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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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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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10-09 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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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01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Contents
目录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02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03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要么是对基督教的。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材料: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中世纪西欧是否具备民族国家的特征?
材料:封建西欧……像英格兰、法兰西这些概念,基本上是一种地域上的概念……现代人脑子里的“民族”观念,在中世纪西欧是很模糊的。同时,“国家”的概念也一样模糊……因此,人们说在中世纪西欧,只有领地,没有“国家”…事实上,如果说中世纪西欧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它是个天主教大世界,天主教是所有人共同的身份认同。 ——钱乘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总论卷》
民族国家产生之前,中古西欧封建制度特征
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割据。
世俗王权和基督教长期并立,教权高于王权。
封建制度导致了国家分裂割据(地方主义)
基督教的普世观念(它超越民族、种族、国界和信仰,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观)掩盖了民族特性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封建离心倾向)
要产生民族国家就必须打击教会权力和地方的割据势力,而打击他们就需要依靠世俗王权
西欧在近代以前是没有民族国家观念的,那时候基督教会在整个西欧建立了强大的精神统治。各级封建贵族频繁征战,国王在贵族们眼里只是“平等人中的第一人”,一场战争和一次联姻便可以轻易导致领土易主。15世纪以后,各国君主权威加强,频繁变动的各领主分界线被稳定而不可侵犯的国家疆界取代,各国居民也不再只认同自己所属的教派或家乡的小村庄,而是首先认同自己是某国国民的身份。在这个进程中,国家主权概念明确起来,并超越了宗教神权和各级地方权力。19世纪以后,民族国家观念传播到欧洲以外的亚非拉各地区
新课导入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
1、背景:
材料:中世纪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生长受到了封建势力的阻碍,它需要得到国王的保护以制止封建贵族对城市的骚扰和镇压发生在城市中的暴乱。……为了保护这种(跨国贸易)经济活动,国王必须强化本国的秩序,负责修筑本国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这些都要求国王必须采取措施集中其领土内的资源,以满足国际性物流所需要的条件……随着这种权力的增强,统治者据此把自己定位在了“公共福利”的维护者上。
——丛日云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
材料: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一个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经济:欧洲中世纪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兴起,
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城市工商业者支持王权,提供 人力财力,促
进国王的统一事业。
玫瑰战争:1455—1485年,英国内部的王位继承战争。英国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这两个王室家族争夺王位的斗争中。长达30年的自相残杀沉重打击了英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为统一铺平了道路。1485,兰开斯特家族取得胜利,并与约克家族联姻,建立都铎王朝。
从历史的角度看,两次战争都是英国的幸事。百年战争让英国退回到不列颠岛,从此它只能按民族和地域的原则行事了,从而为组建民族国家设置了方向。玫瑰战争消灭了封建领地军事贵族,而这些人正是组建民族国家的最大障碍。
—钱乘旦《英国通史》
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和法国之间,发生在金雀花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王国和瓦卢瓦王朝治下的法兰西王国之间,最后,法国获胜,基本实现了国家统一。在
战争中,法国为了
赶走英国军队,奋
起抗争,涌现出了
民族女英雄贞德。
这场战争促进了英
法两国民族意识的
觉醒
政治:英法百年战争:在战争中促进了民族认同,加强了民族凝聚力,促进了政府的权力
提升,法国获胜基本实现国家统一;
红白玫瑰战争:打击了本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专制王权逐渐加强。
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使得宗教共同体的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的地位上升。 ——杨宁一
新教主张:“因信称义”,信仰的唯一依据是《圣经》,简化宗教仪式,王权高于教权。建立本民族教会。┄┄“教随国定”原则┄┄
思想:文艺复兴、宗教改革(16世纪)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各国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
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
亨利八世(英1491-1547)颁布《至尊法案》
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建立民族教会-----英国国教,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王权与教权合一,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将大贵族集中到凡尔赛宫,以强化王权
路易十四统治时期,严厉镇压反叛贵族;建造凡尔赛宫把各地大贵族宣召进宫,侍奉王室;把各省军队的调度权控制在中央手里;要求全体臣民一律信奉天主教;推行重商主义。法国王权到达顶峰。
2、建立:
①英国 ②法国
③扩展:
③扩展:15—18世纪,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朕乃君主,故可以为所欲为。
——(普鲁士)腓特烈·威廉一世
国王之于人民,雨水之于大地。
—— 西班牙格言
路易十四(1643—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1477年,德意志王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①版图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
3、特征:
思考:
专制王权国家
等于民族国家
从现代化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是近代社会的起步点。……在这个阶段上,国家统一了,民族自立了,中世纪的混乱状况得以解除。民族国家的第二个阶段,“民族”与王权发生对抗,最终推翻专制王权,法国大革命就是其中的典型。 ——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②国王即国家,国家权力掌握在国王一个人手里,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权威
专制王权国家不等于民族国家,
专制王权国家是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
4、影响:
①推动民族国家的形成:王权的专制有助于抵制教会的控制、打击封建贵族的分离势力。国王有了自己的常备军,教会的权力逐渐依附于世俗王权,国家概念日益凸显,主权开始高于教权。
②增进民族认同,形成共同的身份认证。
③增强竞争优势:以民族为支撑的国家把自己的边界封闭起来,致力于自身的发展,国家比领地有更大的凝聚力,也具备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
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探究:何为民族国家?
