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9张PPT)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堂导入
如果说
有一场谋杀案
凶手的毛发、血液样品、证据、动机全都有
还有证人的证词
但是最终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
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
以无罪获释。
会是怎样的一件案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这件案子就发生在上世纪末的美国
从一场“铁证如山”却被逆转的辛普森杀妻案,了解西方的法律……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西方法律制度渊源——罗马法
三幅图 三次征服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1)《十二铜表法》
①颁布的目的:
②概况:
③地位:
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
第三表,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
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
第七表,房屋及土地;
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
第十表,宗教法;
第十一表,前五表之补充;
第十二表,后五表之补充。
诉讼
私法
1.西方法律制度渊源——罗马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主要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保护奴隶主的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特权,奴隶不享有同等权利。其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律。
材料 《十二铜表法》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想一想】你认为,下列材料中的法律条款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渊源——《罗马》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2)《罗马民法大全》
①背景:
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查士丁尼开始将以前紊乱不堪的法律——作出详细的整理,希望能做出一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典
②创立:
③意义: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1.西方法律制度渊源——罗马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王政时代
前509年
罗马共和国
建立
罗马共和国
约前450年
十二铜表法
约前27年
罗马帝国
建立
395年
东西罗马
分裂
6世纪
查士丁尼
编纂法典
罗马帝国
476年
西罗马
灭亡
习惯法
成文法
形式
适用范围
公民法
(前509-3世纪中叶)
万民法
(3世纪中叶后)
【知识小结】罗马法发展史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日尔曼法律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等级色彩浓厚。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
日耳曼人创建了纠问式诉讼。所谓纠问,也就是一问一答,我问你答,当事人完全成为审问对象,施以刑讯逼供,毫无诉讼权利,整个社会进入了司法专横和黑暗时代。
日耳曼人实行政教合一,接受基督教教会法神明裁判方式。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2)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基督教教会法
中世纪欧洲国家奉行的神明裁判认为司法裁决的职能不是掌握在人的手里,而只能掌握在神的手里。判决的结果因此得到遵守,无论它显得多么荒唐可笑。
如:在一起疑难的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担任法官的神父给烧红的铁块洒上“圣水”,祈祷道:“圣父圣子圣灵,请降临到这块热铁上,显示上帝的正确裁判吧。”然后,被告人手持热铁走过九英尺的距离。他的手会被洁白的纱布包扎好。三天之后验伤,化脓则被判有罪,反之则无罪释放。
显然,这让现代人觉得瞠目结舌;可在那个年代又显得理所当然。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3)罗马法的复兴:
①原因: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极不适应。
②表现: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③作用:为资产阶级提供了民权思想和理论的武器。如资产阶级提出“天赋人权”、“自由平等”。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3.英美法系的形成
①背景: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②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③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反映《大宪章》限制王权的漫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3.英美法系的形成
④完善: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⑤扩展: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光荣革命是指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士二世统治的非暴力政变,奠定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础,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移到议会。光荣革命后,确立君主立宪制。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4.大陆法系的形成
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法律的统一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1804法国《民法法典》封面
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①背景:
②概况: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4.大陆法系的形成
《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后来,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③特征:
④形成体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4.大陆法系的形成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不会被人忘却,它将永垂不朽,就是我的民法典”。
——拿破仑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7世纪以后
1804年,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
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大陆法系
中古时期
各日耳曼王国:
日耳曼法、庄园法庭
基督教:教会法
11世纪-12世纪
欧陆:研究罗马法
不列颠:诺曼王朝巡回审判,逐渐形成普通法
13世纪-17世纪
英国:大宪章
光荣革命后确立君主立宪制
美国制定本国法律,形成普通法系
【知识小结】罗马法之后的发展历程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3)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都继承中古时期的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
相同点:
【合作探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区 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的渊源
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 面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涵 盖 的范围
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法官作用突出,可以遵循先例或对判例做出新的解释,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
强调立法与司法分工,法官必须依据法律做出判决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合作探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①立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①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材料一: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①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②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做出决定;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律师制度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纷纷颁布法律,支持被告自己或聘请律师辩护。1878年德国颁布的《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林肯早年在法庭辩护的情景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事实
橄榄球明星被指控杀妻,警方在现场发现血迹、手套、袜子,血液化验结果为辛普森本人
过程
虽有“铁证”,但警方未遵循正当程序、非法搜查等,造成破绽,并牵扯种族矛盾
判决
被告律师说服陪审员,判决无罪
辛普森杀人案
“【知识解析】彻底看懂辛普森
杀妻案,杀人凶手为何无罪释放”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NO.1
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独立
NO.2
保护个人权利,特别是生命权
NO.3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根据课堂案例,
概括西方法律有何基本特征?
