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8张PPT)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高三复习)
课程导入
宋朝范氏宗族中进士者22人,
明朝中进士者30人,
清朝仅顺治时期就出进士12人。
清末,范氏的义田达到了5300亩的巅峰。
思考:
1.为范氏宗族提供社会保障的是什么?
2.为什么宗族在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上能发挥那么大的作用?
课程标准
①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
②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社会保障
基层治理
主 要 内 容
第一部分:中国古代基层治理
第二部分:中国古代社会保障
壹
第一部分:中国古代基层治理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县”为分界,县以下(乡、里、村等)多依赖地方自治力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时期 具体内容
秦汉
隋唐
宋代
明清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县”为分界,县以下(乡、里、村等)多依赖地方自治力量。
实行“乡亭里制”,乡设“三老”、“啬[sè ]夫”、“游徼”,里设“里正”。(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时期 具体内容
秦汉 实行“乡亭里制”,乡设“三老”、“啬[sè ]夫”、“游徼”,里设“里正”。(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隋唐 推行“邻保制”。(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宋代 王安石创“保甲法”。(十户为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明清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县”为分界,县以下(乡、里、村等)多依赖地方自治力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时期 具体内容
秦汉 实行“乡亭里制”,乡设“三老”、“啬[sè ]夫”、“游徼”,里设“里正”。(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隋唐 推行“邻保制”。(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宋代 王安石创“保甲法”。(十户为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明清 王守仁推行十家牌法。(十家总编为一牌)/清里甲制(后改为保甲)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县”为分界,县以下(乡、里、村等)多依赖地方自治力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一、基层治理的层级与组织形式
时期 具体内容
秦汉 实行“乡亭里制”,乡设“三老”、“啬[sè ]夫”、“游徼”,里设“里正”。(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隋唐 推行“邻保制”。(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宋代 王安石创“保甲法”。(十户为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明清 王守仁推行十家牌法。(十家总编为一牌)/清里甲制(后改为保甲)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县”为分界,县以下(乡、里、村等)多依赖地方自治力量。
继承、发展
二、治理的核心功能
功能类别 具体内容
户籍与赋役管理 里甲制登记人口、土地(如明代“鱼鳞图册”),确保赋税和徭役的征发。
治安与司法调解
教化与道德约束
二、治理的核心功能
“鱼鳞图册”:
旧时为征派赋役和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编造的土地登记簿册。因所绘田亩挨次排列,状如鱼鳞,故名。
二、治理的核心功能
功能类别 具体内容
户籍与赋役管理 里甲制登记人口、土地(如明代“鱼鳞图册”),确保赋税和徭役的征发。
治安与司法调解 保甲制实行连坐法,遏制犯罪;乡绅、族长调解民事纠纷,减少官府介入。
教化与道德约束 设立乡约(如北宋《吕氏乡约》)、社学,宣扬儒家伦理,维护社会风气。
三、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 具体内容
乡绅阶层 退休官员、科举士人、地主等组成乡绅群体,凭借文化权威和经济实力主导地方事务,成为官民之间的纽带。
胥吏与差役 县级官府下设胥吏(如户房、刑房书吏)和差役(如捕快、皂隶),负责执行具体政务,但常因腐败加剧基层矛盾。
民间自治力量 宗族、行会、义仓等组织承担赈灾、水利、教育等公共事务,弥补官方行政资源的不足。
四、历史演变与特点
1.从“官督民治”到“官民合流”
①秦汉至唐宋:官方主导乡里制,强调户籍控制;宋以后宗族、保甲兴起,民间自治色彩增强。
