“我”,助“我”渡过困境。③从礼帽写到扁担,层层深入,由外到内呈现父亲在儿子心中的形象,使父亲形象更加鲜明,同时展现“我”追随父亲不断成长的过程。
(句段作用)3.老文公盛赞李转莲带来的橘树画:“有了它,才是真正的晚宴啊!”请分析作者安排这一情节的用意。(6分)
【解析】①从结构上看,小说题目是“橘颂”;“……老文公念了两遍,对它说:‘这是战国大诗人屈原的诗啊,他在赞美一棵橘树。’”,文本开头有老文公书写屈原《橘颂》中的诗句这一情节;“有了它,才是真正的晚宴啊!”,老文公盛赞李转莲带来的橘树画,作者借老文公热情赞美李转莲所画橘树,照应小说的标题“橘颂”,并呼应开头老文公书写屈原《橘颂》中的诗句这一情节,让故事更为紧凑集中。②从人物塑造上看,老文公爱橘树,赞美橘树,并书写《橘颂》中的诗句贴在老屋,这些情节塑造出老文公这一执着追求、情系祖居的知识分子形象;李转莲作为村里的留守人员,画橘树送给老文公,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作者借助橘树画,让坚守故土的李转莲和老棘拐等人物形象得以凸显。③从主题上看,“深固难徙,更壹志兮”,橘树固守故土,品质高洁,一如坚守故土的李转莲和老棘拐等人。作者借赞美橘树画这一情节升华了热情赞美留守故土、不为物移、善良坚韧者的精神内涵这一主题。
【答案】①借老文公热情赞美李转莲所画橘树,照应小说的标题“橘颂”,也呼应开头老文公书写屈原《橘颂》中的诗句这一情节,让故事更为紧凑集中。②借老文公热情赞美橘树、书写《橘颂》中的诗句等情节,塑造出老文公这一执着追求、情系祖居的知识分子形象;借助橘树画,也让坚守故土的李转莲和老棘拐等人物形象得以凸显。③橘树固守故土,品质高洁,作者借这一情节升华了热情赞美留守故土、不为物移、善良坚韧者的精神内涵这一主题。
三、(2024·湖北九师联盟高三联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
我们要去参观挪威著名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他的故居在卑尔根郊外的山上,面临大海。当房屋越来越显得零星的时候,树木多了起来。也许是近黄昏的缘故,树木对阳光有一种依依不舍之感,因而那绿色看上去湿漉漉的,仿佛是在落泪。
中巴车向山上驶去。路曲曲弯弯的,车身扭来扭去。窗外的风景本来是寂静的,现在看来却跳来跳去的,好像远古时代的恐龙要从土里冒出来了,将这些树木拱得摇摇晃晃的。我在颠簸中有一种昏昏欲睡之感,恍若又回到了漠那小镇的木屋,听到了那木屋在深夜时所发出的奇怪的声音。
去年深秋时节,我只身来到了漠那小镇。漠那小镇是一个有河流有山峦有草滩的地方。有了河,就可以倾听流水之声;有了山,就可以寻觅飞鸟的足迹;而有了草滩,散步便有了清香的去处。而且,漠那小镇人口不多,交通不便,往来的人极少,在这种环境中住上一段时日,会使心和文字都获得宁静。
镇长把我领到一户农家,①这家的男人问我:“你胆子大吗?”我以为小镇治安不好,就问:“常有偷盗的事发生吗?”镇长自笑了一声,那个男人也笑了一声。他们那种讳莫如深的笑使我不知所措。镇长说:“你要住的房子是王表他爹留下来的,他爹死了三年了,房子一直空着,他是怕你一个人住过去害怕。”那个被称作王表的人随之解释说:“我爹死后,我一领着小孩子去那里,小孩子就哭,不敢进那屋子。这屋子就一直闲着没人去住。”
他说他爹在世时讨厌过年,因为这时放鞭炮的人家多了,这使他不能听清别的声音。他爹喜欢听声音,那声音不是人语声,而是自然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声、鸟声、流水声、秋虫的哀鸣声等等。王表告诉我,我所住的木屋的西屋,里面放置了许多废铜烂铁和大大小小的木墩,他父亲生前闲着无事,喜欢一边喝茶一边用铁棍或木棒去敲打这些物件,让它们发出不同的声音。春季冰消雪融之时,屋顶的雪会化成水滴坠下屋檐,他就会用空罐子去接它们,那罐子有大有小,形色不一,有泥的,也有瓷的、塑料的和玻璃的,因而水滴被接纳后所发出的声音是不一样的,有的声如洪钟般地铿锵,有的柔细如情人的耳语。那清脆之音听起来悦耳,而低回之音听起来凄迷。声音高低不同,错落有致地弹跳着,恰如一首乐曲。
于是我用一根立在墙角的已被磨得分外光滑的木棒去敲击那十几个大小不一的木墩,果然听到了高低不同、轻重缓急各异的回声。木墩的声音初听起来有些沉闷,可你仔细品味之后,会发现这声音朴素而浑厚,温暖而又感人。
漠那小镇自己发电,电至每晚十时就停了。那个夜晚,②当电一明一灭地哆嗦了许久,终于把它最后一线光明从灯泡中抽走后,我就燃起了一只绿色的蜡烛。我撩开窗帘一角,想看看外面的秋夜。正在此时,灶房有声音传来,非常清脆,就像筷子在敲击碗似的,听起来疾徐有致,富有旋律感。在暗夜中聆听此音,有一种曼妙的伤感。
接下来的几天,只要每天晚上停了电,我点起了蜡烛,烛光温柔地四散之时,灶房的碗又在唱歌了。这使我惊恐,又使我好奇。我一遍遍地举着烛台走向灶房,烛光却撕裂了那寻不到出处的声音。我就将燃烧的蜡烛放在灶房,回到睡房安然睡下。
那天,我走进屋子,闩上门,见炉火将熄,就填了几块桦木柈子。当桦树皮贴着残火吱吱啦啦地叫了半晌,终于历练出一条红赤的火舌、腾的一声将满炉的柴火都引燃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吱扭”的声响,似乎是谁开门进来了。我抬头望那门,却见它如深闺中的少女一样,安静如常。很快,西屋里传来木墩被击打的声音,那响声比我上次敲打的还要错落有致、音韵和谐。
不知不觉中,我对这个已逝的人产生了某种尊敬。我坐在炉火旁静静地聆听了一刻,然后回到东屋点起一支红蜡烛,打算趁着这新年的暖意,写封信给远方的朋友。
③现在,我站在格里格故居的露台上眺望着大海时落泪了。那一片细雨黄昏中的格里格海啊,它到处是翻卷的音符,如同我在漠那小镇看到雪花飞舞的情景一样。那每一片雪花也都是一个音符,它们洒向屋檐、树木、大地时会发出不同的声音。我想那是一种真正的天籁之音,是一个人灵魂的歌唱,是一个往生者抒发的对人间的绵绵情怀。我为什么要拒绝它?在喧哗浮躁的人间,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只应感到幸运才是啊。在格里格的故居,我听着四周发出的奇妙声音,更加怀恋曾笼罩过我的深夜的叮当响声。我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
我已经记不清那天去格里格海的人数了。④也许是八九人,也许是五六人,就像我记不清我故乡的冬天会下多少场雪一样。如今我置身于漠那小镇的夏天,在星光灿烂的夜晚,当灶房的响声次第呈现之时,我会敞开窗户。让遥远的星星和飘拂的风也同我来一起欣赏这声音。每逢此时,我会忆起北欧的那片格里格海,忆起飘向大海的音乐,忆起那白色的露台和那架漆黑的钢琴。当格里格在黄昏时推开屋门喝茶的时候,我木屋中的老人会在弹奏了夜曲之后裹着满身晨露离去。我很想给同游格里格海的人发上几封信,约他们来我漠那小镇的木屋坐坐,可我却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了。但我怀念他们,因为他们就像我故乡窗外的那些树一样,虽然若隐若现、时有时无着,却总是带给我亲切的怀想。
(选自同名中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谋篇布局)4.小说标题为“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但是节选部分大部分篇幅都在叙述去年在漠那小镇的经历,为什么?请根据文本简要分析。(4分)
【解析】①由“我站在格里格故居的露台上眺望着大海时落泪了。那一片细雨黄昏中的格里格海啊,它到处是翻卷的音符,如同我在漠那小镇看到雪花飞舞的情景一样”可知,“格里格海”指“我”站在格里格故居的露台上可以眺望到的大海,这片海与“我”在漠那小镇看到的雪花飞舞的情景一样,具有相似性。它们外部场景相似。②由“那每一片雪花也都是一个音符,它们洒向屋檐、树木、大地时会发出不同的声音。我想那是一种真正的天籁之音,是一个人灵魂的歌唱,是一个往生者抒发的对人间的绵绵情怀。我为什么要拒绝它?在喧哗浮躁的人间,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只应感到幸运才是啊。在格里格的故居,我听着四周发出的奇妙声音,更加怀恋曾笼罩过我的深夜的叮当响声”可知,“我”在格里格故居听着四周发出的声音,会想到曾经在漠那小镇听到的叮当响声,二者都让“我”感到音乐的美妙。两处“我”的内在感受是融通的。③由“他爹喜欢听声音,那声音不是人语声,而是自然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声、鸟声、流水声、秋虫的哀鸣声等等……他父亲生前闲着无事,喜欢一边喝茶一边用铁棍或木棒去敲打这些物件,让它们发出不同的声音。春季冰消雪融之时,屋顶的雪会化成水滴坠下屋檐,他就会用空罐子去接它们……水滴被接纳后所发出的声音是不一样的,有的声如洪钟般地铿锵,有的柔细如情人的耳语。那清脆之音听起来悦耳”“我们要去参观挪威著名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在格里格的故居,我听着四周发出的奇妙声音,更加怀恋曾笼罩过我的深夜的叮当响声。我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可知,漠那小镇王表的父亲和格里格一样都是热爱音乐的人,两个不同时空中的人物产生了联系。两处的人物形象关联。
【答案】①外部场景相似:“格里格海”指“我”站在格里格故居的露台上可以眺望到的大海,这片海与“我”在漠那小镇看到的雪花飞舞的情景一样,具有相似性。②内在感受融通:“我”在格里格故居听着四周发出的声音,会想到曾经在漠那小镇听到的叮当响声,二者都让“我”感到音乐的美妙。③人物形象关联:漠那小镇王表的父亲和格里格一样都是热爱音乐的人,两个不同时空中的人物产生了联系。
一、(2024·新高考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放牛记
徐则臣
我现在想不起我何时开始了放牛娃的生涯,又在哪一天彻底结束了这种生活。我很小就羡慕那些吆喝牛马的孩子,觉得他们是豪放粗犷的英雄。而我只是个温顺的可怜虫,总是衣裤整齐,指甲干净,不剃光头,站在他们身边像个走亲戚的陌生人。我想和他们一样,只穿一条小裤衩,光着上身和脚,晒成黑铁蛋,坐在光溜溜的水牛背上挥舞自制的长鞭,雄赳赳气昂昂向野地里进发。能够大喊大叫,可以随地撒尿,无视课堂和作业,遇到仇人要打的架一个都不落下,轻易就能滚出来一身泥。我想当个野孩子,所以,很早我就怂恿父亲买一头牛。
我家的确需要一头牛。父亲是医生,农忙时经常搭不上手;祖父祖母年纪大了,体力活儿也帮不上忙;我和姐姐都小,还要念书;十亩田都要母亲一个人对付,运粮食时都没个帮手。父亲决定买牛,哪怕只用来拉车。
买牛的那天我记得,你能想象我的激动。在下午,我和父亲去两里外的邻村牵牛,已经提前谈好了价。在邻村的中心路边,我头一次见到锯木厂,在一间大屋里,电锯冲开木料的声音在午后的热空气里格外尖利,几乎能看见那声音在闪耀着银光。我停下来看阴影里的锯木厂,横七竖八堆满了木料,新鲜的木头味道和锯末一起飞溅出来。
那头小母牛还小,吃奶的时候还要哼哼唧唧地叫,长得憨厚天真,我很喜欢。主人是个中年男人,说:回去调教半年,就能干活。他给小牛结了一个简单的辔头,缰绳递给我们,我们就把牛牵出了门。
小牛屁颠屁颠跟着我们走,出了村才感觉不对,开始茫然地叫,表情如同迷途的小孩。一路仄着身子走,拧巴着被牵到我家。这一路走得我兴奋又纠结,想牵不敢,摸它一下,摸完了赶紧撤,怕它踢。当然后来我知道,再没有比水牛更温驯的动物了。
