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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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
格式 ppt
文件大小 5.3MB
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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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5张PPT)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1.从时空观念角度了解英国和法国分别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发展。
2.从史料实证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宗教伦理在社会教化中的作用
任务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有人认为,《十二铜表法》仅是罗马习惯法的汇编,本质上还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因此没有任何进步意义,你同意这种看法吗?
提示 不同意。《十二铜表法》作为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一定程度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2.中世纪的西欧法制有何特点?
提示 诸法并行,相互渗透;世俗法与宗教法形成二元格局。
3.为什么11世纪罗马法得以复兴?
提示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罗马法系统相对完备;王权挑战教权。
1.渊源:罗马法
十二铜表法
共和国时期 背景 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尖锐
颁布 公元前450年左右,颁布了《__________》
地位 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总结了罗马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帝国时期 背景 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颁布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________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地位 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查士丁尼
2.发展
(1)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作为________审判的依据
教会法 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
罗马法复兴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
庄园法庭
[概念阐释] 日耳曼法和教会法
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由日耳曼习惯法和罗马法相融合而成,带有氏族公社的残余。日耳曼法的审判方式主要有神判法和决斗法。日耳曼法在法律上采取属人主义原则,即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二者相抵触时以日耳曼法为准。日耳曼法是欧洲中世纪法律的基本因素之一。公元5—15世纪在西欧起过重大作用,对后世资本主义法律也有影响,对英国法的影响尤为显著。
教会法也称寺院法、宗规法,是基督教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准则的法规,它对于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制度等方面也都有规定。到中世纪中期教会法形成了独立的法律体系。
(2)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背景 11世纪,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形成 12世纪前后,建立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发展 13世纪,英国通过《______》,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完善 “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扩展 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大宪章
(3)大陆法系(民法系)
法国民法典
含义 以罗马法为基础、以《__________》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背景 13世纪以后,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法律体系日益成熟;在_________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形成 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__________》,又称《拿破仑法典》。它与在此前后颁布的法律一起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影响 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启蒙思想
法国民法典
[名家论史]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摘自[德]鲁道夫·冯·耶林
视角1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材料 中世纪后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变化发展了的社会经济条件,要求产生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上层建筑……而以《罗马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恰好是一种完整地体现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因此,这种法律正好符合促进新兴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的历史要求。
——摘编自李雅书、杨共乐《古代罗马史》
思考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渊源的原因。
提示 罗马法作为体现简单商品生产的法,恰好适应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且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缓和社会矛盾,因而成为近代资产阶级立法的法律依据。
视角2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材料 英美法系的法官在拿到一个案件时经常会问:“我们以前是怎么处理的?”他们必须寻找判例并与手上的案子进行比较研究,因为构成英美法的原则和学说不是记载于任何法典之中,而是通过阅读先前的判决。而当大陆法系的法律职业者接触一个案件时,他们首先就是去法典中搜索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碰到法律上没有规定的难题时,他们很可能求助于法学著作而不是判例。
——摘编自潘锋平、饶艾《西方两大法系判例之比较》
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内容,分析西方两大法系体现出的不同特点。
提示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遵循先例;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法律体系比较完整。
[史论史识]
1.罗马法的立法精神
自然法精神 宣扬平等、人权、理性、法律至上、正义法理精神。强调法律的制定不体现立法者的意志,而要体现公平与正义
私法精神 维护私人的合法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理性精神 注重程序、证据,重视对法律条文和案例的解释。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分类、法律的推理和方法的研究以及法典化倾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维护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对比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不同点 法律渊源 主要是判例法 主要是成文法
法律形式 以高级法院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也即判例法为主体 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较为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
法律分类 偏重实用,通常按照普通法与衡平法分类 基本分为公法与私法
法官作用 法官地位突出,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 司法与立法分工明确,法官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判决,作用不突出
涵盖地区 主要代表是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 主要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相同点 法律本质 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指导思想 都受到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法律传统 都以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为主要法律传统
任务二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阅读教材第二目“历史纵横”及图片“林肯(右一)在法庭上辩护的情景”。思考:陪审团制度和律师制度有何作用?