②明清:国家权力借助乡绅实现低成本治理。
2.治理技术的精细化
宋代以后,保甲连坐、乡约教化、赋役黄册等手段日趋系统化,体现中央集权的渗透。
3. 局限性
①乡绅腐败、胥吏横征暴敛常引发民变(如明代“一条鞭法”推行中的矛盾);
②天灾或战乱时,基层体系易崩溃。
五、评价与影响
1.中国古代基层治理通过“简约治理”模式,以较低成本维持了超大规模农业社会的稳定;
2.但其依赖人治、缺乏制度创新的特点,也制约了近代社会转型。
3.这一传统对当代中国的乡村治理、社区自治仍有一定借鉴意义。
六、真题链接
1.(2022·海南高考·5)《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A
六、真题链接
2.(2024·广东高考·17)乡里制度是古代中国的“治国之基”。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问题。(14分)
材料一
大约抄写于秦灭六国前的秦简《法律问答》记载,里典(里正)和里老共同负责里中的户口,赋税和治安。其中,里典被称为“率敖”,指乡里豪强有力、能得众人拥戴之人。最迟抄写于秦灭六国前后且晚于《法律答问》的秦简《尉卒律》规定,“置典、老,必里相谁(推)”,且典、老由里中年长无爵者担任。
——摘编自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治理》等
(1)
变化:里典(里正)的担任者由乡里豪强有力者变为年长无爵者(2分)
原因:国家强化控制基层社会的力度,逐步加强中央集权。(2分)
(1)指出材料一所体现的秦乡里制度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4分)
六、真题链接
材料二
晚清宝坻县档案显示,县级以下的乡保是个关键人物,每个乡保平均管理二十余个村庄的赋税征收和司法事务。他们是不带薪的准官员,由地方提名,经国家批准确认。乡保一般按自己的意图行事。他们处在国家与社会的交汇点上,具有两副面孔。
——摘编自黄宗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
(2)作为国家的准官员,完成国家赋予的职责,负责基层社会的赋税征收和司法事务;作为基层社会的代表,面对所在的乡里社会,拥有较大的自主权。(4分)
(2)分析材料二中乡保的“两副面孔”。(4分)
六、真题链接
(3)综合上述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的特点。(6分)
材料一
大约抄写于秦灭六国前的秦简《法律问答》记载,里典(里正)和里老共同负责里中的户口,赋税和治安。其中,里典被称为“率敖”,指乡里豪强有力、能得众人拥戴之人。最迟抄写于秦灭六国前后且晚于《法律答问》的秦简《尉卒律》规定,“置典、老,必里相谁(推)”,且典、老由里中年长无爵者担任。
——摘编自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治理》等
材料二
晚清宝坻县档案显示,县级以下的乡保是个关键人物,每个乡保平均管理二十余个村庄的赋税征收和司法事务。他们是不带薪的准官员,由地方提名,经国家批准确认。乡保一般按自己的意图行事。他们处在国家与社会的交汇点上,具有两副面孔。
——摘编自黄宗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
材料三
《周礼》云:“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比、联等都是在血缘性聚落或居住区内编排的地域性组织。历代乡里制度,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声称遵从《周礼》确立的乡里制度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鲁西奇《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研究》
(3)具有较强的延续性,随时代演进而稍有变化;注重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受宗法观念影响,兼具血缘性和地域性。(6分)
贰
第二部分:中国古代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灾害救济
养老与恤孤
常平仓(汉代起):官府丰年购粮,灾年低价售出或免费发放,稳定粮价(如汉武帝时耿寿昌首创)。
1.常平仓
是古代为调节米价而设置的一种仓廪[lǐn ]。
汉宣帝 时 耿寿昌 首先倡建,以谷贱时用较高价籴[dí ]入,谷贵时减价粜[tiào ]出。
平衡米价而名。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灾害救济 常平仓(汉代起):官府丰年购粮,灾年低价售出或免费发放,稳定粮价(如汉武帝时耿寿昌首创)。
义仓(隋唐至清):民间或官府设立仓储,灾时赈济。唐代按田亩纳粮,宋代朱熹创“社仓法”。
养老与恤孤
2.朱熹社仓法(南宋):
由乡绅管理社仓,春贷秋还,收取少量利息,既赈灾又避免粮食浪费,被推广至全国。
乾道四年(1168年)春夏之交,闽北建阳、崇安、浦城一带因灾情十分严重,年成荒馑,饥民骚动。
朱熹是时在五夫屏山居里祠禄养亲。崇安知县诸葛廷瑞知朱熹之贤,诚邀他会同乡耆刘如愚共商乡里之救灾赈粜善举。朱熹力功里中豪富,发家中存粟,以平价赈济灾民;同时上书建宁知府徐嘉,请求发放常平粮仓(官仓)的存粮以应救灾急需,灾情遂得缓解。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灾害救济 常平仓(汉代起):官府丰年购粮,灾年低价售出或免费发放,稳定粮价(如汉武帝时耿寿昌首创)。