我经历了把一头小牛训练成壮劳力的全过程。换辔头,套车,驾辕,用声音和缰绳指挥行止,扎鼻眼,犁地,耙地。几年以后,我基本上成了老把式,可以一个人铡草、套车、驾辕,运送满满一车粮食走在窄路上。我知道它回头看我是什么意思,知道它抬尾巴摇屁股想干什么。当然,这对我来说是副产品,我想说的还是放牛。
在当时,放牛部分地满足了我的少年英雄梦,让一个必须规整地生活的少年有了一个旁逸斜出的机会。就算现在,我也不认为整天和一头牛走在野地里是件苦叽叽的事,相反,我以为那是我少年时代最快乐的生活之一。
放牛都在夏天,放了暑假我才有时间。三伏天的午后太阳高悬,蚂蚁都被晒蒙了,晕晕乎乎爬出的全是曲线;如果要去远处找水草丰茂的地方,那我就得早早地从午睡中爬起来,戴上草帽出门。我直犯困,遇到树荫就不想再动,尤其经过河边,看那些戏水的同伴,你真觉得放牛实在是个负担。让人烦的还有一个,大雨天。这不是放牛的好时候,但牛出不去你得出去,割草,干不干活你都得让它每天吃饱;家里自也备了干草,只是大夏天的芳草萋萋,你不让它吃新鲜的,不人道也不牛道。还是得穿雨衣戴斗笠挎篮子割草去。漫天雨雾,汤汤水水的野地里就你一个人,蹲在草丛里形同消失,像我这种动不动就悲观的人,常常会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遗弃了,那感觉也不太好。
不过这样的时候毕竟少,英雄主义的少年时代总体上是乐观向上的——放牛的确是件好玩的事。野地自由,有种无所事事的、透明的自然与放松。放牛通常是集体行动,几个放牛娃排成队伍往村外走,大家都坐在牛背上,屁股底下垫条麻袋。水牛走起来浑身都在动,骑牛更像坐轿子。后面的人打前面的牛屁股,一个跟着一个跑起来,六七头牛,都在撅着屁股跑,那队伍看起来很壮观。牛一跑,大肚子就扑扇扑扇地抖,活像巨大的金鱼鳃在鼓鼓瘪瘪地呼吸。如果你是新手,最好抓住缰绳,夹紧两腿,能抱住牛脖子更好,否则你随时可能掉下去。有天黄昏,牧童晚归,我骑在牛背上慢悠悠往家走,有人对着牛屁股猛的一巴掌,受了惊的牛撅起屁股就跑,我手里还抱着自己做的一根竹笛在专心地找音,连缰绳都没抓,牛一屁股把我送到了右前方的水沟里,半个脑袋扎进了淤泥。
如果真要找一点和其他放牛娃的不同,可能就是我放牛经常带本书。很多武侠小说都是在坟地里看的。乱坟岗子里草好,把缰绳缠到牛角上让它们自己吃去,我们找个形状合适的坟堆,铺上麻袋就着坟势躺下来,翘起二郎腿。想睡觉的睡觉,想唱歌的唱歌,想发呆的发呆;我想看书,从兜里拽出一本武侠小说来。清风徐来,头顶有松树遮阴,天上流云飞动,此时看武侠,几等于尘嚣皆忘,那一个白衣飘飘的侠义世界美不胜收——大虚乃是大实,大无中有大有。
放牛给了我一个几近完美的少年时代,放松,自由,融入野地里,跟自然和大地曾经如此贴近。我在放牛时没能让自己成为一个野孩子,或者说没能成为我希望的那样的野孩子,不知道这个结果是好还是坏。往事总在回忆时被赋予意义,在放牛这个经历上,我更愿意就事论事,返回到当年的心境里,看一看当时的悲欢和忧乐。(有删改)
(句段作用)1.关于文中锯木厂这个段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买牛让“我”格外激动,因此买牛那天的相关情景在“我”的记忆里依然生动鲜活。
B.两里外邻村路边的锯木厂,对那时的“我”来说,俨然一个陌生而刺激的新天地。
C.这个段落看似闲笔,实则以先抑后扬的手法来突出下文“我”的“兴奋又纠结”。
D.这段文字里弥漫着热、声、光影、气味,营造出记忆中少年旧事那独特的气息。
【解析】 本题考查理解和分析段落作用的能力。“先抑后扬”错。文中关于锯木厂场景的描写营造出热烈氛围,与“我”当时和父亲去牵牛的激动心情相映衬,段落开头就点明“我”的激动,没有“抑”。
【答案】 C
二、(2020·新高考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建水记[注](之四)
于 坚
看哪,这原始之城,依然像它被创造出来之际,藏在一座朱红色的、宫殿般的城楼后面。“明洪武二十年建城,砌以砖石,周围六里,高二丈七尺。为门四,东迎晖,西清远,南阜安,北永贞。”(《建水县志》)如果在城外20世纪初建造的临安车站下车,经过太史巷、东井、洗马塘、小桂湖……沿着迎晖路向西,来到迎晖门,穿过拱形的门洞进城,依然有一种由外到内,从低到高,登堂入室,从蛮荒到文明的仪式感,似乎“仁者人也”是从此刻开始。
高高在上的是朝阳、白云、鸟群、落日、明月、星宿,而不是摩天大楼。一圈高大厚实的城墙环绕着它,在城门外看不出高低深浅。一旦进入城门,扑面而来的就是飞檐斗拱、飞阁流丹、钩心斗角、楼台亭阁、酒旌食馆、朱门闾巷……主道两旁遍布商店、酒肆、庙宇、旅馆……风尘仆仆者一阵松弛,终于卸载了,可以下棋玩牌了,可以喝口老酒了,可以饮茶了,可以闲逛了,可以玩物丧志了,可以一掷千金了,可以浅斟低唱了,可以秉烛夜游了……忽然瞥见“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那类女子——建水的卖花女与江南的不尽相同,这边的女性身体上洋溢着一种积极性,结实、健康、天真——正挑着一担子火红欲燃的石榴,笑呵呵地在青石铺成的街中央飘着呢。不免精神为之一振,先去买几个来解渴。
街面上,步行者斜穿横过,大摇大摆,扶老携幼,走在正中间,俨然是这个城的君王。满大街的雕梁画栋、摊贩食廊、耄耋之辈……令司机们缩头缩脑,不敢再风驰电掣。城门不远处就是有口皆碑的临安饭店,开业都快七十年了,就像《水浒传》里描写过的那种,铺面当街敞开,食客满堂,喝汤的喝汤,端饭的端饭,动筷子的动筷子,晃勺子的晃勺子,干酒的干酒,嚼筋的嚼筋,吆五喝六,拈三挑四,叫人望一眼就口水暗涌,肚子不饿也忍不住抬腿跨进去。拖个条凳坐下,来一盘烧卖!这家烧卖的做法是明代传下来的,肥油和面,馅儿是肉皮和肉糜。大锅猛蒸,熟透后装盘,每盘十个,五角一个。再来一土杯苞谷酒,几口灌下去,夹起一枚,蘸些建水土产的甜醋,送入口中,油糜轻溢,爽到时,会以为自己是条梁山泊好汉。
临安饭店后面,穿过几条巷子走上十分钟,就是龙井菜市场,那郑屠、张屠、李屠、赵屠……正在案上忙着呢。如果是七月的话,在某个胡同里走着,忽然会闻见蘑菇之香,环顾却是老墙。墙头上挂着一窝大黄梨,哪来的蘑菇耶?走,找去,必能在某家小馆的厨房里找到,叫作干巴菌,正亮闪闪的,在锅子中央冒油呢。这临安大街两边,巷子一条接一条流水般淌开去。在电子地图上,这些密密麻麻的小巷是大片空白,电子地图很不耐烦,只是标出一些大单位的地点和最宽的几条街,抹去了建水城的大量细节,给人的印象,似乎建水城是个荒凉不毛之地。其实这个城毛细血管密集,据统计,建水城3.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30多条街巷,550多处已经被列为具有保护价值的文物性建筑。这是很粗疏的统计,许多普通人家雕梁画栋的宅子、无名无姓的巷道并不在内。在巷子里面,四合院、水井、老树、门神、香炉、杂货铺、红糖、胡椒、土纸、灶房、明堂、照壁、石榴、苹果、桂花、兰草、绵纸窗、凉粉、米线、青头菌、炊烟、祖母、媳妇、婴孩、善男信女、市井之徒、酒囊饭袋、闲云野鹤、翩翩少年、三姑六婆、环肥燕瘦、虎背熊腰、花容月貌、明眸皓齿、慈眉善目、鹤发童颜……此起彼伏,鳞次栉比。
在这个城里,有个家的人真是有福啊。他们还能够像四百年前的祖先们那样安居乐业,不必操心左邻右舍的德行,都是世交啦。有一位绕过曲曲弯弯的小巷,提着在龙井市场买来的水淋淋的草芽(一种建水特有的水生植物,可食,滚油翻炒数秒起锅,甜脆)、莴笋、茄子、青椒、豆腐、毛豆、肉糜、茭瓜……一路上寻思着要怎么搭配,偶尔向世居于此的邻居熟人搭讪,彼此请安。磨磨蹭蹭到某个装饰着斗拱飞檐门头的大门前(两只找错了窝的燕子拍翅逃去),咯吱咯吱地推开安装着铜质狮头门环的双开核桃木大门,抬脚跨过门槛,绕过照壁,经过几秒钟的黑暗,忽然光明大放,回到了曾祖父建造的花香鸟语、阳光灿烂的天井。从供销社退休已经三十年的祖母正躺在一把支在天井中央的红木躺椅上,借着一棵百年香樟树的荫庇瞌睡呢。(有删改)
注 建水:县名,在云南省,旧称临安。
(句段作用)2.本文记建水城时,在饮食描写上花费了大量笔墨,对此你如何理解?(4分)
【解析】 分析“在饮食描写上花费了大量笔墨”,首先要关注描写的内容。第三段对临安饭店的描写,主要写了人们的吃饭场景,烧卖的历史、做法和吃法;第四段写了干巴菌的香味,以及红糖、胡椒、石榴、苹果等日常食材;第五段写到特产草芽的做法和莴笋、茄子等食材。其次要思考作者着墨多的意图,对表达主题的作用,本文意在通过描写建水独具特色的饮食,表现建水的地方风物、人们的日常生活状态,从而表现建水城的烟火气息、城市品格和悠久的历史文化。
【答案】 ①写饮食,就是写建水城独具特色的地方风物及其历史传承;②写饮食,就是写人的日常生活和城的烟火气息,这是文章所要表现的建水古城的城市品格。
(行文线索)3.本文采用空间和时间两条线索行文,请分别加以简析。(6分)
【解析】 从题干来看,要结合文本找到关于空间和时间的描写,同时思考线索的作用。文中关于空间的描写可以跟从作者的描写视角也就是导游者的角度一一寻找,从第一段的城外、车站、城门,到第二段的“进入城门”、第三段的街面上的“临安饭店”、第四段的“临安饭店后面”的市场,再到第五段绕过曲曲弯弯的小巷,推开门,回到天井,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由外及内、由整体到部分的写作思路,清楚有条理地展现出一幅建水的生活图景。
本文在时间上并没有明显的过渡,但是作者从文章一开始就写到了建水城的建城和20世纪初建成的车站;进入建水城,后面展开的叙述也是随着空间转换,始终穿插着对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描写,比如写到临安饭店,提到像《水浒传》里写到的场景,写到烧卖传承自明代等,表现了建水城当下的日常生活中处处弥漫着历史文化传承的印痕,表现了这座古城历久弥新、经久不衰的生命活力,所以时间线索更多的是一条暗线、一条思想线索。
【答案】 ①文章以空间的转换为行文结构,展开对建水的描写,从城外的临安车站开始,依次写穿过城门,经过街道、市场、胡同小巷,最后进入家庭院落;②文章以时间的延续为思想线索,将建水同时置于历史文化传承与当下日常生活中来描写,表现这座古城经久不衰的生命活力。
(改编题·句段作用)4.文章以“看哪,这原始之城……”开篇,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答案】 ①“看哪,这原始之城”,引出下文对建水城历史与现状的描写。②以“看哪”开头,明确全文的描写视角,以一个导游的身份来展现建水城悠久的历史和生命活力。③“看哪”具有较强的祈使语气,使叙述语调显得热情又客观,热烈又真诚,能更好地吸引读者。
(改编题·句段作用)5.文章最后作者将视线从热闹的街道转向午睡的祖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案】 ①前文写的热闹与这里的宁静形成互补,体现出建水城的内在之美。②由饮食传承转向人文传承,从物质到精神,丰富了情感内涵。③与该段首句“在这个城里,有个家的人真是有福啊”相呼应,表现天伦之乐,突出主旨。④使文章节奏舒缓,暗示正悄然溢出的淡泊之情,有意犹未尽的审美愉悦。
三、(2022·新高考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到橘子林去
李广田
小孩子的记忆力真是特别好,尤其是关于她特别有兴趣的事情,她总会牢牢地记着,到了适当的机会她就会把过去的事来问你,提醒你。
“爸爸,你领我去看橘子林吧,橘子熟了,满树上是金黄的橘子。”
今天,小岫忽然向我这样说,我稍稍迟疑了一会,还不等回她,她就又抢着说了:“你看,今天是晴天,橘子一定都熟了,爸爸说过领我去看的。”
我这才想起来了,那是很多天以前的事情,我曾领她到西郊去。那里满坑满谷都是橘子,但那时橘子还是绿的,她并不觉得好玩,只是说:“这些橘子几时才能熟呢?”