在西欧,从中世纪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变有一个过程,便是民族国家的建立。所谓民族国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时代普遍形成的国家形式,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
——钱乘旦《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
一般来说,近代民族国家是由居住于共同的地域、分享共同的利益与命运、拥有共同的政府和完整的主权、具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传统和民族意识的人们组成的独立的稳定的共同体。
——姚介厚等著《西欧文明》下册
中央集权政府、
共同利益群体、
文化认同、
代表全体国民
民族国家( Nation state)
state指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合法统治的权力机构----政府;
nation指在同一政府治理下,有共同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的一国人民。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1、背景:
材料: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徐志强
《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建立,封建割据势力被逐渐削弱。
法语作为民族语言被推广。从13世纪开始,对法语的赞美之词便不绝于书,
例如: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是“最为甜美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雅致、最高贵的语言等等。到了15世纪中叶,法语逐渐从北方到南部被广为使用。
15世纪的英国已有50万以上的人有英语的识读能力。伴随语言发展的是民族文化的繁荣,莎士比亚经典的戏剧文学成为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骄傲。
弗朗索瓦一世与维莱科特雷敕令
①语言:A.英国:13世纪,英语出现在英国官方文件中,开始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B.法国:16世纪,法国国王签署敕令,规定法国的法律文件必须使用法文撰写。
随着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国家的形成。
②经济:统一市场的形成
材料:在法国启蒙运动期间,启蒙思想家们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系统的民族主义思想,批判君主专制毫不考虑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剥夺了民众的自由和平等,否认君主是民族和国家的象任,也否认王朝国家是自己的祖国,发出了“专制之下无祖国”呼声,指出只有当臣民成为公民,成为国家的成员,民族共同体才会存在,祖国才会存在。在启蒙思想指导下,法国大革命爆发。由于等级制度和专制制度被摧毁,宣布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国家成为大家共同拥有的祖国,“等级和阶级都不复存在,全体法国人组成了法兰西民族”。 ——杨宁一
材料:“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每一种灾难都有可能降临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够拯救法兰西”。
—陈文海《法国史》
③思想: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民主自由平等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
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历史:英法百年战争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的增强
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统一市场的形成;
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思想:①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各国的世俗权力也得到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②启蒙运动传播民主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③民族意识的觉醒: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2、表现:
代表自由平等博爱的三色旗
法国的民族英雄:
圣女贞德
马赛曲为共和国国歌
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
①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由对个人的认同变成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②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
③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16---19世纪,专制王权国家 → 独立主权民族国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3、特征:
4、影响:
①民族国家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②民族国家主权独立,人民有共同的价值(民族心态)、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政权制度),有统一的领土疆域、国内市场等
①思想:国家在人民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公民取代臣民,人们不再对某个专制君主效忠,而是热爱整个民族,对国家忠诚);有利于统一民族文化的形成。原先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和特权阶级不复存在,逐渐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②政治:冲击了中世纪神权一统的局面,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了创造了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纷纷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③经济: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创造了条件。
④国际关系:民族国家成了欧洲政治的基础,启动了现代世界和现代国际关系形成的进程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我的附庸的附庸
不是我的附庸
封建等级制、基督教文化认同
等级君主制
路易十四
专制王权
民族国家
专制王权国家
分裂割据
基督教
文化认同
神权至上
新兴资产阶级与
王权结盟,寻求统一;
民族意识、国家观念
拥戴国王
专制王权
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思想解放、民主革命
抛弃国王
资产阶级革命
民族国家
欧洲资本主义
进一步发展
资产阶级开始兴起,
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小 结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探究:谈谈民族主义对欧洲
历史发展的影响
民族主义最初是欧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种以反对封建专制、建立独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思想。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分。民族主义作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和精神武器,是一面革命的旗帜,具有很大历史进步性……但是,民族主义本身却带有不可克服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它的“视野”无法越出本民族(利益)的范围,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潜在的、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如泛日尔曼主义、泛斯拉夫主义等,帝国主义(包括殖民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军国主义等,一定程度上是其衍生物。正因如此,“当西欧民族国家建成之后,民族主义就转化成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侵略和扩张的学说”。民族主义逐渐蜕变为欧美列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的理论根据和精神动力。 ——摘编自赵文亮《民族主义与二十世纪的战争》