提示 作用:这两大制度对保证法律的程序公正、减少法官审判失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后来逐渐为许多国家所采用。
2.《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思考:结合教材第二目“史料阅读”,谈谈你对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
提示 对任何人有罪决定的宣告,只能由法院完成;法院应当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设;在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是无罪的。
三权分立
背景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基本
特征 国家权力结构 坚持权力制衡、_________
法律内容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司法实践 坚持_________和无罪推定
局限性 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同时,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程序公正
视角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材料一 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力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地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摘自[法]《人权宣言》
材料三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摘编自[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
思考 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提示 特征: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本质上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史论史识]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1)强调法治,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方法。
(2)强调法律自治,即法律与道德和宗教等相分离。
(3)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对旨在追求结果平等或限制实际不平等的措施。
(4)坚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对特别法律。认为无论是维护特权的立法,还是给予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如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照或救助,都是对法治的破坏。
(5)主张司法独立,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
(6)维护个人自由,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域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
(7)主张法律的稳定性,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定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
任务三 宗教伦理与教化
1.梳理基督教成为西方世界独占性宗教的过程。
提示 1世纪基督教产生。4世纪末成为罗马帝国国教。11世纪分裂为以罗马为中心的天主教和以君士坦丁为中心的东正教。16世纪西欧宗教改革,天主教阵营又分化出路德教、加尔文教和英国国教等新教。
2.近代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较之中世纪有何变化?你如何看待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提示 变化:中世纪时期,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根据。而近代社会,西方法律与宗教逐渐走上了各司其职的道路:法律维护世俗秩序,宗教守护精神信仰。
关系:法律与宗教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追求正义,都是为了促进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成长与壮大,也共同成为西方国家社会治理的核心手段。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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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___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国家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地位 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具体
表现 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古典文化,但他们更重要的任务是宣讲教义。开办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
教会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影响 基督教的_________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宗教伦理
2.宗教改革之后(新教)
反对教皇
背景 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主张 新教________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________
评价 积极性:新教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局限性: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新教还排斥其他教派,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发财致富
[名家论史] 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
——摘自[美]哈罗德·伯尔曼
视角1 中世纪基督教会
材料 在没有一个强有力国家组成民间社会时,基督教居然能够维持,这是欧洲得以继续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教会有能力把世俗的目标经由宗教条例合法化。最初,教会把一周7日的第一天礼拜日定为“主日”,在这一天,任何人不得攻击他的敌人,以营造一种比较和平的社会氛围。不久以后,又陆续发展出各种圣日,在圣日也不能攻打敌人。而后,又提出所谓“神的休战日”;还规定在集市的日子不得争战。
——摘编自[荷]彼得·李伯庚《欧洲文化史》
思考 根据材料,概括中世纪教会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世纪教会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
提示 作用:稳定社会秩序;推动经济恢复和发展。
原因:欧洲民众普遍信仰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完善;强有力国家组织的缺失。
视角2 宗教改革的影响
材料 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发展,尤其是由于新教和天主教在教义上的分歧以及进行的辩论,不可避免地延伸到了教育领域,学校成为新旧教派传播教义、教育民众的重要阵地,新教各派都不遗余力地发展本教派的教育事业。新教的宗教教育活动对天主教的宗教权威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从而促进了其在宗教教育方面的改革。
——摘编自陈沛志、王亚平《浅析宗教改革
对西欧近代教育世俗化的影响》
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教各派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原因。