“等着吧,等橘子熟了,等一个晴天的日子,我就领你来看看了。”这地方阴雨的日子真是太多,偶然有一次晴天,就令人觉得非常稀罕,简直觉得这一日不能随便放过。小孩子对于这一点也该是敏感的,于是她就这样问我了。去吗,那当然是要去,并不是为了那一言的然诺,却是为了这一股子好兴致。
我们走到了大街上。今天,真是一切都明亮了起来,活跃了起来。石头道上的水洼子被阳光照着,像一面面的镜子;女人头上的金属饰物随着她们的脚步一明一灭;挑煤炭的出了满头大汗,脱了帽子,就冒出一大片蒸气,而汗水被阳光照得一闪一闪的。天空自然是蓝的了,一个小孩子仰脸看天,也许是看一只鸽子,两行小牙齿放着白光,真是好看。小岫自然是更高兴的,别人的高兴就会使她高兴,别人的笑声就会引起她的笑声。可是她可并没有像我一样关心到这些街头的景象。她毫没有驻足而稍事徘徊的意思,她的小手一直拉着我向前走,她心里一定是只想着到橘子林去。
走出城,人家稀少了,景象也就更宽阔了,也听到好多地方的流水声了,看不到洗衣人,却听到洗衣人的杵击声,而那一片山,那红崖,那岩石的纹理,层层叠叠,甚至是方方正正的,仿佛是由人工所垒成,没有云,也没有雾,崖面上为太阳照出一种奇奇怪怪的颜色,真像一架金碧辉煌的屏风,还有瀑布,看起来像一丝丝银线一样在半山里飞溅。我看着眼前这些景物,虽然手里还握着一只温嫩的小胖手,我却几乎忘掉了我的小游伴。而她呢,她也并不扰乱我,我想,她不会关心到眼前这些景物的,她心里大概只想着到橘子林去。
远远地看见一大片浓绿,我知道橘子林已经在望了,然而我们却忽然停了下来,不是我要停下来,而是她要停下来,眼前的一个故事把她吸引住了。
是在一堆破烂茅屋的前面,两个赶大车的人在给一匹马修理蹄子。
我认识他们,我只是认识他们是属于这一种职业的人,而且他们还都是北方人,都是我的乡亲。他们时常叫我感到那样子的可亲近,可信任。他们把内地的货物运到边疆上出口,又把外边的货物运到内地,他们给抗战尽了不少的力量……他们两个正在忙着,他们一心一意地“对付”那匹马。你看,那匹马老老实实地站着,不必拴,也不必笼,它的一对富有感情的眼睛几乎闭起来了。不但如此,我想这个好牲口,它一定心里在想:我的大哥给我修理蹄子,我们走的路太远了,慢慢地修吧,修好了,我们就上路。慢慢地修,不错,他正在给你慢慢地修哩。他搬起一个蹄子来,先上下四周抚弄一下,再前后左右仔细端详一番,然后就用了一把锐利的刀子在蹄子的周围修理着。我为那一匹牲口预感到一种飞扬的快乐……我这样想着,看着,看着,又想着,只是顷刻之间的事情,猛一惊醒,才知道小岫的手掌早已从我的掌握中脱开了,我低头一看,却正看见她把她的小手掌偷偷地抬起来注视了一下。她是在看她自己的小指甲。而且我也看见,她的小指甲是相当长的,也颇污秽了,每一个小指甲里都藏着一点黑色的东西。
我不愿再提起到橘子林去的事,我知道小岫对眼前这件事看得入神了,我不愿用任何言语扰乱她,我看她将要看到什么时候为止。
赶马车的人把那一只马蹄子修好了,然后又丁丁地钉着铁掌。钉完了铁掌,便把马蹄子放下了。那匹马把整个的身子抖擞了一下,我说那简直就是说一声谢谢,或者是故意调皮一下。然后,人和马,不,是人跟着马,可不是马跟着人,更不是人牵着马,都悠悠然地走了,走到那破烂的茅屋里去了。那茅屋门口挂一个大木牌,上边写着拙劣的大字:“叙永骡车店。”有店就好了,我想,你们也可以少受一些风尘。
“回家。”小岫很坚决地说,而且已经在向后转了。
“回家告诉妈妈:马剪指甲,马不哭,马乖。”她拉着我向回路走。
我心里笑了,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只是跟着她向回路走。
“我的手指甲也长了,回家叫妈妈剪指甲,我不哭,我也乖。”她这么说着,又自己看一看自己的小手。
“对,回家剪指甲,你真乖,你比马还乖。”这次我是不能不说话了,我被她拉着,用相当急促的脚步走着。
这时候,太阳已经向西天降落了,红崖的颜色更浓重了些,地上的影子也都扩大了。我们向城里走着,我们都沉默着,小岫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不再去看橘子了。”她心里也许有这么一句话,也许并没有。
(谋篇布局)6.“我”和小岫最终放弃去橘子林,本文却仍以“到橘子林去”为题,请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解析】 “谈谈你的理解”实则要求分析这种构思安排的意图或艺术效果。理解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一是从结构角度看,标题即该文的线索,便于把途中的所见所闻串成一体;二是从叙事效果看,以此为标题,文章开始到中间也一再强调,可文末却放弃了,这样形成了叙事的波澜与起伏,产生了很好的阅读效果;三是从表现人物看,先坚持,后放弃,体现了小岫随性的特点。
【答案】 ①本文以“到橘子林去”为题,文中也一再强调让读者对橘子林充满期待,而“我”和小岫最终选择放弃,结果出人意料。②“到橘子林去”是叙述的主要线索,本文主要记述的是去橘子林途中的所见所闻。③突出小岫的随性,到橘子林去是出于她的要求,放弃也是她的决定。
四、(2022·上海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我和父亲
万方
①这几天温度上升得很快,今天的最高温度到了十四度。一个用得很多很俗的句子在脑子里浮现而出: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语言是人的创造,所以不管形容什么,我们都会想当然地拟人化,其实春天怎么是走来的呢?春天是风,是气流,是站在万物间的种种诞生。灰褐色的土地上露出星星点点的绿光屏,光秃秃的树木鼓出小小的蕊,空中出现了小飞虫一闪而过的影子……不记得在哪儿看到过四个字:猛如春天,说得真好。现在背阴处水面的冰还没有完全融化,但是快得很,迎春花玉兰花梨花桃花海棠花会在眨眼间盛开,在阵风中,互相碰撞,春光如炸弹一般四处爆炸开来,随后又在你不留意的瞬间消逝。
②“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四季轮回,周而复始,然而生命的春天走了就不再来了。
③北京医院的午饭时间,爸爸趴在桌子上吃饭,我坐在旁边看着他吃,他一边吃一边漏,我抓起纸巾给他擦了擦嘴。他想到了什么,说:“小孩儿也让人累,可是他可爱呀,怎么看怎么可爱。老人就不同了,丑,没有一点点可爱的表演。人老了,就该死了,该走了。”我爸爸从不忌讳说死,我完全习惯,就对他说,你也可爱呀,他看着我笑了笑,叹口气。
④他平躺在病床上,枕着一个薄薄的枕头,使肚子显得比原本要大,那样子说不出为什么像一个孩子。空间在一点点缩小,但他好奇心仍在,“给我说点什么呀?”他要求道,看着我的脸,我就说了儿子考试得了多少分,表现如何,或者说说朋友间的来往。很多时候他离得很近,看着我的脸,却已经不再听了。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可以随意出入,经历了漫长的人生岁月,在衰老的帮助下,他渐渐的抵达了一种自由境界。
⑤我该回家了,如果天气好,陪护小白就用轮椅推着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他很愿意送我。接下来,他就留在医院的大门口看人,偶尔他也跃跃欲试:“咱们去公园看看吧,行吗?”小白略有顾虑,但还是会满足他的请求。
⑥隔着一条小马路,医院对面就是东单公园的后门,我也陪他去过。最高兴的是碰上一场交谊舞会。年龄各异的男男女女跳得一个比一个认真,我爸爸看得津津有味,悄悄指给我看一个油头的男人脖子上系着的花围巾。我想起来了,那时他还没有住院,夏天的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马路上投下高楼长长的影子,晚饭后我陪爸爸出门散步,忽然我发觉他不见了,不在身边了,赶紧回头找,他落在后面,我叫了一声:“爸!”他背对着我,没有反应。我朝他走过去,“你看什么哪!”他依然不回答,顺着他的目光有一对年轻情侣正相拥走远。
⑦他能闻到青春的气味,能闻到各色各样的人的气味。对人的兴趣已深入他的骨髓,用他自己的话说:“人这个东西是非常复杂的,人又是非常宝贵的,人是多么需要理解,又多么难以理解。没有一个文学家敢说我把人说清楚了。”
⑧从某种角度看,蘩漪就是他的化身,是那个被层层外壳包裹着的最真实的他,果敢阴鸷。我爸爸,终其一生都有一只鸷鸟在他心中扇动翅膀。他脆弱,胆子小,异常敏感,经常是悲观的,但同时又是凶猛的、热烈的,不达极致不甘休的。
⑨记得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第三版《雷雨》,他不能去看,我去了。第二天去医院看他,一见面他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样?”不可能误解,他问的是演出效果。我告诉他很好,剧场里很安静,静得能听得到一根针掉到地上。我绝不是想说好听的让他高兴,现场气氛的确如此。“你觉得还站得住?”他又问,显然是期待一个肯定的答复。可我偏偏不想顺着他说,反问:“你说呢?”