在19世纪时,欧洲各国兴起民族主义,提倡拥有共同文化、语言及历史的民族建立属于他们的国家,于是多个民族发动了独立运动,成功摆脱外族的管治,建立统一及独立的民主国家。例如有比利时脱离荷兰的统治,在1831年取得独立;普鲁士(德意志邦国)先后打败丹麦、奥地利帝国及法国于1871年建立统一的国家。
但是,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欧洲列强为了增进本民族的利益,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试图加强自己在欧洲及全世界的影响力,从而令这种拥护自己民族的情绪变质,成为一种危险的爱国主义,成为一种极端民族主义。
正确区分:民族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认同,对一个国家在国际上对于自己的定位起着很大的作用。民族主义分为两种。一种为积极的,一种为极端的。积极的民族主义,是在民族尊严受到无视以至践踏的时候,去捍卫它。
极端民族主义:只为本民族服务,认为本民族是本国,或者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歧视别的民族,用暴力手段残害屠杀其它民族的人民,剥夺其它民族人民的生存权,肆意掠夺资源。
积极:民族主义推动了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推动了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消极:①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会导致对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践踏。
②民族主义带有扩展性,会导致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和争夺。
历史纵横
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
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来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费孝通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
三个阶段:
①形成阶段——清末民初。
②发展阶段——“五四”时期。
③高涨阶段——抗日战争。
四大特征:
①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
②始终与民主主义、爱国主义结合在一起。
③与国际主义相结合,最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④本质是民族认同感和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的精神。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何谓国际法?
国际法:“即国际社会之法,或者是在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规则和条约规则的总和。简单说来,是有关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节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相互关系、有一定均束力的法律系统。 ——牛津法律大辞典
思考:从概念来看,国际法具有哪些特征?
适用主体是国家。
它是各国通过协议共同制定的。
具有一定约束力。
解决国际社会主权国家间“无政府状态”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中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贯穿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范畴,而并非可以任意选用或者废弃的原则。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民族自决原则等。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1、原因:
材料:自大航海时代起,由于航海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渐频繁。随着这种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无论是政府间的往来还是民间的跨境贸易往来,以及对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的管理,都开始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领域。
——谢浩然《再论国际法的起源和发展》
材料:近代国家诞生之初,各国以强调各自之主权、扩大本国利益为务,使得武力成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仲裁者,由此而使整个欧洲成为一个你争我斗的决斗场,国对国正如狼对狼的自然状态,这种状况因裹挟着宗教改革以后的恶果——刻骨的宗教仇恨而犹烈。……呼唤最基本的、普遍的道德戒律与普遍适用的处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显得尤为迫切。
——高建《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
随着“国王”日渐强大并走向专制,罗马天主教会的世俗权力逐渐被剥夺,一统天下的基督教世界帝国观念日益受到世人的唾弃。从而,近代国家观念取得较为迅速的发展,近代国家的观念就是各国平等。许多以王权为中心的君主国已经强固地建立起来,而王权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可以断言,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也就谈不上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
——陶永新《从万民法到国际法——近代国际法概念演进考》
③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②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
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打破了神学观念,教权日益衰落,协调国家间矛盾冲突的权威和法理依据削弱。
⑤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影响;
①地理大发现后各国之间的联系与交往加强。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2、形成过程:
(1)奠定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材料: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兰]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
学思之窗:提炼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国家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原则,确定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国家间的交往不应以强力为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是人类社会第一部系统地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马呈元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2、形成过程:
(2)确立原则: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三十年战争)战争的爆发与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诸侯争权和王朝争霸有密切联系,交战的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福音教邦国等级、诸侯以及与之结盟的丹麦、瑞典和法国,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另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其支持者主要有教皇和波兰。……这些战争都不仅仅是为了某一所谓神圣原则而进行的战斗,而是具有明确政治目的的宗教战争,或者说是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战争。
——孙立新《德国通史》