提示 原因:打破罗马天主教对教育的垄断;传播新教教义的需要;争取信徒、扩大自身影响的需要。
[史论史识] 基督教伦理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对资本主义 世俗化的新教伦理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新教伦理主张合理地追求财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对文艺复兴 人文主义者对基督教思想并非彻底批判与全盘否定,而在人文思想兴起的时候,基督教主题在文化艺术中仍被广泛接受
对西方宪政 ①西方宪政理论源于基督教文化。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推动下,西方社会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
②路德教认为,个人有一种通过运用其意志来改变自然和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的权利,这种新教的个人观念成为近代财产法和契约法的核心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话题 “生产方式”与“文化传统”的差异——中西方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探究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提示 欧洲强调法律至上;中国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欧洲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中国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思维提升] 中国古代和近代西方法律的不同之处及原因
(1)不同:中国古代强调法自君出,为封建皇权服务;重刑法,轻民法;人治色彩强烈,突出儒家教化作用。近代欧洲强调三权分立,为资产阶级服务;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坚持程序公正、无罪推定等原则。
(2)原因:①经济: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政治: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③思想:中国古代封建儒家思想长期处于正统地位;欧洲先后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解放了民众思想。
1.(2024·甘肃卷)古罗马时期,家长在家庭中权力极大,子女所获一切财产均属于家长。但独揽大权的屋大维上台后,军队听命于皇帝,法律规定,子女在军队服役期间所获财物,即军功财产,可由子女自由处置。军功财产的特殊性体现出(  )
A.军队是皇帝的独裁工具
B.家长制不利于帝国统治
C.帝国法律尊重个人财产
D.军功财产获取极为不易
C
解析 材料提及古罗马时期,子女财产受家长支配;屋大维上台后,法律规定在军队服役的子女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军功财产,体现了在帝国时期,法律尊重个人财产,故选C项;“军队是皇帝的独裁工具”不合题意,与材料军功财产可自由支配相悖,排除A项;“不利于”不合逻辑,应为“有利于”,排除B项;“军功财产获取极为不易”只是表面现象,不能说明材料的实质,排除D项。
2.(2023·全国甲卷)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赎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前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这一变化表明罗马共和国时期(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B.法律注意保护公民的权益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B
解析 由材料“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罚金已无足轻重”可知罗马法中对败诉人的罚金由重到轻,败诉方承担的败诉成本减少,进一步维护了公民利益,故选B项;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排除A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神权对法律事务的控制逐渐削弱,排除C项;公元前5世纪罗马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诞生,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排除D项。
3.(教材“史料阅读”改编)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在1764年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这一主张旨在(  )
A.保障个人的权利 B.强调法官的尊严
C.确保司法的独立 D.凸显契约的神圣
A
解析 据材料“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可知,其是对无罪推定的描述,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故选A项;据所学可知,法律的执行源于社会契约精神中的民主和平等,“法官的尊严”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排除B项;材料未就司法权与行政、军事等权力作对比,排除C项;凸显契约的神圣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项。
4.19世纪中后期,酗酒之风在英国日益滋长。“1872年售酒法”规定,严格限制酒馆的营业时间,对于无照经营、酒水掺假、向未满16岁的青少年出售烈性酒的店主施以罚款乃至没收营业执照的处罚。这反映了(  )
A.经济的发展推动法律体系走向完善
B.工业革命促使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C.售酒法的颁布限制青少年恣意妄为
D.服务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A
解析 据题干可知,面对“19世纪中后期,酗酒之风在英国日益滋长”,政府颁布的“1872年售酒法”从酒馆的营业时间、不良店主方面进行全方位治理,故选A项;“促使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题意,题干未见工业资产阶级、工业无产阶级等信息,排除B项;“限制青少年恣意妄为”不符合题意,题干为打击整个社会的酗酒行为,排除C项;“服务业的经济效益”以偏概全,酒馆等只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排除D项。
5.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在《中世纪的秋天》中写道:“在中世纪嘈杂的繁忙生活中,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在日常生活中,钟声就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总是以熟悉的声音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反映了中世纪西欧(  )
A.基督教会推动了社会文化发展
B.封建领主权力不断扩大
C.庄园农奴制下的生活单调乏味
D.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
D
解析 赫伊津哈在《中世纪的秋天》中提到的钟声,反映了中世纪西欧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钟声不仅仅是报时的工具,它还承载着宗教仪式和社区活动的信号,这表明宗教在中世纪西欧社会中具有精神指导和社会整合的双重作用,故选D项;材料中只提到钟声的功能,不能直接代表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排除A项;材料只提及钟声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并没有封建领主权力的相关描述,排除B项;钟声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既包括城市也包括乡村,并不能代表庄园农奴制下的生活单调乏味,排除C项。
6.马克斯·韦伯认为:“新教信仰促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伦理—现世苦行主义的形成,提倡勤奋、节俭、劳作、克制享乐,这种新的伦理改变了人们获得财富与支配财富的态度和动机。”这表明新教信仰(  )
