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七年级上华东师大版1.4《伤仲永》课件(5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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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语文七年级上华东师大版1.4《伤仲永》课件(5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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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16-08-31 17: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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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56张PPT。王安石伤仲永到底是谁造就了神童的悲剧  马来西亚华裔神童张世明,12岁从初中跳到美国大学一年级,15岁攻读博士,博士毕业后,由于没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压力,性格孤僻,沉默寡言,患上精神疾病,最终英年早逝。 我国神童宁铂,两岁半能背诵几十首诗词,4岁时学会了400多汉字,13岁就进入了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成为大学生。然而却无法和社会、他人沟通,屡次单独出走,最终丢掉大学讲师职位,出家为僧。
出生于湖南湘潭的神童魏永康,2岁时就掌握了1000多个汉字,4岁念书,13岁考上湘潭大学物理系,17岁考上中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然而,他却中途肆业回家。他退学的原因很简单:自己无法一个人去面对社会。   看着神童们的这些悲剧,我不禁想问自己,到底是谁造就了神童的悲剧,到底这悲剧带给了世人多少沉重的思考。 1.读熟课文,读准字音,读准文言语句中的停顿。
2.积累文言词汇,在理解的基础上翻译课文。
3.领会文中蕴含的道理。 学习目标:唐宋八大家:
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2、题解 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是作者对人才毁灭所做的挽歌,表明了作者对家庭和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人才摧残的谴责。 3、背景资料 本文选自《临川先生集》,是作者青年时代写的一篇随笔。文中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变化的故事,告诫人们:一个人不论先天条件多么优越,如果自恃聪明,不肯接受后天教育和坚持自学,不仅难以长进,就连原本的聪明也保不住。仲 隶 尝
啼 焉 邑
扳 谒 称
泯 矣 耶zhònglìchángyìyāntímǐnyèpānyéyǐchèn读准字音三、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朗读课文注意读准字音、掌握节奏,把握语气。 11正音,正确朗读chènmǐn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1、其文理皆有可观者。2、父利其然也。3、不能称前时之闻。4、泯然众人矣。——愤怒语气——惊叹语气——遗憾语气——痛心语气揣摩下列句子的朗读语气。朗读检查自读课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曾经团结完成属于有的人让认为……有利把……当作宾客拜访感到惊异认为……奇怪他观赏他的这、此把通“攀”,牵,引题上  让听说名声又,再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从代词,这件事读懂意相称消失在消失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停止本来最终他的比被达到的那些四、注意下列实词的理解
1伤仲永
2世隶耕
3养父母
4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或以钱币乞之
7邑人奇之
8从先人还家
9前时之闻
10泯然众人矣
11卒之为众人
12如此之贤也
13且为众人
14固众人伤: 哀伤、叹惜隶: 属于养:赡养立就: 立刻完成一乡: 全乡或: 有的人邑人:同县的人从: 跟从闻:听到的名声泯然: 消失的样子卒: 最终 众:普通贤: (有)才能且: 尚且固: 本来五、需要理解活用的字词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3、邑人奇之4、稍稍宾客其父5、父利其然也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日:名词作状语,每天奇:形容词意动用法,对…感到惊奇宾客:名词作动词,把……当宾客对待利:名词意动用法,认为……有利 六、理解下列句式
⒈“不使学”
⒉“还自扬州”
⒊“受之天也” 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上天赋予的。翻译课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金溪平民方仲永家,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才能(已经)完全消失,(他)成为普通人了。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后天没有受到教育,尚且会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参考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了。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的有人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完全同平常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通达聪慧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常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常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3、写仲永最终沦为平庸,又是以“闻”的形式。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2、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是以“见”的形式。这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1、写仲永少时天资聪明,是以“闻”的形式。1、课文详写第一阶段。铺陈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2、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这样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伤”这一
主题。这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表现了其父贪求钱财、鼠目寸光的性
格特点。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暗示了仲永“泯然众人”的必然结果。 分析“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邑人,不使学”一句。本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资尽丧的原因。“利”:“环谒”:“不使学”:32 那么仲永为什么会“泯然众人矣”?