1618年,德意志的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之间爆发战争,为了争夺领土、王位和霸权,欧洲各国纷纷卷入其中,展开激烈的争斗。
①背景:
②形成:
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结束了欧洲的混战局面,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标志近代国际法产生。
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德意志国家体制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领土划分
宗教问题
主要内容:
①和约承认新教同盟等战胜一方实际占领土地;
②重申“教随国定”原则;
③认可德意志各邦在内政和外交方面自主权等。
核心要素:国家主权和独立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欧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2、形成过程:
(2)确立原则: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③影响:
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材料: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忧患、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
第一次以条约形式确定了国家主权与主权平等原则
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但这个体系不具有全球性(仅限于欧洲);标志着近代国际法初步形成。
历史纵横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开创的先河
①它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以后这种结束国际争端和国际战争,从而恢复和平的形式便成为惯例。
②它通过承认德意志数百个诸候国的主权,确立荷兰和瑞士的独立国家的地位。实践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主权平等、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规定为近代以来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原则。
③它创立并确认了国际法中缔约囯对条约必须遵守,违约国应被视为和平的破坏者,其他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进行集体制裁的原则,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④它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的的主权,以及承认新教和天主教享有同等权利的方式,进步承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使世俗的主权国家统治体制得到加强。
⑤它确立了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代表机构,这一制度首先在欧洲普遍实行,为主权国家之间的经常性的交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拿破仑帝国崩溃后,战胜的欧洲封建君主们召开了维也纳会议(1814.11.1—1815.6),重新划分势力版图,恢复法国大革命前的旧封建统治秩序。维也纳体系是继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该体系有三个突出特点:第一,它在欧洲大陆恢复了旧的专制制度,并通过战胜国财产的瓜分不仅满足了列强的领土野心,而且初步建立起一个新的欧洲大陆的均势。第二,它是一个五极均势结构,依靠英国、法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实力均衡、共同维持着欧洲的稳定。第三,它开始用“会议外交”的方法,通过上述五大国定行国际会议,对列强各自的利益和矛盾进行协商解决,从而维护大国的利益。
——摘编自《国际关系史上四大体系的演变》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2、形成过程:
(3)范围扩大:
维也纳体系
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即维也纳体系。
①建立:
②评价:
维也纳会议
积极: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 、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另外,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实现了欧洲较长时间的和平
局限:维也纳会议成了一个分赃的会议,使维也纳体系表现出鲜明的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损害了许多中小国家的利益,埋下了国家冲突的祸患。
全面认识维也纳体系
背景 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
会议 1815年6月9日,由英、俄、奥、普、葡、法、瑞典七国签署了《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
特点 ①建立在英、俄、普、奥四国均势基础之上。②违背历史潮流,维护封建统治。③是战胜国宰割战败国和弱小民族国家基础上形成的统治秩序,体现了大国的强权政治。④具有掠夺性和历史的倒退性。⑤保持德意分裂
评价 它以均势原则、正统主义和补偿原则为指导思想,在拿破仑帝国瓦解后的欧洲,建立起新的政治均势,并暂时维持了欧洲列强之间的和平与协调。“补偿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使维也纳会议成了一个分赃的会议,使维也纳体系表现出鲜明的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在“补偿原则”之下,维也纳会议的主宰者们按照大国的意图任意修改欧洲国家的疆界,划分新的欧洲政治版图,损害了许多中小国家的利益,埋下了国家冲突的祸胎,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一战。
瓦解 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后,维也纳体系彻底瓦解。
知识点拓展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二)外交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建立:
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2、发展:
3、评价:
①进一步发展:1815年,维也纳体系建立。
②外交人员衔级的出现: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第一等级
大使和教皇使节或教廷大使
第二等级
特使
第三等级
常驻公使
第四等级
代办
另外,还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者或国家自封的头衔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积极: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
消极: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1861年,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办理外交事务,该机构的设置是旧式外交体制应对外来挑战的反应,也表明中国在外交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丁韪良
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一书翻译成中文,名为《万国公法》,清政府拨款将其刊印发行,标志着源自西方的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1876年,郭嵩焘率随员出使英国,在伦敦设立使馆,成为中国首位驻外使节。
郭嵩焘
1793年马嘎尔尼来华事件,当时的中国是有皇朝无外交,坚守天下观而无世界观。
近代外交的尝试,正是中国蹒跚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的写照,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艰难曲折。
历史纵横---近代中国与国际法的“交往”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1、两次世界大战期间:
(1)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①新主张: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2)表现:
凡是把一个弱小民族合并入一个强大国家而没有得到这个民族的同意合并、希望合并的明确而自愿的表示,就是兼并或侵犯别国领土的行为……各富强国家为了如何瓜分它们所侵占的弱小民族而继续进行战争,是反人类的滔天罪行。
