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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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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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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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5-11-01 2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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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你知道这个神兽叫什么名字嘛?
獬豸
獬豸(xièzhì) ,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因此,它被称为中国法律的图腾。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中国
西方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单元解读
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目录
2.春秋:孔子创立儒学,统治者应该“为政以德”,通过以身作则的道德感化治理国家;主张克己复礼,主张恢复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
(一)德治思想的渊源
1.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有一定的进步性。(体现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材料一:《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鲜(穷人)鳏寡”;《立政篇》说“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重农与慎狱尤为封建政治的重要纲领。......天子如果不能称职,皇天上帝就会改选别人。......要永命必须保民。 ——范文澜《中国通史》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周: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特点:都是习惯法,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二)法治思想的渊源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2.春秋:郑国子产“铸刑书”—最早的成文法
3.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主张“法治”、“刑治”;
(三)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
1、早期:子产“铸刑书”引发辩论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法治
德治
【思考】子产“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影响:宣告了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特权,保护平民的利益。推动了各国立法运动的开展和以法治国观念的传播
学派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主张德治,
仁和礼的手段
人性善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主张法治,
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三)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
1、早期:子产“铸刑书”引发辩论
2、春秋战国:儒法之争--思想上的表现
法:法令、刑法
术:人主驾驭群臣的统治之术
势:人主的权力与威势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史记 商君列传》
(1)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仁政与德治思想并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们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思考:儒法之争的实质
在春秋战国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情况下,诸侯国君们寻求理想治国道路之争。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三)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
1、早期:子产“铸刑书”引发辩论
2、春秋战国:儒法之争--结果(?)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睡虎地秦简
(一)秦朝的法律与教化——礼法对立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1.指导思想:
2.内容:
法家思想
(1)法律:商鞅改法为律,秦朝编纂律;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3.特点:
①法自君出,君主独断 ②以法为本,严刑峻罚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④律令体系化
(2)教化:设三老掌教化。三老是乡官,对民众实施普遍的思想教化P101
张家山汉简
(二)汉至魏晋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1.原因:
2.表现:
3.原则:4.目的:
法律 教化
汉朝
魏晋 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
《九章律》《二年律令》“春秋决狱”/以经断狱
魏明帝设律博士,引经注律
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更成为主流思想,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
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学习聚焦:汉魏以后,
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1.唐律
(三)唐朝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①内容上,唐初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②体系上,包括律、令、格、式,体系日趋完善。
(1)发展过程
(2)影响
对中国:历代王朝多以唐律为蓝本创制法律;
对世界:远播东南亚地区,被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国家援用。
日本文武天皇制定的《大宝律令》,其篇目、顺序与唐律一致,只是在内容上稍作删减,如“八议”改为“六议”,“十恶”改为“八虐”;朝鲜在高丽王朝统治时期制定的《高丽律》其实是在《唐律》的五百条里摘录了六十九条,从唐《狱官令》中摘录二条合并而成;越南先后颁布的《刑法》、《国朝刑律》、《鸿德刑律》大体都尊用唐律。
——何平《中华法系与唐律关系探究》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在唐律律文及疏议中涉及的与不孝相关的条款有107条,占全部条款的21%左右。 —卢楠:《<唐律疏议>之“不孝”一准乎礼》
《唐律疏议》在内容的技术性排序上,是先总则后分则,先原则性制度后具体律文,先实体法后程序法; 而在内容的精神性排序上,是先皇室后国家,先中央后地方,先政治后经济,先重罪后轻罪。这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国家体制吻合,反映出法典与社会同构的立法原理。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不仅达到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 ——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
重点探究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并说明其历史地位。
特点:(1)礼法结合,礼是法的指导,法是对礼的维护。
(2)体系严密、结构严谨,立法技术高超。
地位: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名词解释:中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并列的五大法系之一,它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以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为基本特征,重视家族关系、君臣关系的法律调整,重视民间纠纷的调处解决。唐高宗时期制定的《唐律疏议》,全面而且完美地将儒家思想法律化,将法律制度儒家化,从而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自成一统。唐律的影响远播东南亚地区,被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国家援用,由此而形成特色鲜明、独树一帜并为世界公认的中华法系。
