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时分解质因数接近平(教学设计)五年级上册数学青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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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7课时分解质因数接近平(教学设计)五年级上册数学青岛版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9.0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青岛版
科目 数学
更新时间 2025-09-23 1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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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课题 (主题) 分解质因数 课时 第7课时
一、课标要求(解读课标对所学知识点的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第三学段“数与代数”领域中关于“因数与倍数”的要求,学生应理解质因数的概念,能用短除法或树枝图等方法将一个合数分解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本节课在学生已经掌握质数、合数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合数的内部结构,发展学生的数感和抽象思维能力。课标强调通过具体操作和算法体验,让学生经历“问题提出—方法探索—规范表达”的过程,在自主探究中理解分解的本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从“30=5×6,而6=2×3”这样的递进式拆解出发,逐步过渡到系统化的短除法,体会数学表达的简洁性与逻辑性。同时要明确“每个合数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质因数的乘积”这一重要性质(算术基本定理的初步感知),为后续学习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奠定坚实基础。
二、学习目标
1. 学生能在具体情境中通过拆分合数的过程,理解什么是质因数,并掌握将一个合数分解成质因数相乘形式的基本方法。
2. 学生通过尝试不同的拆解路径(如连乘法、短除法),经历“观察—尝试—优化”的探究过程,提升运算能力和逻辑推理水平。
3. 学生能在实际应用中准确完成常见合数的分解质因数任务,并能判断一个表达式是否为正确的质因数分解,体会数学结构的严谨性与统一性。
三、学习重点
1. 理解质因数的意义:把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是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2. 掌握两种分解质因数的方法——连乘法(树枝图法)和短除法,并能正确书写分解过程与结果。
四、学习难点
1. 理解“为什么必须分解到质数为止”,难以接受为何不能继续拆分成合数因子。
2. 在使用短除法时容易出现格式错误,如忘记写除号、商的位置不规范、未按从小到大顺序试除等问题。
五、评价任务(设计活动对应学习目标,镶嵌在教学过程中,或者用教学环节对应目标)
1. 出示一组数字(如18、24、36),请学生分别用连乘法和短除法进行分解,并展示过程,观察其方法选择是否合理、步骤是否完整。
2. 设置“火眼金睛辨对错”题型:“8=2×4”是否是分解质因数?让学生辨析正误并说明理由,检测其对“质因数”本质的理解。
3. 给出一个生活情境:“某密码由‘30’的质因数组成,请问可能的组合是什么?”要求学生结合分解结果分析解答,考查知识迁移能力。
六、资源与建议(包含知识的前后联系与学情分析)
本节课是在学生已经熟练掌握找因数、判断质数与合数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合数结构的深入剖析。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整除判断能力和有序思维习惯,这为逐步拆解提供了支持。五年级学生正处于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关键期,能够接受“分解到底”的思想,但仍需借助直观材料辅助理解。教材以“你能把30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吗?”为问题驱动,通过“30=5×6,6=2×3”引出递归式拆解,并介绍短除法作为规范工具,符合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教学中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鼓励他们先尝试自由拆解,再引入标准方法,避免直接灌输。特别要注意纠正学生常见的错误观念,如认为“只要拆开就行”而不追求质数终点,或在短除法中跳过小质数直接用大数去除。本节内容是后续学习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计算的核心基础,必须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正确掌握两种方法。
七、学习过程
一、创设情境,提出问题。 (1)、回顾旧知,引出新任务。
  教师提问:我们已经知道30是一个合数,它的因数有哪些?
  学生回答:1、2、3、5、6、10、15、30。
  教师追问:能不能把30写成几个数相乘的形式?
  学生举例:30=5×6,30=3×10,30=2×15,30=2×3×5等。
  教师继续问:这些乘法式子有什么不同?哪一个最“彻底”?