——1917年苏俄《和平法令》
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
◎白里安
◎凯洛格
《非战公约》由法国外长白里安和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发起,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
②新体系: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③新条约:1928年,美、法等国签订《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国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1、两次世界大战期间:
(3)评价: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在维护和平上非常失败。国际联盟是美国总统威尔逊设计的,充满理想主义色彩。国联成立后,由于受孤立主义影响的美国未加入,德国和苏联在很长时间内也不是其成员,所以它实际上是在英法的操控之下,代表性大打折扣。此外,国联的制度设计也使得它难以约束日本等列强的侵略行为。尤其是对德国的惩罚过于苛刻,激起德国的强烈反弹,刺激了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在德国的泛滥,法西斯主义乘势而起,从而为新的世界大战爆发埋下种子。正因为如此,一战时的法军元帅福煦对这个体系作出这样的评价:“这不是和平,这是20年的休战”。
——刘建飞《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最短命的国际体系》
①国际联盟被英、法控制,美国始终不是国联成员,苏联加入很晚,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它规定了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非战公约》存在严重缺陷,它既没对废弃战争、维护和平规定任何明确的责任,也未要求各国为此而作出任何实际的牺牲;它既没涉及世人关注的裁军问题,也未制定实施公约的办法和制裁违约国的措施。因而《非战公约》只是一纸原则声明。连公约的发起人之一凯洛格本人在私下也承认,公约只有“教育和道德的价值”。况且,列强对公约还提出了各自的保留条件,即各国都拥有自己“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的权利。历史已证明,正是这种所谓的“自卫权”成了帝国主义发动战争的借口。
当然,作为当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签字的一项国际条约,《非战公约》仍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文件。它第一次正式宣布在国家关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而在国际法上奠定了互不侵犯原则的法律基础,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德、日战犯的重要法律依据。应该说,公约是相对稳定时期和平主义努力的一项重要成果。——曹胜强《二十世纪国际关系史论》
②《非战公约》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2、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1)背景:
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
(2)表现:
海牙国际法院—海牙和平宫
中国代表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新组织:①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比较国联和联合国
对国际法影响的异同
①都宣称其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国际法的发展
②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有助于国际法实施范围的扩大。
③都具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干扰了国际法的实施。
①国联“全体一致”原则,不利于国际法的实施;联合国“大国一致”原则,有助于国际法的实施。②联合国更具有普遍性,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上作用突出,更能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项目 国际联盟 联合国
异 时间 一战后(1920) 二战后(1945)
标志 《国际联盟盟约》 《联合国宪章》
总部 日内瓦 纽约
原则 全体一致原则 大国一致原则
影响 无法制止战争发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更具有普遍性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用突出
同 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 性质 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特点 都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1)背景:
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2)表现:
1964.4
1964.8
1967.10
1973.12
1989.11
1992.6
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77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
关于保护伤病员的
《红十字公约》
关于和平探索宇宙、平等利用太空的《外层空间条约》
维护各国海洋权益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关于保障儿童权利的
《儿童权利公约》
《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
领域扩展: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人权、环境、海洋、外层空间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三)国际法的发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巴黎协定》
《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禁止细菌(生物)与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
其他
《布雷顿森林协定》《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七十七国联合宣言》
经济
政治
《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国际法举要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3)评价:
鉴于过去国际联盟软弱无力的状态,二战后建立了强有力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赋予了联合国在调配使用各国武装力量方面拥有了比国际联盟大得多的权力,在表决程序上,分别采用三分之二票和简单多数票通过,并建立了安全理事会这样一个核心机构,被全权赋予维护世界和平的职责。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呈现出大国的核心作用与弱小民族的权益保障并在的特点。五大国被赋予了“世界警察”的职责,…… ——王建朗《浅议二战后国际秩序设计的几个特点》
“大国一致”原则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成为可能
一些大国的利己行为,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①积极性: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②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20世纪以来影响国际法的主要因素
1.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国际法从冷战时期的共存走向冷战后的合作,国际合作日益成为主流
2.国际组织增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职能日益膨胀。
3.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国际法的丰富过程,加速了国际法的体系化的形成。
4.新国际经济秩序建立的需求:海洋资源的开采、外层空间的利用、国际环境的保护、核武器的扩散、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等成为人类共同的命题。
20世纪国际法发展的特点?