⑩他没有说话。那一刻在病房里,我忽然觉得他像个孩子,而我就是不愿意轻轻松松地安慰他。我劝他不要想了,因为这不是他的事。
⑾“怎么讲?”他问我。
⑿“你写了剧本,尽了你的力以后就由时间去衡量了。”
⒀“那我的戏是不是还算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可爱的老孩子又问,心狠的女儿竟然再次反问:“你说呢?”
⒁他沉默不语,我觉得他是理解我的,爸爸,即使我说了你想听的话,那些话也微不足道,不具有真正的意义。
⒂这样想着,不觉已走出一段距离,我回身向父亲招手再见,可他的注意力已经被街上骑自行车的人吸引,不再看我。我一步步走远,忍不住回头看他,一个身穿病号服的老人,无声无息地坐在轮椅里,被高大的水泥门洞衬得那么小,孤零零的。
⒃不过我愿意相信那个自信的二十三岁的年轻人还活着。
(选自《你和我》,有删改)
【注】①万方:作家,剧作家曹禺的女儿。曹禺23岁时创作《雷雨》。
(句段作用)7. 结合上下文,分析第⑧段的作用。
【解析】
本题考查学生分析重要情节、语段的作用的能力。这类试题一般从内容和结构上分析作用。
内容上,写了什么,表现了什么。从第八段来看,这一段是女儿用父亲作品《雷雨》中的人物“蘩漪”来评价父亲,“从某种角度看,蘩漪就是他的化身,是那个被层层外壳包裹着的最真实的他,果敢阴鸷”,由此呈现父亲的特点“果敢阴鸷”,可以看出身为女儿的“我”对父亲的理解以及对父亲作品的肯定。同时“从某种角度看,……”是对父亲的评价,这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对作者的评价,把作品的视角从女儿看父亲扩大到读者看作者,呈现出不一样的父女关系。
结构上,主要考虑和上下文的关系。先看上文,第七段父亲说“人这个东西是非常复杂的,人又是非常宝贵的,人是多么需要理解,又多么难以理解。没有一个文学家敢说我把人说清楚了”,谈论的是文学创作问题,而第八段中的“蘩漪”就是父亲作品中的人物,所以第八段紧承上文;再看下文,下文从第九段开始,“记得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第三版《雷雨》,他不能去看,我去了”,之后父亲询问“怎么样”“你觉得还站得住”,展示了父女间对《雷雨》这部作品价值的讨论,所以第八段又引出了下文有关《雷雨》价值的讨论。
【答案】 第⑧段紧承第⑦段父亲说到文学创作问题,很自然地借《雷雨》中的人物蘩漪,写出父亲果敢阴鸷的个性,既表现出女儿对父亲深刻的理解,也暗含了对父亲创作的肯定;将视角扩大到读者看作者,表现出独特的父女关系;引出下文父女间有关《雷雨》的艺术价值的讨论。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第01讲 分析行文思路与结构(练习)
目 录
01课标达标练 1
02核心突破练 8
03真题溯源练 17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父亲的鞋子
李汉荣
①那年,记得是深秋,父亲搭车进城看我们,带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没上农药化肥,专门留了二分地给自己种的,只用农家肥,无污染,保证绿色环保有机,让孙女吃些,好长身体。”父亲放下粮袋,笑着说。我掂量了一下,大米有五十多斤,面条有三十多斤。鼓鼓囊囊两大麻袋,不知他老人家一路怎么颠簸过来的。老家到这个城市有近一百里路,父亲也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看着父亲一头的白发和驼下去的脊背,我没有说什么,心里一阵阵温热和酸楚。
②父亲看着我们刚刚入住的新房,墙壁雪白,地板光洁,说,这辈子当你的爹,我不及格,没有为你们垫个家底,你们家里,连一块砖我都没有为你们添过,也没有操一点心,也没帮过一分钱,我真的不好意思。只要你们安然、安分,我就心宽了。我不住地说,爹你老人家还说这话,我们长这么大就是你的恩情,你身体不错好好活着就是我们的福分,别的,你就别多想了。
③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性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硌脚。昨天黄昏在后山坡地里搬苞谷,又到林子里为你受凉的老娘扯了一把柴胡和麦冬,树叶啦,沙土啦,鞋子都快给灌满了,当时没抖干净,衣服上头发上粘了些野絮草籽,也没来得及理个发,换身像样的衣服,就这么急慌慌了。走,孙女儿,带我下楼抖抖鞋子,帮我拍拍衣服上的尘土。我说,就在屋里抖一下,怕啥,何必下楼。父亲执意下楼,说新屋子要爱惜,不要弄脏了。
④楼下靠墙的地方,有一小片长方形空地,还没有被水泥封死。父亲就在空地边,坐在我从楼上拿下的小凳子上,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上楼,我帮父亲用梳子梳了头发,这是我唯一的一次为他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但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
⑤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院子里往年没有见过的东西,车前子、野茅草、蓑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一苗野百合。
⑥大家都感到惊奇,有个上学的孩子开玩笑说,这不就是一个百草园吗?大家都说,新鲜,真新鲜。也有人说这个院子向阳,有空地就不愁不长苗苗草草。议论一阵也就不再管这事了。只有我明白这些花草的经历。它们来自父亲,来自父亲的头发、衣服和鞋子,来自父亲的山野。
⑦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们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清贫,这是父亲的命运,也是他的美德。但是,比起他的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连一片草叶、一片云絮都没有带走。
⑧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
⑨连我对他的感念和心疼,他也没有带走,都留在了我的心里。这么说,我的所谓的感念和心疼,说到底还是我从父亲那里收获的一份感情,直到他不在了,我仍然在他那里持续收获着这种感情。而他依然一无所有地在另一个世界孤独远行。
⑩是的,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我看着大地上的一切,是一代代清贫的父亲们留给我们的啊。
何况,我的父亲,曾经,他把他的山野、他的草木、他的气息都留给我们。
他清贫的生命,是那般丰盛和富有,超过一切帝王和富翁。在他的衣服上拍一下,鞋子里抖一下,就抖出一片春天。
那么,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们,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们敢于践踏一切的鞋子里,除了欲望的钉子和冷酷的铁掌,还有别的可以发芽开花的种子吗?
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有删改)
(行文思路)1.本文在构思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二、(2025东北三省三校二模联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仁者乐山
余秋雨
一
从意大利到奥地利,也就是从南欧进入了中欧。
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并不古老但很有文化。一百多年前已经有旅行家作出评语:“在维也纳,抬头低头都是文化。”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是褒是贬,但好像是明褒实贬,因为一切展示性的文化堆积得过于密集,实在让人劳累。接下去的一个评语倒是明贬实褒:“住在维也纳,天天想离开却很难离开。”这句评语的最佳例证是贝多芬,他在一城之内居然搬了八十多次家,八十多次都没有离开,可见维也纳也真有一些魔力。
时至今日,太重的文化负担使它陷入太多程序化的纪念聚集,因此显得沉闷而困倦。①奥地利人明白这一点,因此早已开始了对维也纳的背叛。
奥地利的当代风采,在维也纳之外。应该走远一点去寻找,走到那些山区农村,走到因斯布鲁克到萨尔茨堡、林茨的山路间。寻找时,有小路应该尽量走小路,能停下逗留一会儿当然更好。
二
奥地利的山区农村使我疑惑起来:自己究竟是喜欢山,还是喜欢水?
这里所说的“喜欢”,不是指偶尔游观,而是指长期居息。无论是临水还是倚山都会有一些不方便,甚至还会引来一些大灾难,但相比之下,山间的麻烦更多。从外面看是好好一座山,住到了它的山窝里很快就会感到闭塞、局促、坎坷、芜杂,这种生态图像与水边正恰相反。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历来盛邑大户可以离山,却总不离水。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本人以前对居息环境的梦想,也大多与水有关。
但是,眼前的奥地利,却让我惊讶不已。
首先是图像的净化,满山满坡都种植地毯般的绒草,或者是一片片整齐的森林,色调和谐统一,单纯明丽,把种种纷乱和芜杂都抹去了。②这也就抹去了山地对人们的心理堵塞,留下的开阔气韵,如洪波宛曼、云海静谧。海边的优势,也不过如此吧?但它又比海边宁静和安全。
其次是人迹的收敛。整治草地和森林的当然是人力,但人的痕迹却完全隐潜,只让自然力全姿全态地出台。所有的农舍不是原木色,就是灰褐色,或是深黑色,不再有别的色彩。在形态上也追求原生态,绝不会炫华斗奇,甘愿被自然掩盖和埋没。只有当人们收敛自我,才能享受最完美的自然。
在奥地利的山区农村,看不到那些自以为热爱自然,却又以触目的别墅、度假村之类损害了自然风光的城里人印迹。很多城里人不知道,当他们把“回归自然”的口号付诸实践的时候,实际上是骚扰了自然。③他们为了谋取窗口的山野景象而带来的建筑样式和建筑材料,与山野的素朴本质格格不入,结果便点点块块地蚕食了山区农村的整体美学生态。奥地利的山区农村中一定也有很多城里人居住,他们显然谦逊得多,要回归自然首先把自己“回归”了,回归成一个散淡的村野之人,如雨入湖,不分彼此。
三
在奥地利,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山水哲学。
孔子对山水,并无厚此薄彼,他说过八个字:“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④这里的“乐”字,古代读“要”,一个已经死了的读音,但是,我觉得这八个字很有现代美学价值,应该活下去。
海洋文明和大河文明视野开阔、通达远近、崇尚流变,这一点,早已被历史证明。由这样的文明产生的机敏、应时、锐进、开通等等品质也就是所谓“智”;与此相对比,山地文明则会以敦厚淳朴、安然自足、坚毅忠诚、万古不移的形态给我们带来定力,这就是所谓“仁”。
其实,整个人生,也应平衡于山、水之间。
水边给人喜悦,山地给人安慰。
水边让我们感知世界无常,山地让我们领悟天地恒昌。
水边让我们享受脱离长辈怀抱的远行刺激,山地让我们体验回归祖先居所的悠悠厚味。水边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地的哲学是不知日月。
正因为如此,我想,一个人年轻时可以观海弄潮、择流而居,到了老年,或者不到老年而有了静定心态,则不妨在山地落脚。
四
此刻我正站在因斯布鲁克的山间小镇塞费尔德的路口,打量着迷人的山居生态。
那些原木色或深褐色的农舍门前全是鲜花,门口坐着一堆堆红脸白须、衣着入时的老人。他们无所事事,却无落寞表情,不像在思考什么,也不东张西望。与我们目光相遇,便展开一脸微笑,又不期待你有太多的回应。
也有不少中年人和青年人在居住。我左边这家,妻子刚刚开了一辆白色小车进来,丈夫又骑着摩托出去了。但他们的小车和摩托都掩藏在屋后,不是怕失窃,倒是怕这种现代化的对象窃走浑厚风光。妻子乐呵呵地在屋前劈柴,新劈的木柴已经垒成一堵漂亮的矮墙。
现在是八月,山风已呼呼作响,可以想见冬季在这里会很寒冷。这些木柴那时将在烟筒里变作白云,从屋顶飘出。积雪的大山会以一种安静的银白来迎接这种飘动的银白,然后两种银白在半空中相融相依。
突然有几个彩色的飞点划破这两种银白,那是人们在滑雪。
(行文线索)2.标题“仁者乐山”是理解本文的钥匙,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4分)
三、(2025吉林市三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关中泡馍
胡宝林
“他要了五分钱的一碗汤面,喝了两碗面汤,吃了他妈给他烙的馍。……尽管饭铺的堂倌和管账先生一直嘲笑地盯他,他毫不局促地用不花钱的面汤,把风干的馍送进肚里去了。”这是柳青在小说《创业史》中写梁生宝去渭河上游太白山下买稻种时在小店吃饭的情形。在陕西关中,如何把干馍送进肚里去,梁生宝面汤就馍的方式,是那个艰苦岁月最简单朴素的了,馍馍泡着咥,倒是流传已久的饮食习惯。关中泡馍也因为食材和做法的多种多样,泡出了与众不同的“秦味”。
馍与牛羊肉的相遇,造就的是一种美食——牛羊肉泡馍。牛羊肉泡馍,是关中泡馍的名品,在陕西名小吃中独占鳌头。在西安,牛羊肉泡馍店众多。五一假期,老同学赵君、李君来西安,我们一起去鼓楼旁的回民街吃羊肉泡馍。择一家老店坐定,服务员端上三个青花瓷大老碗,每碗里面仄塄着两坨白中带黄的馍饼。馍是死面加一点发面的饼子,烤到七八成熟的,随手一拧,掰成两半,然后在闲聊的当儿一点一点掰掐,碎成黄豆大小的颗粒。服务员端回,厨师将馍粒倒入炒瓢,舀肉汤煮,火候到时,配上熟牛羊肉、粉丝、木耳、黄花等,最后撒上蒜苗、香菜。泡馍随着一碟糖蒜、辣子酱端上,我的是水围城,赵君的是口汤,李君人高马大肠胃好,要的是干炒。我将鲜红的辣子酱轻轻抹在馍上,从碗的一角啜吸一口鲜汤,然后轻轻用筷子拨馍粒入口,不时就一口糖蒜,一点一点蚕食。馍筋,肉酥,汤热,蒜爽,一股豪壮的温热传遍全身,无一处不熨帖。赵君边吃边讲起吃泡馍的往事:二十年前腊月的一天中午,他跟对象去县城领结婚证,却为买东西发生了争吵,对象甩手要走。领证的事情眼看要泡汤,刚好走到县城一家最有名的羊肉泡馍馆门前了,又冷又饿的他,拽对象进去吃饭。待两碗泡馍吃完,全身温热,满身的寒气和心中的郁忿之气随之而散,两人高高兴兴去领了结婚证。后来,他感慨地给女儿说:“当年多亏那一碗羊肉泡,要不我跟你妈吹了,世界上哪有你呢。”女儿给他翻了个漂亮的小白眼。牛羊肉泡馍是粗犷的吃食,也是一种和合之食。它的肉让人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白花花的馍,让人想起一望无际的关中麦田,牛羊肉泡馍把畜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一碗烩了,高热量,耐饥寒,带着一种北方汉子的豪气,可以提神、鼓气、壮胆!