  学生发现:只有2×3×5中的因数都是质数,不能再拆了。
  教师总结:今天我们就来研究如何把一个合数“彻底拆解”成质数的乘积,这就是“分解质因数”。
二、合作探索,建构方法。 (1)、使用连乘法(树枝图法),体验拆解过程。
  教师示范:我们可以像画树一样,一步一步地拆下去。
  以30为例:
  第一步:30可以拆成5和6相乘
  第二步:5已经是质数,不再拆;6还可以拆成2和3相乘
  第三步:2和3也都是质数,停止拆解
  最终得到:30 = 5 × 2 × 3,通常按从小到大排列写作30 = 2 × 3 × 5
  板书过程如下:
    30
   / \
   5  6
    / \
    2  3
  教师强调:每次都要选择一个合数继续拆,直到所有分支末端都是质数为止。
  学生练习:用树枝图法分解24。
  可能出现的路径:
    24 → 4×6 → (2×2)×(2×3) → 2×2×2×3
    或 24 → 3×8 → 3×(2×4) → 3×2×(2×2) → 2×2×2×3
  教师指出:虽然路径不同,但最终结果相同,都是三个2和一个3相乘。
(2)、引入短除法,掌握规范算法。
  教师讲解:为了更清晰、快捷地记录分解过程,数学上常用“短除法”。
  步骤演示(以30为例):
  ① 写出被分解的数30
  ② 找一个能整除它的最小质数(2),写在左边,用短除号连接
  ③ 计算30÷2=15,把商15写在下面
  ④ 15不是质数,继续找能整除它的最小质数(3),写在左边
  ⑤ 计算15÷3=5,把商5写在下面
  ⑥ 5是质数,停止,把5圈起来
    结论:30 = 2 × 3 × 5
  教师强调要点:
  ● 每次都用能整除的最小质数去除
  ● 商写在下一行
  ● 直到商是质数为止
  ● 最后把所有除数和最后一个商相乘
  学生练习:用短除法分解28。
   结果:28 = 2 × 2 × 7
三、深化理解,建立联系。 (1)、辨析易错案例,澄清模糊认识。
  教师出示几个判断题,请学生判断并说明理由:
  ① 8 = 2 × 4 是分解质因数吗?(×)——因为4不是质数
  ② 15 = 3 × 5 是分解质因数吗?(√)——两个因数都是质数
  ③ 12 = 2 × 2 × 3 是分解质因数吗?(√)
  ④ 18 = 3 × 6 是分解质因数吗?(×)——6不是质数
  通过辨析,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必须全部是质数”的理解。
(2)、比较两种方法,体会优势差异。
  教师提问:连乘法和短除法各有什么优点?
  学生讨论后回答:
  ● 连乘法形象直观,适合初学者理解过程
  ● 短除法简洁高效,占用空间少,适合较大数的分解
  教师总结: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方法,但考试中一般要求使用短除法。
四、课堂练习,即时反馈。 (1)、完成教材“自主练习”第5题。
  题目如下:
  用短除法把下面各数分解质因数:
  18 25 28 34 60
  学生独立完成,教师巡视指导,重点关注格式是否规范、试除顺序是否正确。
  集体订正答案:
  18 = 2 × 3 × 3
  25 = 5 × 5
  28 = 2 × 2 × 7
  34 = 2 × 17
  60 = 2 × 2 × 3 × 5
(2)、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深度思考。
  教师提问:一个长方形的面积是48平方米,长和宽都是整米数且均为质数,这个长方形的长和宽可能是多少?
  学生分析:先分解48 = 2 × 2 × 2 × 2 × 3,然后组合成两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可能情况:长=3米,宽=16米(16不是质数,排除);长=2米,宽=24米(24不是质数)……无法找到两个都是质数的情况。
  教师追问:那如果是60呢?
  60 = 2 × 2 × 3 × 5,可组合为:长=3米,宽=20米(不行);长=5米,宽=12米(不行);长=2米,宽=30米(不行)……仍无解。
  引导学生意识到:两个质数相乘的结果一定是合数,但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配对满足实际条件。
八、作业与检测(对应学习目标)
一、基础练习
1. 判断下列各式是否为分解质因数,如果不是,请改正:
(1)8 = 2 × 4     ( )
(2)15 = 3 × 5 × 1  ( )
(3)12 = 2 + 3 + 7   ( )
(4)20 = 2 × 2 × 5  ( )
2. 用短除法分解下列各数:
(1)36 → ________
(2)45 → ________
(3)50 → ________
(4)72 → ________
3. 填空:
(1)18的质因数有__________。
(2)一个数分解质因数是2×3×5,这个数是______。
二、能力提升
4. 小明说:“我发现了一个三位数,它分解质因数后是2×2×3×5。”你知道这个数是多少吗?
5. 写出两个连续的自然数,它们都是合数,并分别分解质因数。
三、拓展挑战
6. 一个两位数,分解质因数后是3×3×□,□是一个一位质数,这个两位数可能是多少?
7. 观察发现:任何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质因数的乘积(不考虑顺序)。你能试着解释为什么这种分解方式是唯一的吗?
九、学后反思
1. 我是否掌握了分解质因数的意义?能否区分“普通因数”与“质因数”?
2. 我是否熟练掌握了短除法的操作步骤?能否规范书写过程?
3. 面对较大的合数时,我是否会系统地寻找最小质因数进行试除?是否养成了耐心验算的习惯?
4. 当别人表达不完整时,我能否及时发现并给予纠正?这说明我的概念掌握是否牢固?
5. 我在小组交流中是否积极参与?是否愿意倾听同伴的想法并与之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