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新课标版高一历史必修一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无答案)

文档属性

名称 人教新课标版高一历史必修一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无答案)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9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6-11-20 09:36:42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学案
课标要求:
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学习目标:
掌握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通过评价1787年宪法和比较美国总统制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提高评价与比较能力,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理解和尊重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传统,进一步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和唯物主义史观;通过美国从邦联制到联邦制的演进过程等基本史实的学习,认识到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宝贵遗产。
重点难点:
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学习过程:
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严峻形势:
2、制宪会议的两大难题:
(二)1787年宪法的颁布:
1、时间地点人物:
2、内容:
材料一: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的权力高于各州。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如征税、募兵、发行钱币、宣布对外和战等。
各州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各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组成,州政府的官员由各州自行选举产生,联邦政府无权任命州长或州级官员。各州的立法必须符合联邦宪法。
材料二: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掌握。
【小组合作探究—1】根据以上材料,制宪会议是如何解决两大难题的?
材料三: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权,由选举产生。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有权任命政府高级官员,但总统权力受多重限制,国会可对总统提出弹劾,最高法院大法官可审判总统。
国会掌握立法权,对总统所否决的法律有复议权,复议时,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法律生效。总统所任命的大法官必须得到国会参议院批准。
最高法院大法官共有9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可以通过宣布总统的行政行为和国会的立法行为违背宪法而对他们进行制约。
【小组合作探究—2】依据材料三,回答以下问题:
国会与总统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②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③国会与最高法院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3、评价1787年宪法:
材料四: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举产生。
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可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
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
众议院议员人数直接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以上材料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结合材料四,谈谈你对1787年宪法的看法。
4、【小组合作探究—3】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


美国总统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国家元首任期


国家元首有无实权


政府首脑


政府如何产生


国家权力中心





(三)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
1、
,两党对峙的局面最终形成。
2、驴象之争的实质:
五、
研究性学习:
1、美国民主制度对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借鉴作用
2、华盛顿的“忧”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