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47张PPT)高二上学期历史 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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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47张PPT)高二上学期历史 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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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09-24 1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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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具有强制约束力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
相辅相成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中国
西方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目录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01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02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03
重点:
难点: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汉唐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的表现。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交锋的内容和原因;
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治”是“君权至上”、“国权至上”的法治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法治——政令、刑罚
德治——礼制、教化
——约束行动
——内心自律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礼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概念解析
德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礼法之争——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
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实行“人殉”制。
1、德治思想
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体现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纯压迫式治理
关注人民群体
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这从理论上为“武王伐纣,以周代商”的历史提出了合理的解释。
(1)夏商周: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习惯法
君王和奴隶主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法治思想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记·曲礼》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左传·昭公六年》
早期国家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主观性、随意性、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子产为形势所迫,“救世”之需,从为政以德转变为立法从严,严刑峻法。
思考1:子产临终时的思想发生了何种变化?为什么?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昭公二十年》
思考2: 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什么深远的历史影响?
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左传·昭公六年》
叔向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影响:①子产“铸刑书”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②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成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滥觞。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子产
“铸刑书”
叔向
这样公布刑书会使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仪.
思考:贵族阶级为何反对颁行成文法?
礼崩乐坏,改德治为法治,一定程度限制贵族
限制奴隶主贵族,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春秋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2.法治思想
3、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学派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仁和礼的手段
人性善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德治
法治
儒家
社会引领者
法家
社会督促者
代表学派
阅读教材P45“史料阅读”,思考:法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你认为谁的更适合当时社会形势?为什么?
(1)不同:法家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治理国家,儒家认为礼可以治理国家。
(2)观点:法家思想更适合当时社会形势。
(3)原因: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儒法之争的结果: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礼法融合——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
1、秦朝的律、令
(2)秦朝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篡,称《秦律》。
云梦睡虎地秦简
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图片为《法律答问》。《法律问答》多采用答问形式对秦律条文、术语等作出解释。秦代“以吏为师”,《法律问答》可能就是当时培训官吏时使用的教材。
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罪殊死者,皆上请廷尉以闻!
情境一:我爸偷羊,我能告他吗?
告奸免罪,知奸不告连坐!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商鞅
汉宣帝
(1)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2)春秋决狱,以经注律
2、汉朝
思考: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说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什么特色?
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情景二:李四父亲李大爷与王二吵架斗殴。王二刺伤李大爷。李四见状怒用木棍击打王二,误伤李大爷。李四该当何罪?
廷尉观点:殴父,当枭首。
董仲舒:父子至亲,扶杖而救之,非殴父也。《春秋》之义,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律令儒家化的开端
用儒家伦理道德当中的原则作为法律裁决的重要参考,称“以经断狱” (又称“春秋决狱”),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名词解释】
律令儒家化: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及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4全国】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D
高考在线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设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推动律令儒家化。
(2)量刑原则:
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目的:
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3、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的发展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4)影响: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逐渐融合,为后世所继承,最终产生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
(1)法律
4、唐朝——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唐律疏议》
律 删繁就简
(唐初)
A.特点:礼法结合
B.意义:
①《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也标志着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③唐代法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推动民间礼俗的成文法化。
“一准乎礼”
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其子不孝。其子不能自理,但云:“得罪于母,死所甘分”。杰察其状,非不孝子,谓寡妇曰:“汝寡居,惟有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
寡妇曰:“子无赖,不顺母,宁复惜乎!”
杰曰:“审如此,可买棺木来取儿尸。”
——桂万荣、吴讷:《棠阴比事原编》
因使人觇其后。寡妇既出,谓一道士曰:“事了矣。”
俄而棺至,杰尚冀有悔,再三喻之,寡妇执意如初。道士立于门外,密令擒之,一问承伏:“某与寡妇私,尝苦儿所制,故欲除之。”
杰放其子,杖杀道士使同棺盛之。
讨论:你认为该案要如何审理?这里面隐含了有关《唐律》怎样的信息?