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明确: “世隶耕”,点明了其家庭背景,也暗示造成他悲剧的深层原因。
(2) 知道仲永才华出众时,父亲是怎样做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父亲是怎样的一个人?
明确: 父亲是“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父亲是贪图小利,目光短浅,愚昧无知。 (1) 仲永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中?
作者对此是什么态度?
哀伤、惋惜试分析“伤”的具体内涵是什么?1、因仲永的悲剧而“伤”,幼时天资过人,最终却“泯然众人”。2、“伤”社会上如仲永之父贪财短视的可悲之辈。3、“伤”邑人闻听盛名趋之若鹜的不良心态,这也正是文中感慨“受于人者不至也”的深远意味。对“受于天”而“受于人者不至”的哀伤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课文的两部分有什么联系?重点在哪一部分?
明确:本文采用了借事说理的写法,第一部分叙事,第二部分说理,两部分是证明和被证明的关系。重点是在第二部分的议论
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该怪他吗?
不该怪他。
该怪谁呢?
该怪他贪财又短视的父亲。文章在第一部分安排了几条线索,用意是?两条线索
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
方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孩子才能牟利
作用:
为才能衰退埋下种子,原句是“ ”“受于天”与“受于人”之间关系如何?“仲永之通悟”是“受于天”的。才能衰退是“受于人者不至”,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堪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受之人”是说人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与后文“泯然众人矣”形成强烈对比。
二是点明“泯然众人”的原因是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给人以真切真实之感。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愚昧无知的句子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因素是三个字:不使学。你还有什么新的、独到的见解吗?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 未尝识书具(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
即书诗四句(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
余闻之也久(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
从先人还家( )不能称前时之闻( )
或以钱币乞之( )世隶耕( )
曰“泯然众人矣”( )忽啼求之( )
复到舅家( )并自为其名( )问焉( )当堂训练1、理解下边加色的字词从来没有立刻完成当即书写四处拜访我听说道理文采都跟从回符合名声有的人求取隶属消失索要世代再一次题写这件事 ㈡指出下列句中的“之”各指代什么?
A.忽啼求之( )
B.借旁近与之( )
C.邑人奇之( )
D.或以钱币乞之( ) 书具方仲永这件事方仲永写的诗 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3、邑人奇之:
4、稍稍宾客其父:
5、父利其然也:意动用法 写
名词活用为动词 每天 名词活用为状语认为… …奇特 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把… …当作宾客 名词活用为动词 认为… …有利可图 名词活用为动词
古今异义此(代词)表判断的动词逐渐地稍微有的人或许普通人许多人比较下面各组中红字的用法之 以
于 闻
然 自余闻之也久( )借旁近与之( )不能称前时之闻( )定华、王之优劣( )何以谓之“文也”( )是以谓之“文也”( )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或以钱币乞之( )环谒于邑人( )于舅家见之( )何有于我哉( )余闻之也久( ) 奇闻趣事( )称前时之闻( )父利其然也( )泯然众人矣(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并自为其名( )这个故事代词,他助词,的助词,的凭借因为根据用,拿对于到在听说名声事件… …的样子这样从自己赏析语言 本文语言简练而精当。“啼”、“忽”、“立”三个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写仲永的变化与结局,仅用“见”、“闻”、“问”概括。议论部分更是言简意赅。
试从文中找出更多的例子说明归纳本文主题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什么是天才?怎样成为天才? 请搜集关于天才的名言。那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了。——鲁迅
即使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一样,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鲁迅《未有天才之前》扩展 迁移 ☆ 人的天才只是火花,要想使它成熊熊火焰,那就只有学习!学习!!! ——高尔基 ☆ 饭可以一日不吃,
觉可以一日不睡,
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毛泽东 赠 言 ☆ 人不光是靠他生来就拥有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 ——歌德 ☆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爱迪生 人们把我的成功,归因于我的天才;其实我的天才只是刻苦罢了。
----爱因斯坦

1.完成课后练习
2.背诵《伤仲永》布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