它与罗马法有何相似之处?
都是为阶级利益服务的。
沙俄尼古拉太子遇刺案(1891)
天皇:速处惩暴行者,勿毁伤善邻之好意!
政府:必须判处死刑!
老百姓:举国沸腾!
大津地方法院:按普通伤人案处理
大审院(日本最高裁判所)院长:“不论内阁如何讨论、决议,如曲解法律精神者,断然不予接受!”
行刺沙俄太子的
津田三蔵
大津事件被害人尼古拉
1804年成为沙皇
1891年5月11日,访问日本的俄国皇太子尼古拉·亚历山德罗维奇·罗曼诺夫——也就是后来的尼古拉二世,在滋贺县大津町被人行刺刺杀。此事震惊世界,对待刺杀者津田三蔵的态度各不相同——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积极方面:
①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与权威性;
②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③可以迅速灵活地反映社会发展对法律调整提出的不同要求,及时确立合乎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
④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2)消极方面:
①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②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③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4.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评价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原罪说
认为任何人天生即是有罪的,他们的罪先天的来自其祖先——亚当与夏娃。他们违背与上帝的约定,偷吃禁果。任何人都没有能力解除这一罪恶,只有靠上帝的救赎。
控制思想 压制人性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宗教改革前
(1)基督教的发展演变
①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②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都接受了基督教。
(2)教会宣传: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②开办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讲授宗教内容。
(3)宗教的作用:
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基督教《十诫》
【知识拓展】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逻辑学)。
“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
七艺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希腊。
教会学校的 “三科”“四学”,合称“七艺”
【知识拓展】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宗教改革后
(1)教会的分裂: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宗教改革后
(2)新教的主张:
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3)新教的局限:
①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了多次宗教冲突,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1553年,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加尔文派判处火刑;
③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资本主义精神=贪婪?禁欲?
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世间所处地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calling)。
——加尔文
他破除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信仰的权威;
他把僧侣变成俗人,但又把俗人变成僧侣;
他把人从外在宗教中解放,但又把宗教变成人的内在世界;
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但又给心灵套上了锁链。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导言》
辩证评价:进步意义+钳制思想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想一想】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课堂探究二】
不同
欧洲近代,基础上:强调法律至上;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中国古代,基础上: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司法实践中: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原因
经济: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政治: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渊源
发展
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概念
评价
罗马法
不成文法时代——习惯法
成文法时代 ——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发达时代
法典编纂时代——查士丁尼法典
—公民法万民法
普通法(英美法系)
民法系(大陆法系)
对比
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独立
保护个人权利,特别是私有财产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文明的推进
思想的钳制
规范社会秩序
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课堂小结
1500
加尔文
宗教改革
1689
1776
1917
1789
1536
明嘉靖
十五年
英国
《权利法案》
康熙
二十八年
美国
《独立宣言》
乾隆
四十一年
法国
《人权宣言》
乾隆
五十四年
回看历史
制度:保护人权
文化:解放人性
大国崛起
制度:专制集权
文化:八股取士
中西易位
课堂小结
思考当下
国际践踏他国人权
欧洲“拒收”难民
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中国特色人权法律体系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7亿人成功脱贫
课堂小结
法律——
统治阶级意志 人民权益?
人权——
超越国界?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大变局中如何完善?
……
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
联合国人权决议
展望未来
课堂小结
回看历史我们看到西方国家在近代保护人权、解放人性,加之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大国崛起,而中国明清时期因为专制集权、八股趋势以及技术落后,导致中西易位,近代落后。
当今世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的幌子在国内侵犯人权、在国际上践踏其他国家主权,中国再人权方面取得长远发展。
展望未来,越来越重视人权的中国已经走上了民族复兴的大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被写入联合国人权决议,“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越来越重视人权与法制的中国已经醒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不在遥不可及。
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