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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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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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9-22 1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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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部编版 选择性必修1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民族: 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
民族国家: 是指欧洲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
民族国家形成的基本要素:
(1)统一的领土疆域。
(2)统一的政权制度。
(3)统一的国内市场。
(4)统一的通用语言。
(5)统一的文化特征。
(6)共同的民族心理。
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此后的宗教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掀起了反罗马教会神权统治的宗教改革运动。
1. “因信称义”
2. 信仰的唯一依据是《圣经》
3. 简化宗教仪式
4. 王权高于教权
5. 建立本民族教会
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这一时期,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凡尔赛宫
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1661年,路易十四在巴黎西郊修建规模宏大、极尽奢华的凡尔赛宫。凡尔赛宫建好后,他把法国各地的贵族邀来居住,进一步削弱了贵族势力。凡尔赛宫也成为法国专制王权的象征。
1337——1453年,英国和法国之间爆发了百年战争。法国民族英雄贞德勇敢地捍卫民族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唤醒了人民的民族意识,振奋了民族精神。最终击退英国,不仅使法国摆脱了侵略者的统治,而且还使法国人民团结起来,民族感情迅速增强。这场战争促进了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为国王而战
为国家而战
早在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形成的英语就出现在英国官方文件中,英语开始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
16世纪,法国国王签署敕令,规定法国的法律文件必须用以巴黎方言为主形成的法语撰写,法语成为法国的官方语言。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1525年马丁·路德的德语版《圣经》出版之后,德文《圣经》广泛传播于西欧,1541年瑞典语《圣经》出版。1550年丹麦语《圣经》出版,1584年斯洛文尼亚语《圣经》版。法国、英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瑞士、丹麦等国在16世纪都出现了自己民族语的《圣经》译本。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不仅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还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各国纷纷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马赛曲》曲谱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欧洲一些国家的军队侵入法国。法国人民群情激愤,纷纷组织义勇军开赴前线。马赛的义勇军高唱着一支进行曲奔向巴黎。这支进行曲就是《马赛曲》,它激励着法国人民保卫国家的子志,后来成为法国的国歌。
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国王
国家
臣民
公民
专制
民主
个人
民族
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原因
学思之窗
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阅读材料,说一说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核心思想是战争是主权国家的统治者发动的,也应当由他们来缔结和约结束战争,强调了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1618年,德意志的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之间爆发战争,欧洲各国纷纷卷入其中。为了争夺领土、王位和霸权,各国展开激烈的争斗。
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欧洲的混战局面,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欧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意义)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史料阅读
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
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
历史纵横
外交人员衔级的出现
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逐渐建立起来。第一等级是大使和教皇使节或教廷大使,他们被认为具有“代表”的特性;特使、常驻公使和代办分别构成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另外,还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者或国家自封的头衔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即维也纳体系。
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维也纳会议
另外,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历史纵横
《万国公法》
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完成了美国学者惠顿所著《国际法原理》一书的中文翻译工作,恭亲王奕 上奏折请求批准拨500两白银资助印行此书。后来,这本书以《万国公法》为名印行,这标志着源自西方的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但是,国际联盟被英国和法国控制,美国始终不是国联成员,苏联加入很晚,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它规定了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局限
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宪章(内容)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
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图为国际法院所在地——海牙和平宫。
在此期间,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展,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人权、环境、海洋、外层空间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但是,国际法的实施仍然有很多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史料阅读
认识到有需要通过本公约,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
考虑到达成这些目标将有助于实现公正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秩序将照顾到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和需要,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82年12月10日)
问题探究
野战医院和军医院应被承认为是中立的。只要这类医院内有任何病员或伤员,它们就应受到交战各方的保护和尊重。——《红十字公约》( 1864年8月22日)
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间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约上之一切义务……——《国际联盟盟约》( 1919年6月28日列入《凡尔赛条约》第一部)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联合国宪章》( 1945年6月26日)
学习拓展
查阅资料,谈谈外交制度的建立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有什么作用。
近代外交制度是民族国家发展和国家主权确认的结果。因此,它的建立对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题是开放性拓展题目,学生可以在了解外交制度的基础上思考,归纳总结出自己的结论。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王权不断加强
专制王权的建立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新主张、新体系、新条约
二战后:新组织、新领域
民族国家形成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背景:王权国家的出现和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
表现:《战争与和平法》、《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近代外交制度建立、维也纳体系
国际法的历史作用和遭遇的挑战
课 堂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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