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大版新版七上第8课 我看商鞅变法(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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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华师大版新版七上第8课 我看商鞅变法(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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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华师大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6-11-26 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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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11张PPT。我看商鞅——探究活动(一)活动目标商鞅个人简介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汉族。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投奔秦国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公叔痤嘱托不以为意,也就没有照做了。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失地,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商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赞许,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商鞅变法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 。商鞅第一次变法 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 年) 变法的内容有:
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 。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 。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
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
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
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
鼓励告奸
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规定除国君外的嫡系以外的宗室,没有军功就取消其贵族身份。)
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统一度量衡 商鞅初次在秦国变法,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国都中“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但是在秦孝公的有力支持下,新法得到推行 。商鞅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 )变法的内容有:
废井田,开阡陌 。
普遍推行县制。把秦国划为41个县,设县令、县丞,由国君任免。
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栎阳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都治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 谈谈本节课你的收获有哪些?课堂小结