牛羊肉泡馍,是关中泡馍里面的贵族,好吃,也贵,相比于陕西人日常爱吃的面条而言。比较便宜的是大肉泡馍,也就是猪肉泡馍,有时简称大肉泡,价格只有羊肉泡馍的一半。大肉泡馍,在关中也很多见,西府宝鸡乡村人家,大年三十中午要吃大肉泡,大快朵颐。而千阳县的大肉泡馍最有名气,吃过令人难忘。千阳大肉泡的肉是用肥瘦两搭的猪肉卤熟的,所以不肥腻。馍用的是酵母发面馍,软硬适中,不是牛羊肉泡馍用的死面硬馍,已经切好,所以省去了掰馍的工序,也不用煮,浇汤即食,很省事。馍片、肉片、肉杂、豆腐、粉条等一盛到碗里,大厨手臂一挥,舀几勺清汤卤汤进去,掺上葱花漂菜,一碗热乎的大肉泡就端上来了。馍肉堆砌如千山,肉汤萦绕如千水,粉条挽花如玉丝,白豆腐、绿葱花、红辣酱点缀其上,赏心悦目。喝一口老汤,肠内热乎乎;嚼一口肥瘦肉,唇齿留醇香;吃一口馍馍,筋道回味长;吸一口粉条,如丝瀑入心潭,分外舒爽。
大肉泡馍,大肉做了主角。相比于猪肉,肠呀肚呀等猪下水清洗起来也费事,价格也便宜,不大受人重视。但有一种美食偏偏选择了不受人重视的猪大肠与小肠连接处的大肠做主角,经过淘洗烹制,和饪饩馍搭配,发明了一种美食——葫芦头泡馍。之所以叫葫芦头泡馍,是因为肠子煮熟之后酷肖葫芦。还传说唐高宗时药王孙思邈曾指点长安一家小店以八种调料“煎白肠”,店家悬一药葫芦感谢指点,从此得名。
“锅盔像锅盖”,是陕西八大怪之一。锅盔是用杠子压制、慢火烙出的大饼,有的足有半排厚。过去,人们常常像梁生宝一样将锅盔充作干粮,但直接吃,吃得人喉咙燥、干瞪眼。在关中西府的凤翔县,人们发明了一种吃法,让锅盔吃起来很舒爽又营养,那就是豆花泡馍。早晨,走进街边的小店,要一碗豆花泡馍。大锅里豆浆热气腾腾,厨师将锅盔切成长方形的薄片,倒入豆浆,浸透,再盛进豆花,配上红艳艳的辣椒、绿汪汪的葱花。一尝,豆花柔嫩,锅盔筋道,豆浆绵软,辣椒香辣。
关中馍馍泡着喹。除了声名远播的牛羊肉泡馍、亲民的大肉泡馍、出其不意的葫芦头泡馍、朴素低调的豆花泡馍,在关中,还有粉汤羊血泡馍、水盆羊肉泡馍、羊杂肝汤泡馍、胡辣汤泡馍、辣子疙瘩泡馍、卤汁凉粉泡馍等,形态多样,丰富多彩,让关中人的舌尖跳跃着欢乐,更喜欢了这一方的生活。
(有删改)
(句段作用)3. 文中引用了药王孙思邈的相关传说,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一、(2024·山东高三二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文本一
“不如归去”谈①
卞之琳
槐花满地,时节又近初夏了。刚才读芦焚先生的《里门拾记》,见有一条注,解释文中的“光棍抗锄”:文人们叫作“不如归去”的那种鸟。虽只是鸟的叫声,一种人听了奋起耕作,一种人听了伤春思乡,连耳朵也竟有这样大的差异。
我觉得很有意思。“光棍抗锄”当然就是“割麦插禾”。书本里说布谷与杜鹃②有别,不过也说很相似,《辞源》里或者早已把“割麦插禾”“不如归去”两种鸟相混了,即使有考据癖的文人骤然间也不会分得清楚吧。记得我曾经想写一篇历史小说,其中的核心,一个场面,是如此:
头上一阵鸟声,如人言。
“割麦插禾”,农人想。
“不如归去”,旅人想。
我想写这篇小说是在去年此时,读了李广田先生的《桃园杂记》以后。他在文中提起布谷,说在他的家乡以为是叫的“光光多锄”,令我想起了我的家乡人仿佛说是“花好稻好”。花,读ho,大约不是指普通的花,而是指棉花。稻无问题,即水稻,江乡自然有水田。这两种说法,与芦焚先生的“光棍抗锄”俱未见于典籍。典籍中有的,除“布谷”“割麦插禾”以外,还有“麦饭熟”“脱却布裤”“郭公”等。而在我们的活书本里更不知有多少花样了。哪一天把各地的花样搜集起来该有如何一个大观!不过千差万别,都由于耳朵不同吗?其实,芦焚先生之意,在于环境,在于生活环境的差别吧。
农人在田间,旅人在道旁。
头上一阵鸟声,如人言。
“割麦插禾”,农人想。
“不如归去”,旅人想。
这里有两个人,虽然在一处,毕竟环境不同。但在我看来,即便“割麦插禾”与“不如归去”是两种观念,也未尝不可以联在一起:春去也。见麦浪滚滚,旅人想起了多风波的江湖。你看,那边一个农人在檐前看镰刀哪。数千里外自家屋后的蓬蒿有多高了?家乡收麦早,或许庄稼人已经赤脚下水田了。唉唉,天南地北,干什么来着?叶落归根,不如归去吧。“不如归去”一语,不见得太“文”,尤其在古代,更不见得不是俗子的口头语。即使是雅士说的我也有话可说:
当此时也,道上的过客或许是一个坐在轿子里的官老爷,不禁想,人生一梦耳,四处奔波,所为何来?为五斗米折腰实在犯不着,即使位居一品,在京华尘土里五更待漏,亦何苦也!君不见那个庄稼汉倒快乐自在,坐在茅屋的门槛上,捧一碗黄粱。你闻闻看,多香!真不如回去种田好,“守拙归园田”。
然而,“割麦插禾”多少带点振作的情调,而“不如归去”却不免消极呢。不错,这还是环境差异,不过哀乐是相依为命的。我曾经说过,这可以作为补充,而“杜宇”只合永远啼血,要知道:
谁说杜宇归去乐,
归来处处无城郭。
更不要说这个,就连你“郭公”,哪怕你“郭公”:
郭公,郭公!
天雨蒙蒙,
促农耕陇。
城南战骨多,
野田变作丘与垄。
郭公,郭公!
何地播种?
