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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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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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9-15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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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选必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9课 
近代西方的
法 律 与 教 化
目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课标
新课导入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阶级社会产生后,
就产生了法律
国家产生之初
生产力不发达
习惯法
(法律最早的形式)
克里特岛上的一处遗址
公元前7世纪石刻成文法铭文摹本
希腊的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
古希腊有多次著名立法活动,但大都限于城邦内部,从未出现过统一而体系化的法典。古希腊的法律中没有发达的专业术语,成文法对后世影响不大……
古罗马于公元前5世纪制定了《十二铜表法》……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汇编《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的“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关系,在今天仍被广泛使用。 ——摘编自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等
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一定程度保护了平民利益。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 椰林 《论法的精神》
1、渊源:罗马法
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①《十二铜表法》
BC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时期
时间:
目的:
意义:
十二铜表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保护私有财产
具有阶级性,维护贵族利益
一定程度限制贵族特权
保留了落后习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
只适用于罗马公民。
严格的诉讼程序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②《罗马民法大全》
背景:
创立:
意义: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罗马民法大全︾
公元前
6世纪
公元前
450年
6世纪
公元前
27年
习惯法
成文法
公民法
万民法
适用范围
形式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
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材料一:在海滩上发现的珍宝和其他东西,根据自然法立即属于发现者所有……根据自然法,你所有的动物所生育的小动物归你所有。
材料二: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来平等……为别人制定的法律,自己也必须遵守。
材料三: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实质: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③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④实质、评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保护私有财产
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积极:为近代西方法律提供了现成形式(法律理念,基本原则,程序与制度)(奠定欧美法律体系基础);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缓解社会矛盾,巩固罗马帝国的统治;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制度的思想武器。
局限性:自由人和奴隶不平等;男女不平等;阶级性,维护统治者的权力;
476年
1453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帝国灭亡
中古时期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教会法
教会也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日耳曼法、教会法、
罗马法复兴
11世纪后罗马法复兴
欧洲大陆的法律纷纷以罗马法为仿效对象,形成大陆法系的雏形
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11世纪,实现法律统一,取消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实现人的权利平等、契约自由,成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而罗马法是古代最发达的法律,尤其是它的市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活动的最完备的法律,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西欧由此兴起了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形成: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①形成过程
11世纪
12世纪
13世纪
1689年
1787年
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诺曼王朝建立,加强对地方控制,王室设立法院,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国王令王座法院法官巡回办案,意图不仅统一法律法规,而且要把正义“送到公民的门口”。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巡回法官对各地惯例和法律颇不熟悉,因此在涉及当地事物尤其是土地纠纷时利用当地多名邻人作证以辩明真相,于是产生了陪审制度的雏形。巡回法官回到伦敦,将各地分散的法律和惯例进行总结和统一,并在以后的判决中借鉴适用,遂产生了依据判例而裁决的制度。
建立在习惯法(以日耳曼习惯法为主)基础上,判例全国普遍适用。这就是英国“普通法”或“判例法”。
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光荣革命后,英国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美国通过联邦宪法。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英美法系。
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13世纪以后,法国王权加强,统一加快,罗马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法国大革命爆发,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一系列法律,确定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思考点】分析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形成: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系)
①形成过程
13世纪
1789年
1804年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1807年《商业法典》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1810年《刑法典》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1.法国大革命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2.法国大革命推翻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统治,使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思想得以实现;
3.法国大革命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体现自由、平等、理性和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4.拿破仑捍卫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总结,最终确立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5.法国大革命所建立的法律体系为欧洲其它国家法律建设提供蓝本,推动“大陆法系”建设。
材料一: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材料二:在17世纪和18世纪,英国、美国和法国等欧美国家相继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在革命的过程中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被称为近代宪法。 ——摘编自许兵《试论近代宪法的基本功能》
材料三:伴随着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的理性权威开始取代神法的精神权威作为自然法的基础...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等一大批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为他们的个人主义而奔走呐喊,汇集到法律上突出地表现为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
——张中秋《西方个人本位法变迁述论》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形成: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②背景:
政治上:资产阶级革命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
思想上: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的影响
经济上:资本主义的发展
都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
都受到启蒙思想的深刻影响;
都是促进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都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体现;
相同
角 度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律渊源
立法与司法关系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法官地位
涵盖范围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不同
都借鉴罗马法,受到中古时期日耳曼法、教会法的影响;
异同: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成文法为主,强调宪法的根本地位
判例法为主,遵循先例
立法绝对中心地位,
司法从属地位(工于立法)
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精于司法)
以罗马法为基础,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更多继承日耳曼人习惯法,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法官必须按照法律条文审判
有遵循的先例,注重法官经验判例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
合作探究:1、罗马法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材料2、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它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西方社会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律制度。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
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材料1、罗马法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和结论明确的特点,对后世影响很大,成为近代法学发展的基融。当今资本主义法律三大基本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和产权不可侵犯,均发端于罗马法。罗马人确立的诉讼程序、律师制度、陪审制度等也为后世所承袭。19世纪拿破仑制定的《民法典》主要是参照罗马法制定的,以后欧美各国又借鉴拿破仑法典制定本国法律。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其核心内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然法原则,自由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理念,成为近代西方立法的基础。
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如契约自由原则、“不告不理”、陪审制度、律师制度,分权制衡原则等,被近代西方所采用。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既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
合作探究:2、近代西方为何要复兴发展罗马法?