A.推翻了信仰天主教的社会伦理
B.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C.有利于引导新道德风尚的形成
D.压抑了人性的自由选择与发展
B
解析 据材料“提倡勤奋、节俭……支配财富的态度和动机”可知,新教信仰提倡勤奋、节俭等,这有助于推动人们获取财富和守护财富,强调“勤奋、劳作”等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教鼓励人们发财致富,这有助于人们积极投身商业活动等,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故选B项;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天主教在社会上依然具有较大影响力,“推翻了信仰天主教的社会伦理”说法错误,排除A项;新教反对教皇权威,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这对社会风尚有一定影响,但材料强调的“勤奋、节俭、劳作、克制享乐”等属于一些基本道德范畴,并非“新道德风尚”,排除C项;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且其倡导积极入世,这并不压抑人性的自由选择与发展,排除D项。
[知识结构]
[必备术语]
1.《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继承了中古时期的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3.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基础巩固]
知识点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1804年《法国民法典》由总则和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三编构成,这种结构是对罗马《法学阶梯》的继承。1896年《德国民法典》由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家庭法、继承法五编构成,而这五编是对古罗马《学说汇纂》的继承。这可用于说明,罗马法(  )
A.保护财产的私有性
B.彰显了西欧的核心价值追求
C.积极吸收外来文化
D.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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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可知,法国和德国的民法典在结构上都继承了罗马法,体现了罗马法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提供了基础框架和立法逻辑,这说明了罗马法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故选D项;材料主要强调的是民法典的结构继承,没有涉及财产私有性的内容,排除A项;材料主旨是西欧民法典的结构继承,没有涉及西欧的核心价值追求,排除B项;材料主旨是罗马法对后世西欧法律的影响,没有涉及外来文化对罗马法的影响,不能说明其积极吸收外来文化,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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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12至16世纪欧洲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过程中,一些法学家将罗马法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于当时的法律实践,并在实践中将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曼习惯法、城市法相协调。同时,他们依照经院哲学方法,将个案较为混乱的《学说汇纂》抽象化和体系化。这些做法(  )
A.促成了大陆法系的最终形成
B.动摇了基督教神学统治地位
C.推动了欧洲法律体系的统一
D.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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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及所学可知,12—16世纪欧洲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旧有的法律在解决新的经济问题等方面存在不足。罗马法中有许多关于商品经济等方面的合理规定,将罗马法的方法运用于当时的法律实践,协调不同法律,并且抽象化和体系化法律内容,顺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对更完善法律的需求,故选D项;大陆法系最终形成于19世纪初,这些做法只是大陆法系形成过程中的一部分推动因素,不能说促成了大陆法系的最终形成,排除A项;这些法学家的做法是将罗马法与其他法律协调并体系化,没有直接动摇基督教神学的统治地位,排除B项;当时欧洲各国的法律传统差异较大,法律体系并未统一,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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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美国前总统拜登刚上台时推行了新移民法令,要求100天之内暂停驱逐非法进入美国境内的移民,结果遭到了得克萨斯州的反对,不但有人要起诉拜登,而且得克萨斯州一度要举行独立公投以脱离美国的统治。材料主要反映了(  )
A.美国总统的政策不得人心 B.拜登的做法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C.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特点 D.美国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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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美国的得克萨斯州不仅反对联邦政府的法令,而且还要“举行独立公投以脱离美国的统治”,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种做法体现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行政体制,故选D项。
4.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提出“在理论上,法律总体现着其创造者的世界观,每一种世界观都包含着社会和经济趋向,它取决于事实上规定权力及凭借这一权力立法的阶级的实际意图”。据此可知,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
A.体现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B.力求保证司法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C.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武器
D.推动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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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可知,法律体现创造者的世界观,因此西方近代法律制度体现了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即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故选A项;材料强调近代西方法律制度与资产阶级价值观的关系,与司法程序无关,排除B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并不是反封建的斗争武器,排除C项;先有资产阶级革命,然后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再制定法律制度来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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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 宗教伦理与教化