弄到这个地步,哪怕你“郭公”,就连你“郭公”也无可奈何吧?“感时花溅泪”,即使不“恨别”,鸟亦“惊心”。这又归于一,同归于悲了。
不过,时至今日,啼血的子规到底是绝种了也说不定,因为“不如归去”现在仿佛只活在书本里,而“割麦插禾”的子孙戚族还活在各地农人的口头。各地农人的口头开出了一朵朵各式各样的小花。哪一天把它们搜集起来当标本,作一个系统的研究那才有意思呵。这一朵朵单纯的小花将是一个个小窗子开向各种境地:水田,桃园——我想从你的里门望望看,芦焚先生,你的门外是什么呢?我心中曾经拟过一篇社会论文的题目:布谷声里听出的各地社会背景。
可是为什么不能从旁的鸟声里听出来呢?为什么从旁的鸟声我们听不出这许多花样?这种鸟声本身到底自有其特殊性,引起人心上的反应乃小异大同了。人总是人。想起人,我真想起个别的人来了。芦焚先生与我有过好几面之缘,此刻想必在河南乡下吧?李广田先生,齐人也,是我的熟人,现在正陪我在此地吃他的家乡饭,住在东邻,和我天天见面。过几天可以听到布谷声了,我想,那多妙,如果芦焚先生在这里,我们三人同行,忽听得一声“布谷”:
“光棍抗锄”,芦焚先生想。
“光光多锄”,李广田先生想。
“花好稻好”,我想。
唉,江里的鱼汛该过了好几种了;竹笋该已经老了,高过人头了;青蚕豆该已经上市了吧?这里倒已经上市了。我不喜欢北方这种讲究办法,把青蚕豆去皮,疏疏几瓣的炒肉片,就不能不去皮而稍加些腌菜,细葱花,素炒一下,青青紫紫的来一碗吗?也许毕竟是文人吧,我又想起了“不如归去”。
(有删改)
文本二 “真”是散文的灵魂,没有“真”的文字,文章毫无生机,是呆滞的。那么怎样到达散文的“真”呢?回到事物本身,回到人本身,回到语言本身,这就是我们说的“在场”。“在场”既指身体在场,也指心灵敞开,与现实同在。
(节选自耿立《散文的在场与见证》)
[注] ①作者1936年写于济南。②杜鹃:俗称布谷,又名子规、杜宇,春夏季节,日夜鸣啼。
(行文思路)1.文本一《“不如归去”谈》一线成文,层层深入,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4分)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扁担那头的父亲
卞毓方
人说“有其父,必有其子”,那么,父亲身高一米八,我该长到一米八五,甚至一米九,才对得起达尔文的进化论。遗憾啊遗憾,我最终只蹿到一米七三,其余二兄一弟,还不如我,两个姐姐,更甭提了。
我为什么不能青出于蓝?家人一致认为,首先是先天不足。母亲大人生得过于玲珑,也就一米五出头,我的一米七三已属侥天之幸。其次是后天营养匮乏。正在高速成长的当口,碰上了三年困难时期,果腹都成了头等难题,还长什么长。
父亲有顶礼帽,深灰色,冠高而圆,顶部呈三角形凹陷,底部系以黑色缎带,帽檐宽大而略微翘起。听母亲讲是早先闯荡上海时置的,上海人讲究“行头”,出客必须穿戴入时。我懂事后,偶见父亲戴过一次,是去兴化出席二哥婚礼时。其余日子,礼帽一直放在纸盒里,搁在竹棚上。说不清从哪一天起,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宏愿:将来,这顶礼帽归我。
将来是什么时候?喏,就是等我长得和父亲一样高时。小学期间,我曾无数次偷着试戴,那礼帽拿在手里,温如玉,软如绒,阔绰而又帅气。唉唉,可惜帽冠太大,我的脑瓜又太小,往头上一套,帽檐一直滑溜到眼睛,禁不住想起成语“沐猴而冠”。没关系,我还小,有的是长高长壮的机会。
到了高三,悲哉,我的身高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定格,再次试戴,仍然嫌大。散场敲锣——没戏了。从此只能仰望父亲高大的背影兴叹,那顶礼帽或许在竹棚上窃笑,是的,它属于魁梧,属于伟岸。
小时候,没人说我长得像父亲。除了身高不及,脸型也不像,父亲的脸明显偏长,我的近似于圆;父亲五官的线条是儒家的,外柔而内刚,我的线条却是粗糙的;脾性也不像,父亲诙谐、幽默,我则木讷、无趣。
夏日晚间,一帮小孩捉迷藏,夜深了也不归宿。这时,各家大人就会出来找。找着了,还赖着不肯回,大人出手就打:“让你疯!让你疯!”父亲也会出来找我,他号准我的脉,料定我会往哪儿躲,一下子就逮个正着。见了面,老远扬起右手,作狠抽狠揍状。我晓得,那是唱戏的胡子——假生气,父亲的巴掌不会落下,吓唬而已。
父亲在家里,从来不发脾气;对外人,更是笑颜相对。四弟元气足,疯劲大,拳头硬,诨名“四乱子”,与小朋友玩耍,常常话不投机就“看家伙”。有的家长就找上门来,向我父亲告状。父亲总是千赔礼,万道歉,答应等“四乱子”回来,好生收拾收拾。四弟察知有人告状,蹑手蹑脚踅回,躲在屋角,等着挨训。然而父亲故作视而不见状,仿佛啥事也没有发生。
是出尔反尔、自食其言吗?非也。“行要好伴,住要好邻”“恼个邻居瞎只眼”是他的口头禅。事后见了那曾被四弟欺负的小朋友,他总会好言抚慰。父亲对四弟的“劣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他晓得四弟只是顽童意气,骨子里还是个仁义的孩子。父亲有句挂在嘴边的话是“牛大自耕田”,因此,对一时过错无须责打,重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果然,四弟上学后,各方面表现皆优。
为人处世,父亲常讲,宰相肚里能撑船,小肚鸡肠成不了大事。他跟我讲过两个故事,特别强调,是祖上传下来的。
其一,“秦穆饮盗马”。秦穆公丢了几匹马,官员发现马被三百多个农夫杀了分吃后,欲抓农夫治罪。秦穆公不愿因几匹马而伤害百姓,且担心百姓食马肉伤身,让他们喝了酒,放他们回家。后来秦穆公在战场上重伤被围,那三百多个农夫赶了来,舍命将秦穆公救出。
其二,“楚客报绝缨”。楚庄王大宴群臣时,有人趁乱酒后失礼,拽了楚庄王爱妃许姬的衣袖。许姬扯断对方的帽缨,以此为证,请求庄王查处。庄王认为情有可原,下令在座者都把帽缨摘下来,尽情欢饮,失礼之人得以逃过一劫。七年后,楚庄王陷入绝境之时,当年那个非礼许姬的楚军副将冲入重围,救出了庄王。
这两个故事,令我想到祖父的待人接物,原来这是“家学”。
竹棚上,在礼帽盒的旁边,还搁着一根扁担。这也是文物级的古董,串联着父亲前半生的许多故事。这扁担是曾祖父留下的,祖父用过。父亲说,他去上海打工,在码头上装货卸货,用的也是它。船与码头之间,搭着一尺宽的跳板,挑着担子走在上面,没经验的,腿会发抖,一不小心,就会栽下河。经验从哪里来?练呀。巷子里放几条长板凳,连在一起,权当跳板,徒手走,挑着担子走,闭了眼睛走,练腿劲,练胆量。
1964年,我去北京念大学,上学时因直言贾祸,陷入困境。我惶惑,写信给父亲,说不想念书了,干脆回家种田。父亲回信:“人都有七灾八难,捆起来经住打,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挺一挺就过去了。大丈夫要能伸能屈,一根扁担能睡三个人,天无绝人之路。”
“一根扁担能睡三个人”,这句话给了我力量。我后来遇到过更大的苦境、逆境,也都是凭了这种信念,咬牙度过。
晚岁揽镜,发现我和父亲竟然有几分相像,而且是愈老愈挂相。当初为什么觉得不像呢?这是因为,那时我面对的是父亲的不惑之年或天命之秋,以我之稚嫩,去比照岁月的沧桑,当然是合不上辙的。如今我已迈入耄耋,五官逐渐向父亲趋同,基因相承,血浓于水,繁华落尽,露了本色。
偶尔玄想,岁月是一根长长的扁担,父亲在那头,我在这头。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2.(谋篇布局)文章以“扁担那头的父亲”为题,却从父亲的“礼帽”写起,这样安排有何用意?(6分)
(句段作用)3.老文公盛赞李转莲带来的橘树画:“有了它,才是真正的晚宴啊!”请分析作者安排这一情节的用意。(6分)
三、(2024·湖北九师联盟高三联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
我们要去参观挪威著名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他的故居在卑尔根郊外的山上,面临大海。当房屋越来越显得零星的时候,树木多了起来。也许是近黄昏的缘故,树木对阳光有一种依依不舍之感,因而那绿色看上去湿漉漉的,仿佛是在落泪。
中巴车向山上驶去。路曲曲弯弯的,车身扭来扭去。窗外的风景本来是寂静的,现在看来却跳来跳去的,好像远古时代的恐龙要从土里冒出来了,将这些树木拱得摇摇晃晃的。我在颠簸中有一种昏昏欲睡之感,恍若又回到了漠那小镇的木屋,听到了那木屋在深夜时所发出的奇怪的声音。
去年深秋时节,我只身来到了漠那小镇。漠那小镇是一个有河流有山峦有草滩的地方。有了河,就可以倾听流水之声;有了山,就可以寻觅飞鸟的足迹;而有了草滩,散步便有了清香的去处。而且,漠那小镇人口不多,交通不便,往来的人极少,在这种环境中住上一段时日,会使心和文字都获得宁静。
镇长把我领到一户农家,①这家的男人问我:“你胆子大吗?”我以为小镇治安不好,就问:“常有偷盗的事发生吗?”镇长自笑了一声,那个男人也笑了一声。他们那种讳莫如深的笑使我不知所措。镇长说:“你要住的房子是王表他爹留下来的,他爹死了三年了,房子一直空着,他是怕你一个人住过去害怕。”那个被称作王表的人随之解释说:“我爹死后,我一领着小孩子去那里,小孩子就哭,不敢进那屋子。这屋子就一直闲着没人去住。”
他说他爹在世时讨厌过年,因为这时放鞭炮的人家多了,这使他不能听清别的声音。他爹喜欢听声音,那声音不是人语声,而是自然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声、鸟声、流水声、秋虫的哀鸣声等等。王表告诉我,我所住的木屋的西屋,里面放置了许多废铜烂铁和大大小小的木墩,他父亲生前闲着无事,喜欢一边喝茶一边用铁棍或木棒去敲打这些物件,让它们发出不同的声音。春季冰消雪融之时,屋顶的雪会化成水滴坠下屋檐,他就会用空罐子去接它们,那罐子有大有小,形色不一,有泥的,也有瓷的、塑料的和玻璃的,因而水滴被接纳后所发出的声音是不一样的,有的声如洪钟般地铿锵,有的柔细如情人的耳语。那清脆之音听起来悦耳,而低回之音听起来凄迷。声音高低不同,错落有致地弹跳着,恰如一首乐曲。
于是我用一根立在墙角的已被磨得分外光滑的木棒去敲击那十几个大小不一的木墩,果然听到了高低不同、轻重缓急各异的回声。木墩的声音初听起来有些沉闷,可你仔细品味之后,会发现这声音朴素而浑厚,温暖而又感人。
漠那小镇自己发电,电至每晚十时就停了。那个夜晚,②当电一明一灭地哆嗦了许久,终于把它最后一线光明从灯泡中抽走后,我就燃起了一只绿色的蜡烛。我撩开窗帘一角,想看看外面的秋夜。正在此时,灶房有声音传来,非常清脆,就像筷子在敲击碗似的,听起来疾徐有致,富有旋律感。在暗夜中聆听此音,有一种曼妙的伤感。
接下来的几天,只要每天晚上停了电,我点起了蜡烛,烛光温柔地四散之时,灶房的碗又在唱歌了。这使我惊恐,又使我好奇。我一遍遍地举着烛台走向灶房,烛光却撕裂了那寻不到出处的声音。我就将燃烧的蜡烛放在灶房,回到睡房安然睡下。
那天,我走进屋子,闩上门,见炉火将熄,就填了几块桦木柈子。当桦树皮贴着残火吱吱啦啦地叫了半晌,终于历练出一条红赤的火舌、腾的一声将满炉的柴火都引燃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吱扭”的声响,似乎是谁开门进来了。我抬头望那门,却见它如深闺中的少女一样,安静如常。很快,西屋里传来木墩被击打的声音,那响声比我上次敲打的还要错落有致、音韵和谐。
不知不觉中,我对这个已逝的人产生了某种尊敬。我坐在炉火旁静静地聆听了一刻,然后回到东屋点起一支红蜡烛,打算趁着这新年的暖意,写封信给远方的朋友。
③现在,我站在格里格故居的露台上眺望着大海时落泪了。那一片细雨黄昏中的格里格海啊,它到处是翻卷的音符,如同我在漠那小镇看到雪花飞舞的情景一样。那每一片雪花也都是一个音符,它们洒向屋檐、树木、大地时会发出不同的声音。我想那是一种真正的天籁之音,是一个人灵魂的歌唱,是一个往生者抒发的对人间的绵绵情怀。我为什么要拒绝它?在喧哗浮躁的人间,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只应感到幸运才是啊。在格里格的故居,我听着四周发出的奇妙声音,更加怀恋曾笼罩过我的深夜的叮当响声。我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