1.确立了一系列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国际法内容更新,产生了国际法的许多新分支。
3.国际法系统化、法典化。
4.国际法主体种类增加,客体范围扩大。
6.适应全球问题的产生和各国依赖关系的加深的趋势,国际合作谋求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内容。
7.国际法地位不断提高;国际法的效力得到强化。
8.影响国际法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平等原则、互不侵犯原则
互不干涉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平共处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平解决争端、
善意履行义务┄┄
(三)国际法的发展
16世纪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国联
《联合国宪章》
非战公约
国际法院
1625
1648
1815
1920
1928
1945
1946
奠定
国际法
基础
扩大
国际法的应用
1917
十月革命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形成
国际法
原则
20世纪
国际法发展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小 结
建立
破坏与重建
破坏与重建
发展
国际法
继续发展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开创了以国际会议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
维也纳体系
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英、法主导的战后世界体系
雅尔塔体系
美、苏主导的战后世界体系
时期 体系名称 背景 内容 局限
17世纪
19世纪
20世纪 一战后
二战后
民族国家初步形成、三十年战争
拿破仑战争
一战、
十月革命
二战、
国际组织激增
经济、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需求和新问题
①国家领土、主权原则
②国际法出现与原则(国际会议与谈判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家战争;遵守条约与集体制裁)
③近代外交制度出现
①大国协调、欧洲均势(集体安全初创)
②国际法向美亚扩展
①国际联盟(全体一致)
②《非战公约》
①联合国(大国一致、集体安全)
②国际法领域大为扩展
西方国家采用双重标准,引发一战。
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未能实现和平安全。
时有大国违约行为(威胁世界和平)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维也纳体系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雅尔塔体系
【总结】世界体系的演变
特朗普上台后,鼓吹和奉行美国第一、美国优先—事事处处必须让美国利益最大化,否则“退群”。比如,特朗普认为,加入巴黎协定美国吃亏了,所以必须要退出;特朗普认为伊朗没有全面履行伊核协议,哪怕最权威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多次表态,伊朗全面履行了伊核协议,但特朗普就要一意孤行,认为美国在伊核协议中没有得到最大利益,所以要“退群”。
特朗普“退群”
面对国际法遭遇的挑战,你认为应该如何应对?
1982年,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在中日已建交的情况下,称台湾当局为"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
1987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越过联合国,发动科索沃战争。
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
2015年,菲律宾无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发起南海仲裁案。
2017年——至今,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卫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移民协议。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
面对强权政治、霸凌行径、双重标准、单边主义,各国应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守国际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平发展的核心价值,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16世纪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国联
《联合国宪章》
非战公约
二战后国际法发展
国际法院
1625
1648
1815
1920
1928
1945
1946
17世纪近代国际法形成,近代外交制度建立
维也纳体系推动外交制度发展
1917
十月革命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原因:民族国家、外交制度
特征:战争破坏、曲折前进
要素:疆域、心理、市场、语言、文化、政权
背景:政治、经济、文化
本课小结
16-19世纪,西方
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二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独立,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