5.12世纪中期的西欧,教皇要求所有的教区都要兴办教区学校,即由教会举办面向一般世俗群众的普通学校。这类学校主要教授拉丁文和初步的宗教知识等,并要求学生必须信仰《圣经》,绝对服从牧师,且纪律严酷,盛行体罚。这说明在当时的西欧教区(  )
A.教会严控思想文化
B.教育服务于贵族阶层
C.人文精神得到传承
D.教会注重抓习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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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中“这类学校主要教授拉丁文和初步的宗教知识等”“要求学生必须信仰《圣经》,绝对服从牧师”可以看出,教区学校的教学内容和对学生的要求都是围绕宗教展开的,其目的是通过教育让学生接受并服从教会的思想和权威,这充分体现了教会对思想文化的严格控制,故选A项;题干中明确提到教区学校是“面向一般世俗群众的普通学校”,而不是专门服务于贵族阶层,排除B项;教区学校教授的内容主要是宗教知识,要求学生绝对服从牧师,这与人文精神背道而驰,排除C项;题干中提到学校纪律严酷,盛行体罚,但这主要是为了让学生服从教会,而不是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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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这种入世的新教禁欲主义,我们可以进行这样的概括,一方面,它强烈地反对任意享用财富并且对消费进行限制,尤其是奢侈品消费;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将财富的获取从传统伦理观的羁绊中解放出来的心理影响。”据此可知,新教的兴起(  )
A.强化了对人性的束缚 B.否定了传统的宗教伦理观念
C.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D.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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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资本原始积累,所以“反对任意享用财富并且对消费进行限制”,但同时社会消费是刺激生产的必要动力,所以资本主义发展又积极鼓励人们获取财富,刺激消费,二者均体现了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故选D项。
7.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文中,马丁·路德提出,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众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辖”,只服从于上帝,他号召信徒们通过信仰上帝去争取精神的自由。马丁·路德的主张(  )
A.体现出积极进取的态度
B.冲破了基督教基本教义的束缚
C.代表了天主教徒的心声
D.从根本上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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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马丁·路德号召信徒们通过信仰上帝去争取精神的自由,这反映出他对个人信仰自由和精神独立的积极追求,体现出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故选A项;马丁·路德的主张立足于基督教基本教义,并未冲破基督教基本教义的束缚,排除B项;马丁·路德是新教改革的领袖,他的主张更多代表了新教徒的立场,而非天主教徒,排除C项;马丁·路德的新教依然属于宗教信仰,并未从根本上解放人们的思想,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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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说:“18世纪前,欧洲天主教教徒倾向于待在一个传统旧行业中艰苦修炼,以成为具有本行业工匠精神的大师傅为骄傲。工业革命后,大量新教徒奉行新教伦理道德义务,努力工作,积极投身于近代工业,成为熟练工人或管理人员。”这表明欧洲(  )
A.宗教伦理深刻影响人民思想
B.宗教改革无力挑战教皇权威
C.工业革命推动了宗教的发展
D.宗教束缚麻醉人们思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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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可知,18世纪前,天主教信徒在天主教伦理指导下甘于在某一个行业“艰苦修炼”,推动了本行业工匠技术的提升,工业革命后,新教徒则在新教伦理指导下,适应工业发展趋势,“积极投身近代工业”,促成这一转变的是他们的宗教伦理。可见,宗教伦理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故选A项;材料未体现宗教改革对教皇权威的挑战,排除B项;材料表述的是工业革命前后人们思想的转变,不是宗教的发展,排除C项;宗教确实会束缚麻醉人们思想行为,这是宗教的消极作用,但材料主旨是宗教伦理指导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强调宗教伦理的积极作用,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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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培优]
9.《十二铜表法》中有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权和监护权、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法、公法、宗教法及补充条款等篇目,其中将诉讼程序法置于人法和物法之前;6世纪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首卷是人法,二、三卷是物法,第四卷才是关于契约和诉讼程序的规定。这一变化说明罗马法(  )
A.关注对个人权利的保障
B.彻底地解决了社会矛盾
C.重视罗马公民民主权利
D.是维护君主专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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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可知,《十二铜表法》先规定诉讼程序法,这是保障公民实体权利的前提;《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把人法放在前面,更关注个人权利本身,如人的权利能力、婚姻家庭等内容,体现了罗马法对个人权利保障的加强,故选A项;罗马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矛盾,法律无法“彻底解决”社会矛盾,排除B项;罗马法旨在维护统治秩序,罗马公民权利本就有限,像早期选举权也只是少数公民的特权,且材料仅反映法律编纂顺序的变化,所以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罗马法中有许多内容是关于公民权利(如财产权、婚姻权等)、契约关系、民事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但结构变化本身未直接体现君主专制倾向,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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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指出:“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这体现了美国法律制度的特征是(  )
A.程序公正原则 B.无罪推定原则
C.主权在民原则 D.三权分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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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材料“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可知,突出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体现了美国法律注重程序公正原则,故选A项;材料与无罪推定原则无关,排除B项;材料不涉及主权在民原则,排除C项;材料与三权分立原则无关,排除D项。