我已经记不清那天去格里格海的人数了。④也许是八九人,也许是五六人,就像我记不清我故乡的冬天会下多少场雪一样。如今我置身于漠那小镇的夏天,在星光灿烂的夜晚,当灶房的响声次第呈现之时,我会敞开窗户。让遥远的星星和飘拂的风也同我来一起欣赏这声音。每逢此时,我会忆起北欧的那片格里格海,忆起飘向大海的音乐,忆起那白色的露台和那架漆黑的钢琴。当格里格在黄昏时推开屋门喝茶的时候,我木屋中的老人会在弹奏了夜曲之后裹着满身晨露离去。我很想给同游格里格海的人发上几封信,约他们来我漠那小镇的木屋坐坐,可我却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了。但我怀念他们,因为他们就像我故乡窗外的那些树一样,虽然若隐若现、时有时无着,却总是带给我亲切的怀想。
(选自同名中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谋篇布局)4.小说标题为“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但是节选部分大部分篇幅都在叙述去年在漠那小镇的经历,为什么?请根据文本简要分析。(4分)
一、(2024·新高考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放牛记
徐则臣
我现在想不起我何时开始了放牛娃的生涯,又在哪一天彻底结束了这种生活。我很小就羡慕那些吆喝牛马的孩子,觉得他们是豪放粗犷的英雄。而我只是个温顺的可怜虫,总是衣裤整齐,指甲干净,不剃光头,站在他们身边像个走亲戚的陌生人。我想和他们一样,只穿一条小裤衩,光着上身和脚,晒成黑铁蛋,坐在光溜溜的水牛背上挥舞自制的长鞭,雄赳赳气昂昂向野地里进发。能够大喊大叫,可以随地撒尿,无视课堂和作业,遇到仇人要打的架一个都不落下,轻易就能滚出来一身泥。我想当个野孩子,所以,很早我就怂恿父亲买一头牛。
我家的确需要一头牛。父亲是医生,农忙时经常搭不上手;祖父祖母年纪大了,体力活儿也帮不上忙;我和姐姐都小,还要念书;十亩田都要母亲一个人对付,运粮食时都没个帮手。父亲决定买牛,哪怕只用来拉车。
买牛的那天我记得,你能想象我的激动。在下午,我和父亲去两里外的邻村牵牛,已经提前谈好了价。在邻村的中心路边,我头一次见到锯木厂,在一间大屋里,电锯冲开木料的声音在午后的热空气里格外尖利,几乎能看见那声音在闪耀着银光。我停下来看阴影里的锯木厂,横七竖八堆满了木料,新鲜的木头味道和锯末一起飞溅出来。
那头小母牛还小,吃奶的时候还要哼哼唧唧地叫,长得憨厚天真,我很喜欢。主人是个中年男人,说:回去调教半年,就能干活。他给小牛结了一个简单的辔头,缰绳递给我们,我们就把牛牵出了门。
小牛屁颠屁颠跟着我们走,出了村才感觉不对,开始茫然地叫,表情如同迷途的小孩。一路仄着身子走,拧巴着被牵到我家。这一路走得我兴奋又纠结,想牵不敢,摸它一下,摸完了赶紧撤,怕它踢。当然后来我知道,再没有比水牛更温驯的动物了。
我经历了把一头小牛训练成壮劳力的全过程。换辔头,套车,驾辕,用声音和缰绳指挥行止,扎鼻眼,犁地,耙地。几年以后,我基本上成了老把式,可以一个人铡草、套车、驾辕,运送满满一车粮食走在窄路上。我知道它回头看我是什么意思,知道它抬尾巴摇屁股想干什么。当然,这对我来说是副产品,我想说的还是放牛。
在当时,放牛部分地满足了我的少年英雄梦,让一个必须规整地生活的少年有了一个旁逸斜出的机会。就算现在,我也不认为整天和一头牛走在野地里是件苦叽叽的事,相反,我以为那是我少年时代最快乐的生活之一。
放牛都在夏天,放了暑假我才有时间。三伏天的午后太阳高悬,蚂蚁都被晒蒙了,晕晕乎乎爬出的全是曲线;如果要去远处找水草丰茂的地方,那我就得早早地从午睡中爬起来,戴上草帽出门。我直犯困,遇到树荫就不想再动,尤其经过河边,看那些戏水的同伴,你真觉得放牛实在是个负担。让人烦的还有一个,大雨天。这不是放牛的好时候,但牛出不去你得出去,割草,干不干活你都得让它每天吃饱;家里自也备了干草,只是大夏天的芳草萋萋,你不让它吃新鲜的,不人道也不牛道。还是得穿雨衣戴斗笠挎篮子割草去。漫天雨雾,汤汤水水的野地里就你一个人,蹲在草丛里形同消失,像我这种动不动就悲观的人,常常会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遗弃了,那感觉也不太好。
不过这样的时候毕竟少,英雄主义的少年时代总体上是乐观向上的——放牛的确是件好玩的事。野地自由,有种无所事事的、透明的自然与放松。放牛通常是集体行动,几个放牛娃排成队伍往村外走,大家都坐在牛背上,屁股底下垫条麻袋。水牛走起来浑身都在动,骑牛更像坐轿子。后面的人打前面的牛屁股,一个跟着一个跑起来,六七头牛,都在撅着屁股跑,那队伍看起来很壮观。牛一跑,大肚子就扑扇扑扇地抖,活像巨大的金鱼鳃在鼓鼓瘪瘪地呼吸。如果你是新手,最好抓住缰绳,夹紧两腿,能抱住牛脖子更好,否则你随时可能掉下去。有天黄昏,牧童晚归,我骑在牛背上慢悠悠往家走,有人对着牛屁股猛的一巴掌,受了惊的牛撅起屁股就跑,我手里还抱着自己做的一根竹笛在专心地找音,连缰绳都没抓,牛一屁股把我送到了右前方的水沟里,半个脑袋扎进了淤泥。
如果真要找一点和其他放牛娃的不同,可能就是我放牛经常带本书。很多武侠小说都是在坟地里看的。乱坟岗子里草好,把缰绳缠到牛角上让它们自己吃去,我们找个形状合适的坟堆,铺上麻袋就着坟势躺下来,翘起二郎腿。想睡觉的睡觉,想唱歌的唱歌,想发呆的发呆;我想看书,从兜里拽出一本武侠小说来。清风徐来,头顶有松树遮阴,天上流云飞动,此时看武侠,几等于尘嚣皆忘,那一个白衣飘飘的侠义世界美不胜收——大虚乃是大实,大无中有大有。
放牛给了我一个几近完美的少年时代,放松,自由,融入野地里,跟自然和大地曾经如此贴近。我在放牛时没能让自己成为一个野孩子,或者说没能成为我希望的那样的野孩子,不知道这个结果是好还是坏。往事总在回忆时被赋予意义,在放牛这个经历上,我更愿意就事论事,返回到当年的心境里,看一看当时的悲欢和忧乐。(有删改)
(句段作用)1.关于文中锯木厂这个段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买牛让“我”格外激动,因此买牛那天的相关情景在“我”的记忆里依然生动鲜活。
B.两里外邻村路边的锯木厂,对那时的“我”来说,俨然一个陌生而刺激的新天地。
C.这个段落看似闲笔,实则以先抑后扬的手法来突出下文“我”的“兴奋又纠结”。
D.这段文字里弥漫着热、声、光影、气味,营造出记忆中少年旧事那独特的气息。
二、(2020·新高考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建水记[注](之四)
于 坚
看哪,这原始之城,依然像它被创造出来之际,藏在一座朱红色的、宫殿般的城楼后面。“明洪武二十年建城,砌以砖石,周围六里,高二丈七尺。为门四,东迎晖,西清远,南阜安,北永贞。”(《建水县志》)如果在城外20世纪初建造的临安车站下车,经过太史巷、东井、洗马塘、小桂湖……沿着迎晖路向西,来到迎晖门,穿过拱形的门洞进城,依然有一种由外到内,从低到高,登堂入室,从蛮荒到文明的仪式感,似乎“仁者人也”是从此刻开始。
高高在上的是朝阳、白云、鸟群、落日、明月、星宿,而不是摩天大楼。一圈高大厚实的城墙环绕着它,在城门外看不出高低深浅。一旦进入城门,扑面而来的就是飞檐斗拱、飞阁流丹、钩心斗角、楼台亭阁、酒旌食馆、朱门闾巷……主道两旁遍布商店、酒肆、庙宇、旅馆……风尘仆仆者一阵松弛,终于卸载了,可以下棋玩牌了,可以喝口老酒了,可以饮茶了,可以闲逛了,可以玩物丧志了,可以一掷千金了,可以浅斟低唱了,可以秉烛夜游了……忽然瞥见“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那类女子——建水的卖花女与江南的不尽相同,这边的女性身体上洋溢着一种积极性,结实、健康、天真——正挑着一担子火红欲燃的石榴,笑呵呵地在青石铺成的街中央飘着呢。不免精神为之一振,先去买几个来解渴。
街面上,步行者斜穿横过,大摇大摆,扶老携幼,走在正中间,俨然是这个城的君王。满大街的雕梁画栋、摊贩食廊、耄耋之辈……令司机们缩头缩脑,不敢再风驰电掣。城门不远处就是有口皆碑的临安饭店,开业都快七十年了,就像《水浒传》里描写过的那种,铺面当街敞开,食客满堂,喝汤的喝汤,端饭的端饭,动筷子的动筷子,晃勺子的晃勺子,干酒的干酒,嚼筋的嚼筋,吆五喝六,拈三挑四,叫人望一眼就口水暗涌,肚子不饿也忍不住抬腿跨进去。拖个条凳坐下,来一盘烧卖!这家烧卖的做法是明代传下来的,肥油和面,馅儿是肉皮和肉糜。大锅猛蒸,熟透后装盘,每盘十个,五角一个。再来一土杯苞谷酒,几口灌下去,夹起一枚,蘸些建水土产的甜醋,送入口中,油糜轻溢,爽到时,会以为自己是条梁山泊好汉。
临安饭店后面,穿过几条巷子走上十分钟,就是龙井菜市场,那郑屠、张屠、李屠、赵屠……正在案上忙着呢。如果是七月的话,在某个胡同里走着,忽然会闻见蘑菇之香,环顾却是老墙。墙头上挂着一窝大黄梨,哪来的蘑菇耶?走,找去,必能在某家小馆的厨房里找到,叫作干巴菌,正亮闪闪的,在锅子中央冒油呢。这临安大街两边,巷子一条接一条流水般淌开去。在电子地图上,这些密密麻麻的小巷是大片空白,电子地图很不耐烦,只是标出一些大单位的地点和最宽的几条街,抹去了建水城的大量细节,给人的印象,似乎建水城是个荒凉不毛之地。其实这个城毛细血管密集,据统计,建水城3.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30多条街巷,550多处已经被列为具有保护价值的文物性建筑。这是很粗疏的统计,许多普通人家雕梁画栋的宅子、无名无姓的巷道并不在内。在巷子里面,四合院、水井、老树、门神、香炉、杂货铺、红糖、胡椒、土纸、灶房、明堂、照壁、石榴、苹果、桂花、兰草、绵纸窗、凉粉、米线、青头菌、炊烟、祖母、媳妇、婴孩、善男信女、市井之徒、酒囊饭袋、闲云野鹤、翩翩少年、三姑六婆、环肥燕瘦、虎背熊腰、花容月貌、明眸皓齿、慈眉善目、鹤发童颜……此起彼伏,鳞次栉比。
在这个城里,有个家的人真是有福啊。他们还能够像四百年前的祖先们那样安居乐业,不必操心左邻右舍的德行,都是世交啦。有一位绕过曲曲弯弯的小巷,提着在龙井市场买来的水淋淋的草芽(一种建水特有的水生植物,可食,滚油翻炒数秒起锅,甜脆)、莴笋、茄子、青椒、豆腐、毛豆、肉糜、茭瓜……一路上寻思着要怎么搭配,偶尔向世居于此的邻居熟人搭讪,彼此请安。磨磨蹭蹭到某个装饰着斗拱飞檐门头的大门前(两只找错了窝的燕子拍翅逃去),咯吱咯吱地推开安装着铜质狮头门环的双开核桃木大门,抬脚跨过门槛,绕过照壁,经过几秒钟的黑暗,忽然光明大放,回到了曾祖父建造的花香鸟语、阳光灿烂的天井。从供销社退休已经三十年的祖母正躺在一把支在天井中央的红木躺椅上,借着一棵百年香樟树的荫庇瞌睡呢。(有删改)
注 建水:县名,在云南省,旧称临安。
(句段作用)2.本文记建水城时,在饮食描写上花费了大量笔墨,对此你如何理解?(4分)
(行文线索)3.本文采用空间和时间两条线索行文,请分别加以简析。(6分)
(改编题·句段作用)4.文章以“看哪,这原始之城……”开篇,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改编题·句段作用)5.文章最后作者将视线从热闹的街道转向午睡的祖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三、(2022·新高考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到橘子林去
李广田
小孩子的记忆力真是特别好,尤其是关于她特别有兴趣的事情,她总会牢牢地记着,到了适当的机会她就会把过去的事来问你,提醒你。
“爸爸,你领我去看橘子林吧,橘子熟了,满树上是金黄的橘子。”
今天,小岫忽然向我这样说,我稍稍迟疑了一会,还不等回她,她就又抢着说了:“你看,今天是晴天,橘子一定都熟了,爸爸说过领我去看的。”
我这才想起来了,那是很多天以前的事情,我曾领她到西郊去。那里满坑满谷都是橘子,但那时橘子还是绿的,她并不觉得好玩,只是说:“这些橘子几时才能熟呢?”
