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件(共27张PPT) -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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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件(共27张PPT) -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5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思想政治
更新时间 202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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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27张PPT)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情透视 目标导航
年份省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2025安徽、湖北、湖南 选择题 调解
2025云南、河北、湖北 选择题 仲裁
2024江西 选择题 商事仲裁
2024北京、河北、浙江1月 选择题 人民调解
2024全国甲 选择题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2024安徽 选择题 诉讼的种类
2023北京 选择题 仲裁的适用范围
2023湖南 选择题 公益诉讼
2023新课标 选择题 诉讼的种类
2023浙江1月、6月 选择题 仲裁的适用范围
2025黑吉辽蒙 非选择题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025陕晋青宁、河南 非选择题 解决纠纷的途径
2023新课标、山东 非选择题 人民调解及要求
2023福建、广东 非选择题 商事仲裁与诉讼
知识导图 思维引领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认识调解与仲裁
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投诉
调解
含义
种类: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含义、性质、要求、效力
仲裁
种类: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不能仲裁的范围
商事仲裁含义、特点
解析三大诉讼
含义
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最后一道防线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类型
诉讼法(含义及种类)
民事诉讼(平等主体,双方皆可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除自讼外皆为检察院提出公讼)
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政府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1)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特点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最佳选择】。
注意:①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没有孰优孰劣,只有更合适; ②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最佳选择; 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考点一、认识调解和仲裁
注意:调解≠和解 和解当事人双方协商、互谅互让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调解的类型 主持者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纠纷不适用行政调解!
3、调解的类型——人民调解
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是否收取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历史意义 地位 ①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具有
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
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②人民调解被誉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相关链接
区分调解的不同类型
类型 主持机构 适用纠纷 适用阶段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 行政赔偿/补偿、行政争议 诉讼 过程中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 纠纷发生后至仲裁、诉讼前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民事纠纷或 轻微刑事案件 行政执法过程中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商事纠纷、 劳动纠纷等 仲裁 过程中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注意:行政纠纷不适用于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行政调解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知识拓展: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作用: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关于仲裁协议的有关规定
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分析:李某与王某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经协商二人达成协议并提交仲裁。仲裁委员公作出裁决后,李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裁决具有怎样的效力?
(2)李某能否向人民法院再就损害赔偿问题起诉?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不能,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课堂练习
1.(2025·湖南)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解析】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2.(2024·天津)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H公司是国内某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李某是一家网店的经营者,明知H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假冒H公司品牌的服装千余件,销售额超10万元,对H公司品牌造成恶劣影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李某的行为,并指出H公司解决纠纷的两种可行方式。
答案:(1)李某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商标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违背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可能使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H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纠纷。
课堂练习
4.便捷经济选仲裁
类型 不能仲裁 商事仲裁 含义 当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制度
特点 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①或裁或诉制度—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不公开审理制度—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仲裁协议的有关规定
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分析:李某与王某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经协商二人达成协议并提交仲裁。仲裁委员公作出裁决后,李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裁决具有怎样的效力?
(2)李某能否向人民法院再就损害赔偿问题起诉?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不能,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知识拓展: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 范围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关 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 前提 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法律 效力 一裁终局,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并非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含义 俗称“打官司” 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依据 诉讼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类型 民事诉讼(民告民)、行政诉讼(民告官)、刑事诉讼(民告民、官告民) 基本 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及其特点
实体法
程序法
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主要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等。
是指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程序法和实体法
二者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20240316
20230120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审判权是一种国家公权力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民事审判程序:起诉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审理中止终结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拘传、缺席审判
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效力终局与程序终结
A.诉讼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财力,也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恶化。B.诉讼的保密性不强,诉讼的结果通常是要公开的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从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民告民)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民告官)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查明犯罪,惩罚罪犯和保障人权的活动。(自诉:民告民;公诉:官告民)
诉讼的主要类型总结
诉讼类型 适用范围 提起诉讼的主体 管辖原则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均可 遵循“原告就被告” 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谁主张,谁举证;
有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况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注意】
1.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2.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
3.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全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名词点击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关链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2024·安徽)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详解】②: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题中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③: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
课堂练习
4.(2024·宁夏四川)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复议机关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方面增加了申请人的参与权和自主权。上述修订旨在( )
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②助力行政复议机关高效履行行政职责
③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参与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
④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详解】②:材料强调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未涉及行政复议机关高效履行行政职责,②错误。③:行政复议是“民告官”,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申请人是在进行民主监督,而不是参与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③错误。
课堂练习
材料一:2024 年 10 月,武汉花山街道居民陈某因摘取邻居李某院中的橘子发生争执。社区民警与街道专职调解员上门调解,从两家过往交情入手,最终促使双方和解,李某还主动赠送陈某一袋橘子。这一纠纷在社区内就地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
材料二:重庆沙坪坝红岩派出所创新 "云端调解" 平台,为行程紧张的外地游客解决纠纷。两名分别来自北京和新疆的游客在景区发生争执后,民警现场取证后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远程达成和解。
(1) 材料一中的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哪些特点?
(2) 结合材料二,说明 "云端调解" 如何体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3) 对比上述案例与诉讼程序,分析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
课堂练习
参考答案:
(1) 材料一中的纠纷解决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以下特点:
①属于诉讼外调解,由街道调解员主持;②尊重当事人权利,基于自愿达成协议;
③体现德治与法治结合,注重情理疏导;④不收取费用,成本低效率高。
(2)"云端调解" 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创新发展:
①利用信息技术突破时空限制,实现远程调解,方便当事人;②将 "矛盾不上交" 的理念延伸到线上,提升纠纷解决效率;③通过科技手段固化证据,增强调解的公信力;④推动纠纷解决从 "被动应对" 向 "主动创稳" 转变。
(3) 与诉讼程序相比,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在于:
①成本更低,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②方式灵活,可根据纠纷性质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③有利于维持当事人关系,避免矛盾激化;④能整合多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⑤效率更高,武汉案例中 2 小时解决纠纷,远快于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