义仓(隋唐至清):民间或官府设立仓储,灾时赈济。唐代按田亩纳粮,宋代朱熹创“社仓法”。
赈粥施药:灾荒时官府设粥厂施粥(如明清“粥厂”);疫病时设“惠民药局”免费发药。
养老与恤孤 尊老政策:汉代赐80岁以上老人“鸠杖”,免除赋役;明清规定地方官定期慰问高寿老人。
《后汉书·礼仪志》就有这样的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欲老人不噎。”
3.鸠杖
甘肃武威汉代墓葬:
1959年磨嘴子东汉墓发现3根鸠杖,杖长1.94米,杖身顶端均有一完整的木雕鸠鸟。
1984年五坝山墓群23号墓发现一根鸠杖,杖长2.1米,握手处光泽明亮,杖头一只鸠鸟置于其上。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灾害救济 常平仓(汉代起):官府丰年购粮,灾年低价售出或免费发放,稳定粮价(如汉武帝时耿寿昌首创)。
义仓(隋唐至清):民间或官府设立仓储,灾时赈济。唐代按田亩纳粮,宋代朱熹创“社仓法”。
赈粥施药:灾荒时官府设粥厂施粥(如明清“粥厂”);疫病时设“惠民药局”免费发药。
养老与恤孤 尊老政策:汉代赐80岁以上老人“鸠杖”,免除赋役;明清规定地方官定期慰问高寿老人。
养济院(宋至清):官方设立机构收养孤寡老人、孤儿及残疾人(如宋代“福田院”、明代“养济院”)。
4. 明代养济院:
洪武五年诏令全国设养济院,规定“凡鳏寡孤独,每月给米三斗”,但后期因财政恶化名存实亡。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灾害救济 常平仓(汉代起):官府丰年购粮,灾年低价售出或免费发放,稳定粮价(如汉武帝时耿寿昌首创)。
义仓(隋唐至清):民间或官府设立仓储,灾时赈济。唐代按田亩纳粮,宋代朱熹创“社仓法”。
赈粥施药:灾荒时官府设粥厂施粥(如明清“粥厂”);疫病时设“惠民药局”免费发药。
养老与恤孤 尊老政策:汉代赐80岁以上老人“鸠杖”,免除赋役;明清规定地方官定期慰问高寿老人。
养济院(宋至清):官方设立机构收养孤寡老人、孤儿及残疾人(如宋代“福田院”、明代“养济院”)。
宗族义庄:范仲淹创“范氏义庄”(北宋),以族田收入赡养族内贫弱,明清宗族普遍效仿。
《复宗法议》:"惟宋范文正创为义庄,今世踵行,列於旌典。"
规章制度
一、口粮:五岁以上的范氏各房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给白米三斗。
二、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给冬衣衣料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儿童各给半匹。
三、婚姻补助:族人嫁女,给钱三十贯;女儿若改嫁,给钱二十贯;族人娶媳妇,给钱二十贯,二婚不给钱。
四、丧葬费:族人身亡,按其辈份大小,给予二贯至二十五贯的安葬费。
五、路费:族人参加科举,或者外出赴任,给予路费补助。
范仲淹还另外规定:
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入贫困,或遇饥荒不能生存时,诸房共同核实后,可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
义庄的田地屋舍不得出售,甚至不允许族人借用义庄的人力、车、船和器用。不得使用本族族人作为义田的佃户,不得典买本族族人的土地。
相当于本族人的社保。
5.范氏义庄(北宋)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
形式 类别 具体内容
医疗 救助 惠民药局(宋元明清):官府设立医疗机构,低价或免费提供医药(元代各路均设,明代延续)。
民间医馆:寺庙、善堂(如清代“同仁堂”)提供义诊,道士、僧侣参与疫病防治。
贫困 救济 居养院(宋代):收容流浪乞讨者,提供食宿;明清“栖流所”功能类似。
义田、义学:地主或乡绅捐田产资助贫困家庭(如清代“义学”为贫寒子弟提供免费教育)。
二、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
官府主导 中央通过户部、地方通过州县官管理仓储、养济院等;皇帝常下诏减免灾区赋税(如“蠲[juān ]免”政策)。
宗族与乡绅 宗族通过义庄、族田承担族内救济;乡绅捐资设立义仓、义学,参与地方慈善。
宗教与民间组织 佛教寺庙设“悲田院”收容贫病,道教宫观施药;明清善堂(如“同善会”)由士商联合运营。
三、历史演变与特点
类别 具体内容
发展阶段 秦汉:以灾害应急为主(如常平仓),养老政策初现。
唐宋:制度化加强,福田院、居养院等官办机构普及,社仓、义庄兴起。
明清:民间力量崛起,宗族义庄、善堂与官方养济院形成互补网络。
核心特点 “以农为本”的保障逻辑:依赖粮食储备(仓廪制度)应对周期性灾害。
道德教化与秩序维护:社会保障常与儒家“仁政”“孝悌”思想结合,旨在稳定社会。
低成本运行:官方资源有限,依赖民间自治(如社仓“民管官监”)。
局限性 覆盖范围有限:保障集中于城市及宗族内部,偏远乡村难以覆盖。
腐败与低效:常平仓粮食常被官吏挪用;养济院名额虚报冒领现象普遍。
临时性为主:除仓储制度外,多数措施为灾后应急,缺乏长期规划。
四、评价与影响
1.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体现了“官民协作”的传统治理智慧,通过多元主体分担责任,缓解了农业社会的脆弱性。
2.其经验(如粮食储备制度、社区互助模式)对当代仍有借鉴意义,但受限于小农经济与官僚体制,未能发展为普惠性、制度化的现代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