“等着吧,等橘子熟了,等一个晴天的日子,我就领你来看看了。”这地方阴雨的日子真是太多,偶然有一次晴天,就令人觉得非常稀罕,简直觉得这一日不能随便放过。小孩子对于这一点也该是敏感的,于是她就这样问我了。去吗,那当然是要去,并不是为了那一言的然诺,却是为了这一股子好兴致。
我们走到了大街上。今天,真是一切都明亮了起来,活跃了起来。石头道上的水洼子被阳光照着,像一面面的镜子;女人头上的金属饰物随着她们的脚步一明一灭;挑煤炭的出了满头大汗,脱了帽子,就冒出一大片蒸气,而汗水被阳光照得一闪一闪的。天空自然是蓝的了,一个小孩子仰脸看天,也许是看一只鸽子,两行小牙齿放着白光,真是好看。小岫自然是更高兴的,别人的高兴就会使她高兴,别人的笑声就会引起她的笑声。可是她可并没有像我一样关心到这些街头的景象。她毫没有驻足而稍事徘徊的意思,她的小手一直拉着我向前走,她心里一定是只想着到橘子林去。
走出城,人家稀少了,景象也就更宽阔了,也听到好多地方的流水声了,看不到洗衣人,却听到洗衣人的杵击声,而那一片山,那红崖,那岩石的纹理,层层叠叠,甚至是方方正正的,仿佛是由人工所垒成,没有云,也没有雾,崖面上为太阳照出一种奇奇怪怪的颜色,真像一架金碧辉煌的屏风,还有瀑布,看起来像一丝丝银线一样在半山里飞溅。我看着眼前这些景物,虽然手里还握着一只温嫩的小胖手,我却几乎忘掉了我的小游伴。而她呢,她也并不扰乱我,我想,她不会关心到眼前这些景物的,她心里大概只想着到橘子林去。
远远地看见一大片浓绿,我知道橘子林已经在望了,然而我们却忽然停了下来,不是我要停下来,而是她要停下来,眼前的一个故事把她吸引住了。
是在一堆破烂茅屋的前面,两个赶大车的人在给一匹马修理蹄子。
我认识他们,我只是认识他们是属于这一种职业的人,而且他们还都是北方人,都是我的乡亲。他们时常叫我感到那样子的可亲近,可信任。他们把内地的货物运到边疆上出口,又把外边的货物运到内地,他们给抗战尽了不少的力量……他们两个正在忙着,他们一心一意地“对付”那匹马。你看,那匹马老老实实地站着,不必拴,也不必笼,它的一对富有感情的眼睛几乎闭起来了。不但如此,我想这个好牲口,它一定心里在想:我的大哥给我修理蹄子,我们走的路太远了,慢慢地修吧,修好了,我们就上路。慢慢地修,不错,他正在给你慢慢地修哩。他搬起一个蹄子来,先上下四周抚弄一下,再前后左右仔细端详一番,然后就用了一把锐利的刀子在蹄子的周围修理着。我为那一匹牲口预感到一种飞扬的快乐……我这样想着,看着,看着,又想着,只是顷刻之间的事情,猛一惊醒,才知道小岫的手掌早已从我的掌握中脱开了,我低头一看,却正看见她把她的小手掌偷偷地抬起来注视了一下。她是在看她自己的小指甲。而且我也看见,她的小指甲是相当长的,也颇污秽了,每一个小指甲里都藏着一点黑色的东西。
我不愿再提起到橘子林去的事,我知道小岫对眼前这件事看得入神了,我不愿用任何言语扰乱她,我看她将要看到什么时候为止。
赶马车的人把那一只马蹄子修好了,然后又丁丁地钉着铁掌。钉完了铁掌,便把马蹄子放下了。那匹马把整个的身子抖擞了一下,我说那简直就是说一声谢谢,或者是故意调皮一下。然后,人和马,不,是人跟着马,可不是马跟着人,更不是人牵着马,都悠悠然地走了,走到那破烂的茅屋里去了。那茅屋门口挂一个大木牌,上边写着拙劣的大字:“叙永骡车店。”有店就好了,我想,你们也可以少受一些风尘。
“回家。”小岫很坚决地说,而且已经在向后转了。
“回家告诉妈妈:马剪指甲,马不哭,马乖。”她拉着我向回路走。
我心里笑了,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只是跟着她向回路走。
“我的手指甲也长了,回家叫妈妈剪指甲,我不哭,我也乖。”她这么说着,又自己看一看自己的小手。
“对,回家剪指甲,你真乖,你比马还乖。”这次我是不能不说话了,我被她拉着,用相当急促的脚步走着。
这时候,太阳已经向西天降落了,红崖的颜色更浓重了些,地上的影子也都扩大了。我们向城里走着,我们都沉默着,小岫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不再去看橘子了。”她心里也许有这么一句话,也许并没有。
(谋篇布局)6.“我”和小岫最终放弃去橘子林,本文却仍以“到橘子林去”为题,请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四、(2022·上海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我和父亲
万方
①这几天温度上升得很快,今天的最高温度到了十四度。一个用得很多很俗的句子在脑子里浮现而出: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语言是人的创造,所以不管形容什么,我们都会想当然地拟人化,其实春天怎么是走来的呢?春天是风,是气流,是站在万物间的种种诞生。灰褐色的土地上露出星星点点的绿光屏,光秃秃的树木鼓出小小的蕊,空中出现了小飞虫一闪而过的影子……不记得在哪儿看到过四个字:猛如春天,说得真好。现在背阴处水面的冰还没有完全融化,但是快得很,迎春花玉兰花梨花桃花海棠花会在眨眼间盛开,在阵风中,互相碰撞,春光如炸弹一般四处爆炸开来,随后又在你不留意的瞬间消逝。
②“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四季轮回,周而复始,然而生命的春天走了就不再来了。
③北京医院的午饭时间,爸爸趴在桌子上吃饭,我坐在旁边看着他吃,他一边吃一边漏,我抓起纸巾给他擦了擦嘴。他想到了什么,说:“小孩儿也让人累,可是他可爱呀,怎么看怎么可爱。老人就不同了,丑,没有一点点可爱的表演。人老了,就该死了,该走了。”我爸爸从不忌讳说死,我完全习惯,就对他说,你也可爱呀,他看着我笑了笑,叹口气。
④他平躺在病床上,枕着一个薄薄的枕头,使肚子显得比原本要大,那样子说不出为什么像一个孩子。空间在一点点缩小,但他好奇心仍在,“给我说点什么呀?”他要求道,看着我的脸,我就说了儿子考试得了多少分,表现如何,或者说说朋友间的来往。很多时候他离得很近,看着我的脸,却已经不再听了。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可以随意出入,经历了漫长的人生岁月,在衰老的帮助下,他渐渐的抵达了一种自由境界。
⑤我该回家了,如果天气好,陪护小白就用轮椅推着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他很愿意送我。接下来,他就留在医院的大门口看人,偶尔他也跃跃欲试:“咱们去公园看看吧,行吗?”小白略有顾虑,但还是会满足他的请求。
⑥隔着一条小马路,医院对面就是东单公园的后门,我也陪他去过。最高兴的是碰上一场交谊舞会。年龄各异的男男女女跳得一个比一个认真,我爸爸看得津津有味,悄悄指给我看一个油头的男人脖子上系着的花围巾。我想起来了,那时他还没有住院,夏天的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马路上投下高楼长长的影子,晚饭后我陪爸爸出门散步,忽然我发觉他不见了,不在身边了,赶紧回头找,他落在后面,我叫了一声:“爸!”他背对着我,没有反应。我朝他走过去,“你看什么哪!”他依然不回答,顺着他的目光有一对年轻情侣正相拥走远。
⑦他能闻到青春的气味,能闻到各色各样的人的气味。对人的兴趣已深入他的骨髓,用他自己的话说:“人这个东西是非常复杂的,人又是非常宝贵的,人是多么需要理解,又多么难以理解。没有一个文学家敢说我把人说清楚了。”
⑧从某种角度看,蘩漪就是他的化身,是那个被层层外壳包裹着的最真实的他,果敢阴鸷。我爸爸,终其一生都有一只鸷鸟在他心中扇动翅膀。他脆弱,胆子小,异常敏感,经常是悲观的,但同时又是凶猛的、热烈的,不达极致不甘休的。
⑨记得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第三版《雷雨》,他不能去看,我去了。第二天去医院看他,一见面他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样?”不可能误解,他问的是演出效果。我告诉他很好,剧场里很安静,静得能听得到一根针掉到地上。我绝不是想说好听的让他高兴,现场气氛的确如此。“你觉得还站得住?”他又问,显然是期待一个肯定的答复。可我偏偏不想顺着他说,反问:“你说呢?”
⑩他没有说话。那一刻在病房里,我忽然觉得他像个孩子,而我就是不愿意轻轻松松地安慰他。我劝他不要想了,因为这不是他的事。
⑾“怎么讲?”他问我。
⑿“你写了剧本,尽了你的力以后就由时间去衡量了。”
⒀“那我的戏是不是还算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可爱的老孩子又问,心狠的女儿竟然再次反问:“你说呢?”
⒁他沉默不语,我觉得他是理解我的,爸爸,即使我说了你想听的话,那些话也微不足道,不具有真正的意义。
⒂这样想着,不觉已走出一段距离,我回身向父亲招手再见,可他的注意力已经被街上骑自行车的人吸引,不再看我。我一步步走远,忍不住回头看他,一个身穿病号服的老人,无声无息地坐在轮椅里,被高大的水泥门洞衬得那么小,孤零零的。
⒃不过我愿意相信那个自信的二十三岁的年轻人还活着。
(选自《你和我》,有删改)
【注】①万方:作家,剧作家曹禺的女儿。曹禺23岁时创作《雷雨》。
(句段作用)7. 结合上下文,分析第⑧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