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张PPT)
纲要上第二单元第七课
隋
唐
制
度
新
的
变
化
与
创
历代选官制度回顾
先秦世卿世禄制:
世袭,重血缘
两汉察举制:
地方举荐,重品行。
战国至秦军功爵制:
中央任免,重军功
魏晋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历代选官制度回顾
选官方式
继承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
选官标准
从注重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注重门第(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流弊
门阀士族把持官吏选拔之权,九品中正制逐渐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
九品中正制
历代选官制度回顾
选官方式
继承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
选官标准
从注重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注重门第(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流弊
门阀士族把持官吏选拔之权,九品中正制逐渐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
历代选官制度回顾
先秦世卿世禄制:
世袭,重血缘
两汉察举制:
地方举荐,重品行
战国至秦军功爵制:
中央任免,重军功
魏晋九品中正制
思想实验·想皇帝之所想
统一乱世后,此时应该如何选拔人才替我办事?
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呢?
品德好!
才学高!
门第?
选官权给谁?
当然是我的!
谁能替我选官?
信任的官员?
书面考试才靠谱!
思想实验·想皇帝之所想
统一乱世后,此时应该如何选拔人才替我办事?
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呢?
学识好!
才能高!
门第?
选官权给谁?
当然是我的!
谁能替我选官?
信任的官员?
书面考试才靠谱!
思想实验·想皇帝之所想
统一乱世后,此时应该如何选拔人才替我办事?
选官方式
选官权归于中央,以分科考试来选拔官员
选官标准
注重才能和学识不能一味看重门第家世
选官制度之变
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文帝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隋炀帝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唐太宗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武则天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唐玄宗
选官制度之变
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文帝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隋炀帝
增加考试科目,以明经和进士两科为主
唐太宗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武则天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唐玄宗
选官制度之变
“冲、德、质三品以上及陷蕃官,年七十以上,并请给官荫;诸司色役官,父兄曾任,听荫补。”
——《旧唐书·选举志》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唐·赵
隋朝建立 唐朝完善
选官制度之变
“冲、德、质三品以上及陷蕃官,年七十以上,并请给官荫;诸司色役官,父兄曾任,听荫补。”
——《旧唐书·选举志》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唐·赵嘏
顾及贵族勋臣利益
中下层读书人有机会参与政权
扩大统治基础
提高官员素质
开放性:
自由报名
公正性:
分科考试
科学性:
择优录取
集权性:
中央集权
中央官制的演变
选官制度之变
“冲、德、质三品以上及陷蕃官,年七十以上,并请给官荫;诸司色役官,父兄曾任,听荫补。”
——《旧唐书·选举志》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唐·赵嘏
顾及贵族勋臣利益
中下层读书人有机会参与政权
扩大统治基础
提高官员素质
形成了人事选拔的稳定利益三角关系 (科学化、合理化)
秦朝:
三公九卿制
西汉:
内外朝制度
东汉:
尚书台
曹魏:
中书省
西晋:
门下省
中央官制之变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划分(以唐朝为例)
定旨出命
审核诏书
具体执行
人事
人口和财政
学校、礼仪和外交
没兵权的 “国防部”
司法
工程和采矿
中央官制之变
三省六部制的优势(以唐朝为例)
创新点:
群相制度,相权三分
职责明确,彼此制约
封驳制度,科学决策
中男也去当兵
写写写
不行,还在长身体
封驳
改范围
重新写
不行*N
好处:
分割相权,加强中央集权;
避免决策失误
政事堂
历代赋税制度回顾
难点:赋税制度的演变
唐初:
均田制
租庸调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
均田制(地多人少,国家授予百姓土地)
租调制
赋税制度之变
难点:租调制与租庸调制
北魏租调制 唐初租庸调制
共同点 不同点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庸:绢布代替徭役
(如政府加役,15天免调,30天租调全免)
(以庸代役)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保障农民生产时间和政府赋税收入
制度基础:
按户征收,定额租调:
租:田租粮食(土地税)
调:绢棉布麻(人头税)
均田制(国家占有大量土地)
难点:两税法的施行背景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
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cu)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
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安史之乱
户籍缺损
战乱下税收多且杂,百姓负担重
流民四起
赋税制度之变
赋税制度之变·两税法历史背景分析
土地兼并盛行
两税法
“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
—— 《新唐书·食货志》
战争动荡(安史之乱)
户籍缺损
流民四起
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难以为继
政府财政大打折扣
国家直接掌握的土地不够
大量百姓脱离均田体系
难点:两税法的内容
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
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侥利:侥幸所得之力)。
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计算州县经费和上交数额,以此数额征税,通过对支出的估量来制定收税的数额。
以资产多少征税
征收时间:夏秋两季
赋税制度之变
就地纳税
难点:两税法的创新点
赋税制度之变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人丁为主 资产为主
征税项目 租、庸、调 户税、地税两税
征税对象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就地纳税
征税次数 不固定 夏秋两季征收
征税总额 固定 量出以制入
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简化了收税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固定了收税时间
适应了财政需要
赋税制度发展趋势——征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人身控制: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征税时间:从不定时到定时
小结·隋唐制度新在何处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变化: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创新:以考试成绩和才学为标准、方式规范公正、加强中央集权
中央官制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变化:秦至汉初三公九卿制—汉代中外朝制—魏晋南北朝三省
制—隋唐三省六部制
创新:群相制度,相权三分;职责明确,彼此制约;封驳制度,
科学决策
变化:魏晋南北朝租调制和均田令—唐初租庸调制—唐后期两税法
创新:征税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
政治制度的制定,绝不是领导层单方面的“思想实验”,
而是有历史铺垫的,符合“人事”的,并且不断创新的
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我们若不着重本身人事,专求模仿别人制度,结果别人制度,势必追随他们的人事而变,我们也还得追随而变,那是何等的愚蠢。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百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反思·政治制度得失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