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重孝)
(2)教化:
①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4、唐朝——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家有雅风,政事规为。
——《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颜氏家训》
吉礼:五礼之冠,祭祀典礼;
宾礼:接待宾客之礼;
军礼: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嘉礼:饮宴婚冠、节庆活动之礼
凶礼:哀悯吊唁、忧患之礼
②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从家训到家法
第一,如何教育子女;第二,如何处理兄弟、妯娌、继父、继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第三,如何维持门风、治理家庭;第四,告诫子孙要务实、知足、努力读书、注意养生等;第五,告诫子孙要敬佛、不杀生、积阴德。——整理自汉代《颜氏家训》
不遵家法、不从尊长命,妄作是非,逐诸赌博斗争伤损,各笞十五,剥落合给衣装,归役一年。改则复之。
——唐代《义门家法三十三条》
惩罚规则是家法族规与传统家训的根本区别,
家训是以谆谆告诫的方式教而不罚,家训重在精神教育;
家法族规以条约规范的形式要求家族成员认真履行,以惩戒的办法保证族规的实行。
家法族规与传统家训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有什么影响?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是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积极性:
(1)利于发展封建经济;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3)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消极性: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朝时期
汉朝时期
魏晋时期
唐朝时期
以法家为治国思想,制定“律”“令”。
沿袭秦律,制定《九章律》,律令儒家化开始。
律令儒家化深入发展
原因;表现
目的:维护“三纲五常”
《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典范;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推广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礼法分离
礼法走向结合
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思考




【难点深化】:中华法系
※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①封建统治者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需要;
②儒学成为主流思想。其势必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




礼法
中国
礼法之和
——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
明朝时期
清朝时期
宋朝时期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元朝时期
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
制定了《大清律例》。
1、法律发展的过程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朱熹把封建道德伦理观念和封建国家、法律打扮成“天理”在人间的体现,把违反上述事物的行为贬为“人欲”的产物,从而扯起“存天理灭人欲”的旗帜。 ——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
朱元璋继承“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传统,要求“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就是以封建礼教来束缚人民,用封建刑罚来镇压人民。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思考:宋明两代制定法律的共同目的和指导思想?如何具体实践?
目的:强化封建道德礼教对人民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
指导:理学。
具体实践: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以礼为主要内容的教化之所以能作为国家法律秩序观念向民间传输的渠道,根本原因在于礼与国家法精神和内容的一致性。……通过教化的方式宣扬儒家礼义,乡民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礼的要求来行为也就不知不觉地遵行了法的规范。——汪雄涛:《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教化——大小传统之间的沟通桥梁》
时期 法律
宋 基本沿用 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 为蓝本:
①963年《宋刑统》其条目与 基本相同
②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以 为蓝本
元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 ;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
明 ①以 为蓝本制定 ;
②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 ,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 的体例。
清 ①法典沿袭 ;
②重视 ,制定了《大清律例》。
唐朝
唐律
《唐律疏议》
《开元二十五年令》
弃而不用
唐律
唐律
《大明律》
“例”
律例合编
《大明律》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
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1、法律发展的过程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背景: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传播方式: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表现: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朱熹《家礼》
《家礼》书影
(1)理学渗透
2、社会教化的发展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乡约是理学向基层渗透的一种新形式
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成为统治工具。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吕氏乡约》
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宋朝
明朝
清朝
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
创立
发展
延续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社会教化的发展
《吕氏乡约》是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对明清的乡村治理模式影响很大。
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
族规只行于一族,如果以地域为单位,由若干家族共同制定,那就成了乡约。乡约的内容同族规基本相同,但更着重于建立严密的组织以控制百姓。族规、乡约虽然只是民间规约,却具有合法的地位,在封建国家的允许下发挥效力以补充国家法律之不足,对巩固封建统治有重要作用。
从族规到乡约
材料: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宋《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黜异端以崇正学……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依据教材,从宋朝到清朝,乡约的内容有何变化?原因是什么?其积极作用?