材料:马克思、恩格斯谈及罗马法时指出:“当工业和商业——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又立即得到恢复并取得威信。后来,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君主们开始照顾它的利益,以便借助资产阶级来摧毁封建贵族,这时候法便在所有国家中……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了。”
罗马私法(例如产权不可侵犯)有利于保障资产阶级利益——>
根本原因:资本主义发展推动罗马法复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立法权
行政权
司法权
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立法和司法独立,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继承传统法律思想,融合启蒙思想家思想主张
行政机构(总统、首相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决定议会的集会与毕会;制止议会越权行为
监察行政机构执行法律情况
伴随着中世纪的消亡、文艺复习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的理性权威开始取代神法的精神权威作为自然法的基础...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等一大批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为他们的个人主义而奔走呐喊,汇集到法律上突出地表现为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力,它是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产物,而不是上帝赐予的,因此,是不可剥夺和侵犯的。
1、思想来源:
2、基本特征:

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议会:制定、修正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法律内容上
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司法实践过程
坚持程序公开公正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基本特征:
材料:非经法院签发的逮捕证不得进行逮捕羁押;被
捕者可以自己或请律师帮助辩护。—1679英《人身保护法》
律师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材料: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做出决定;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陪审团制度:从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1764年7月,[意]贝卡利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论犯罪与刑罚》
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被视为无罪。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3、评价:
法律和私有财产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段。——卢梭
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阶级对立的存在决定了平等的社会分配是不可能出现的,阶级的对立与分化产生了现实中各种不平等的社会现象。——马克思
阶级局限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私有财产制度:财产决定法律地位高低;
对个人权利的认定尚不完善:黑人、原住居民、妇女等;
重难拓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评价
1.积极:
(1)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与权威性。
(2)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可以迅速灵活地反映社会发展对法律调整提出的不同要求,及时确立合乎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
(4)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2.消极:
(1)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2)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3)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宗教伦理
——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的发展演变
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联合李锡尼共同颁布《米兰赦令》,正式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为巩固统治,逐渐接受基督教。
公元1世纪,基督教发源于罗马帝国的巴勒斯坦省。
公元392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国教
宗教法庭
教育
葬礼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中世纪基督教会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1)地位:
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2)教化:
婚礼
出生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并宣讲教义。
②开办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讲授宗教内容,也教授古希腊罗马时期传承下来的文化课“七艺(“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学习内容以宗教为目的
③基督教会介入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几乎所有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
④教会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宗教法庭处理“异端”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理由:违背基督教伦理的行为。
依据:基督教学神学,制定和颁布的教会法。
【学思之窗】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中世纪基督教会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3)作用:
罗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一是以武力,二是以宗教,三是法律。——[德]耶林
西欧中世纪历史无法回避基督教及其教会的影响,不仅在于它是西方文化的精神根基,更在于其对当时西欧社会政治、经济、法律乃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
1.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文化、生活习俗和日常行为;
2.宗教开办的学校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在推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3.基督教奠定着西方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对维护当时社会的安定有积极作用;
4.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和案例依据;
5.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保留古典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传播的作用;
6.为欧洲封建主阶级提供了现实的统治思想,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7.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主张“因信称义”
1540年加尔文宗教改革提出“先定论”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3、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1)分裂:
(2)新教主张:
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3、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3)评价: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 ——[德]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
一些对教义持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17世纪的宗教冲突
1553年,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加尔文派判处火刑。
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马克思
积极:①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②激发了人们追求发财致富的热情,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③促进思想解放,推动民族国家建立和普及文化。
局限性:①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②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③新教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合作探究】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思考: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1、不同:
欧洲近代:
①基础:强调法律至上;
②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中国古代:
①基础上: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
②司法实践中: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2、原因:
欧洲: 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中国: ①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英美法系与近代中国法制
【知识拓展】
近代中国的法制史,是中国人在认识和实践方面与英美法系不断接触的过程。1840年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开始了与西方接轨的艰难历程。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列强在整体国际环境下拥有了强势话语权,其对中国的侵略一方面使中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中国近代的法制建设。如:近代中国的改良和重建法制时,始终注重判例法的比例和作用,晚晴修律把简单判例作为进一步完善法律的重要任务来抓;司法体制改革是晚晴修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在司法诉讼中引入了陪审制和律师制。
近代中国无论实在法律渊源还是诉讼技术方面,都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至民国时期形成了发达的大理院判例体系及陪审律师制度,英美法系的一些原则丰富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内涵,推动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进程。
【课堂小结】
【时空坐标】
近代西方的
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
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
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罗马法的诞生与发展
中古时期的法律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系)
罗马共和国:《十二铜表法》
罗马帝国:《罗马民法大全》
权力结构:立法和司法独立
法律内容:注重保护个人权力
司法实践:坚持秩序公证和无罪推定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中世纪的教会
宗教改革后的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