1.唐律
(三)唐朝的法律与教化——法礼结合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2.唐礼
(1)政府层面:
(2)社会层面:
颁布《大唐开元礼》,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3.唐朝社会治理的特点:
礼法结合,提倡礼治,
重视家训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
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
重点探究3.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原因:① 汉代儒学成为主流思想 ②统治者的推动
③ 大批儒家知识分子进居官吏行列,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四)宋元明清法律与教化
学习聚焦 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 并以乡约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
1.法律
时期 法律实践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以例辅律、以例修律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总结宋以后法律发展呈现的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礼法进一步结合;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2.教化
(1)理学(内容)
(2)乡约(载体)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朱熹《家礼》
原因:
方式:
南宋后期,以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控制教育与科举,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时期 表现



儒学人士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重点探究4.乡约
★结合材料和p47“学思之窗”,分析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有哪些变化 并说明乡约
的积极作用。
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变化:(1)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
(2)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约律合流、引法入礼);
(3)从民间自发到政府推动设立。
作用: 政: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封建统治;
经: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思:有利于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材料: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娃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西周
春秋战国
德治与
法治之争
秦朝
以经断狱
汉朝
以经注律
魏晋

约律合流
宋 元 明 清
法律儒家化
礼法之争
礼法结合
习惯法 →成文法
汉:礼法
开始结合
魏晋:
进一步推动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礼法结合
唐:
礼法结合的典范
律令儒家化
春秋决律
《汤刑》
《禹刑》
《九刑》
以法治国
秦律
《唐律疏议》
礼法结合
《九章律》
律例合编《宋刑统》
《大清律例》
基层教化
乡约
法律
教化
重视家训
宗法
礼制
[小结]
(1)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
(3)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4)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5)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
总结1: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由夏至清,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形成了沿革清晰、特点鲜明的法律体系,被世界推崇为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儒家的纲常名教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维护“三纲”、“五常”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以皇帝为立法与司法的枢纽,帝王的“命”是法律,国家的基本法典都是按帝王旨意编织、颁行的;以刑法为法律的主要内客,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往往被轻视;以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中央虽设有专门的司法机关,但它的活动或为皇帝所左右,或受宰相及其他行政机关所牵制,很少有可能独立地行使职权。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是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总结2: 如何评价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礼法结合”这一特点?
积极性: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消极性: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摘自《人民日报》
4·14聊城于欢案
2016年,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骚扰、辱骂、殴打女企业家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审无期,此案在网络上引起上亿人次的关注和讨论,创造了中文使用地区拥有互联网以来的参与纪录,人民日报评论文章说,法律重视伦理道德。二审五年有期徒刑。
1.“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东汉时的这一说法反映出当时(  )
A.礼制观念淡化 B.儒法两家结合加深
C.崇尚法家思想 D.儒学独尊地位动摇
2.《唐律疏议》规定,每年八月由户部验证度量衡器是否准确,合格者印署后方可使用;使用不合规的量器,笞五十;致他人损失者,准盗论;监校官徇私不平,治罪。这表明唐代(  )
A.欺诈不实的商业行为十分普遍
B.城市商业活动受到严格限制
C.诚信成为政府倡导的价值准则
D.政府垄断了度量衡器具制造
B
C
实战演练
3.春秋战国时,儒家主张“为政以德” “以德服人”,法家则主张“以刑去刑”“以力服人”,荀子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据此推断,中国古代治国思想发展趋势的基本特点是( )
A.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B.诸法合体
C.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 D.礼法结合
4.西汉初年,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增《户》《兴》《厩》三篇,制成《汉律》9章。 后又一再增补,至武帝时,增至359章,大辟(死刑)409条, 1882事,死罪决事比(判例)13472例。这说明( )
A.汉自武帝后以法家思想治国 B.武帝强化法制加强中央集权
C.汉代承秦制以暴政控制人民 D.汉代君主专制得到空前强化
D
B
实战演练
5.清朝入关以后,基于统治全国的需要,设置律例馆,进行全面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大清律例》《钦定六部则例》《理藩院则例》及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大清会典》等。清政府在制定法规章程方面的这些努力( )
A.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B.完成了国家法律法规构建
C.使处理行政事务有章可循 D.通过立法缓和民族间矛盾
C
实战演练
6.无论是晋代谢氏的家训,还是明清时《朱子格言》处世治家的劝诫,亦或是曾国藩的“八本”“八字”的训导,都不外乎如修身、敬长、勤俭、戒奢、睦里、重教等行为规范,或忠君爱国、孝悌友爱、团结睦邻、奉公守法等约束。这表明“家训”的主旨是(  )
A.强化血缘纽带,维护宗族特权
B.规范家族行为,追求政治平等
C.凝聚家族力量,稳定社会秩序
D.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义廉耻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