变化:① 宋朝以道德教化为主,不具备强制的约束力;
明清的乡约改而宣讲皇帝的圣谕,乡约与法律合流,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②乡约从民间自发到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思考:依据教材,从宋朝到清朝,乡约的内容有何变化?原因是什么?其积极作用?
积极作用:
①政治: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文化: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原因: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四、鉴古话今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那是否还需要“德治”呢?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课堂小结】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敬天保民、礼制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东周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以经入律、 《九章律》 尊崇儒术、三纲五常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家训 唐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律例合编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1、5-13世纪:无专门政府官员
(1)背景:
①西欧形成以封君、封臣为基本特征的封建制度;
②王权与基督教会长期并立
(2)官员任用方式:
庄园是基本治理单位,西欧社会管理主要依靠教士和封建领主,封建主直接统治人民(庄园法庭)
(3)弊端:封闭性(统治阶级内部)
西方传统选官制度的演变
2、14-17世纪“恩赐制”(赐官制)
(1)原因:民族国家,王权扩大,职责增多
(2)选拔标准:国王和权贵的个人喜好——效忠国王
(3)担任者:贵族,教士,平民
(4)弊端:随意性,缺乏制度化;私人性(官员只是为国王和显贵服务,类似于仆从);政治乱象频发。
西方传统选官制度的演变
材料:由于“恩赐制”的影响,英国文官系统相当紊乱......多年来,文官管理缺少统一有效的管理监督,升迁、使用、奖惩和任免缺少常规章法,人员调配不当,工作时间长短不一。有的部门每日仅工作5一6小时,众人懒散,浮游度日。
一一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西欧职业文官制度的萌芽
3、17-18世纪“个人赡徇制”(个人恩惠制)
(1)背景:欧美国家逐渐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
(2)选拔方式:少数人或集团掌握着官员的任免权,他们将官职作为礼品或商品,私相授受“个人赡徇制”。
(3)弊端:官职私相授受,导致营私舞弊、卖官鬻爵等政治乱象频发
4、19世纪后“政党分肥制”
(1)背景:资产阶级政党制度日益成熟,两党制或多党制逐渐形成。
(2)选拔方式:执政党上台后,往往把政府职位作为战利品分配给党内同僚,以犒赏他们在竞选时努力或成绩“政党分肥制”。
西方传统选官制度的演变
课堂检测
1.商汤伐夏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周武王伐纣时也曾说:“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并产生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思想。这反映出先秦时期(  )
A.神权统治的思想根深蒂固
B.统治阶层等级意识淡薄
C.敬天保民的思想观念萌发
D.儒学深受天人感应影响
C
2.商鞅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实行“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的治国政策,以取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治国政策。这表明(  )
A.集权行政体制建立
B.“礼治”逐步让位于“法治”
C.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D.商鞅治国立足普通民众利益
B
3.《唐律疏议》对官吏贪污贿赂作了严密规定,从而与官吏铨选、考课、监察制度一起,构成了行之有效的廉政机制。在当时很多官员看来,“廉慎”思想不仅是一种律例规范,还是一种内在自省和心性追求。这反映了(  )
A.唐政府注重廉政的制度建设
B.儒家思想影响了唐代的廉政建设
C.唐律以提高官员素质为宗旨
D.廉政是促成唐代繁荣的主要原因
A
4.荀子说:德行必须与职位相称,职位必须与俸禄相称,俸禄必须与作用相称。从士以上就必须以礼乐制度去节制他们,对百姓就必须用法度去统制他们。这表明荀子(  )
A.强调社会等级和谐
B.要求重构社会秩序
C.注重维护伦理纲常
D.主张实行礼法并施
D
5.“时移事易,变法宜矣”;“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材料中的主张与下列各项相符合的是(  )
A.有教无类 B.依法治国
C.为政以德 D.“兼爱”“非攻”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