11.中古时期,一些修道院学校和教堂学校经常教授基础法律、医学和人文科学理论;教会时刻不忘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不许杀人等,违反基督教伦理的行为往往为社会所不容;教会不允许任何质疑声音的存在,为此还建立了打击异己的宗教法庭。这反映了当时西欧(  )
A.文化教育获得全面发展
B.教会的权力在不断扩大
C.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
D.思想意识受到严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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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可知,中古时期的教会学校教授法律、医学等促进了世俗教育的发展,其宗教伦理又发挥了社会教化功能,同时又有禁锢思想的一面,说明基督教宗教伦理在社会中产生了双重影响,故选C项;据材料“修道院学校和教堂学校”和所学知识可知中古时期的文化教育有所发展,但获得全面发展的说法过于绝对化,排除A项;材料主要反映教会在教育、教化和思想禁锢方面的影响,未体现出教会权力不断扩大的过程,排除B项;材料一方面说明教会在教育、教化上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有思想控制的消极作用,“思想意识受到严密控制”未能全面体现材料的部分信息,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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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尔文认为,“上帝”在“创世”时,把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选民”和“弃民”,那些现实生活中精力充沛、顽强奋斗、不畏艰苦与挫折,在事业上最终取得成功的人便是“选民”;反之,贫穷、挨饿者便是“弃民”。对此,人们只能恭敬服从,一切救赎、善功等皆无济于事。这一观点(  )
A.摒弃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B.有效维护了罗马教皇的权威
C.推动了教权和王权的分离
D.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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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据材料“那些现实生活中精力充沛、顽强奋斗……便是‘选民’”可知,加尔文的“先定论”激励人们积极进取。这一观念符合新兴资产阶级在经济领域开拓市场、积累财富的需求,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诉求,故选D项;“‘上帝’在‘创世’时,把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说明加尔文依然是在基督教神学的框架内进行阐释,并没有摒弃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排除A项;新教反对教皇的权威,排除B项;中世纪西欧教权和王权长期并立,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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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巡回审判最早出现于亨利一世(1100—1135在位)时期,但那时只是偶尔使用,未成制度。亨利二世(1154—1189在位)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巡回区,定期派遣王室法官巡回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巡回法官在地方主持审判时,因其采用陪审制,判决更为公正,对当事人更富吸引力。所以,巡回审判制度的结果是将大批原本由地方公共法院或封建法院审理的案件转移到国王法院。由此,国王司法权延伸到全国各个角落和各个领域,国王法院包揽了全部的刑事案件和几乎全部的自由土地纠纷案件。
——摘编自李培锋《英美法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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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大宪章》的历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中第39条的重要性是其他条款所无法比拟的。该条款规定任何自由人,除经其同辈依法审判或根据这片土地上的法律,不得加以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自由、流放和任何其他损害。就该条款的内容来说,以下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自由人”的概念,在当时来说,自由人实际上就指封建贵族和中产阶级;二是“经同辈依法审判”,是指当事人有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摘编自苗延波《法治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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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材料一,指出英国中世纪“巡回审判”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其对英国政治发展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颁布《大宪章》的影响。
答案 (1)趋势:常设化(定期化);判决更公正;审判权扩大。
作用:提高了司法的公正性;加强了王权;维护了统治;促进了普通法的形成。
(2)积极:明确依法审判,确立法律至上原则,有利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规定陪审团审判,体现了程序公正的原则。
消极:提出法律适用范围仅为贵族和中产阶级,具有阶级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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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第一小问趋势,据材料一“亨利二世(1154—1189在位)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定期派遣王室法官巡回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可得常设化(定期化);据材料一“因其采用陪审制,判决更为公正,对当事人更富吸引力”,可得判决更公正;据材料一“国王法院包揽了全部的刑事案件和几乎全部的自由土地纠纷案件”,可得审判权扩大。第二小问作用,据材料一“因其采用陪审制,判决更为公正”“巡回审判制度的结果是将大批原本由地方公共法院或封建法院审理的案件转移到国王法院”“国王司法权延伸到全国各个角落和各个领域”等并结合所学知识,作用从提高了司法的公正性、加强了王权、维护了统治以及促进了普通法的形成等方面思考和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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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先,围绕“积极影响”视角思考,据材料二“该条款规定任何自由人……不得加以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自由、流放和任何其他损害”,可得明确依法审判,确立法律至上原则,有利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据材料二“‘经同辈依法审判’,是指当事人有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可得规定陪审团审判,体现了程序公正的原则。其次,围绕“消极影响”视角思考,据材料二“在当时来说,自由人实际上就指封建贵族和中产阶级”,可得提出法律适用范围仅为贵族和中产阶级,具有阶级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